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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社会保障概念比较学习目的: 了解社会保障概念的由来 了解国际社会和中国学者对社会保障的解释 掌握社会保障的概念 理解社会保障的内涵一、 各国对社会保障概念的解说1、“社会保障”一词有英语“social security”翻译而来。直译为社会安全。1944年在美国召开的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费城宣言第6条这,使用“社会保障”来代替“社会保险”。国际劳工组织出版的21世纪的社会保障展望这阐述的定义是它的根本宗旨是使个人和家庭相信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质量,会尽可能不因任何社会、经济上的不测事件而受影响。1948年12月,联合国人权宣言曾把社会保障定义为:每个人为其

2、家庭之健康与幸福,有获取在衣食住医极其必需社会服务方面应有的适当生活水准的权利,而对于失业、疾病、寡居老年等情况下以及由于个人不可抗力遭遇到的生活危机,无法为生,有权利获得保障。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的国家,将社会保障描述为:对竞争中不幸失败的那些失去竞争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是维护公平和社会安全的保障制度。英国的社会保障以实现全民福利为目的,受历史济贫事业的影响,把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国家的经济保障。美国把社会保障视为安全网。日本学者森井利夫给社会保障的定义是:在国民生活中出现收入中断或永久丧失时,国家为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收入而制定的综合性的措施和制度。3、各国社会保障概念的异同

3、:相同点: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并由其组织社会保障活动,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证强制实行,但并不排斥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互济活动。社会保障是一种经常化的经济安全制度或收入安定的保障计划,以保持任何公民在收入中断或不能工作时,都能地道维持最基本生活的费用。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其中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工作机会的人和收入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对象。实行社会保障的目的是要使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通过保障能够生存下去,不至于陷入困境,并通过竞争,达到维护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稳定的目的。不用点:实际上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与福利国家是有区别的。他们在

4、对象、范围、资金筹集方式等都有很大的区别;社会保障不等于福利国家,但又有福利特性,但福利概念比社会保障内涵更为丰富。(二)社会保障内涵1、社会保障是国家主导的、共担分险的社会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减震器”,是社会稳定的“均衡器”。2、社会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大致经历了萌芽、产生、发展和改革等阶段。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古代的扶贫赈灾、互助互济思想和行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工业化必然产物,以19世纪80年代德国制定实施的有关社会保险法令为起始标志。3、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安全网。市场机制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稳定机制。4、社会保障是具有福利性的再分

5、配机制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于国民收入再分配,一般采用国家财政预算和社会统筹形式,以形成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再分配。市场经济是效率优先的初次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是公平第一的再次分配机制。包括按劳分配在内的按要素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第一层面的规则,包括社会保障分配在内的按需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第二层面规则。从此意义上讲,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分配的“调节器”,是缩小贫福差距的“平衡器”5、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政府的职能范围取决于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市场的需要来自校正市场失灵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则来自对于公平的需要政府承担社会保障立法执法等责任。6、社会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7、社会保障是关乎国运、惠及民生的伟

6、大事业。第二章 社会保障起源比较学习目的 了解先秦诸子社会保障思想火花的内容 理解西方社会主义思潮这的社会保障思想观点 掌握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的基本内容 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保障现象 理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原因 掌握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掌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一、 社会保障思想起源比较 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思想提倡富民济贫、提倡安老怀少提倡对残缺家庭成员及残疾者的救济、提倡对灾民进行赈济。 从历史上看,国外的社会保障的形成与整个资本主义发展过程这的西方社会主义思潮有着密切联系。 1517世纪早期空想共产主义(代表人物:英国的莫尔、德国的闵采尔、意大利的康帕内拉) 19世纪空想

7、社会主义(代表人物: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 19世纪70年代末,西方出现了福利国家论思想,代表人物是德国新历史学派“讲坛社会主义者”施穆勒和布伦坦诺。对“福利国家”理论形成有突出影响的是英国费边社会主义。讲坛社会主义者及费边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发展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对中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二、社会保障现象起源比较原始社会的社会保障现象:原始氏族的社会保障;奴隶社会的社会保障现象:丧失了氏族的社会保障,一般都求之于个人保障、家庭保障;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保障:主要是通过历代封建王朝进行;欧洲中世纪社会的社会保障现象:是除国家

