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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前期工作技术要求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 吴永祥1 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体系1.1 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化的必要性随着IT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化成为各行各业创新发展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并首次提到“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水利部已做出了“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开发水利信息资源,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重实现水利现代化,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的发展战略部署。水利信息系统是信息技术的复杂应用系统,建设
2、周期长,技术发展快,同时考虑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必须以标准化的形式从技术上保障水利信息化的可持续建设,以实现水利信息系统的开放性、可扩充和可持续发展性。目前,水利信息化工作中技术标准和资源共享机制建设依然滞后。由于技术标准的编制与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与实践的积累,加之限制有限信息资源实现共享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致使技术标准和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远跟不上水利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加上前期研究力度较小,更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在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方面,各地先期建设的水资源管理及其他相关系统,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发平台、应用软件不统一,难以实现不同层级和不同地区间系统的互连互通,也难以进行滚动开
3、发,抬高了系统开发成本,整体效果难以体现,影响了水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化也是资源共享的需要,从过去水利信息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水利信息资源共享的难点是:一方面是信息不丰富,远不能满足信息资源开发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有限的信息在共享上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因此迫切需要在信息采集、传输、交换、存储、处理等环节制定或采用相关技术标准。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化是满足应用系统开发的需要,尽管存在许多层次的应用系统开发通用标准,但由于没有系统的水利信息化标准,再加上水利信息应用和开发单位、部门标准化意识不强,导致水利信息应用开发中的大量重复,不但造成浪费,同时也为资源的共享制造了严重的障
4、碍,制约了水利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因此,水利信息化必须应用或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在建设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过程中,规范各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统一技术标准,保证系统的前瞻性和兼容性,对于建立统一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平台,保障投资价值,避免重复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在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导下,建立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框架结构与关键技术、水资源监控与管理数据库表结构、水资源管理系统数据字典等技术标准、协议与规范,逐步形成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体系,用于指导各地正在开展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1.2 国家标准化法及部分相关技术标准标准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为此,国家
5、制定了一系列体现这项技术经济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总则中提到: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后,为了贯彻该法有效实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是进行信息交换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前提,是实现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搞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具有重大的经济
6、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加快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步伐,1988年5月7日国家标准局制定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包括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制、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管理、信息分类编码国家标准的计划编制以及制订修订和复审工作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代码规定我国各行业标准代号,水利部门行业标准名称为“水利”,代号为“SL”,如“中国河流名称代码”代号为“SL 249-1999”。国内与信息化标准有关的组织主要有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工业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它们分别与国际有关组织对口,开
7、展相关标准化工作。国外与信息化相关的标准组织主要有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TU(国际电信联盟)、W3C(国际WEB联盟)、UN/CEFACT(联合国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程序和管理简化中心)等。表1-1 国家有关标准化的部分相关法律及规定办法序号名称颁布部门、时间性质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号令发布实施条例4国家标准管理办法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0号发布管理办法5行业标准管理办法1990
8、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发布管理办法6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1998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发1998181号发布规定7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管理办法1988年5月7日国家标准局国标1988115号发布管理办法在国家标准化法颁布前已有一定数量的技术标准颁布,其中与水利信息化相关的技术标准有:数据处理词汇数据的表示法(1987年)、分类编码通用术语(1988年)、中国标准书号(1986年)等,如下表1-2列出的部分标准:表1-2 国家标准化法颁布前颁布的部分相关技术标准举例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数据处理词汇 02部分 算术和逻辑运算GB/T5271.2-19882数据
9、处理词汇 03部分 设备技术GB/T5271.3-19873数据处理词汇05部分 数据的表示法GB/T5271.5-19874数据处理词汇 07部分 计算机程序设计GB/T5271.7-19865数据处理词汇 10部分 操作技术和设施GB/T5271.10-19866数据处理词汇 13部分 计算机图形GB/T5271.13-19887数据处理词汇 14部分 可靠性、维修和可用性GB/T5271.14-19858数据处理词汇 15部分 程序设计语言GB/T5271.15-19869数据处理词汇 16部分 信息论GB/T5271.16-198610数据处理词汇 19部分 模拟计算GB/T5271.
