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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疗机构构架流程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设置许可部分)办事规程:第一步:申请人到各级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第二步:卫生局组织专家现场审核;第三步:经审查合格,卫生局提出审核意见;审查不合格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其中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市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所需材料:设置材料(1份)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2、3.选址报告和标明比例的建筑设计平面图;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5.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书;6.环境评估报告和消防安全前置审批意见。分类材料(各2份):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3.医疗机构法人代表任职证明;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及身份证复印件;5.医疗机构投资渠道的说明及投资总额;6.资信证明;7.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8.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办事机构:各级卫生局2. 一、行政许可内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部分)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1994年8月29日)第二十五条;3、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1994年12月3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1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第十八条。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
4、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卫生局窗口申请;四、行政许可条件(对申请人的前置条件要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设立)1、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卫生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7、其建筑设计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五、申请材料执业登记注册(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设立)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原件);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房产证和已经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
5、印件);4、标明比例的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总平面图和楼层平面图,科室流程布局标识明确,床位设置分科标注到房间);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验原件);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原件);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一致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表、履历表、任职证明原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不一致的,另外须补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履历、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9、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分
6、布说明;医疗机构内设临床科室目录及专业范围和执业人员;医疗机构人员花名册(医、护、技和管理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仪器设备名录和注册证、合格证复印件;10、医疗机构消毒供应、污水、医疗废弃物处置方案、合同。六、申请表格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履历表、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从业人员审核表(花名册)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各级卫生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各级卫生局九、行政许可程序(一)申请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
7、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补正后方可正式受理;(二)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按照规定程序,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的予以许可;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十、行政许可时限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各级卫生局不一致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五年;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十三、行政许可收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