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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分包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E/F08-1号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1月16日目 录目 录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1一 招标须知简表1二 总 则21. 工程说明22. 资金来源43.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44. 投标费用5三 招标文件55. 招标文件的组成56. 招标文件的解释57. 招标文件的修改6四 投标报价68. 投标价格6五 投标文件的编制79. 投标文件的语言710. 投标文件的组成711. 投标有效期812. 投标保证金813. 投标答疑会9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9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1015. 投标文件的密
2、封与标志1016. 投标截止期10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0七 开标1018. 开标10八 评标1019. 投标文件审查1020. 资格审查1121. 投标文件的澄清1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123. 错误的修正1124.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2九 授予合同1225. 合同授予标准1226. 中标通知书1227.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228.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13第二章 分包合同协议书14分 包 合 同 协 议 书15银 行 履 约 保 函17第三章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8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9第四章 分包合同条款21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21. 词语定义222
3、.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3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44. 图纸24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55. 工程师256. 项目经理257. 分包负责人268. 承包人工作269. 分包人工作27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2810. 进度计划2811. 开工及延期开工2912. 暂停施工2913. 工期延误3014. 工程竣工30四 质量与检验3015. 工程质量3016. 检查和返工31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3118. 重新检验3219. 工程试车32五 安全施工3320. 安全施工与检查3321. 安全防护3322. 事故处理33六 合同价款与支付3323. 合同价款及调整3324.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3425. 工程量的确认34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35七 材料设备供应3527. 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商3528. 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36八 工程变更3629. 工程设计变更3630. 其他变更3731. 确定变更价款37九 竣工验收与结算3732. 竣工验收3733. 竣工结算3834. 质量保修38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3935. 违约3936. 索赔4037. 争议41十一 其他4138. 工程分包4139. 不可抗力4140. 保险4241. 担保4242.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243.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344. 合同解除4345. 合同生效与终止4446.
5、 合同份数4447. 补充条款44第五章 技术规范45一 现场自然条件46二 现场施工条件461. 工程概况462. 工程进展情况473. 道路474. 水电475. 其他47三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481. 本工程设计施工应执行的规范标准或规定482. 技术要求48第六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49投 标 书50投 标 书 附 件51投 标 保 证 金52履 约 承 诺 书5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4授 权 委 托 书55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56一 投标报价规则571.单位工程费汇总表57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573.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584.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625.主要
6、材料设备价格表62二 合同价款与竣工结算621. 合同价款622. 工程量的确定633. 竣工结算644. 材料设备暂定价64三 工程承包内容64第八章 辅助资料表74第九章 资格审查表75第十章 图纸764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一 招标须知简表项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府路与中山大道交叉路口西南角建筑面积:约43669m2承包方式: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承包招标方式:邀请投标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 2005年9月4日前竣工验收招标范围:
7、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承包2合同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承包合同3购买招标文件:见投标邀请函。4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本工程项目承包的相应资质。5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90天。6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投标保证金数额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保证金在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款。此款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退还。7勘察日期:见投标邀请函。勘察地点:施工现场联 系 人: 联系电话:61301043- 8投标答疑会时间:见投标邀请函。地点: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9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分开装订、包装,各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10投标文件递交至:广
8、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府路305号叠翠台C座四楼11投标截止日期:见投标邀请函。12开标: 由招标单位评标人组织开标工作。13评标: 由招标单位评标人组织评标工作。13二 总 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概况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位于中山大道与天府路交叉路口的西南角。建筑面积4388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二层7518平方米、地上13层商用房7074平方米、422层住宅29297平方米。楼高共24层,其中地下2层、地上22层;标准层层高4.5米,地上建筑主体高度98.75米。水文、地质条件,根据广东省工程勘察院叠翠台E/F栋工程勘察报告,地质构造由上而下为人工填
9、土层、冲积层、残积层第四系覆盖层,厚度9.715.2米。基岩为白垩系沉积岩,岩性以砾岩为主,局部相变为泥质粉砂岩。地下水主要在人工填土层,含水量不大。施工现场的东边是天府路及天河公园;西邻万佳商场,东南与叠翠台二期C/D栋相连、西南与拟建的小学相邻,北边是广州市区的主干道中山大道,车流密集、行人众多。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结构采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本项目主要的专业工程有:A.1 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基坑、基础土石方的施工。基坑深9.5米,用于修建二层地下室。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主要包括基坑边坡支护工程,人工挖孔桩基础。A.3 砌体工程。外墙、内墙采用砖墙体工程。A.4 混凝土及钢筋混
10、凝土工程。地下室结构、地上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A.7 屋面及防水工程。地下室、屋面等的防水工程。A.8 隔热工程。屋面用隔热措施。B. 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本招标工程的范围包含在本专业工程范围内。C.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梯工程。C.2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力供应及照明。C.7 消防工程。C.8 给排水工程。C.9 通风空调工程。C.12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包括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楼宇、小区多表远传系统,楼宇、小区自控系统,有线电视,楼宇安全防范系统。D. 市政配套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等