10、19-198611分类编码通用术语GB/T10113-19881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T3469-1983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及国家标准法的实施,信息高效处理及共享成为普遍要求,标准化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国家标准化法颁布后,规划或颁布的技术标准中与水利信息技术相关的标准有: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2000年)、数据处理校验码系统(1999年)、信息技术词汇-安全(2000年)等,部分相关技术标准如下表:表1-2 国家标准化法颁布后颁布的部分相关技术标准举例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GB/T20001-20012信息技术 词汇 第1部分 基本术语GB/5271.1-20
11、003信息技术 词汇 第4部分 数据组织GB/T5271.4-20004信息技术 词汇 第6部分 数据的准备和处理GB/T5271.6-20005信息技术 词汇 第8部分 安全GB/T5271.8-20006信息技术 词汇 第9部分 数据通信GB/T5271.9-20017信息技术 词汇 第11部分 处理器GB/T5271.11-20008信息技术 词汇第12部分 外围设备GB/T5271.12-20009数据处理词汇 18部分 分布式数据处理GB/T5271.18-199310数据处理词汇 20部分 系统开发GB/T5271.20-199411信息技术词汇 第23部分 文本处理GB/T527
12、1.23-200012信息技术词汇 第25部分 局域网GB/T5271.25-200013信息技术词汇 第27部分 办公自动化GB/T5271.27-200114信息技术词汇 第28部分 人工智能基本概念与专家系统GB/T5271.28-200115术语工作 原则与方法GB/T10112-199916软件工程术语GB/T11457-199517数据处理词汇 21部分 过程计算机系统和技术过程建的接口GB/T12448-198918电子数据交换术语(EDI)GB/T14915-199419电子政务主题词表编制规则GB/T19486-200420公路线路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GB917.1-19892
13、1国家干线公路路线名称和编码规则GB/T917.2-1989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23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24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19952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1.3 水利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及技术标准体系1.3.1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利标准工作的要求,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产品与服务质量,促进水利现代化和科技进步,为今后制定水利技术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2001年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主编了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列入体
14、系表的水利技术标准共615项。收录范围包括:(1)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含建设部1991年4月11日以前发布的),以水利部为主编部门或起草、归口单位的已版、在编或拟编的国家标准;(2)由水利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在编或拟编的水利行业标准,包括水利部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水利行业标准;(3)由其他部委与水利部联合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或在编的其他行业标准;(4)由原水利部(19781981年)或原水利电力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部颁标准和专业标准;(5)由水利部发文在全行业推广使用的其他行业先进标准;(6)目前电力部门主管的,与水利行业关系密切的水电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
15、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对列入体系表的每一项技术标准,均赋予唯一的标准体系号。标准体系号由标准体系分类号和标准顺序号组成,标准体系分类号由标准的专业门类编码、专业序列编码和层次编码组成,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编号形式。标准体系号的书写形式如下: # - &标准顺序号层次编号专业序列编码专业门类编码在体系表中各标准项目除了标准编号外,还有体系号,如水资源评价导则,标准编号为SL/T238-1999,体系号为BBaa2-01,其专业门类为水文水资源,专业序列为综合技术,层次为通用标准。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结构框图如下:图1-1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结构框图1.3.2 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表水利信息化标准工
16、作由水利信息化标准框架、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三部分组成。其中标准框架是一定范围内相关标准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是一副包括已颁的、在编的和拟编的标准蓝图,是促进一定范围内的标准组成趋向科学化和合理化的技术手段;管理体系是标准化工作中应遵循的管理方针、原则、组织制度,是标准化工作的运转中枢;运行机制指在实施标准化工作中所运用的方式、方法和组织形式,是编制、颁布标准和实施标准的具体手段。由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主编的水利信息化标准指南(一)于2003年颁布,该指南主要由水利信息化标准和现行法律、法规等组成,是编制水利信息化标准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主要
