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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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公 开 招 标 文 件GONG KAI ZHAO BIAO WEN JIAN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 DNC20170277 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8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6一、总 则 9 二、招标文件说明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开标17六、评标18七、协议的授予21第三部分 协议条款及格式24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2第五部分 采购服务要求68附: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

2、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配件和油品价格填报要求75第一部分招 标 公 告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经东宁市财政局批准,就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NC20170277二、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三、招标内容: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入围招标。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四、供应商资质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黑龙江省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3)经

3、营场所在东宁市市区。(4)具有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含二类)。(5)具有经营汽车维修、维护业务经验,信誉良好。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9日5月26日每天9:00时11:00时,14:00时16: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307室。六、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l 营业执照;l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l 组织机构代码证;l 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会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七、获取标

4、书: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报名后供应商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下载中心下载标书。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需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成为注册合格供应商),以便及时参与网上政府采购活动,请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保管好登录名和密码。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9:30时 九、招标会地点: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307。十、联系方式: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157299地址:东宁市财政局采购中心网址:保证金汇入行:户 名: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东宁润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支行帐 号:88260120546027706电话:(0453)58210

5、46 传真:(0453)5821046联系人:张女士 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5月18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前 附 表序号项 目内 容 规 定1项目说明项目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2招标人招标人: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宁市党政办中心三号楼URL: 3合同名称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协议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提交时间和地点: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支票或汇款需要提前三天存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6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30日8招标会时间、地点时间:2

6、017年6月8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9投标文件数量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及服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配件报价表和油品报价表只需准备一套纸质正本即可;资格证明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0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6月8日9:00时投标载止时间:2017年6月8日9:30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307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1评标依据、程序及原则评标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开标会议、资格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

7、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原则定标12入围办法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单价不超过10元(含10元);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单价不超过8元(含8元);维修配件和油品的材料管理费率不超过材料费的15%(含15%元)。满足以上要求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的招标内容和服务要求标准的、在以前年度政府采购公用车辆定点维修中无违约记录的、信誉较好的投标人确定为入围供应商。13履约保证金中标(入围)供应商需提交履约保

8、证金为2万元一、总 则1、适应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和前附表中所述项目。1.2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2“采购人”系指东宁市财政局。2.3“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二类资质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2.4“车辆”系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所拥有的公用车辆(不包括摩托车,环卫专用车辆)。2.5“维修”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受理,不在此范围。3、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

9、中做出实质性响应。3.2实质性响应包含以下内容:3.2.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3.2.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附件及表格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照附件及表格的要求详细、认真的制作。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3.2.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必须实质性响应的事项。3.2.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2.5每个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该方案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将不被接受,其文件将被拒绝。3.3延期和终止招标活动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延期和终止招标活

10、动的权利,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供应商符合公告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为合格投标人。4.1.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供应商。4.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投标人的汽车维修设备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11、5、投标说明及招标方式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5.2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力及其经营范围,对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投标。5.3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5.4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

12、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 标 文 件 说 明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协议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采购服务要求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且放弃再次提出的权利。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

13、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7.4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8.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澄清问题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

14、包括问题的来源),该书面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不明或误解等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8.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全部提出,否则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15、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要求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1、投标文件的语言

1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2、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统一格式):第一部分为商务标书;第二部分为技术及服务标书;第三部分为资格证明标书13.1.1商务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文件目录;(2)投标函;(3)开标一览表13.1.2技术及服务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文件目录;(2)企业经营特长状况一览表;(3)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4)企业主要维修设备一览表;(5)企业基础设施一览表;(6)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7)企业规章制度一览表

17、;(8)企业维修工艺论述(提供流程图);(9)质量保证书;(10)服务承诺;(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档,入围后将发布到牡丹江政府采购网)(11)自营配件及材料承诺书;(12)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配件价格报价表(提交电子版,Excel格式文档,入围后将发布到东宁政府采购网);(13)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油品价格报价表(提交电子版,Excel格式文档,入围后将发布到东宁政府采购网);(14)其它文件。投标人的配件报价表和油品报价表作为技术及服务标书的组成部分,刻录成光盘或U盘,与技术及服务标书一并密封提交。配件报价表和油品报价表只需准备一套纸质正

