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数字记忆法总结(共3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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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消防数字记忆法总结 45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应垂直或夹角45,以有效利用穿堂风吹散爆炸性气体,2.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实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453.室外楼梯作为疏散楼梯时倾斜度454.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0.90m,倾斜角度455.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系统的架空型喷头的布置宜垂直于保护对象的表面,其瞄准点应是喷头保护面积的中心。当确需非垂直布置时,喷头的安装角不应小于450.10MPa;1.当有两路消防供水且允许消防水泵直接吸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5.1.14 每一路消防供水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火

2、灾时必须保证的其他用水; 火灾时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从地面算起不0.10MPa; 消防水泵扬程应按室外给水管网的最低水压计算,并应以室外给水的最高水压校核消防水泵的工况2.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0.10MPa 7.2.83.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0.10MPa 7.2.10600mm1.通风空调系统安装时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2.气体灭火系统输送气体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

3、不宜大于600m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3.钢质防火窗窗框内填充水泥砂浆,窗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600mm。4.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应600mm。5.在梁凸出200-600mm时,在感温:A1A2275mm,B225mm,C-G200mm,感烟375mm范围可不计梁的影响 6.消防水泵吸水口(高位消防水箱、水池、减压水箱出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200mm;7.消防水箱采用钢筋混凝土时,在消防水箱

4、的内部应贴白瓷砖或喷涂瓷釉涂料。采用其他材料时,消防水箱宜设置支墩,支墩的高度600mm0.81.人员密度办公建筑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部分;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m2,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0。2.排烟窗有效面积计算时当采用百叶窗时,窗的有效面积为窗的净面积乘以遮挡系数。根据工程实际经验,当采用防雨百叶时,系数取0.6;当采用一般百叶时,系数取0.8。3.建筑外墙上在上下层开口之间如果采用实体墙分隔,实体墙高度应1.2m,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墙体的高度不小于0.8m4.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00m,

5、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0.80m;。5.细水雾灭火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1.6m,操作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6.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 3 时,不应大于0.8m; 屋顶坡度1/ 3 时,不应大0.67.净空高度大于0.8m 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喷头,吊顶内高度超过0.8m时应在上下分别设置喷头8.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无管道的侧面,净距0.7m且管道外壁墙0.6m;有管道的侧面,净距1.0m,;人孔净空高度0.8m。10米高差

6、1.消防水泵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的地下楼层内 2.埋深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应设置消防电梯3.地下三层及以上以及地下室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应设置防烟楼梯间4.人防工程中医院病房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人防工程内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建规中医院病房是不可以设置在地下的)5.建筑面积500,其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10m,容纳人数30人的防火分区,当有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相邻防火分

7、区相通的防火门;1540m1.距建筑外缘5m-150m 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但当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时,距建筑外缘5m40m 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GB50974 6.1.53.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的市政消火栓距出入口的距离540m 7.3.44.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15-40米。 5.4.75.登高操作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边缘距离建筑外墙5m10m;7.2.26.临时消防车通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宜540m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

8、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7.3.68.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应设置取水口,且吸水高度6.0m;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4.3.730米1.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2.消火栓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30.0m;3.、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

9、疏散门或安全出口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 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30m(行走距离45m)4.敞开式汽车库以及建筑面积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其汽车进出口可直接排烟,且面积一个防烟分区,可以不设排烟系统,但内最不利点至汽车坡道口30m。5.对于建筑高度50m的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30m,但总长度任需满足高层建筑 7.26.排烟口应设在防烟分区所形成的储烟仓内,每个防烟分区应分别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应尽量设置在防烟分区的中心部位,且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30m;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30

10、m,当公共建筑室内高度超过6.00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机械不放宽)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书本)7.步行街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 的消火栓,并应配备软管卷盘或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喷和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喷。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8.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10m;当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该部位宽度的1/3,且20m;10.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11.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宜

11、)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宜)小于30m50米1.每个报警阔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6.2.42.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应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闻的高度宜50m。3.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50m)。4.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公共建筑不宜超过50m,住宅不宜超过100m。一台排烟风机最多可以担负竖向高度不大于50m 内的防烟分区,当确需担负超