17、依据,适用于水利信息化标准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对于开展水利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在水利信息化标准指南(一)中收录范围为:(1)“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2001年5月)中有关信息化的标准,共44项;(2)本期水利信息化指南新提出的标准;(3)水利信息化必须遵循的国家标准;(4)由其他行业(如信息产业部等)发布的行业标准;(5)有关国际标准。该指南中的水利信息化标准框架涵盖了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作为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总体框架同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一样是由专业门类、专业序列和标准层次构成三维框架结构组成,局部结合信息化的特点进行派生和完善。在专业门类的“综合”专业中,增加“信息化
18、”门类,其编码用“AB”表示。专业序列的“管理”下,增设“安全”序列,其编码用“db”表示。水利信息化的标准覆盖了10个方面内容:术语,水利技术标准共13项,相关标准30项,相关资料1项;分类和编码,水利技术标准共45项,相关标准71项,相关资料1项;规划与前期准备,水利技术标准共10项,相关标准6项;信息采集,水利技术标准共20项;信息传输与交换,水利技术标准共17项,相关标准60项;信息存储,水利技术标准共49项,相关标准4项;信息处理,水利技术标准共8项,相关标准20项;信息化管理,水利技术标准共13项,相关标准1项;安全,水利技术标准共2项,相关标准31项;地理信息,水利技术标准共8项
19、,相关标准10项。至2006年,列入指南拟制定的72项新水利信息化标准,已颁布的11项,正在报批的有3项,正在立项和编制的有22项。专心-专注-专业专业序列项目a综合技术b规划d管理数量合计aa综合技术ba规划与前期准备da管理db安全术语分类和编码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与交换信息存储信息处理地理信息一、水利技术标准1、国家标准5272、行业标准8451817498810134180小计13452017498810134187二、相关标准1、国家标准307029420741231882、其他行业标准5227163、国际标准1261129小计717160420106131233三、相关资料112合计4
20、398197129241412833351表1-3 水利信息化标准项目表1.4 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体系1.4.1 标准体系的建设原则水资源管理系统的标准体系建设,必须依据水资源监控、管理与应用的特点,在全面分析现有的相关国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现状,识别标准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差距,通过业务需求分析,在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的指导下,在水利信息化标准框架范围内,提出水资源管理系统标准体系的框架设计和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出需要补充编制与调整的标准,并对标准体系的建设提供合理性建议。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标准体系作为“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应
21、涵盖水资源管理系统所包含信息的分类和编码标准化、信息采集标准化、信息传输与交换标准化、信息存储标准化、信息处理过程标准化以及设计建设维护的管理等多个方面。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的数据源包括:基本信息、社会经济动态信息、需水信息、供/用水信息、水情信息、地下水信息、水质与水环境信息、工情信息、旱情与墒情信息、灾情信息、可利用的气象产品、管理信息、文本信息(包括超文本与音、视频信息)等,标准体系中要涵盖这些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维护和管理等环节的一系列技术标准。标准化体系要按照“五统一”原则,即“统一指标体系、统一文件格式、统一分类编码、统一信息交换格式、统一名词术语”,对原有标准体系进行扩充
22、和完善。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的标准化体系,包括业务标准体系、信息标准体系和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的标准化体系要严格遵循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拟定的标准体系,并根据水资源管理的特点,对“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进行适当的扩充和完善。重点补充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水资源管理数据字典、水资源监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等相关标准。1.4.2 标准体系的内容分类1、术语标准主要包括与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的术语标准,统一系统建设中遇到的主要名词和技术词汇,避免引起对它们的歧义性理解。与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相关的水利技术标准中的术语标准共12项,包括水利水
23、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水资源术语等;相关标准包括30项,有信息技术词汇、数据处理词汇等;相关资料有“水利公文的主题词”等。拟编水资源管理数据字典等。2、分类编码标准包括水利信息的分类和信息编码标准,适用于各种应用系统的开发、数据库系统的建设和信息交换,保证信息的唯一性及共享和交换。如:河流编码、水文测站编码、圩垸编码、机电排灌站编码、水土保持监测站编码等,是水利信息化标准框架的主要内容。3、信息采集传输存储标准信息采集传输存储是信息处理与管理的前期基础工作,信息采集标准有水文信息采集、水土保持信息采集等;信息传输与交换标准有水利通信、计算机网络、传输与接入、电缆光缆、数据格式等,适用于水利通信和