18、本即可。13.1.3资格证明标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文件目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具有验资或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 经营场所及其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6) 投标保证金及承诺;(7) 诚实信誉保证书;(8)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9)营业执照;(10)税务登记证;(11)组织机构代码证;(12)其他资料。资格证明标书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等原件需单独密封保管,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备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近三个月所在地公证处出具对原件与复印件完全符合的公证书。投标

19、文件组成条款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请按相应条款要求或表格填报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详见第21条。13.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目录顺序分别装订成册。1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5、投标报价15.1本次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执行黑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2003年10月10日起执行)的基础上提供的优惠报价(工时单价)和优惠材料管理费率及所报配件、油品价格,投标人的各项报价将作为今后维修收费的执行标准(最高限价)。15.2投标人要

20、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材料管理费优惠承诺表的内容填写优惠报价和优惠材料管理费率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同时投标人工时优惠报价一类维修企业最高不得超过10元(含10元);二类维修企业最高不得超过8元(含8元)。材料管理费率必须低于15%(含15%元),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定,投标将被拒绝。15.3投标人要按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配件价格报价表和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油品价格报价表的内容填写配件和油品的优惠价格,优惠价格要低于市场平均价,所有配件和油品价格将作为此次招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东宁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以方便维修单位及各

21、监督部门的选择、查考、监督。15.4投标人应该按照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配件和油品价格填报要求的规定如实填写配件报价表和油品报价表,作为此次招标采购的一项重要评标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投标文件且必须有配件报价表和油品报价表电子版(光盘或U盘),如果不能按时提供配件报价表和油品报价表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16、质量保证投标人应按照不低于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提供质量保证,应明确各种维修的质量保证的具体里程或时间。17、服务条款17.1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具体服务条款。17.2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服务条款的前提下,投标人可提供自己的特色服务

22、条款。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约束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行为,保护招标人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额度的,应按法律规定予以赔偿。18.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并采取下列形式交纳:转账或电汇。18.3未入围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入围供应商在采购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18.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8.4.1投标人在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8.4.2入围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协议;18.4.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

23、实有效的证明材料;18.4.4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18.4.5不遵守招投标纪律无理扰乱政府采购招投标秩序的。18.5未按第18.1和第18.2条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日起3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且可以返还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认真完整地

24、填写。20.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20.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20.4投标文件中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及服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本用于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副本用于评标和备案。20.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按统一格式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编制页码,装订成册。20.6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投标文件填写不完善或有错漏处的,需要补充或更正的,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

25、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方可有效,不影响投标结果。20.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0.8商务标书里的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技术及服务标书、资格证明标书和资格证明标书原件单独分开密封包装,在包装封套上标明商务标书、技术及服务标书和资格证明标书、资格证明标书原件字样。商务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要密封包装;技术及服务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要密封包装,资格证明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要密封包装,资格证明

26、标书原件单独密封包装备查。商务标书、技术及服务标书、资格证明标书均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2.2 投标文件中商务标书、技术及服务标书和资格证明标书统一要求使用宋体4号字打印,纸张规格为A4复印纸,侧面装订,标书均应标注页码,装订成册。21.3在投标文件的外包装袋上均应按下列要求填写:21.3.1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1.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项目的名称及项目编号;(2)注明一类、二类维修企业商务标书、技术及服务标书、资格证明标书、资格证明标书原件;(3)2017年6月8日09:30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1.4内外层封存套写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联系人

27、和联系电话,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21.5如果外层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开启填充概不负责。22.6投标保证金证明随投标文件单独递交。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22.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307室。22.2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2.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人。22.4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8、22.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4.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开 标25、开标25.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须有投标人

29、代表在场。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不出席责任自负。25.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5.3除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条和第25.2条规定,原封退回其投标之外,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25.4开标前,由公证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密封无误后开始开标。25.5 开标程序:25.5.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5.5.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

30、检查并公证;25.5.3 经确认无误后,技术及服务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商务标在技术及服务标评审结束后由公证员当众拆封商务标书,审核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由唱标员宣读开标一览表。25.6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25.5.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6.1.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6.1.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

31、糊、无法辨认的;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1.4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26.1.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6.1.6投标文件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26.1.7提供虚假材料的;26.1.8投标文件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六、评 标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原则27.1成立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根据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的特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

32、位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和评分。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3评标委员会应履行以下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独立地履行职责;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项目进行验收。27.4评标原则:评标活