8、外,基督教会也承担重要职责。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颁布济贫法,是第一次以国家立法实施的社会保障。三、社会保障制度起源比较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原因。 产业革命是社会保障产生的前提条件。产业革命在18世纪60年代始于英国纺织业。 无产阶级的成长壮大和不懈斗争是催促社会保障诞生的动力; 各种进步的社会学说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理论先导。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18831934),这一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障项目的出台,保障对象上看尚未实现普遍性,保障项目也不全面。发展标志是德国的社会保险立法。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繁荣时期(19

9、351979),对已有社会保障立法的不断丰富。 贝弗里奇报告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报告提出了三个原则:普遍性原则、政府统一管理原则和全面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1951年建立,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是调整恢复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初步形成了较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继续深化改革阶段。第三章社会保障理论比较学习目标 了解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 理解社会保障理论流派 理解社会保障理论范畴 掌握社会保障理论命题一、 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是由最初分散的社会保障思想火花,逐步形成了一些比较系统的社会保障理论观

10、点。 19世纪70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德国的新历史学派。德国历史学派的社会改良思想。他的社会改良政策有两个支撑点:认为劳资问题原则上是伦理道德问题;主张国家至上。 庇古的“经济福利”思想,以马歇尔的均衡价格作为依据,构建出社会福利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经济政策主张。 庇古认为,为增进社会福利,一个社会就需要在两方面做出努力:增加国民收入量,是生产资源在各个生产部门中的配置能够达到最优状态;二是政府通过税收机制把富人收入的一部分转移给穷人,社会福利就会增大。 这种“收入均等化”主张的基本依据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庇古的对英国“福利国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凯恩斯的

11、有效需求不足与国家干预理论1936年,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与国家干预理论。 非自愿失业的成因是有效需求不足 通过国家干预实现充分就业 社会保障是经济波动的“减震器” 国家干预经济和提高社会福利是拯救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选择。二、社会保障理论流派 民主社会主义的福利国家论:主张由国家实行全面的社会保障计划,为失业、疾病、工伤和年老者提供经济援助(社会福利) 新自由主义的福利市场化:主张福利服务市场化是最好的选择,应当减少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由社会成员自己为自己谋福利。 中间道路论者的共同参与论:主张在社会保障领域,国家负责应当与个人负责并重,社

12、会保障体系应当是国家、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体系。三、社会保障理论范畴 社会保障的公平与效率应当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在社会保障研究中,分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社会保障的一般公平原则是指以权利公平为基础,以机会公平为准则,以结果公平为标志的公平原则。 公平的两种状态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 社会保障促进社会的横向公平是社会保障第一公平目标或基本公平目标。 在保证第一公平目标实现的基础上适当兼顾纵向公平 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社会保障的功能有社会功能也有经济功能,经济发展也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13、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了自由放任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两大经济思潮兴衰交替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概括为以下方面: 古典经济学派否定社会保障,主张自由放任主义 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现代主流经济学派赞成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理论将融合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的合理内核。四、社会保障理论命题 社会保障的目的:通过利益的再分配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保障的功能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安定生活、调节分配 政治功能稳定社会 经济功能促进经济:平衡社会需求、调节投融资、保障劳动力再生产。 社会功能安定生活:最低生活保障(济贫)、基本生活保

14、障(防贫)、福利生活保障(提高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的对象:一是全民保障、二是劳动者(就业者)保障。 就业关联性保障 全民(公民)性保障 社会保障对象的逐步扩大趋势。 社会保障的项目:是指所保障的风险事件。 社会保障的水平:指保障标准的高低。保障标准的设计要符合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要求。 社会保障的原则:指导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运行的一般性原则是普遍性原则与选择性原则。 社会保障原则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普遍性原则(社会分配的利益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对所有公民都是均等的)与选择性原则(社会利益分配依据个人的需要来设计,通常是收入状况)第四章 社会保障体系与类型比较学习目标 掌握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理解社会保

