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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化系统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号招 标 人: 福建省*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日 期:2012年2月22日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通知书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4 、投标须知前附表4 二、投标须知5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7 (五)开标8 (六)评标9 (七)合同的授予11第三章 合同条款12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12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14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14第四章 施工图纸(另附)22第五章 工程预算书(另附)22第六章 资格审查文件(另附)22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号致: (投标申
2、请人名称) 1*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通知贵单位就本工程进行密封投标。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详见“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于2012年3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会议室。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4、开标时间:2012年3月5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会议室地 址:5、凡对此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招 标 人:*地 址:联系人: 电话:招标代理单位:*地 址:联 系 人: 传真: 电
3、话:日 期:2012年2月22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智能化系统工程2建设地点3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金额约¥363590元(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控制价及其编制说明)。4承包人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7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合同形式固定单价1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柒仟元,用信封密封后于
4、开标前提交。14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5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在2012年2月27日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送达招标代理单位。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2012年2月28日书面澄清,澄清纪要需到招标代理单位处索取。16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中标人中标后须再提供三份副本。1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提交地点:*会议室接 收 人: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18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3月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会议室1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5、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另行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综合说明 1.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l项第5项。1.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2.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 4.3本次招标工程项
6、目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现场踏勘及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传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现场勘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单位及其代表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均不负责。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
7、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通知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施工图纸(另附)第五章 资格审查文件(另附)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8.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错误或其它方面问题,按“前附表”第15项所述的时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
8、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到招标代理单位处索取书面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未到招标代理单位索取书面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
9、的,视为投标人已知道书面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代理单位不负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其他说明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2招标文件的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10、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承诺书组成:11.1.1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内容详见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11.1.2投标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11.1.3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投标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13.1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
11、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13.2不可竞争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1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甲供材料费(如有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13.2.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和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应按有关规定计算;13.2.3 规费和税金,其费(税)率应按有关规定计算。13.3 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工程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1
12、3.4本工程招标人设定的结算下浮率(K值)为8.00%,工程量按实计算。13.5预算造价以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造价为准,预算造价中缺项的项目的造价按预算造价的编制原则计算,按上述办法进行结算。13.6除招标文件及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渣土受纳费、噪声超标和排污费等各种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等所有费用。13.7投标人在中标以后按中标人提供的有效期内的劳保核定卡类别按实际调整,中标人未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劳保核定卡,则该费用不得计取。13.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
13、、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
14、本投标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13条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另行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没收: 16.4.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5、 16.4.3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开标评标秩序的;16.4.4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指不真实填写有关资料、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退还。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用A4纸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17.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
16、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四)、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承诺书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按本投标须知第11条包含的所有内容使用A4纸装订成册。 1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18.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必须: 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 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名称; (2)开标时间以前不
17、得开封。 18.4除了按本投标须知第18.2款和第18.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投标须知第21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6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密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密封口处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投标人应
18、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投标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4从投标截止时间起,招标人可拒绝接收任何资料。21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
19、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投标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3开标事项要求 23.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
20、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进行。2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以证明其身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关部门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2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及时参加开标会议,即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开标现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投标截止时间以监督人员通过中国电信12117电话报时确认的时间为准。2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若遗失,则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其身份
21、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24开标会议程序24.1投标截止时,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4.2投标文件不予开启,不宣读投标文件的内容;24.3进行备选中标候选人的抽取;24.4开标会议结束,主持人宣布休会,投标人退场,由招标代理单位将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六)、评标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人将依法组织有关专业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要求、提出或允
22、许更改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绝。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27.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27.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 投标文件(指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按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2) 未全部采用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3) 投标承诺书的关键内容(指涉及报价、质量、工期)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未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全或错误,造成实质性影响的;(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 投标
23、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 投标文件的组成不全的;(7)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时,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或改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9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30评标标准
24、和方法:30.1本次评标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30.2在抽取中标人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每个乒乓球代表一个自然码)30.2.1 投标人少于10家时,由3个自然码组成一个单位号码。即抽取的区间数为3N(N为投标人家数),每个投标人从区间内由招标人通过摸球随机抽取3个自然码,这3个自然码均为对应投标人的有效号码。30.2为了提高评标工作效率,采取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招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确定备选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具体抽取方式和步聚如下:当投标人多于10名时,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名备
25、选人,备选人不排序。由评标委员会对10名备选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10名全部备选人列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顺序。若经评审合格的备选人不足10名时,按原抽取方式每次递补5名投标人,按递补顺序进行评审,直至经评审合格的备选人为10名时,均列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顺序。若经多轮评审后,合格的所有备选人仍不足10名但不少于3名时,则全部列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顺序。当投标人少于10名时,则全部进入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备选人不少于3名时,均列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顺序。30.4 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当即从所有的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一名列为中标人。
26、30.5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30.6 在抽取递补的备选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时,投标人均可以参加;投标人不参加的,视为默认抽取结果,不得提出异议。30.7 中标人及评标结果的公示:中标人及评标结果公示10天。1. 中标人及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中标候选人被投诉并投诉成立,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2. 中标人及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中标人被投诉并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人资格,按以下方式处理:所剩中标候选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从所剩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人,再公示10天。再公示期间,若再出现中标人被取消情况,则重新招标。所剩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时,则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资格者除
27、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外,且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1. 提交评标报告31.1 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31.2 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31.3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七)、合同的授予32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3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发
28、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4中标通知书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文件被接受。该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l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工程施工合同(书面)的订立,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9、,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6. 履约保证金36.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另行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中标人无违约,履约保证金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15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 * (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30、、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智能化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料来源: 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院设计的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工程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前 合同总工期:45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其附
31、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其编制说明、发包价及确定发包价的K值。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32、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请投标人自行购买使用)。(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内容是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细目的补充和修改,二者若有矛盾,以专用条款为准。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的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
33、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国家和本省建筑法规和规章。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建设部和本省颁发的所有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1天内提供4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
34、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任何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驻现场总代表。7、项目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骨干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 ;施 工 员:姓名:职
35、务: ;质 检 员:姓名:职务: ;安 全 员:姓名:职务: ;材 料 员:姓名:职务: 。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技术管理骨干,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须事先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且接替人员的水平、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9.1(8) 条款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满足施工需要容量的水、电线路供承包人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
36、包人承担。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需由发包人办理的证件在工程开工前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完毕。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办理。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视现场情况办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
37、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4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 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与费用;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
38、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上述破坏事件发生,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应全
39、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 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承
40、诺的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更换的,其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并按照以下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赔偿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伍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叁万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每人次壹万元人民币;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参照以上标准予以处罚,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
41、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承包人必须加强劳动保险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于每月的25日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中标人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到招标人处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11.2 招标人要求工期:45日历天。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
42、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以发包人的书面文件为准);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13.2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 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均计入相应项目的施工工期。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施工,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承诺品牌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不得顺延; 承包人没有组织和协调好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提出返工的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43、; 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其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耽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 承包人原因的待料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未及时确定材料的品种、规格造成的待料工期可按实签证顺延,但承包人应提前21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发包人作出决定; 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直到符合约定要求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工期不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5.3为了保证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此应: 建立质量责任制,经理部应设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开工前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对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的教育,施工生产中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分项工程现场应实行挂牌管理,标明作业内容及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