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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范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范文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到xxx
2、x年底,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交易平台功能更加完善,交易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二、工作任务(一)拓展平台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省上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目录清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到 平台
3、之外无交易 。(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对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健全出让或转让规则,引入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xx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三)加强
4、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强制要求在当地投资、人员业绩核备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四)促进资源跨区域共享。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常态化,促进优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享。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前提下,鼓励市场主体跨区域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区域合作。(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五)统一项目交易流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县(市)级公共资
5、源交易中心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立终端覆盖到县(市)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监管系统、专家抽取系统、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软件系统,实现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流程 一体化 。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xxxxxxx号)要求分别配备硬件设施,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六)加强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明确交易、服务、监督等各子系统功能定位,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充
6、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作用,汇集、共享和发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为县级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综合技术支撑,并向行政监督部门、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提供信息数据和相关资料。着力消除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盲点、断点、堵点,加快推进在线投标、在线开标、电子档案管理,年内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七)遵循CA互认共享。遵循xx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标准规范,实现 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证书通用、一个平台共享、一个标准规范 。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市
7、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八)完善专家管理机制。按照全国统一的专业分类标准,对xx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xx分库进行扩充。对评标(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评标(评审)专家征集、培训、考核和清退机制。(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九)强化公共服务定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运行服务机构,要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
8、范交易市场提供支撑。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代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得限制市场主体自主权,不得排斥和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不得将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及用于商业用途。(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政府负责)(十)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精简交易环节、优化交易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十一)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现场办理;能够
9、在线获取的市场主体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市场主体以纸质方式重复提供。依托政务服务网,推行交易服务 一网通办 ,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资料 一次收集、统一管理、及时更新、反复使用 ,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各县市政府负责)(十二)加强协同监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探索试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
10、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十三)制定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密切配合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十四)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反馈的联动机制,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核实、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11、务系统,依法予以公开,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十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 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 的原则,依据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及时向社会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市公
12、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十六)加大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落实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管理、运用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及时记录交易过程中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发现失信行为应当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转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归集到信用中国(xxxx)网站,并作为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全省范围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利用。(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草
13、局、市医保局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十七)推广智慧监管。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充分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见证系统、大数据平台等软件系统,实行项目交易过程信息的全面记录和实时交互,及时在线下达监管指令,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
14、理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十八)强化平台管理。制定出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评标(评审)专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评审)专家、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政府负责)(十九)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加快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严格执行xx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交易数据安全。(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政府负责)(二十)及时清理制度规
15、则。完善制度规则清理长效机制,对不符合整合共享要求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进行清理,清理过程和结果及时报送市发改委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发改委、市公管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提高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市公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督促任务落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的指导。(二)严格督促落实。市发改委、市公管办要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加强指导协调,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督促质效,对推进工作不力、整合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