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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龙奥大厦西侧(B地块)项目勘 察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招标单位:济南青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日 期:2011 年 6月 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3第一章 投标须知3前 附 表3一、总 则5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报价9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4六、开 标16七、评 标17八、定标18第二章 合同条款2019第二卷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2726第三卷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3029一、投标申请说明书3029二、投 标 书(格式)3130三、唱标单(格式)3231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332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3433六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3534七、准备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表3635八、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格式)3736九、投标报价组成分析表(格式)3837附表:评分标准3938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项 目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济南龙奥大厦西侧(B地块)项目勘察招标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济南龙奥大厦西侧(B地块)3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232888,地下建筑面积约147680 4质量要求符合有关规定,达到勘察审查和建设单位要求。5招标范围用地范围内建筑相应勘察(详勘),提供勘察报告并在工程设计、施工阶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及延伸服务。6工 期接到建设单位通知
3、后 30日内提交相关勘察报告7资金来源自筹8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工程报价方式费率竞报10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 万元(¥5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现金、支票开户名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31903295410101开 户 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玉函路支行12质疑文件提交地点、时间投标质疑:质疑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提供(一式二份)提交质疑文件时间:2011年 月 日地点:济南市南郊宾馆写字楼2楼会议室要求:与文本同时提供word电子文档
4、一份邮箱: guoguanjinan13领取答疑记录地点、时间地点:济南市南郊宾馆写字楼2楼会议室时间:2011 年 月 日下午16:00时前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word电子文档一份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地点:济南龙奥大厦C区二层开标厅时间:2011年 月 日 9:30 时16开标会地点:济南龙奥大厦C区二层开标厅时间: 2011年 月 日 9:30 时17评标原则见附表18招 标 人:济南青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毕华超 联系电话:0532-8873561119招标代理人: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联 系 人:翟树华 联系电话/传真:0531-85188
5、880 20监督部门: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监督电话:0531-66605625 一、总 则1、工程说明工程的说明除投标须知表规定外:1.1 参加投标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证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 壹 家勘察单位。1.3工程招标种类:工程地质勘察招标并委托中标单位进行详细地质勘查。1.4工程招标内容:用地范围内建筑相应勘察(详勘),提供勘察报告并在工程设计、施工阶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及延伸服务。1.5工程概况:1.51、项目位于济南市济南龙奥大
6、厦西侧(B地块)。1.52、项目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232888,地下建筑面积约147680 。2、技术要求:2.1成果要求: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a) 勘察的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b) 拟建工程概况 (c)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d)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 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
7、与评价 (e)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f)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g)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影响 (h)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i)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j) 提供可选的基础类型 (k) 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l) 根据设计的要求进行沉降计算(m)其它根据该工程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 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 (1) 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2) 工程地质柱状图; (3) 工程
8、地质剖面图; (4) 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 室内试验成果图表;(6) 土工试验报告; (7) 以及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需要的其它图表。 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详勘要求:(1)查明建筑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各岩土层的类型、性质、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基础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2)查明地层结构和岩土埋藏条件、物理力学性质,持力层及下卧软弱层的埋藏深度、厚度、性状及其变化,以岩土的均匀性、强度和变形性状作出
9、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提供地基变形的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3)划定场地土类型和场地土类别。 (4)进行液化判别,并对可液化的土层应计算液化指数和确定液化等级。 (5)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变化幅度和规律,评价其对地基基础、地下室和施工边坡稳定性的影响,要提出预防措施。 (6)判定环境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提供深基础开挖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对临近工程的影响。 (7)场地如有不良地质现场(暗浜、暗塘、地下障碍物等),应
10、进一步查明。需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8)根据上述要求和建筑设计院要求结构有关规范布置技术孔、原位测试孔、静探孔,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供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根据招标单位提出的评估要求及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做出评估计划安排等,并竞报勘察费。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各篇内容,建设单位在投标期间发出的答疑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
11、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 投标须知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二卷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一、投标申请说明书二、投标书(格式)三、唱标单(格式)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七、准备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表八、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格式)九、投标报价组成分析表(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3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图纸及答疑文件,仅供招标使用。6、招标文件的解释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
12、的投标单位,应书面(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书面答复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收到该书面答复后,应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确认收悉。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建设单位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发出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各补充通知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都有约束力。投标单位每次收到补充文件后,应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确认收悉。7.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充通知的内容,必要时建设单位可酌情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三、投标报价8、投标报价8.1.1各投标单
13、位的勘察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勘察现场情况,对本项目的了解以及以往的工作经验,根据市场行情,自行斟酌报价。费率竞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上下浮动20%的规定。8.1.2、投标单位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文字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汉语及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部分要求: 10.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0.1.1投标申请说明书10.1.2第一部分 投标函l 投标函,唱标单l 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14、认同程度声明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3第二部分 综合说明l 质量、进度、安全勘察目标l 有关进度、服务等方面对招标人的承诺及优惠条件l 对招标人的合理化建议l 投标人对自身承接本工程任务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的说明l 企业概况(包括企业概况表、财务状况、近三年勘察工程一览表、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l 其它承诺、说明与建议10.1.4第三部分 总报价l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l 地质勘察费用总价及单价构成10.1.5 第四部分 勘察方案设计l 编制依据及原则l 工程概况及现场勘察总平面布置图l 主要勘察方法l 进度计划安排及进度网络图l 主要技术力量、勘察设备安排及数量l 保证进度
15、、控制造价、环境保护、文明勘察等的技术措施l 临设及水电用量计划l 项目部人员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简历(附资历证明)、项目管理机构及勘察及设计力量部署、拟参加主要人员一览表、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工程勘察质量:勘察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达到优质标准,勘察单位应做到:(1)建立健全勘察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勘察标准、规范、规程及各项技术标准,按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交出高质量的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纲要的编制,原始资料的取得和成果资料的整理三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每个环节都应做到事前有布置,中间有检查,成果有校审,质量有评定。(3)
16、勘察纲要应做到体现规划、设计意图,如实反映现场的地形和地质情况,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满足任务书要求,勘察方案合理。 (4)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及时编录、核对、整理,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成果资料必须做到数据准确、论证有据、结论明确、建议具体。(5)在质量检验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加强对原始资料的自检互检制度,认真执行技术复测、复查,检查验收制度,以及成果资料的审核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资料。 (6)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勘察资料和设计单位的要求,对地基形式、结构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密切注意与地质有关的技术工作,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
17、有效期为开标会之日后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建设单位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建设单位作出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建设单位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单位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