15、险社会保障的主体和基石 理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的最后防线 理解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升华 理解社会保障的基本类型 理解社会保障的基本模式一、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所采取的各种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各项社会保障子系统的总和,是由各项社会保障子系统所构成的社会保障整体。 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的主体和基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遭遇风险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制度。 社会保险的优势在于国家推广、众人缴费、互助共济、分担风险、共渡难关,体现了“大家保大家”的大数法则。 社会保险的特征:强制性、共济性、普遍

16、性 社会保险的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的对象:一般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其基本生活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缴费,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障制度,待遇高低往往同缴费相联系。 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关、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商业保险是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 保险目的和性质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国家基本保障的性质;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属于金融企业的经营性质。 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保对象通常是参保的社会劳动者,作用在

17、于保障他们在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商业保险的对象是投保的任何人,其作用在于当被保险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身体的不同部分或者社会生活中的不同情形下出现风险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保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保的义务,强调权利与义务相关;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费的多少,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待遇水平不同社保的保障水平在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和投保时间的长短。 立法范畴不同社保立法属于社会立法和劳动立法的范畴;商业保险立法属于经济立法的范畴。 管理体制不同社保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范畴;商业保险属于财政金融体制

18、范畴。 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的最后防线 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和非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与社会救济有大致相同的含义。 社会救助的特征:义务的单向性、基金的无偿性、对象的限制性、目标的低层次性、手段的多样性。 社会救助的内容:贫困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失业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及扶贫工作等。 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无收入、无生活来源或者虽有收入但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准者。 社会救助标准:指贫困线标准或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社会救助标准的确定方法: 恩格尔系数法:是建立在恩格

19、尔定律(关于家庭经济收入和家庭生活开支的比例关系的定律)的基础上,恩格尔系数在60%可以作为贫困线。 国际贫困标准法:一种收入比例法 生活形态法:剥夺指标法 市场菜篮法:又称标准预算法。 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升华 广义社会福利是政府为全体社会成员创建的、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和文化环境,提供的各种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 狭义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区组织为满足各类社会弱者和遇有一定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物质文化需求,而向他们提供的带有福利性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 社会福利的内容:广义上理解,社会福利内容包括公共福利事业、专门性福利事业和局部性或者选择性的福利措施。 社会福利的特征: 社

20、会福利为人们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社会福利的保障方式主要是为人们提供服务和设施 社会福利事业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社会福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责任 社会福利是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二、社会保障类型与模式 社会保障的基本类型: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对其支援进行保障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基金主要由国家和雇主承担 由英国创始,在瑞典、挪威流行,改革前的中国 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基金重要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方承担 有称为保险型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德国,流行西欧、美、日 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基金主要由雇主和个人承担 又称为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实行 社会保障的基本模式:按资金

21、来源渠道分为 现收现付制: 是一种代际供养制度,养老保险待遇不与个人缴费关联的一种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以收支平衡、以支定收为原则,以待遇确定为特征。 如当年收不敷出,由财政补偿差额,承担最后支付责任。 管理简单;要求经济基础和人口结构稳定 完全积累制:又称基金积累制 是指劳动者个人设立基金帐户,按照既定的缴费比率逐月缴费,缴费本金和收益形成个人帐户基金,退休待遇同个人帐户基金规模紧密联系的一种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该模式的基金来自个人和雇主,以收支平衡、以收定支为原则。 自我保障,不会引起代际冲突;基金保值风险大,缺少互济性。 部分积累制: 又称为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 福利型国家的社

22、会保障制度典型是英国、瑞典和加拿大 特征是:依法实施 普遍保障 公平优先 基金主要由政府和雇主承担 项目全、标准高 重在提高生活质量第五章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学习目标 了解英国社会保障的项目与特点 掌握英国国民保险的有关知识点 把握英国国民保健服务的有关知识点 理解英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的有关知识点 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于19461948年,其主要依据是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障思想(一)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览 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济贫法 英国社会保障项目:国民保险、国民保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统一管理、全面保障 保障资金来源