33、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8.1在宣布授予入围供应商协议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协议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过程或授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8.2入围供应商确定后,未入围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审核29.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9.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34、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协议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协议中招标人和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能及时补充的重大偏离视为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投标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及未加盖公章

35、的;(4)未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相关条件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提供虚假材料的;(7)其他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29.4监督部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出现差异,但没有产生重大偏离的,视为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30.入围办法及标准30.1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维修工时费标准执行黑交发2003291号文件规定。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单价不超过10元(含10元);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单价不超过8元(含8元)。维修配件和油品的材料管理费率不超过材料费的15%(含15%元)。满足以上要求并同时满足招

36、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服务要求条件的、在以前年度政府采购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中无违约记录的、信誉较好的投标人确定为入围供应商。30.2入围供应商上一协议期间的履约情况将作为此次招标的考核内容。31、入围通知书31.1入围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对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3入围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入围结果,或者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入围通知书是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32、采购人自主选择承修单位采购人(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根据入围供应商提供的具体优惠和服务承诺情况,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承修单位,并可

37、就承修价格在优惠的基础上再次商谈。33、确定入围供应商31.1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31.2供应商在入围后,将按其承诺优惠标准签订入围协议。七、协议的授予34、协议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入围协议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供应商。35、协议的形式入围协议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36、协议的签订36.1 招标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入围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入围供应商订立书面协议。所签订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入围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和入围供应商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2入围供应商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

3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和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3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入围供应商如出现39.1.5条规定的内容,其入围无效。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予以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6.4入围供应商在签订协议后如不按照协议履约的或拒绝履行协议义务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予以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

39、6.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入围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协议的附件,构成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37、履约保证金37.1入围供应商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存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入围供应商与招标人不得签订协议。37.2在无违约的条件下,定点维修期满后无息退还。37.3如有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和维修单位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额度的,应按法律规定予以赔偿。38、履约验收本项目完成后,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配件必须达到协议要求的标准,在协议履约阶段,财政部门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配件达不到协议要求标准,入围

40、供应商入围资格将被取消。39、法律责任39.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9.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39.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9.1.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9.1.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9.1.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协议,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协

41、议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9.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39.1.1)至(39.1.5)项情形之一的,入围无效。39.2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9.2.1入围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的;39.2.2将入围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同意,将入围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9.2.3拒绝履行协议义务的40、法律纠纷40.1招标人不承担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事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40.2只限于招投

42、标过程中,当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如发生重大纠纷或分歧,通过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财政部门解决,如果仍解决不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协议条款及格式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协议采购计划号 20170277 招标编号 DNC20170277 甲方 东宁市财政局 乙方 东宁市华运修理厂 合同签订地点: 东宁市 签订时间 2017. 甲、乙双方根据东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DNC20170277)公开招标的评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一、协议文件下列文件

43、是构成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书本身具有同等效力:(1)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3)入围通知书;(4)入围供应商服务承诺。二、协议的范围(一)送修车辆范围为东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不包括摩托车,环卫专用车辆)。(二)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包括: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有特殊要求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另行办理;交通事故车辆维修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受理,不在此范围。三、定点维修服务内容1、一类和二类维修资质维修范围是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

44、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三类维修资质维修范围是小修和专项修理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交通事故车辆维修除外)。2、具体项目包括:整车大修、发动机总成、车架总成、变速器(包括分动器)总成、后桥(驱动桥、中桥)总成、前桥总成、客车车身总成、发动机、变速箱、底盘(包括前后悬挂、转向、传动、制动、差速等)、车身、板金、烤漆等。3、不直接影响车辆运行部分(如轮胎、把套、音响、空调、轮网亮盖、车门反光体、静电线、香水、高位刹车灯、座套、坐垫。脚垫、电风扇、凉席等)的修理不在维修范围之内。四、送修手续 1、送修单位

45、需要车辆维修时,应根据送修车辆状况认真填写“东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用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名称、车辆类型、车牌号、维修项目、完成时间、预计维修费用和结算时间,并由送修单位加盖公章确认;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确认同意“送修单”上注明的维修项目和结算时间后,并加盖公章; 3、维修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送修单”注明的维修项目进行修理,不得突破承诺的维修价格,否则对突破维修价格的部分将不进行结算;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送修单位。若送修单位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送修单位不同意;5、“送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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