24、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存储包括各种数据库的数据字典和表结构,如水利工程数据库数据字典和表结构、国家基础水文数据库数据字典和表结构、水质数据库数据字典和表结构等。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水资源监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和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等为新编标准。4、信息处理与管理标准信息处理标准包括业务流程规范、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软件文档管理指南,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标准文件包括水利信息系统招标文件编制规定、水利信息系统建设监理规范、水利信息系统验收规范、水利信息网网络管理规程等。5、安全控制标准主要包括水利
25、系统网络安全设计指南、水利系统涉密网安全技术规程、水利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准则等;此外还要参照许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网络代理服务器的安全技术要求、路由器安全技术要求等。6、水利地理信息标准主要包括水利电子地图图式标准、水利空间数据交换格式、水利基础数字地图产品模式,水利地理空间数据元数据标准等;还要参照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地理信息基本术语、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地形数据库与地名数据库接口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1.5 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实例1.5.1 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为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统一技术标准,加强科学管理,更加
26、适应水资源监控与管理业务的需要,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由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主持编制“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2007年3月23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组织召开了“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专家审查会。该标准主要用于规范水资源监控与管理数据库,为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提供标准依据。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共5章11节124条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确立了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设计的技术要求;规定了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标识符命名的基本原则;给出了基本信息、水源、供水、用水、排水、业务管理5大类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的存
27、储结构。本标准引用的主要标准包括: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GB2312198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199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的扩充(GB18030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199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定(GB/Tl01142003)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139231992)地
28、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959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1993)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92)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编码规则与代码(一)(SL/T20097)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SL21398)中国河流名称代码(SL2491999)中国水库名称代码(SL2592000)中国湖泊名称代码(SL26198)中国水闸名称代码(S
29、L2622000)中国蓄滞洪区名称代码(SL2632000)实时雨水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SL3232005)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L3242005)水质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L3252005)表结构设计一般规定为:(1)表结构应满足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数据存储和应用的需要;(2)数据模型应采用关系模型,按关系数据库的规范化方法进行逻辑设计;(3)同类的数据应存储在同一个表中;(4)表名应体现表内各类项目的共性和与类似表之间的差异性;(5)表名不宜与位置、时间相关;(6)表结构允许根据需要适当扩充,可以遵照本标准的规定,增加新表。每个表结构描述的内容包括中文表名、表主题
