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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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沈阳市城市道路挖掘治理方法颁布日期: 2021 年 03 月 09 日实施日期: 2021 年 03 月 09 日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治理,标准城市道路挖掘行为, 保证城市道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改善市容市貌,依据城市道路治理条例 、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爱护条例和沈阳市城市道路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城市道路挖掘治理;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的挖掘人,是指因管线敷设、调整道路功能等工程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挖掘施工单位,是指从事道路挖掘及回填等施工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路面复原单位,是指对城市道路挖掘管沟进行路面复原

2、且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第四条 挖掘城市道路应当坚持统一方案、科学掌握、和谐运作、标准治理和谁审批、谁治理的原就;特别时期执行市政府有 关规定;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治理局是全市城市道路挖掘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的行政审批;道路挖掘施工的监管与业务指导工作由市城市治理综合监管机构实施;区城建管局负责区级审批工作及道路挖掘监管工作,同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时接受市城市治理综合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挖掘治理工作由市、区房产行政治理部门负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城市治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道路挖掘的相关治理工作;第六条 城市道路挖掘实行市、

3、区两级方案治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初应向社会发布道路改造信息,同时各挖掘单位向主 管部门报送当年道路挖掘项目,形成当年城市道路挖掘方案;区 级治理挖掘方案报市级治理部门备案;特别情形论证后调整挖掘 方案,调整后不得超出原方案的10%;各类建设项目在同一条路段上涉及配套设施的各类管线施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一次性申报,并同步组织一次性实施城市道路挖掘工程;道路挖掘工程涉及重点区域、窗口区域、跨行政区域的,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要召开多部门的和谐会,确保挖掘工程有序实施;第七条 除特别情形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挖掘城市道路: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未满5 年的;二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

4、后未满3 年的;三当年 11 月 1 日至翌年 4 月 15 日,城市道路禁挖期内挖掘城市道路的;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挖掘城市道路及设置依附城市道路建架设各种管线、杆线实行许可制度;需要挖掘道路的,包括地下暗挖和顶进 施工作业的,应当到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挖掘道路许可 证,并依据挖掘道路许可证批准的挖掘理由、地点、面积和时间挖掘城市道路;管线设置的附属设施应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1 米范畴以外,禁止在慢车道、人行道设置附属设施;第九条 因特别情形确需挖掘新建、改建、扩建的交付使用后未满 5 年的城市道路、大修竣工后未满3 年的城市道路,应当依据治理权限

5、经市或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标准三倍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因特别情形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施工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据规定标准二倍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因特别情形确需挖掘施工,应依据差异化、季节化治理,以保证道路挖掘后的复原质量;修复费由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缴并上缴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第十条 因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先行挖掘抢修,并同时通知市、区监管机构和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在 24 小时内依据有关规定补办审批手续,并交纳道路相应挖掘修复费;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十一条 道路挖掘工程应当实施分段挖掘施工、分段复原道路、分段质量验收;除特别情形,经道路挖掘行政主

6、管部门同意外,每段挖掘长度不得超过100 米;第十二条 挖掘施工单位在挖掘工程开工至管沟回填验收前须遵守以下规定:一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制订应急预案;二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治理和文明施工制度要求,现场和周边环境干净、道路平整、排水畅通、交通安全,并设立专职安全员;工程预算中应列入暂时措施费;施工现场的材料和机械设备,不得堆放在围挡设施外,确需占用道路堆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暂时占用道路的相关审批手续并交纳道路占用费;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宿舍、厨房、厕所等设施;施工产生的污水不得直接向路面排放,产生的残土应当立刻清运;三施工现场设置统一标准的工程公告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档;设置的警示闪耀灯,

7、在夜间、雾天、骤暗天气时开启,车行 道相邻灯距不得大于4 米,人行道相邻灯距不得大于10 米;大型管沟复原时,路面结构复原至水稳层后挖掘单位才能拆除围挡;设置封闭围挡必需连续施工,严格按工期完成任务;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四挖掘管沟上口宽度大于下口宽度;五各种管线的敷设,其顶面高度应低于路床顶面以下500mm,否就应当实行加固措施;严禁在路面结构层中敷设各类管线;六 挖掘道路后须敷设的配套窨井及各类设施检查井井体, 采纳预制或现浇混凝土结构,不得设置在路面着力点上;塔杆、 配电箱等构筑物,应符合道路建设和城市市容有关规定;七在道路挖掘期满前,回填净砂或混砂并按撼砂程序到达标准密实度要求;清理施工

8、现场,并通知地下设施权属单位, 对排水等地下设施进行检测验收;八因特别情形敷设管线施工处于停滞状态的,应实行路面简易复原措施,保证交通安全,落实防尘措施,并承担简易复原路面的工程费用;九横断挖掘的,必需在夜间进行,当日不能完工的工程要于次日 6 时前复原道路平整, 并实行安全措施, 保证道路通行;勉励采纳装配式暂时路面设施,削减对市容及道路通行的影响;对已经回填的道路挖掘工程,应在规定时限内复原路面;十因道路挖掘施工缘由造成的纠纷,导致人身损害或财产缺失的,挖掘人应当主动和谐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 路面复原施工一般由路权所属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履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复原

9、资金在道路挖掘修复费中列支;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十四条 路面复原施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在管沟回填完工后, 准时进入现场进行路面复原施工, 履行现场治理责任;二落实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要求;三遵守道路施工相关技术规程;四管沟开口宽度小于 800mm,依据 800 mm标准予以复原;五城市道路挖掘复原工程实行相关质量保证规定,在保质期内如显现沉陷、破旧等问题,道路结构责任单位应当准时整改;第十五条 道路挖掘工程全程实施监理责任制,由市、区两级道路监管机构托付工程监理单位、并与监理单位签订标准的建设 工程托付监理合同或协议;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落实施工期间

10、的旁站监督职责,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标准施工;监管部门实施全程专人专管负责制,落实施工期间的行为监管职责,确保文明施工、标准施工;道路挖掘工程建立健全追究问责机制,确保文明施工、施工工艺流程标准及道路复原质量;第十六条 道路挖掘应当全面推广应用非开挖技术,凡可采纳非开挖技术的,不得采纳明挖施工方案;管线工程勉励提倡科学合理的同管沟敷设;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非开挖技术工程施工应当比照道路挖掘进行治理,实行非开挖技术施工期间及工程保质期内,因施工质量和技术操作等缘由显现塌陷事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准时进行无偿处置和复原,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缺失;第十七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未取得挖掘道路许可证擅自转

11、变城市道路功能的, 由市、区两级监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惩罚;造成缺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第十八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 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施工,或超面积、超期限占用或挖掘道路的,由市、区两级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按规定交纳道路超期占用或挖掘费,相关部门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惩罚;挖掘施工单位如需连续施工的,须重新办理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并重新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第十九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 挖掘施工单位向道路路面排放施工污水或未立刻清运施工残土的,由市、区两级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相关部门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惩罚;造成缺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十条 挖掘施工单位在挖掘道路期满后没有准时清理场地的,由市、区两级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交纳道路占用费;其次十一条 路面复原单位无正值理由拒绝或拖延复原、复原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质量不达标经督办仍未整改的,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托付其他路面复原单位进行整改;其次十二条施工期间违反市政工程质量及安全治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惩罚;其次十三条 沈北新区、苏家屯、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等可参照本方法施行;其次十四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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