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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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北怀来陈家堡综合旅游开发项目1.1期B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河北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2月18日目 录第一章:招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与定标六、合同的授予第三章:招标需求书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投标书格式(附表)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河北怀来陈家堡综合旅游开发项目2、项目地址:河北省怀来县陈家堡村二、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河北怀来陈家堡综合旅游开发项目1.1期B2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绿化工程:包括苗木的全部采购、运输、种植,后

2、期的养护管理及更换种植土工作等;景观工程:包括主要包括场地铺装、园林建筑、小品、水系、电气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等。详见清单。2、本景观绿化工程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投标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采购、运输、装卸、栽植、养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竣工验收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使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前的一切费用、大规格乔木的支撑、草绳绕干、特殊季节栽种时的各项保护措施等各项费用及市场、政策等的一切风险。 3、投标方负责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投标报价,且要符合招标方需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4、联系方式:联系人: 柳鹏(商务) 刘雪

3、松(技术)联系电话: 0313-6848438,0313-6848303手机:13810447674(柳), 13501095811(刘)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河北怀来陈家堡综合旅游开发项目1.1期B2区景观绿化工程2建设地点河北省怀来县陈家堡村3资金来源自 筹4招标人河北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招标范围河北怀来陈家堡综合旅游开发项目1.1期B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绿化工程:包括苗木的全部采购、运输、种植,后期的养护管理及更换种植土工作等;景观工程:包括主要包括场地铺装、园林建筑、电气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等。6质量要求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绿

4、化成活率100%7工期要求满足招标方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最终时间以招标方现场工程师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为时间为120天。8承包方式本景观绿化工程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投标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采购、运输、装卸、栽植、养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竣工验收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使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前的一切费用、大规格乔木的支撑、草绳绕干、特殊季节栽种时的各项保护措施等各项费用及市场、政策等的一切风险。9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供货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业绩。1

5、0投标有效期90历天1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6年2月19日10时集中发放地点: 河北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成本招采部费用: 图纸押金2000元(不中标单位返退图纸返还押金)12踏勘现场不专门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13招标答疑不组织答疑会,投标人于开标前5天把疑问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确定后1天内发给所有投标人14投标保证金贰万圆整,投标单位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凭借汇款凭证领取收据;公司名称:河北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延庆康庄支行账 号:11-160 9010 4000 4827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

6、份;另须提供电子文档一份(U盘)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 标 截 止 时间: 2016年2月26日14:00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成本招采部17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6年2月26日14:00 地点: 河北永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18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标法19招标人联系方式电 话:0313-6848438 联系人:柳鹏 地址:河北省怀来县陈家堡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人组织的本次招标投标活动。2合格的投标人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供货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业绩。

7、3投标费用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与中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4.l 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4.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l 招标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招标需求书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投标书格式(附表)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

8、人联系解决。5.2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5.3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实质上不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下同)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质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收到疑问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招标人有权将答复内

9、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领取了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7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或修改,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7.2 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的每一份文件。逾期不回的,招标人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更正公告。7.3 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

10、纪要)为准。7.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了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8.l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8.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8.3 除在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8.4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9.1 投标文件的组成9.1.1 投标函;9.1.2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明细表;9

11、.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1.4 授权委托书;9.1.5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9.1.6资格证明资料(应提供下列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证书给招标方确认,企业近三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材料,投标单位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需出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管理和执行本工程拟在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人员情况;9.1.7服务承诺书9.1.8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安全管理

12、目标、工期管理目标、施工项目组织机构、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和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等内容。);9.1.9工期要求: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 日历天。开工时间:2016年3月15日。9.1.10 对招标文件中条款的确认和响应,对招标文件响应说明:投标价格优惠声明、交货期、付款方式说明;9.1.11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9.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书正本每页须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10、投标报价10.1招标范围说明10.1.1本工程招标范围见“详见技术标准、要求和招标清单”。 10.1.2根据中

13、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不得采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10.2工程量清单说明10.2.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本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计价规范”执行。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招标文件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

14、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0.2.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0.3投标报价说明10.3.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实行价格费用自选、全面费率竞争(除不可竞争费用外)、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 本招标文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08,河北08清单;(3) 国家或河北、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

