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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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海商务楼景观绿化工程NBNY-2009-089招标书业 主: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盖章)代理机构: 宁波宁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OO九年十二月招标公告工程名称:兴海商务楼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地点: 宁海县桃源街道火炉山东北侧预算造价:约91万元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工期:30日历天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职称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发布日期:2009年 12月 23 日开标时间: 2009 年 12 月 31 日 9:00 时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

2、38号5楼)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09 年 12 月 23 日 9: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投标保证金:1、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法规制度”);2、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3、 开户银行:宁海县农行营业部;4、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5、 保证金金额:壹万元;6、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12 月 29 日16:00时前解入银行。7、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其他要求:1、县外企业在报名前须按宁建200922号文件规定

3、办好相关手续。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3、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投标单位3个月内、从业人员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目 录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附表 21.总则 72.招标文件 93.投标文件 104.投标 125.开标 136.评标 147.合同授予 148.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159.纪律和监督 1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第二篇 评标办法 17 评标办法前附表 181.评标办法 192.评审标准 193.评标程序 19第三篇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1.协议书 232.通用条款 253.协议条款 25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31 附件2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33第四篇 技术标准和要求 35第五篇 投标方式格式 35第六篇 工程量清单 44第七篇 图纸(另册)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宁海县人民路11号,外经贸大楼15楼联系人:夏秀敏 葛智辉电话:0574-6512016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宁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中山中路85号(五山林场6楼)联系人:姚爱芝电话:0574-65222997 传真:

5、0574-652509611.1.4项目名称兴海商务楼景观绿化工程1.1.5建设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火炉山东北侧1.1.6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8700M21.1.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9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1.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绿化工程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月1.3.3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报价要求上限 810357 元下限 775205元(均含本数)暂定价未下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

6、营业执照和规定的资质证书,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职称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2009年 12月24日前,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1.10质疑、澄清、修改、答疑投标人在2009年12月25日16:00时前对招标书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于2009年12月28日16:3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答复,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以及补充

7、资料;(根据投标人需要,确有需要施工图纸的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施工图纸采用 出售 方式,售价 100 元/套)2.2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09年12月30日17:00时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投报综合单价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30天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形式;如以汇票形式提供,则必须为解入银行后的回执单。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宁海县农行营业部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9日16:00时前解入银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8、列 内 容3.6.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商务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书及每一页上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3.6.4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六份副本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书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书 (商务标)”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4.2.1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1日9:00时4.2.1投标书递交由投标单位交易员携带IC卡递交投标书与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未密封的,视为无效标。

9、4.2.2投送地址开标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书将不予退回。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5.2开标提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5.2.1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10、4)相关专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格证书;(5)投标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填写上述证件内容必须与提供证件原件内容一致)。注:(1)以上证件是指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复印件,应经公证部门公证);(2)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资格审查资料与投标书一同提交;(3)投标单位开标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其所投标书视作无效。5.3开标程序 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6.3

11、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7.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7.3.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现金存款方式缴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伍万元 8承担风险明确合同期自愿承担风险9中标承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入的施工机械、人员、机具与投标书承诺的相一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0保险1、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包人必须按宁政办发200897号文件规定,向共保体投保“以险养险”险种;其中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建筑(安装)工程险由业主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业主承担。2、宁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89号人保

12、公司三楼;联系电话:0574-65556293、65556292、655562893、中标单位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已向“共保体”办理的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11其他1、县外企业在投标前须按宁建200922号文件规定办好相关手续;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单位3个月内、从业人员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应向宁海县公共

13、资源交易中心提交500元的交易席位费(已提交长期交易席位费的投标人除外),并向招标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席位费及资料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中标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涉及地下管线和环境以及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若发生损伤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6、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7、在工程开工后直至完工退场,工地现场发生的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1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工程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标段承包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标段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标段合同形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 用于本工程的建设资金已通过自筹方式获得,能够保证用于完成本合同合格工程的支付。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安全、报价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15、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本标段的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企业资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负责人资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截止日前,投标单位3个月内、从业人员1年内

16、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6)县外企业在开标前未按宁建200922号文件规定办好相关手续的。(7)投标人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应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500元的交易席位费(已提交长期交易席位费的投标人除外),并向招标人提交200元的标书成本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席位费及成本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5.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

17、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时间开放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勘察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坏和风险承担全部费用。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9

1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1.10质疑、澄清、修改、答疑1.10.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招标书或/和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0.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以取得与投标

19、、实施本工程有关的必要信息。1.10.4招标人答复内容须经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和宁海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 (8)图纸;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20、成部分。 2.2 招标人紧急通知时间2.2.1 如遇难以预见的情况,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紧急通知,请投标人关注。2.3文件解释权招标文件(含答复、答疑等补充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书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函(2)诚信经营承诺书(3)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收款收据为准)(4)授权委托书(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6)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表(含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班子主要成员资格证书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1、、企业资质证书和其他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9)工程量清单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篇“工程量清单”的式样和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第1.3.5款规定的有效范围内。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22、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正式工程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3.4.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退还招标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后,至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

2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第二篇第3.1.3款规定修正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24、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加

25、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 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法人单位公章。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条件。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

26、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篇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提示5.2.1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和项

27、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5.3资格审查资料5.3.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5.4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并介绍工程概况; (2)介绍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的密封情况;(5)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

2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

29、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篇“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篇“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 在本篇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

30、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

31、文件少于3个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

32、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宁海县公共资源交管办电话:0574-65

33、225006宁海县公共资源交管办电子信箱:nhztb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0574-655782343、宁海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574-6552853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保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篇 评标办法 第二篇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

34、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 期符合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施工安全符合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1.3.4款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1.3.5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 他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2、项目经理及其施工班子成员到位率

35、未达到90%及以上的;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一篇“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资格审查资料与投标文

36、件内容不一致的;(5)投标报价超出报价要求范围的;(6)其他实质上不符合招标书规定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商务标评审对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标进行评审。有效报价是指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确定平均值A: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家最高报价和去掉一家最低报价后计

37、算报价算术平均,有效报价为三家时按三家计算报价算术平均,确定平均值A。当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评标小组可以按宁政发200350号文件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确定浮动率B:浮动率B在+1.0%、+0.5%、0%、-0.5%、-1.0%五个数中由招标人推荐代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当众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C:评标价C=平均值A*(1+浮动率B)确定中标侯选单位:有效报价范围内以低于评标价且最接近者为中标侯选单位;有效报价范围内当所有报价均高于或等于评标价时,以最接近评标价者为中标侯选单位,(如有效报价等于评标价C者为优先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报价范围内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接近评标价且有效报价相同时,

38、则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侯选单位。第二、三中标候选人选取也按上述原则进行确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未按有关规定要求而放弃中标,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三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建1999

39、313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兴海商务楼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火炉山东北侧 工程内容: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绿化工程 三、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1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日历天 若实际开工

40、日期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甲方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四、 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如达不到要求,除由施工单位无偿重种至规定要求外,还须支付合同价3%的违约金;本工程质量保养期为一年,保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养期满后,须确保绿化成活率达到100%。五、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整,其中: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整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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