23、多层次、多渠道 制度化、平等化、直接化(二)英国国民保险 英国国民保险的特点: 国民保险是由政府直接经办的社会保险; 国民保险体现着高度的统一性,不分行业及地方区别,都服从于一个统一的制度。 英国国民保险的项目构成 五类:老年待遇;失业待遇;因病、生育、工伤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待遇;因伤、病致残造成的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或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待遇;因死亡造成的丧葬费用及遗属待遇。 英国国民保险费征缴 国民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由雇员、雇主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雇主与雇员承担几乎相同的责任。 国民保险的缴费系列和方法 国民缴费系列:1、雇佣劳动双方缴纳的国民保险费2、非雇佣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国民保

24、险费3、按利润水平缴纳的国民保险费4、非就业人员自愿缴纳的国民保险费。 国民保险的缴费方法:根据受保人工作的不同情况分三种类型缴纳 1、雇员和雇主缴纳的国民保险费,雇员在上限收入以上部分不再缴纳,雇主费率较雇员高,在上限收入以上部分尚需继续缴纳。2、自我雇佣者缴纳的国民保险费,缴费由两部分组成(固定数额的缴费和按照年利润的一定比率缴费),缴费水平较低,不能享受失业和工伤待遇。3、非从业劳动年龄人口自愿缴纳的国民保险费,采取固定数额的缴费方法,费率比自我雇佣者更低,享受的待遇只限于养老金等少数几个项目。 国民保险费的征收方式 1、自我雇佣者和非从业人员的固定数额缴费直接交给社会保障部门 2、自我

25、雇佣者的利润缴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3、雇主和雇员的缴费有税务部门代收; 4、雇员缴费由雇主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 社会保障号码与帐户:每个受保人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号及相应的帐户。 缴纳国民保险费的强制性 英国国民保险基金的管理 英国国民保险基金的管理以现收现付为基础,每年的收支大体平衡,财政每年为下一年的拨款做出预算。 英国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立法,强制执行,适用范围是全体居民。 从缴费角度看,养老保险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1、由不需缴费的老年救助到缴费性的老年保障;2、由定额养老金制度到结构性养老金制度;3、由结构性养老金到基本制度与补充制度的结合。 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制度)英国的养老保险制

26、度由三个支柱组成:第一支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主办的、实行现收现付,是强制性缴费制度,由国家、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第二支柱职业年金(工薪年金),由职业年金计划和强制性个人年金帐户构成,由企业或单位为主承办,国家负责规范和监督。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性的商业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基本养老金的资格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构成1、定额养老金2、缴费性养老金3、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4、基本养老金替代率 职业年金 英国失业保险 英国对失业的干预是1911年的失业保险法 失业保险的覆盖对象国家强制实行失业保险,英国1995年规定每周收入58英镑以上的雇员必须参加。 失业保险待遇

27、1、固定失业保险金待遇,是指所有失业者均从国民保险中领取固定数额的失业保险金。2、双重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已取消)3、失业保险金水平,约相当于雇员工资的1/44、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时间为52周5、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6、延期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对所谓“自愿失业者”最多延迟26周。 商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 失业保险的组织管理,社会保障部负责缴费征收,劳动部负责接受失业者申请审核并发放,并提供培训。 英国疾病、生育、工伤保险待遇 在英国国民保险提供收入支持,由国民保健服务承担医疗方面的需求。 疾病保险待遇分为两个相互衔接的体系:一是病假工资;二是从国民保险中得到的疾病收入补贴

28、。 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津贴,从1982年开始,享受生育待遇的资格条件不再限于国民保险的受保人,任何产妇都可享受,从而成为受益人数最多的项目。2、产假工资,由雇主支付,可从劳动部管理的搀假工资基金中得到补偿,这个基金是由国民保险全体受保人的缴费形成的。 工伤保险短期待遇1、工伤的三种情形:一是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二是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三是死亡。2、受保人享受暂时伤残待遇28周后,如果仍未恢复劳动能力,将转入享受永久残疾待遇。 残疾人待遇1、享受病假工资期满后进入领取疾病收入补贴,补助期满后进入领取长期待遇残疾年金)2、残疾年金采取定额待遇办法;3、残疾人津贴按照残疾人不同的特殊需要分别设立项目,