30、、表标识、表编号、表体和字段存储内容规定6个部分。中文表名使用简明扼要的文字表达该表所描述的内容,表主题应进一步描述该表存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等,表标识应为中文表名英译的缩写,在进行数据库建设时,应作为数据库的表名。表编号为表的代码,反映表的分类和在表结构描述中的逻辑顺序,由三位数字组成,表体以表格的形式按字段在表中的次序列出表中每个字段的字段名、标识符、字段类型及长度、是否为空值、计量单位、主键和索引序号等。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及存储对象不同,将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中的表分为六类:(1)基本信息类表:存储河流、测站、行政分区、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分区、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基本信息;(2)水源
31、信息类表:存储常规水源与非常规水源的水情信息和水质信息;(3)供水信息类表:存储地表水源、地下水、非常规水源的供水基础设施、供水量及其水质信息;(4)用水信息类表:存储不同用户的用水情况以及相关用水管理指标信息;(5)排水信息类表:存储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源的监测信息和废污水排放量及其再利用信息;(6)业务管理信息类表:存储取水许可管理信息、水资源费征收使用信息、计划用水信息、节水用水信息、社会经济信息及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统计信息。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基本信息类表共22张,有河流基本信息表、行政区划代码表、水资源分区基本信息表、水功能区基本信息表、水资源计算分区基本信息表、水文测站
32、基本信息表、水质监测站基本信息表、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地表水水源井基本信息表、地下水水源井基本信息表、水厂基本信息表、供水管线采集点基本信息表、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表、污水处理厂基本信息表、灌区基本信息表、取水户基本信息表、水库基本信息表、水厂与地表水取水口关系表、水厂与地下水水源井关系表、水源地与水文测站关系表、水源地与水质测站关系表、入河排污口与测站关系表。水源信息类表共18张,有河道水情表、水库水情表、地下水情表、地下水开采量表、地表水源地来水量日报表、地下水源地来水量日报表、地表水源地来水量月报表、地下水源地来水量月报表、地表水源地水量信息年报表、地下水源地水量信息年报表、地表水源地
33、水质监测信息表、地下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表、湖库水源地富营养化信息表、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信息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信息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及内源污染表、水源地污染源信息表、湖库型水源地面源污染信息表。供水信息类表共16张,有地表水取水口实时监测表、地下水水源井实时监测表、地表水源供水情况表、地下水井供水情况表、地表水源不同水质供水量统计表、地下水源不同水质供水量表、水厂进出水监测信息表、供水管线水质监测信息表、供水管线水压监测信息表、水厂供水日报表、水厂供水月报表、水厂供水年报表、水厂管网基本信息表、水厂服务及水质情况表、水厂经营状况表。用水信息类表共9张,有典型灌区用水信息表、火(核)电厂
34、用水信息表、一般工业企业用水信息表、主要用水指标信息表、区域用水管理情况表、取水量日报表、取水量月报表、取水量年报表、取水户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表。排水信息类表共有10张,涵盖入河排污口实时监测表、入河排污口排污日报表、入河排污口月报表、入河排污口年报表、污水处理厂监测信息表、污染事件信息表、排水户排污信息表、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表、废污水处理再利用信息表、水域纳污能力及排污限制排放量信息表。业务管理信息类表共21张,有取水许可证信息表、取水许可基本情况表(按行政区划统计)、取水许可基本情况表(按水资源分区统计)、取水许可年审情况表(按行政区划统计)、取水许可年审情况表(按水资源分区统计)、计划用水
35、情况表、节约用水情况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表、水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统计表、社会经济情况表、地表水供水基础设施统计表、地表水供水基础设施统计表、其他水源供水基础设施统计表、供水工程投资统计表、流域区域供水量统计表、流域区域用水量统计表、流域区域耗水量统计表、废污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水资源管理大事统计表、入河排污口管理统计表、水功能区管理信息表。为了进一步说明数据库表结构设计,以下分别列出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及水源地污染源信息表表结构设计:5.1.8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1 本表描述饮用水水源地的基本信息。2 表标识:WR_SRCINF_B。3 表编号:108。4 各字段定义见表5
36、.1.8-1。表5.1.8-1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序号字段名标识符类型及长度有无空值计量单位主键索引序号1水源地代码SRCCDC(12)NY12水源地名称SRCNMC(60)N3水源地等级SRCGRDC(4)N4行政区划代码ADDVCDC(6)N5水资源分区代码WRRCDC(7)N6水功能区代码WFRCDC(14)N7河流代码RVCDC(8)8工程规模PRJSCLC(4)9建设状况BLDSTTC(4)10投产时间PRDTMT11运行状况PRJRUNSTVCHAR()12水源供水持续状况WSCNTSTC(1)13供水人口WSPOPN(6,2)万人14日供水量DYSPWQN(10,3)
37、万m3/d15领导机关ADMAGC(30)16管理单位ADAGC(40)17备注NTVCHAR()5 各字段存储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地代码:参见水利部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技术大纲的通知”(办资源2005157号文)中附录1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编码方法。具体编码方法如下:水源地代码按照水资源分区代码(3位)、行政区划代码(6位)、水源类型代码(1位)和序号(2位)四层编制,共12位。水资源分区代码,按照水源地所在水资源二级分区编制,共3位。第1位字母(AY)代表一级分区,第2、3位阿拉伯数字为二级分区在该一级分区中的顺序码。参见全国水资源分区。行政区划代码以水源地所
