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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辅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项目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盖章)二一五年 月 日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辅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图 纸(另附)第六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品牌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件格式 二、技术标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 招标条件1 工程
2、名称: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辅楼智能化工程施工2 招 标 人: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3 资金来源:自筹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 工程实施地点: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2、 招标规模:1、招标内容: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辅楼智能化采购及安装2、建筑规模:1-6层及地下室3、投资额:约 万元3、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覆盖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分诊导医及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医护对讲系统、ICU探视对讲系统(ICU/NICU病房)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2、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5、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500万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供货及安装业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
4、,下午14:30至18:00。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3、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需要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同类供货安装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上述原件需现场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招标人: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电话:招标代理单位:地址: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民电话: 邮箱: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日 期:2015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蚌埠市
5、第一人民医院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1.1.4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辅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6层及地下室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计算机信
6、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供货及安装业绩。 (3)信誉要求: / (4)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500万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2.1招标文件的组成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7、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潜在的投标人2.3.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并给予书面答复。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投标保证金由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开户名: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 开户行: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7.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3.7.5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
8、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共二份,其中: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表要求的内容,转换成EXCLE只读模式,以不可编辑的形式刻录成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光盘(EXCLE只读模式),提交一份。文本投标文件 1 份正本,4 份副本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共五个密封袋:分别是1、商务标正本;2、商务标所有副本;3、技术标正本;4、技术标所有副本;5电子光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投标文件纸质文本均采用无线胶装形式装订。4.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商务标
9、投标文件或(工程名称)技术标投标文件在2015年 月 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5年 月 日9时00分(递交时间:2015年 月 日8时30分时至9:00时)。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评审证件、证书等资料原件(列好清单一式两份)须单独包装且单独密封,密封封条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投标人提交的证件材料。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 月 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楼会议室。5.2.
10、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2名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7.3.1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担保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
11、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期限:竣工后一个月内退换(无银行利息)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上限 元10.1.1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元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0.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12、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4.1进境备案外地施工企业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前,按蚌埠地区规定办理进境备案手续及“业绩信用登记手册”。 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即除本工程外,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10.4.3对中标单位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中标单位不能为挂靠单位,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10.4.4对品牌的要求参考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需求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优于或等同于该参考品牌及该产品技术参数(详见主材及系统参数一览表)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
13、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14、.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15、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9)被责令停业的; (10)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通报或主管部门网上公告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规定工程类标准,不足两万元,按照两万元收取。1.5.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用按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标准收取。1.5.4以上两项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在报价
17、中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没有规定的投标人应自行进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
18、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
19、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1.2投标人应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1.3根据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2.2 招标文件
20、的异议及答复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3.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及答复,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附件;(2)法
21、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保证金;(10)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3.2.3投标报价说明一.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22、1招标文件;2设计图纸;3工程量清单;4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7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8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9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二.投标人在其他费用项目编制原则1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及价格,如果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23、2其他项目费用,本工程总包服务费由承包人按照承包项目报价的 3 进行计入,作为交付给总包单位的服务费用。3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甲方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招标人认可的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4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规范定额参考、取费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三.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应严格执行合造价字(2009)01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1.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24、。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减、修改清单项目及项目。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包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和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
25、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3.工程材料及设备(1)设备、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2)设备、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非调差范围内的材料均按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实验检验费等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3 )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4)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情况、
26、道路、储存空间、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状况、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四.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本工程经招标定标在招标范围内一次性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双方约定的除外。(2)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由投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按实际工
27、程量进行调整。(3)招标人对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清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1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招标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一旦中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不再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以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量缺少而
28、要求增加费用。(5)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包含完成工程项目应列入的所有措施项目,投标单位如认为措施项目不全,投标时可以增加措施项目内容,一旦中标,措施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将不予因任何原因予以调整。4.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5.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6.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4投标有效期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
29、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是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利拒绝其投标文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4.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4.4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
30、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5 投标保证金4.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5.2 投标人不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4.5.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支票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 资格审查资料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
31、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等。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5.3 “项目经理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5.4 “信誉要求”应附“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近三年。5.5资格信誉评审 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
32、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7 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33、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7.4商务标、技术标的内容:(1)商务标:投标函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其它材料。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7.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34、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7.8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不应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以及重点评审项目名称和序号。投标人列出的重点评审项目的名称和序号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和序号一致。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必须分开包装;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分开包装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1.4投标人的电子光盘上须用记号
35、笔写投标人名称。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
36、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不少于3家,应按时开标。5.2 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
37、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开启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6)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a值,a值具体内容见第四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5.3 评标委员会5.3.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五人
38、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5.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4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5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39、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 合同授予6.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在经过考察后再确定中标候选人即为最终中标人,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7.2
40、.2 在本章第4.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其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
41、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书面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到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合同备案。7.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
42、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蚌埠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标。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43、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44、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本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所有。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合同主要条款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