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门、防火门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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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户门、防火门采购及相关服务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NJHW-)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2016年10月25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招标人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1.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主要是入户门、防火门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表格及深化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交付使用期在签订合同之后的 90 日历日内交付使用1.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见第四章招标范围、货物清单及技术要

2、求1.5踏勘现场不组织2.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条件应针对制造商、代理商分别提出相应的要求)1.资质条件: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制造商,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资格审查当天-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防火门、入户门等,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b、如为代理商,其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且所报入户门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

3、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防火门、入户门等,如是代理商,不但要提供有效的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还应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 c、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专项授权书,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 d、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f、同一个品牌制造商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如果同一个产品品牌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该品牌将被拒绝。注册资金均以企

4、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2.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财务报表,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财务报表,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自2013年9月30日以来(含2013年9月30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门类相关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信用要求:/6.其他要求:a、投标申请人在南京地区有完整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及时解决供应中的各种问题(提供办公场所的房产证书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

5、投标文件中);b、 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d、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e、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f、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盖有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的也视同为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 12时00分 6.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 9时30分 1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1.7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一份12.6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40万元 15.1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转账支票、电汇、保函金额: 3

7、4000 元收取单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账号:320006613018010009990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其他要求:1.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2.投标人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凭缴纳码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柜台办理或自助服务区的自助机办理),也可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

8、,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4.如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将办好的保函原件递交至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柜面办理投标保函代收确认函(等同于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16.1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日)18.1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在 2016年11月15日 9时30分 前不得开启19.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地点1.网络传输递交:将加密形式的投标文件(数据电文)网络传输递交至南京货物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 现场递交: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形式为未加密)递交至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

9、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25室。22.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2条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条现场递交地点23.1开标程序( 5 )解密时限:从各自开始解密起30分钟内23.2(1)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共同解密。25.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技术专家 7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货物招标评标专家库南京分库中随机抽取产生32.1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334.1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

10、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交的资料根据甲方要求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服务费中标人须按“宁价费2014262号文”标准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综合服务费,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公证费中标人按投标价的0.1向南京市公证处交纳公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其它1、本次招标文件中不含总包配合费,总承包合同中已含有配合费。一、说明本次招投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11、规范性文件的约束。1. 招标项目与招标当事人1.1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1.2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本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及交付使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12、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 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2.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3、。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6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7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14、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2)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3. 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须符合国家

15、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指使用最新的南京货物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本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招标范围、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2 根据本章第6条和第7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并按照招

16、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4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以数据电文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7、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及时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6.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后,应及时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7.2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

18、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是指使用最新的南京货物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至南京货物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应为加密形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是指使用最新的南京货物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通过光盘、U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其形式为未加密。电子文

19、本仅在启用应急补救方案时使用。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证明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中文以外的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否则视为无效。10. 投标文件的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本章第11条和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分项报价表和投标报价汇总表; (2)按照本章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本章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按照本章第15条

20、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0.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及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1. 投标文件的编写和签署11.1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汇总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11.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11.3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付使用期、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1.4 投标人应将下列支持、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和所投货物合格的资料的扫描件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从供应商

21、库中挑选相应资料并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证明投标文件完整性、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2)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打分所需的文件;(4)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扫描放入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文件。11.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只有

22、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1.6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在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盖章。11.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本。11.8网络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数据电文)与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一致,不一致时,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使用网络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开标的,以投标文件(数据电文)为

23、准;(2)启用应急补救方案使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进行开标的,以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为准。12. 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内容、范围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列出供货清单及分项报价和总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12.2 投标人如提出优惠条件,不能仅对投标总价进行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否决投标。12.3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签订合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予以核减。12.4 除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招标人对

24、每一项投标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13.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1)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

25、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专项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14. 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如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等),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26、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3)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15. 投标保证金15.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联合体投标的

27、,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牵头人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失约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本章第15.6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人未按本章第15.1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否决。1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将自收到投标

28、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15.5 招标人最迟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5.6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但本章第20.4条和第24.3条出现的情形除外;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投标有效期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16.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

29、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将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7. 供应商库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使用17.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以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投标人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支持、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所投货物合格和供评委评审打分所用的资料,投标人均须从供应商库中挑选相应资料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处。供应商库中无相应资料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30、成新增资料的入库工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核验新增入库资料所需的时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新增资料入库并经核验的,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2供应商库中的资料有所变更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供应商库中相关资料,并及时申请核验通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现场递交材料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包装并密封。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文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 未按本章第18.1条要求对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包装、密封或加写标记而造成提前开启、投标信息泄露或遗失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9. 递交投标文件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19.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不予退还。20. 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20.1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络传输递交的或者未网络传输递交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2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20.4 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且视为投标人撤销其网络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数据电文)。由此造成投标人

32、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21.2 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章第11条、第18条和第19条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进行补充、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第15.6条的规

33、定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时间和地点22.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查身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22.2投标人持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到开标地点完成投标文件解密。2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3. 开标程序23.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

34、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的先后顺序开标;(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交付使用期、投标有效期及其他内容,并制作开标记录;(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23.2 本章第23.1条开标程序(5)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和开标:(1)投标文件解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

35、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4. 应急补救方案24.1 应急补救方案是指因南京货物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在开标现场按照投标人网络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导入投标文件电子文本进行开标。24.2 启用应急补救方案时,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的先后顺序依次导入投标文件电子文本;(5)按照开标顺序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

36、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交付使用期、投标有效期及其他内容,并制作开标记录;(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24.3 按照本章第24.2条开标程序(4)规定导入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由此造成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存储介质中空无内容或存储介质中的内容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2)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在制作、存储过程中损坏导致无法导入开标系统的;(3)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无法导入开标系统的;(4)投标

37、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开标系统的其他情形。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5.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2)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5.3 评

38、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6 条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5.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研读招标文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25.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使用网络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开标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数据电文)为准进行评审;启用

39、应急补救方案使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进行开标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为准进行评审。26.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6.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2.1 款规定,依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和货物合格性评审标准等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6.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以数据电文形式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0、(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金额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各分项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价金额累计为准修正总价。 (4)投标总价中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的,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本条款中所称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误是指小数点明显左右移位等现象造成单价金额明显不符合现行市场价格价值规律的错误。26.4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41、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包括交付使用期、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但不限于,加注星号“*”的条款)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26.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6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的;(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

4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1)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26.7 在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无

4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6)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26.8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被否决:(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2至2.8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相同错漏之处,且没有合理解释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异常一致或规律性变化的;(5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署人、授权代表人签署人、项目负责人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同一单位或在同一单位的注册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但招标文件规定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12)同一个人或几个利

45、害关系人分别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领取招标资料、参与资格审查,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开标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的;(1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14)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被否决的情形。27.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仅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8.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46、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28.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8.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8.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均应以数据电文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后提交,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9. 评标结果公示29.1评标结束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将在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0.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接触30.1 除本章第28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30.2 投标人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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