11、。E. 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小区的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泳池等。F. 白蚁防治工程。G. 人防工程。地下室二层部分用作人防工程。H. 燃气工程I. 停车场设施。J. 泛光照明工程。K. 外水外电工程。L. 航空控高工程。1.2 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1.2.1工程实施计划安排: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将实行施工总承包、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所有承包人将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指定分包与总承包签订分包合同,独立分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1.2.2 承包范围: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不包括已完成的工程,已完工程量见分部分
12、项工程计价清单)。1.2.3 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承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相结合的方式。本工程是指定分包工程,分包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1.3 发包单位(本次招标单位):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1 法定代表人:杨国伟1.3.2 地 址:广州市天府路305号叠翠台C座四楼。1.3.3 联 系 人: 1.3.4 联系电话:(020)61301043- 传真:(020)61301047 E-Mail:1.4 总承包单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4.1 法定代表人:1.4.2 地 址:1.4.3
13、联 系 人:1.4.4 联系电话: E-Mail:1.5 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凭邀请函于(具体时间见投标邀请函),到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305号叠翠台C座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成本费数额见投标邀请函),所收的招标文件成本费不办理退款事宜。2. 资金来源3.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承包资质。3.2 为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3.2.1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
14、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3.2.2 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中完成的与本合同内容相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施工合同情况。3.2.3 按规定的格式(见附表)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3.2.4 按规定格式(见附表)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3.2.5 按规定格式(见附表)提供拟分包的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情况。3.2.6 投标单位提供近二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3.2.7 有关投标单位目前和过去二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隐瞒者视为废标。3.2.8 企业业绩。4. 投标费用4.1 投标单位应承
15、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 中标单位中标后,负责办理施工的有关批准手续,并承担按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费用,如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人的费用、注册费用等。三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补充资料及投标答疑会议记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分包合同协议书第三章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四章 分包合同条款第五章 技术规范第六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第八章 辅助资料表第九章 资格审查表第十章 图纸5.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合同协议书条款、分包合
16、同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认真填写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资格审查表。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单位中标后将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分包合同。6. 招标文件的解释6.1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招标答疑会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投标答疑会上解答。6.2 有关商务及技术方面问题的解答详细内容,招标单位将在投标答疑会议后以书面形式发放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所有对
17、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以书面内容为准。6.3 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7.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当需要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招标单位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四 投标报价8. 投标价格8.1 投标价格:8.1.1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报价。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
18、、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修、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承包内容包括设计部分的工程项目,其价格还包括相应的设计费、设计文件审查费、报建费、检测费和验收费等。具体报价时应按照“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的说明及要求进行。8.1.2 工程类别,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特点按有关规定标准划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投标单位无论以何种工程类别进行报价,当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没有发生变更时,报价不能以工程类别的原因作出调整。8.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8.2.1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即“固定总价”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用合同价款包干的方式。“固
19、定总价”,当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8.2.2 “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固定单价”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用单价不变的方式。“固定单价”的单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为不变单价。8.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总计、投标价等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五 投标文件的编制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就投标有关事宜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A标技术标(1) 表8.1 项目经理简历及有关证件(2) 表8.2 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及有关证件(3) 表8.
20、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 表8.5 劳动力计划表(5) 表8.6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6) 表8.7 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表(7) 表8.8 临时设施工布置及临时用地表(8) 表9.1 投标单位企业概况(9) 表9.2 近3年来所承建工程一览表(10) 表9.3 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11) 表9.4 目前剩余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2) 表9.5 财务状况(13) 表9.6 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14) 表9.7 联营体协议书和授权书(如有)B标商务标(经济标)(1) 投标书及其附件(固定格式)(2) 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支票)(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4)
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固定格式)C 附件(1) 设计图(2) 材料样板10.2 A标、B标分开装订,分开封装。投标文件内容装订的顺序按10.1中的内容顺序装订,10.1中所列的内容中投标单位没有的(如不是联营体投标的表9.7联营体协议书和授权书)不用装订。投标单位认为除10.1所列的内容外,有必要增加其他内容,以便更好地证明投标单位的,可以补充。10.3 招标文件中注明是(固定格式)的内容,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固定格式进行填写,招标文件没有注明(固定格式)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自行确定格式。11. 投标有效期11.1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日内有效。11.