29、不论个人是否曾经缴费或缴费多少,都享受同等待遇。 死亡及遗属待遇(三)英国国民保健服务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的医疗保障存在三种模式: 市场主导模式,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运作,病人或者直接支付医疗费用,或者通过商业保险,由第三方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往往与政府提供的医疗救助并存。 社会保险型,由受保人及雇主、政府缴费形成医疗基金,由基金支付受保人的医疗费用。 政府直接经办医疗服务机构,为全体公民提供医疗服务。 英国国民保健服务制度的特点:根据1946年国民保健法案制定,类似公费医疗制度 1、国家保障 2、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包括综合性私人诊所,即社区全科医生;医院和专业门诊诊所;地方社区医疗服务部门。 3、

30、免费医疗。根据国民保健法规定,所有的英国人都可以享受免费医疗。但不包括牙科手术、视力检查和配眼镜,对医生所开的每种药都要付处方费。 4、集中管理,国民保健法的实施由政府卫生部负责管理。 英国国民保健服务的管理体制主要由卫生部、地域卫生署和地段卫生处组成。 医院是国民保健服务体系的核心,在整个国民保健服务的开支中,医院服务大约占了2/3。 1946年的国民保健法规定,在医院服务的医师均由医院理事会聘任,形成了由政府直接雇用医务人员的制度,个人收入大多数医生采取月薪收入形式。 病人住普通病房一律免费。 在行政管理上,国民保健服务体系的医院除教学医院外大都由地段卫生处管理。 在支付方式上,卫生部门与

31、医院建立了“政府购买”式的关系,政府作为购买方,医院作为供给方,签定合同,医疗服务的价格由卫生部规定。1、人头包干法,英国对此进行了限制。2、按照就诊人次总数定额,实质上是一种总额预付包干。3、对超过定额的工作量,按照人次数和预定的单价进行支付,是典型的人次支付。 在提高医院效率方面,近年英国按照福利机构“准市场”改革的政策进行了小量改革。 英国家庭医生的初级医疗服务 家庭医生又称全科医生 社区的所有居民都必须到家庭医生的诊所注册,得到最初级的服务。居民可以改变注册重新选择医生,但需要得到医生的同意。 全科医生职责,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对一些日常小病及慢性病提供服务。 全科医生联合执业 全科医生提

32、供免费服务,发生的费用由病人签字后,由地方家庭卫生服务委员会支付,服务的价格水平由政府控制,按照就诊人次数付费。 全科医生的管理,初级医疗保持了全科医生的相对独立性。在业务上全科医生独立营业,但不提供收费服务,而是通过合同的方式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由政府支付费用。 牙科和眼科服务在基层与家庭医生是分开营业的。政府对每次治疗的价格进行限制。(四) 英国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国民救助)也称收入限定性补助,是对那些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无法维持生活的家庭给予的一种最低生活补助。 救助的项目:基本收入维持、负所得税、住房补助和社会基金等。主要项目是基本收入维持即贫困救助。 影响制定贫困线标准的因素包括:一是

33、体现“正常需要”的基本待遇;二是体现“特殊需要”的因素;三是体现“居住需要”的住房补助。 从需要出发确定的贫困线是“绝对贫困”标准,但事实上成为一种“相对贫困”标准。 英国国会规定的贫困标准是按照不同家庭类型制定标准。 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两方面情况界定贫困家庭,这是英国的做法,被称为界定贫困家庭的二元标准。20世纪80年代中期规定,储蓄低于3000英镑者才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英国享受贫困救助的资格:首先是把全时工作的员工排除在外,贫困救助的对象是没有就业的人员或者只做零工的人员,为防止恶意利用社会救助,规定不满60岁者必须在寻找工作,才能申请困难补助。 贫困救助开于的类型: 1、“正常需要