15、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及答疑纪要;(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相关资料;(7) 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人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 其他的相关资料。10.4本项目合同属固定综合单价合同。10.4.1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价之任何市场价格差别、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材料的任何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综合费率、成品保护费、保险费、测试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16、损耗及不可预测的风险费用。10.4.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均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本工程中所有涉及到的生产要素(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和其它措施项目消耗和资源投入)原则上均执行市场价。10.4.3投标人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当地政府对施工单位及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等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10.4.4投标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呈交之投标文件进行

17、校核,审查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招标人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当标出的单价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明显是点错小数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订投标报价,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或修订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倘若投标人不接受修订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会被拒绝。10.5投标金额采用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投标书上的投标金额必须与工

18、程单价表总计一致,若在此基础上另有优惠方式或金额应另予说明。10.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此项单价在结算时将按零计取。清单中所列项目在工程中实际发生才予以计量并支付,所有未发生项目将不予计量支付。10.7“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文件中列明各项费率一览表(表格见附件)。如果投标单

19、位认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开列之项目不足以反映其实际施工的费用,他可以在相应的位置上增补项目和价款,该价款亦将计入投标总价中。10.8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施工用水电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本工程施工及生活水、电费(包括承包人现场生活用水用电)由承包人承担。本次报价应包含竣工后30天内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各肆套的费用; 中标人应对施工范围内成品、半成品保护、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为此应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本次报价中考虑并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必须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保险,支付全部保险费用;各投标人拟采取的优惠条件(如下浮)及其它优惠项目必须体现在合同单价中,原则上不得采

20、取总价下浮方式。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不合理单价(过高获过低)进行调整,以调整至投标人优惠后之合同总价,调整完成后,招标人及中标人均已确认该单价为合理单价。10.9其他说明10.9.1词语和定义10.9.1.1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10.9.1.2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10.9.1.3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10.9.1.4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

21、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10.9.1.5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10.9.1.6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109.1.7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10.10工程量差异调整10.10.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

22、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1010.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10.10.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10.10.2项提交的清单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

23、根据上文第10.10.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后,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10.11暂估价1011.1无暂估价项目。10.12其他补充说明10.13报价格式参照甲方提供的表格形式。(河北08清单)10.14招标方只提供水、电接驳点。

24、其他的连接费用及水电费投标方报价时自行考虑。10.15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价款的响应程度:是否响应招标人的付款方式。10.16投标价格应完整全面,对于免费项目也应注明,并列出所包含的内容,投标只应有一个最终固定的投标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0.17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价款的响应程度:是否响应招标人的付款方式。11投标有效期11.l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

25、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2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12.1 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固定装订。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12.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2.3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12.4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

26、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3.2 投标专用袋(箱)包封的正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各壹枚,正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14.投标截止时间14.l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规定的投标地点。14.2 若招标人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5迟交的投标文件:在

27、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l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6.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签署,正、副本分别密封,并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16.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及评标17开标17.1开标时间、地点见前附表17.2开标时投标人须

28、携带的资料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交纳投标保证金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书;公司及个人的荣誉证明、业绩证明(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以上资料须为原件。 17.3评选(1) 首轮最高价淘汰制(2) 询标最高价淘汰制17.4评选统计:报价合理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17.5将成立考察小组,对中选候选人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业绩、设备能力等综合考察并进行商务谈判,比选人根据考察和商务谈判结果最终确定中选人。中选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7天内,必须及时与签订合同,若不能及时签订合同,将没收其参选保证金,并另选合格的中选候

29、选人。17.6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18.开标时,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招标人将作开标记录。19.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和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21评标及

30、定标21.1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分别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1.2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22评标过程保密22.1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2.2 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有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22.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

31、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23废标规定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3.1 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如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报价,视为废标处理。23.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3.3 不按招标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3.4 投标人资格文件不真实的。23.5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招标人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3.5.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5.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32、明显错误的除外。23.6 招标人认定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3.7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司章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名;23.8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23.9 在未经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的原文;23.10 投标书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23.11 未按本投标须知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3.12 投标文件递交后,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变更投标文件内容,视为废标处理;23.13对招标文件(含疑问卷及补编文件)不响应,视为废标处理。六、合同的授予24.