2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拒绝接受招标单位延期招标有效期的单位,其本次投标按废标处理,以后也将取消其在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关于须知第12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单位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现金,也可以转帐支票。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2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
23、标日期之前将存入本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收款单位全称: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8250044283518093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河支行)。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4 经择优评审选定的中标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期满后14天。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及罚金。12.5 投标单位如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2.5.1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2.5.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承
24、包合同。13. 投标答疑会13.1 投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各种疑问。13.2 为了对招标文件有更确切的理解,投标单位应派代表按规定时间出席投标答疑会。投标单位不出席招标答疑会的,对招标有疑问也可通过其他方式书面告知招标人。13.3 勘察现场13.3.1 招标单位将邀请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承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单位应对现场情况(场地地形地貌、内外交通、供水供电等)进行详细地勘察了解,据此作出合理的报价。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不能就施工场地问题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增加费用、工期的要求。勘察现场所发生的
25、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13.3.2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给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3.4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答疑会召开前1天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达招标单位。13.5投标答疑会的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的澄清或答复,招标单位将形成书面文件,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该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 “副本” 二份。“正本” 、“副本”应在投标文件上封面明确标明,如“投标文件正本”、“
26、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装订成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14.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加盖印鉴。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15.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骑逢处加盖密封章或投标单位印章。15.2 投标文件应递交至指定地址。16. 投标截止期16.1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16.2 招标单位可以以补充通知方式,酌
27、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6.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自行安排处理。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7.2 投标单位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包装标明修改或撤回等字样)。17.3 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授标单位不能
28、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七 开标18. 开标招标单位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将选择合适的时间,自行组织评标人员开标。评标人员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开标情况进行记录。八 评标19. 投标文件审查招标单位将对所有合格的投标文件实行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评标人员将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澄清的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 资格审查投标之前对投标单位没有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的,将在投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投标单位提交的表9.1至表9.7。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价与比较。21.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
29、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人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的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2.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人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2.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
30、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招标。23. 错误的修正23.1 评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工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方法及优先顺序如下:23.1.1 单价与金额,当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与金额之间不一致时,用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修正金额;23.1.2金额与合计,当金额的总和与合计不一致时,用金额的总和修正合计;23.1.3 分项与总计,分项的总和与总计不一致时,用分项的总和修正总计;23.1.4数字表示与文字表示,当数字表示与文字表示不一致时,以正确表示(包括修正后的数字表示
31、)的为准;如果二都不准确,以文字表示的为准。23.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4.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4.1 评标人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4.2 评价和比较的主要内容有:投标单位履行合同的能力,如企业信誉、实力、质量保证体系、工期保证措施等;投标报价,如不平衡报价问题、没有工程量的报价问题、报价的约束条件等。九 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经过评标认为合
32、适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6. 中标通知书26.1 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给出投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26.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3 在中标单位按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27.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27.1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诸项条款执行,招标单
33、位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7.2 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27.3 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单位,或发包批准的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的规定承包工程。28.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28.1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或银行履约保函(中标价的10%),并签订承包合同。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收款单位全称: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8250044283518093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河支行)。银行履约保函送给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为
34、合同期满后28天。28.2如果中标单位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招标单位将在中标单位首期施工进度款中扣留与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数额相等的进度款作为履约保证金,首期进度款扣款不足额时,将在以后各期中扣除,直到足额为止。28.3如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既不向招标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或银行履约保函(中标价的10%),又不签订承包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被授予的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第二章 分包合同协议书第二章 分包合同协议书77分 包 合 同 协 议 书承包人(全称):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35、、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与天府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工程承包范围: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工程承包内容及合同方式:承包内容为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采用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相结合的合同方式。二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具体日期以工程师项目指令为准。竣工日期:2005年9月4日前竣工验收通过。三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 合同价款 固定总价部分金额(6
36、层以上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大写):(小写):固定单价部分金额(5层以下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大写):(小写):五 合同的文件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条款;5. 招标文件;6.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7. 技术规范;8. 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 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出的款项。九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5年
37、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天府路305号叠翠台C座四楼)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署和盖章后生效。承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章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银 行 履 约 保 函致: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鉴于 (下称“承包方”)已保证按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包人”)“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合同要求履行该合同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的义务。鉴于你方
38、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方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_万元的责任,承包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的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个性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直至工程竣工之日起28天内一直有效。银行名称:(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地址:日期: 年
39、月 日第三章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章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承包人、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分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
40、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的保修内容为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二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工程2年。2.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 质量保修责任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
41、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分包人实施保修。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组织验收。四 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 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签字盖章): 分包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2004年 月 日 2004年 月 日第四章 分包合同条款第四章 分包合同条款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42、规定及本工程施工的具体条件,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的合同条款。1.2发包人: 指本工程项目对承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承包人:指本工程项目,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 分包人:指本工程项目,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 项目经理、分包负责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本工程中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分包负责人指分包人在本工程中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
43、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 工程:指承包人分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分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
44、合同价款。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承包人或分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4 工期:指承包人分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分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分包人在协议书约定,分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或由分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分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
45、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