34、”通过经常性贫困救助的办法提供收入支持; 2、“住房需要”从支出角度提供支持; 3、“特殊需要”按照政府制定的需要目录提供实物或现金待遇。 英国贫困救助的受益群体主要是三种人:一是老年人;二是单亲家庭;三是残疾人。(五)英国社会福利与服务 1、英国教育福利一是免费教育和大学生津贴;二是免费牛奶与其他便利 2、英国住房福利实行住房干预政策,扶助三种家庭:仅有养老金收入的、有未成年子女的、低收入的家庭。 3、英国未成年人福利包括每周提供的未成年人的子女待遇;生育母亲一次性补助;单亲父母待遇。其中子女待遇是支出最大、受益面最广的项目。 4、英国残疾人福利包括四种,每周支付的残疾人保姆津贴、每周支付的

35、残疾照顾津贴、活动津贴、严重残疾津贴。 5、英国高龄老人福利即非缴费性养老金待遇。 6、英国军人福利伤残军人抚恤金(年金);军人遗属抚恤金(每周支付);死亡军人遗孤和父母抚恤金。 7、英国社会服务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志愿者组织针对真有特殊困难的居民所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和各类服务。重要针对失去工作能力者、精神病患者、儿童、老年人和有困难的家庭。(六)英国社会保障问题与改革 英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障开支居高不下,国家财政不堪重负; 2、人口老龄化严重,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提出挑战。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没有基金积累的“现收现付”机制上建立起来的。 3、政府包揽过多,经济效率低下。 4、

36、所得税负担加重,导致专业人才外流。 英国社会保障改革措施:重点是养老和失业、就业方面的改革 1、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是补助金着重发给最需要的人;二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依赖性;三是尽可能简化、易于解释和被人民理解、接受;四是体制须适应服务对象,社会保障体制要适应社会习惯,不同的对象要有不同的体制;五是减少舞弊和滥用,尤其对基金管理要严格;六是鼓励树立个人责任感。强调个人自我保障,自己为自己养老做储备。 2、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方向是,在养老金制度方面逐渐减少政府财政负担,鼓励加入企业和私人养老保险计划。 3、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失业津贴制度,鼓励失业人员积极求职,是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具体

37、改革措施包括,改革失业津贴制度、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再就业的激励办法等。 4、医疗保障改革的重要措施是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行“小政府”的社区社会保护计划。第六章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学习目标 了解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与特点 了解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掌握瑞典老年保障、医疗保障和就业保障的有关知识点 把握瑞典工伤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的有关知识点 理解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知识点(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概览 瑞典社会保障项目:社会救助、基本年金、附加年金、健康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儿童补助、培训补助、带薪假期和免费教育。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1、普遍保障; 2、基金主要国家和企业负担; 3、公平优

38、先; 4、保障内容广泛,保障水平较高; 5、保障体系完备。(二)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由税收提供资金支撑,其中社会保障税是主要资金来源。 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是基于现收现付的财政预算制。大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制度;部分保障项目费用由雇主和雇工支付,并实行基金积累制度。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费) 纳税人是雇主、雇员及自由职业者。雇员的由雇主代扣代缴,自由职业者则自己直接缴纳。 征收对象包括所有在瑞典居住者的工资所得和长期居住在瑞典的外国人的工资所得,及私人公司派驻国外不满一年的雇员的工资所得。 瑞典个人所得税,所有年收入超过1.08万克郎的

39、居民都需缴纳,由地方所得税和国家所得税组成。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由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三)瑞典老年保障 国民年金(也称国民养老金),是老年保障的主要构成部分,包括国民基本年金和国民附加年金。养老金是国民年金的主体,包括基本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 瑞典的基本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等与物价升降挂钩,每年进行调整,基本上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一般来说,瑞典人领取的养老金相当与其原有收入的70%,但瑞典的养老金必须缴纳所得税。 现在的国民年金制度是在1959年通过的国民附加年金法案时确立的。 瑞典国民基本年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基本伤残年金、基本遗属年金和基本儿童年金等项目。 基本养老金是瑞典于1937年