38、在的行政区域为依据,同5.1.2条中行政区划代码字段。水源类型代码,1位字母,分为河道型、水库型、湖泊型、地下水型四类,代码用一位字符表示,见表5.1.8-2。表5.1.8-2 水源地类型代码代码水源地类型S河道R水库L湖泊G地下水水源地序号,2位数字,取值0199。对于同类水源地,按照供水量由大到小排序。2)-17)略5.2.17 水源地污染源信息表1 本表描述水源地污染源的调查信息。2 表标识:WR_WSPLT_W。3 表编号:217。4 各字段定义见表5.2.17-1。表5.2.17-1 水源地污染源信息表字段定义序号字段名标识符类型及长度有无空值计量单位主键索引序号1水源地代码SRCC
39、DC(12)NY12年份YEARN(4)NY23污染源名称PLLTNMC(60)4污染源类型PLLTTPC(1)5污染源位置PLLTPLCC(100)6废污水排放量WDTAN(8,2)万m3/a7COD排放量CODDTAN(8,2)t/a8氨氮排放量ANDTAN(8,2)t/a9其它污染物排放量ELSPLTN(8,2)t/a10备注NTVCHAR()5 各字段存储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地代码:同5.1.8条中水源地代码字段。2)年份:同5.2.9条中年份字段。3)污染源名称:划定饮水保护区的水源地的污染源指1、2级保护区内的现有污染源;未划定饮水保护区的污染源指直接进入该饮用水取水口所在
40、水功能区的污染源。4)污染源类型:分为工矿企业污染源、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等类,代码用一位字符表示,见表5.2.17-2。表5.2.17-2 污染源类型代码代码污染源类型1工矿企业污染源2城镇生活3垃圾填埋场4畜禽养殖场5其他5)污染源位置:填写与水源地取水口的距离(单位km)和上下游方位。6)废污水排放量:同5.2.16条中废污水排放量字段。7)COD排放量:同5.2.16条中COD排放量字段。8)氨氮排放量:同5.2.16条中氨氮排放量字段。9)其它污染物排放量:被评价区域内由于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等产生并排放的其它污染源总量,计量单位为t/a,计至两位小数。10)备注:同5.1
41、.1条中备注字段。1.5.2 水资源监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及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下达的编制计划,编制水资源监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并于2007年6月对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审查。大纲中约定该标准适用于服务水资源管理的各种水资源监控设备,包括地表水供水渠道(管道)、地下水开采井、河流、水库、湖泊等水源地及行政边界断面、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水质、水位监测记录与传输控制设备,适用于国家各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中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对水资源监控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及通用技术条件。水资源监控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引用或参照的国内相关标准有:水位计
42、通用技术条件(SL/T243-1999)水位测针(SL/T147-1995)浮子式水位计(水位测量仪器 第1部分)(GB/T11828.12002)超声波水位计(SL/T184-1997)水文数据固态存储收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SL/T149-1995)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2003)水文仪器信号与接口(GB/T 19705-2005)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水文缆道测验规范(SD121-84) 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SL 337-2006)水文测船测验规范(SL 338-2006)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SL20-92)堰槽测流规范(SL24-91)冷水水表 规范(
43、GB/T 778.1-1996)冷水水表 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GB/T 778.3-1996)电子远传水表(CJ/T 224-2006)超声多普勒流量计(CJ/T 122-2000)给排水用超声流量计(传播速度差法)(CJ/T 3063-1997)电磁流量计(JB/T 9248-1999)涡街流量计(JB/T 9249-1999)相关“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HJ/T 91-2002)该标准的框架及主要技术内容有:(1)对标准中使用的符号、代码及术语进行描述;(2)界定水资源监控设备的范围及对设备的分类;(3)详细给出水资源监控设备的技术要求,包括监测、存储、通信传输及控制设备。编制工作大纲列出的目次详细如下:前言前言部分内容:标准的制订依据;标准包含的主要技术部分;标准的性质;标准的主、参编单位,标准的解释、发布部门,主要起草人等。1 总 则标准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共性要求和原则性的技术说明等。2 引用标准和术语、符号及代号2.1 引用标准2.2 术语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的术语进行规范和定义。2.3 符号及代号(列入附录)3 水资源监控设备的范围和分类3.1 范围3.2 分类4 水资源监控设备的技术要求4.1 一般规定用于水资源监控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基本性能要求、自动化要求、使用环境要求、准确度要求、可靠性要求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