12、过50m的防烟分区时,系统应设备用风机5.高层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50m时,可采用 B1级材料。6.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20m和10m;7.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 或建筑高度50m时应设消防水池8.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及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 且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超过20L / s 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表 3.5.2减少5L /

13、s;9.建筑高度50m 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登高场地确有困难,可间歇布置,但间隔距离30m10.建筑高度50m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11.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车行隧道内一般每隔50m设置手动报警按钮60m1.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60m;当室内高度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长边可75m2.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60m 3.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60m。4.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应设置取水口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60m5.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

14、,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6.除长度60m两端直通室外的避难走道外,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7.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60m。8.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9.除长度小于60m两端直通室外的避难走道外,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10.地铁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连续长度大于60m的地下通道和出入口通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和设置火灾探测器11.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6012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

15、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100m1.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在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2.建筑髙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应设避难层3.对装修材料的要求,对重要的建筑比一般建筑物要求严;对地下建筑比地上建筑要求严;对100m以上的建筑比对一般高层建筑要求严,100m以上的民用建筑不允许放宽,外墙保温材料应采A级用4.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还需在楼层上增设楼层中转水池和加压水泵,进行分段加压,分段给水。要求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l00

16、m。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 1.5h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 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8.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 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100mo9.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20

17、0m,单管长度100m,10.具有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保护线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1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设计,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25%1.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30m,当公共建筑室内高度超过6.00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2.当排烟阀(口)设在吊顶内,并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封闭式吊顶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1.50m/s;非封闭吊顶的开孔率吊顶净面积的25%,且应均匀布置。3.步行街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开口的有效面积步行街地面面积的

18、25% 4.下沉式广场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 ,开口高度1.0m ;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60%百叶通风口面积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墙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 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各该外墙面积的5%,其防火间距减少25% 6.采用无线通信方式时,通信模块的间距额定通信距离的75%,模块应设置在明显部位且有明显标志7.民用建筑内疏散距离当该场所全部设置自喷系统时,可增加25%8.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

19、、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9.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30%1.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规定值的30%确定。5.5.212.在装有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表的1.3倍确定5.0.3(

20、增加30%)3.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按表的1.3倍确定;每个雨淋阀控制的喷水面积表的作用面积(增加30%)4.歌舞娱乐、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的灭火器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在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增加30% 5.人防工程中,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宽度之和,不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总宽度的70%(减少30%)6.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处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不能大于本防火分区总宽度的30%7.模拟喷放试验采用干粉灭火剂和自动启动方式,干粉用量不少于设计用量的30%8.对

21、墙面保温泡沫塑料,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B1级氧指数值OI30%; B2级氧指数值OI26%。50%1.柴油机消防水泵的供油箱应根据火灾延续时间确定,且油箱最小有效容积应按 1.5L/kW 配置,柴油机消防水泵油箱内储存的燃料不应小于50%的储量。2.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确有困难,且火灾时补水可靠时,其总有效容积室内消防水量的50%;3.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补风量排烟量的 50% 4.建筑面积5000的人防工程,其消防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05.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井墙

22、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50% 6.消防给水管网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自重+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货架储物仓库应采用钢制货架并用通透性层板,层板中通部分的面积不应小于层板总面积的50%;当采用木制货架及采用封闭层板货架的仓库,应按堆垛储物仓库设计。8.建筑内设有自动喷水、水喷雾、泡沫或固定消防炮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可按3.5.2减少50%,但10L/s9.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高层建筑,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楼梯间多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

23、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50%。倒流防止器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柚水时,应在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5.1.128.3.5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可由市政给水系统直接供水,应在引入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当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空气隔断倒流防止器时,该倒流防止器应设置在清洁卫生的场所,其排水口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6.2.3当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水泵从低区到高区依次启动,并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7.3.10 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

24、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2.8 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室内外供水管道网小总结: 1)市政给水管网:宜为环状管网且管径应DN150,但当城镇人口2.5 万人时,可为枝状管网且管径宜DN200。当城镇人口2.5 万人时,管径可适当减少,环状管网时应DN100,枝状管网时宜DN150 8.1.12)室外消防供水管网:采用两路市政消防供水时应布置成环状,但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时可采用枝状;管道径DN100 ;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5个 8.1.4 3)室内消防供水管网:满足8.1.2规定的建筑应布置成环状(立体成环),当室外消