33、 中标通知24.1确定招标的中标人后,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24.2 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 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实质上最大限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由评委会依法推荐的投标人。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所报项目经理、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6.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文件承诺等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6.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

34、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为达到招标方进度及质量要求,招标方可以视现场实际情况任意调整中标人的各项工程量给予其他有能力完成的中标人,中标人不得有异议,并配合招标方完成相应工作。因中标方给招标方带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损失时,招标方有权在任意时刻终止合同,中标方应无条件进行配合;中标方应完全履行承包方的权力与义务。第二章 招标需求书一、工程质量1、全部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相

35、关规范和规程及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2、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生产健壮、树冠优美、带合格泥球,并确保是无伤、无病、无残、无虫、不枯老的全冠苗,经招标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书面认可后方可种植;检验不合格的,投标方负责无条件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外地购进苗木必须具有检验报告,否则不得使用。3、种植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招标方、投标方和监理工程师按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否则不得进入下一工序。4、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并由招标方及监理单位验收认定后方可用于工程。5、投标方应积极接受招标方、

36、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指挥协调。6、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投标方对其所购材料的质量责任免除。二、质保期及养护期1、工程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绿化工程养护为贰年。2、在质保期后,因中标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招标方有权无限期向中标方追溯违约责任。3、养护期内中标方负责苗木的日常种植养护、种植、修剪、施肥、防病虫害灌溉、覆土、树木扶架、补植、卫生保洁及各种设施的维护保修和更换,并接受招标方的日常检查。4、在施工及养护期间,绿化工程的管理与养护以及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均是中标方的责任。5、

37、日常管理及养护应包括以下内容:(1)经常性除草;(2)按园艺方法进行修剪、栽培;(3)需要时经常浇水;(4)养护期施加农药及防治病虫害;(5)经常防范人为的破坏和牲畜的践踏、啃咬;(6)补植枯死、损坏或丢失的苗木;(7)经常清扫及清除垃圾、保护表土;(8)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9)各种设施的维护、保修和更换;(10)应有明确的日常管理及养护质量保证体系。(11)在适宜的季节,对枯树、坏灌木以及其他不发芽或死支的苗木均应予以更换。(12)中标方应提供并设置临时栅栏,以保护植物不受损害不需要时可拆除。(13)中标方应提供、修建并维护植物防护必要的接牵或桩木。(14)当中标方不认真履行以上义务时,招标

38、方将有权另行安排养护工作,养护费从中标方工程款中扣除,且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绿化工程技术质量要求一、绿化工程(一)绿化工程:严格遵守 DB11/T 2122009 (最新验收规范是2009版,是否按照北京标准验收)1、苗木栽植:(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开发商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2)种植穴要求: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种植要求:(1)苗木在苗源所在地确认后,要结合施工图纸进行编号,进场苗木须按编号进行栽植。(2)苗木种植前的质量要求: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种植原则“先高后低、先内后外”,种植顺序“

39、大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如大乔木栽植完毕,经甲方及设计确认后方可进行小乔木栽植;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两侧必须比土球直径大20公分和深30公分)。(3)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4)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随填土分层踏实;种植胸径12CM以上的乔木生根粉1-2克/株,抗蒸腾剂5公斤/株。(5)种植胸径12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统一为4角支撑)固定。支柱(统一为4cm的松木杆,不短于1.5米)树木处应夹垫保护物,各支架高度、角度、方向应一致,保证整个环境的整洁,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6)

40、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7)草坪铺植:草坪铺植前,先敷细沙5cm,用机械或碾子将场地碾压2遍并找平,待草坪铺完后用碾子再碾压一遍;草坪周边平直整齐,高度一致,必须与其下的土壤密接,互相衔接不留缝;草卷土层厚度要求为3cm,草坪铺设后需敷细沙2cm, 再进行碾压、拍打、踏实,并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直至新叶开始生长。3、苗木修剪(1)落叶乔木在保留全冠的基础下,可适当进行疏枝(不得超过枝条的1/5),但不得进行短截,且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修剪。(2)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3)分枝明显、新枝萌发花芽的小灌木,可顺其树势

