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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9 号) 自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削减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爱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其次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爱护,实行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学问培训;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
2、务院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经济社会进展情形,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进行调整;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支配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支配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支配肯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
3、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与生育保险的,依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与生育保险的,依据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依据生育保险规定的工程和标准,对已经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支配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支配1 小时
4、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当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禁止对女职工的性扰乱;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形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形进行监督;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其次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责令限期
5、改正,依据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标准运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其次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据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标准运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
6、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赐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8 年 7 月 21 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同时废止;附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 6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 20 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 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其
7、次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其次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8、;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 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剧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一条 为了削减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
9、特殊困难,爱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其次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爱护,实行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学问培训;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经济社会进展情形,对女职工禁忌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从事的劳动范畴进行调整
10、;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支配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支配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支配肯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
11、2 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与生育保险的,依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与生育保险的,依据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依据生育保险规定的工程和标准,对已经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与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支配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支配1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12、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当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禁止对女职工的性扰乱;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形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形进行监督;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其次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据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标准运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其次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13、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据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标准运算,处以罚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赐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
14、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8 年 7 月 21 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同时废止;附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 6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 20 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 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其次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其次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
15、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 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剧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