25、火栓设计流量20L/S且室内消火栓10个时可布置成枝状。管道径DN100 8.1.5附8.1.2:向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供水;向两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供水;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供水;采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附一路消防供水:建筑高度54m的住宅、室外设计流量20L的建筑时可采用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的一路消防供水6.1.3关于耐火极限相似的描述1.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1. 00h ,其他建筑0.50h 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2.建筑外(幕)墙上下层开口之间采用防火玻璃墙:高层建筑耐火完整性1h,多层建筑0.50h。建筑的屋面外

26、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1.00h 时,保温材料B2 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 时,B1 级3.钢结构防火检查:对于室内裸露、轻型屋盖及有装饰要求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0h时,宜选用薄涂型防火涂料。对于室内隐蔽、高层全钢及多层厂房,当规定其耐火极限1.50h时,应选用厚涂型防火涂料。电阻1.控制柜中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W,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50M,W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20M。液体储罐及其附属设备,应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12.2.72.火灾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绝缘电阻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20M;

27、接地电阻:设备单独接地电阻4,共用接地电阻13.变压器接地电阻:防雷防静电共用接地电阻10 单独防静电接地线电阻100 4.建筑物内景观照明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电阻应大于2M。低压配电和控制电器相间绝缘电阻5M5.地上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变、配电站的布置1.不得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得设置在爆炸性的危险区域内;2.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与厂房一面贴邻建造。乙类厂房的配电站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需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3.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

28、乙类厂房库房应25m;距其他建筑物10m;距液化石油气罐应35m;石油化工装置的变、配电室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4.户内电压为10kV以上、总油量为60kg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60600kg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0kg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变电室与各级爆炸危险环境舭连,最多只能有两面相连的墙与危险环境共用。甲、乙、丙1.楼梯间内不应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不应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

29、帘2.变形缝内不得设置电缆、电线、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确需穿过时,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3.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4.防火墙不应开设设门、窗和洞口,必须开设时,须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不跨越防火分区1.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不能跨越防火分区2.

3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穿管水平敷设时,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保护管保护。3.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探测器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2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4.应急照明供电回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5.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6.灭火器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7.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水平分支线路不宜穿越防火分区隔热保护层厚度1.线路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30mm;11.2 2.

31、排除和输送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易燃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的间隙150mm ,或采用厚度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 9.33.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间距150mm4.排烟风管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防排烟管道 1.排烟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1.00h的隔墙与相邻区域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 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0.50h,当水平穿越两个及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或在走道的吊顶内时,其管道的耐火极限1.50h;排烟管道不应穿越前室或楼梯间,如果确有困难必须穿越,则其耐火极限2.00h,且不得

32、影响人员疏散。2.送风管道 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应采用光滑的金属和非金属管道,不宜采用土建井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必须与排烟管道在同一井道时,排烟管道的耐火极2.00;管道井应采用耐火极限1.00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检修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未设置在管道井内的加压送风管,其耐火极限1.50h对人数类似的限制1.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0.90m,倾斜角度45)2.建筑高度大于32

33、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3.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4.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10人时,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0.90m倾斜角度60的金属梯 6.4.65.厂房内的操作、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面积6.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可不设置消防电梯7.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2人时,其层数不限。8.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当设置

34、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2层、人数之和50人、每层建筑面积200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一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设置一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相关频率 3 4 5 6 8 12 151.当公共建筑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机械排烟时,中庭的排烟量可按周围场所中最大排烟量的两倍数值计算,且m3/h (换气次数见案例)2.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接换气次数3次/h,事故排风量6次/h ;燃气锅炉房6次/h,事故排风12次/h。3.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

35、,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5次/h(防护区);CO2专用的储存容器间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距地面高度0.5m应直通室外,换气次数4次和8次/h(事故)(储存间)4. 消防水泵房的通风宜按6次/h 设计;5.气压罐应配合稳压泵工作,减少稳压泵频繁启动,保证稳压泵启泵次数15次/h且有效储水容积150L。类似知识点11.当顶棚或墙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厚度应15mm面积应该房间顶棚或墙面面积的10%,2.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6.2.73.消防联动控制器的