18、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2.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1)电汇;(2)支票;(3)现金账户名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玉函路支行账 号:531903295410101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2.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2.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持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到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退还业务,保
19、证金的退还方式包括电汇或支票。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 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与招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3、投标答疑及勘察现场13.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所述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质疑问题的文件。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并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予以回复确认。13.2踏勘现场13.2.1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需投标人自己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3.2.2招标
20、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12.2.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建设单位均不负责。13.3投标答疑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时间规定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五份投标文件“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唱标单是正本的组成部分,当唱标单与正本有不一致之处时,以唱标单为准。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
21、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14.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4.5 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委托人签署,则投标单位需提交授权书;如果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密封在
22、一起,为方便公开报价,唱标单不仅要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还应另外准备一份“唱标单”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在封口处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在封面上注明“唱标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电子文档也应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15.2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1)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 工程名称;b、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5.3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
23、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建设单位概不负责。15.4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正面和封口及密封条骑缝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15.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5.6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6、投标截止期:16.1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16.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
24、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16.3. 迟到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单位。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7.3根据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 标18、 开标18.1 招标单位将于投标
25、须知表第17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人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证件若有缺漏,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投标单位还应携带评审办法中要求的证书原件、合同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不作为加分依据。18.2 开标现场还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密封完好,是
26、否按要求加盖印章。18.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2 、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的。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8.4 验证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合格投标单位名单。18.5. 保密18.5.1 开标会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218.5.2 投
27、标单位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建设单位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七、评 标1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依法组建。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执行济建市字20097号文的规定)。20、评标原则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基础方案设计优化建议、勘察费用报价及企业自身优势综合评价法,计划安排合理、勘察能按期完成、后期服务好,方案可行,社会信誉高等为中标的标准,以满分100分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20.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能保证达到要求者为有效
28、标函,达不到要求者为废标。20.2探孔点布置及勘探深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并能满足施工图勘察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合理,勘察施工方案安排合理,报价为合理低价者为佳标。20.3单位信誉高,技术力量强,市场行为和业绩好,项目主管勘察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素质高,履行合同情况好者优先中标(需出具相应的证书原件)。21、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八、定标22、定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附的评分办法对各投标
29、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按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由招标单位最终确定评标排序第一名为中标单位。23、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4、签订合同24.1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与招标单位代表签订合同。24.2 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5、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25.1 严禁投标单位向参与开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开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
30、息。在开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开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单位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单位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25.2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单位参与正当投标。25.3 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5.4 如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25.5 投标单位必须严格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如发现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未响应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25.6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 合同条款
31、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格式,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00-0203)合同条款执行建设部(2000)50号文规定印发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勘察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示范文本)GF-2000-0203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名称:_工程地点:_合同编号:_(由勘察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_发包人:_勘察人:_签订日期: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20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发包人_勘察人_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
32、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_1.2工程建设地点:_1.3工程规模、特征:_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1.6承接方式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
33、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取复印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勘察工作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
34、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收费标准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 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
35、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
36、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7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
37、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100_。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
38、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2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
39、勘察费。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_ _ _ _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起拆。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
40、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_份,发包人_份、勘察人_份。发包人名称:(盖章)勘察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第二卷 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房屋建筑工程:1、判断建筑场地内及其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条件及其危害程度,如判断全新活动断裂、地裂缝、岩溶(溶洞、溶沟、溶槽等)、滑
41、坡和高陡边坡的稳定性;调查了解有无古河道、暗浜、暗塘人工洞穴或其它人工地下设施。2、查明建筑场地范围内各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均匀性,尤其应查明基础下软弱地层和坚硬地层的分布,以及各层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提供岩土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和变形参数。3、查明各岩土层的含水性质及主要含水层情况,并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情况、渗透性、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以及地下水位的季节性变化幅度及规律;判断基坑开挖降低地下水的可能性和对已有相邻建筑的影响,提供降低地下水位的有关资料,必要时提出降水方案;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4、判断建筑抗震地段类别,对抗震区域,应判明场地土类型,实测土层的等效剪切波速,并根据
42、场地覆盖层的厚度,划分建筑场地类别。提供场地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特征周期和卓越周期等参数,为建筑抗震设计提供依据,并对饱和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5、为查明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的可能性,应着重查明持力层和主要受力层内土层的分布,对其承载力和变形特性作出评价和预测,提供可采用的承载力并进行变形计算。提供复合地基有关建议与参数。对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方案,对上部结构和地基基础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对采用桩基础,应作必要的桩基参数试验,并提供合理的桩型,桩径及桩承载力特征值。6、查明场地及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7、分析和评价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结合拟建主体建筑物的结构、荷载特点,分析、评价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