40、建立的养老金制度。凡年满65岁的公民,并在瑞典居住满三年或有三年国家附加养老金积分,都可享受。在瑞典生活40年或有30年ATP积分,才可获得全额基本养老金。从满16岁64岁被认为是有效居住期。基本养老金的标准按照一个“基数”来计算(基数相约当于一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单身老人可以得到基数的96%,夫妇可以得到基数的157%。基本养老金的限额一般由社会保障委员会根据社会各阶层的收入状况确定,近几年的基本保障线是35000瑞典克郎。基本养老金所需要的基金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职工则不承担。 基本伤残年金16岁以上失去大部分劳动能力的公民。 基本遗属年金婚龄满5年,年龄在3650岁的遗属。 基本儿童年金

41、18岁以下的儿童少年。 基于基本年金的各种津贴 瑞典国民附加年金,与工资收入挂钩 附加养老金的领取资格如被保险人取得工资收入的年限连续三年超过了“基数”,便有权享受国家附加养老金。最高不超过基数的7.5倍。 附加养老金的计算是根据退休人员退休前15个最高工作收入年份计算的,大概是15年平均年收入的60%。附加养老年金=平均养老金分*“基数”*年系数 附加养老金的资金来源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和基金利息收入。 其他附加年金:附加遗属(寡妇)年金、附加儿童年金 瑞典部分养老金规定 部分养老金是对6064岁的投保雇员由于工作时间缩短而收入减少给予的补偿。 领取部分养老金的条件是:每周工作时间减少510小时

42、,但工作时间仍在1735小时之内。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点如下: 1、新的基本养老金被称为保障养老金; 2、附加养老金,以其一生收入的多少和纳税情况计算,多赚多拿; 3、实行灵活退休年龄,可以自由选择在6170岁之间退休; 4、雇主和雇员均承担养老保险缴费; 5、建立两个个人帐户,实现部分积累; 6、养老金的数额随年度经济增长率、人均预期寿命、物价的变化而浮动; 7、给予无工作者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制度不变; 8、新制度的过渡,1937年之前出生的公民全部按照旧制度支付和领取。(四)瑞典医疗保障 医疗保险享受条件每位在瑞典居住一年以上,拥有居民号的人(不论国籍)都可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但享有者需

43、定期缴纳健康保险费。 医疗保险待遇 瑞典的医疗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举办。主要项目包括:1、 医疗保健费用报销。通常情况下,包括医生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往返医院的路费等,先有投保人支付,然后到保险机构按规定的标准报销。2、 病假工资与疾病津贴。一名职工生病后第一天无工资,其后13天的病假工资由雇主支付;第23天为原工资的5%,第414天为90%。14天后的疾病津贴转为公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 家长津贴(双亲津贴、产妇津贴) 患者就诊 1、联系家庭医生和医疗保健中心; 2、取药医疗保健中心只有医生,没有药房。医生开了处方,病人需要到药店去买药。 3、就医环境充满人情味,服务态度很好; 4、每次看

44、病都要预约,诊断等待时间也很长,在瑞典看病没耐心是不行的。 瑞典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瑞典的全部医疗卫生事业均有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举办。 初级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是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并向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公民提供服务; 县级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侧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 医院服务机构,省医院的责任是受理重病人或需要较负责技术处理的病号。 瑞典医疗卫生体制 医疗管理机构分三级:中央政府、省级管理委员会和市级管理委员会 医疗服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71%以上为公民缴纳的所得税,19%为中央政府拨款,4%为个人支付费用。 药品在进入瑞典市场之前,必须在药品管理部门,瑞典医药署(MPA)进行医药配备登记注册。国营药品公司Apoteker AB为瑞典独家经营药品的零售公司,向公众售药。 诊疗项目管理以牙科治疗规定为代表,收费标准已经放开。 瑞典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由各地方社会保障部门经办,主管与监督医疗费用的开支以及病休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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