36、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 ,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持工作的控制容量要求。线路压降超过5%时由现场提供4.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1)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15%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下方。 2)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3)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为15%30%时,设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4)探测器设置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到时,应在吊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5)地铁站台等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比例为30%-70%时,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5.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机械式汽车库内分层布置的载车

37、板,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0.1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6.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7.钢结构防火涂料土层厚度检查: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层最薄处厚度设计要求的85%且厚度不足部位的连续面积的长度1m,并在范围5m内不再出现类似情况。8.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二者最大小时流量之和。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用水量可不计类似知识点21.消防水泵

38、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2.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0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0m;3.水泵出水管超压泄压阀的泄压值不应小于设计扬程的120%. 5.1.164.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宜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120% 10. 1. 5 5.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39、%6.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6.2.4类似知识点31.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大于10000)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

40、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534 3.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地下建筑(室)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4.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 且层数超过 2 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建筑高度15m或体积10000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4.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

41、0000的区域535 5.丙类;单罐10000甲、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当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宜为固定式,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类似知识点41.水泵机组基础的平面尺寸,无隔振安装应比水泵机组底座四周各宽100-150mm,有隔振安装应比水泵隔振台座四周各宽150mm。水泵机组基础的顶面标高,无隔振安装时应高出泵房地面100mm,有隔振安装时可高出泵房地面50mm。2.消防水箱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应在100150mm 5.2.63.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门槛漫坡150-300mm)4.消防水池水位低于正常水位

42、50-100mm时,应向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报警4.3.95.干式报警阀组安装在不发生冰冻场所,安装完成后,向气室注入50-100mm的清水6.边墙型标准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直立:100-150mm 水平(背墙):150-300mm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布置要求,直立:100-150mm 下垂:150-360mm 7.1.47.泡沫液管道出液口不能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的1m,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泡沫液储罐底面不小于150mm,且最好做成喇叭口形。速1.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水力计算确定,一般平均流速1.5m/s。消防给水管道设计流速2.5m/s,任何管道7m/s。流量开关应

43、能在管道流速为0.1m/s10m/s 时可靠启动 4.防排烟系统:送风、排烟管道风速:金属20m/s;非金属15m/s;送风口的风速7m/s。排烟口的风速10m/S;当排烟阀(口)设在吊顶内,并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封闭式吊顶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1.50m/s;机械补风口的风速10m/s;人员密集场所5m/s;自然补风口3m/s,检测时测各门洞风速0.7m/s;5.局部应用系统保护对象周围空气流速,细水雾、二氧化碳3m/s,干粉2m/s6.泡沫管道冲洗水流速度不低于1.5m/s,以排出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7.细水雾和气体管道吹扫时出口气体流速20m/s。8.垂直卷帘的

44、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在27. 5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9. 5m/min。与地面接触时,座板与地面平行,接触均勻且不倾斜缝隙20mm9.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应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应7s。挡烟垂壁必须设置限位装置,当其运行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10.高、中倍数泡沫灭火全淹没系统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其排气速度5m/s.水池水箱容积1.减压水箱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且宜分为两格2.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3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且每座应有

45、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系统供水;3.消防水池总蓄水有效容积500m3 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但当1000m3 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每格(座)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4.3.6;4.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减压时时有效储水容积60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5.临建工程中转水箱106.超过100米的建筑设置的常高压给水系统,当高位消防水池无法满足上部楼层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时,上部楼层应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该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本规范第 5.2.1 条的规定根据该系统供水高度(最高和最低消火栓高差)确定,且不应小

46、于 18m3 7.对于旧城区改造,供水不足的区域增加给水管道管径和市政消火栓,或修建容量为100-200的蓄水池持续时间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10.1.5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1.5h;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1.0h;其他建筑0.5h。3.蓄电池组初装容量:100m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90min;100m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540min4.风机持续运行时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1.5h;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m2的公共建筑1.0h;其他建筑0.5h。5.一、二类隧道内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h,其他隧道不应小于 1.0h6.应急照明控制器备电工作时间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3h7.系统备用电源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用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8.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地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筑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 以上。类似时间1.干式灭火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1min,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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