41、适当修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4)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条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验收标准及规范: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09,北京市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屋顶绿化规范?)(二)养护管理要求1、保活:所有苗木、花卉、草坪须100%保活;常绿树高度6米以上、落叶乔木胸径12cm 以上的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小乔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 98 %以上,灌木、花卉地被的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 98 %以上

42、。2、包活养护期:乔木(常绿树高度6米以上、落叶乔木胸径12cm 以上)的包活养护期为自竣工之日起2年,灌木、小乔木的包活养护期为自竣工之日起2年, 3、养护标准执行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之一级养护标准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要求修剪标准:(1)绿篱、整形植物:凡有整形要求的植物应在嫩枝抽出15CM内进行修剪,绿篱修剪应确保平整,轮廓清晰,层次分明。(2)乔木每年修剪一次,常绿树种在春季修剪、落叶树种在秋季修剪,枯枝、病虫枝及时修剪,保持树形整齐优美,冠形丰满。(3)剪后的断枝随时拿下,集中一起清运处理,当日内运出小区,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

43、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春夏季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做出书面防治计划书。(2)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保持整洁。(3)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以防止病害虫扩大蔓延,不得影响观瞻和景观效果。()打药时间: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完成,不得影响业主休息,同时提前向物管公司进行工作联系和周知准备。 补栽补种:(1)确定已死亡的树木、灌木品种及数量,及时分析死亡

44、原因和报补栽补种计划,根据季节特点进行补栽补种,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还原及时,无黄土裸露现象。同时双方做好相关记录。(2)暴风雨后及时检查新栽树木是否倒斜,如有情况及时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 清除杂草:(1)花台、绿篱、造型植物中以及乔、灌木下无杂草、无枯枝败叶、绿地中无超过直径5cm的石块。(2)植物中的杂草应连根拔除,无杂草.(3)及时清理观叶植物、地被植物等叶片上的枯黄叶,不得影响观瞻。(4)工作垃圾及时清除,放置于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施肥: (1)在植物栽植三个月后根据植物生长周期施以不同的肥料,每年施P、N、K肥料或树木专用肥2次以上,以保证植物生长良好

45、,无黄瘦现象。(2)施用有机肥需充分腐熟,施肥时间一般在傍晚或阴雨天。(3)每次进行施肥工作时应通报甲方绿化工程师或物管公司绿化负责人,由甲方签字确认工作效果。 景 观 工 程 中 各项施工 的 技 术 质 量 要 求( 一 ) 景 观 地 面 的 总 体 质 量 技 术 要 求 广 场 、 园 路 地 面 的 施 工 质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 各 结 构 层 的 坡 度 、 厚 度 、 标 高 和 平 整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2 、 各 层 表 面 对 水 平 或 对 设 计 坡 度 允 许 偏 差 应 不 大 于 , 供 排 除 液 体 用 的带有 坡 度

46、 的 面 层 , 应 作 泼 水 试 验 , 以 能 排 除 液 体 为 合 格 ;3 、 伸 缩 缝 的 宽 度 和 位 置 , 板 块 材 料 铺 设 间 隙 大 小 , 以 及 填 缝 的 质 量 等 应 符 合规范 要 求 ;4 、 铺 筑 备 种 预制 砖 块 , 应 轻 轻 放 平 , 宜 用 橡 胶 锤 敲 打 、 稳 定 , 不 得 损 伤 砖 的边角 。5 、 卵 石 嵌 花 路 面 , 待 沙 浆 强 度 升 至 7 0 % 时 , 应 以 3 0 % 草 酸 溶 液 冲 刷 石子表 面 。6 、 水 泥 或 沥 青 整 体 路 面 ,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精 确 配 料 , 搅 拌 均 匀 , 模 板 与 支 撑 应垂直 牢 固 , 伸 缩 缝 位 置 应 准 确 , 应 震 捣 或 碾 压 , 路 表 面 应 平 整 坚 实。7 、 本 工 程 所 选 用 石 材 的 技 术 要 求 、 验 证 方 法 、 检 验 规 则 、 标 志 、 包 装 、 运 输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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