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DOCX 10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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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公 开 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监理及等保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MZCD-1610-147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1028-6398号采购人: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丽日期:二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招标编号:MZCD-1610-147 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监理及等保采购项目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1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2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42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53第六部

2、分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7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投标人:受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监理及等保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1028-6398号 项目编号:MZCD-1610-147。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监理及等保采购项目。三、总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元整(¥315,000.00);各包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该包组投标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包组号包

3、组服务内容完成期(服务期)各包组投标报价上限包组一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监理服务一项服务期为本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时止。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包组二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一项服务期为本测评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整体建设完成及优化整改合格后止。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122,500.00)包组三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信息系统

4、安全等级保护一项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项目,以珠海市网监部门的最终测评验收作为项目完成标准。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元整(¥52,500.00)四、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各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各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包组一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

5、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复印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4.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包组二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测评机构证书(CNAS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

6、证明文件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4.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包组三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中的测评机构(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4.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注:(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须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项目三个包组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加本项目,不

8、受限制;若第一次报名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单位不足三家,将延期报名,延期报名期间将不再局限于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4)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督管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珠海市财政局三楼;联系人:何显华;联系电话:0756-265385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7)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三个包组中其中一个包组的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9、:包组一至包组三均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除上述证明文件外,各包组投标人还须另外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包组一同时须提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组二同时须提供: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测评机构证书(CNAS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包组三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中的测评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六、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6年11月11日8:30起至2016年11月17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七、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

11、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2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3、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15时00分。4、 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九、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采购人联系人:郭晓峰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

12、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办公电话:0756-2538225 办公电话:0756-3263132传 真:传 真:0756-3323699采购人: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一月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包组一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13、企业甲级资质复印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4.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包组二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测评机构证书(CNAS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14、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4.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包组三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中的测评机构(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

15、明函原件);4.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注:(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须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项目三个包组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加本项目,不受限制;若第一次报名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单位不足三家,将延期报名,延

16、期报名期间将不再局限于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4)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督管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珠海市财政局三楼;联系人:何显华;联系电话:0756-265385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7)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三个包组中其中一个包组的投标。二、 采购项目情况说明: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

17、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精神,贯彻“落实推广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19号)文件中加紧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的批示要求,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务的进出两端。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行一

18、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从而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群众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本项目为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监理、第三方测评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项目。包组一监理服务三、项目需求:1.建设周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预计从2016年12月中旬开始至从2017年6月完成。监理的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时止。 2.监理工作目标:中标人必须依照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的需求,本着科学、公正、严格

19、、守信、守纪、守法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经验,对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施全面的、有重点的、精线条的监督管理,受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委托负责审核建设项目合同条款、控制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成本核算,按期分段对项目验收,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最终提交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满意的成果。具体分解为如下目标:质量目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设计文件与合同要求,以及经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和承建商、监理方三方签字认可的变更。进度目标:按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计划书规定时间按期完成,

20、投入使用。合同和项目管理目标:对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的合同、各种文档以及项目管理提供可靠的审核和质量保证。3.监理工作技术要求:监理服务商必须提供对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高质量监理服务。全过程监理指: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从项目签订合同、开工启动开始至项目竣工通过验收,承建方开始履行售后服务职责止,针对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的要求和特点,向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提供具有特色的监理服务。监理公司必须至少完成以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

21、于:(1)协助采购人与中标的承建单位或产品供应商签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2)督促双方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3)对建设全过程开展监督、管理;(4)对其核心工程实施重点监理;(5)对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承建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性能指标及产品厂家供货证明函等进行严格审核,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需审核CCC认证函和产品外部加施的认证标志;(6)对承建方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验收;(7)项目实施前,对其项目方案进行审核;项目执行中,对其项目质量进行跟踪控制;完工后,对其项目质量进行检测并提交质量报告;(8)对

22、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严格控制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变更部分的成本;(9)对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变更原设计方案的,提出审查意见,获批准后,监督执行;(10)审查项目系统及竣工文件的齐全性、完整性,督促、检查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11)根据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对需求的改变,能够结合项目合理地提出更改方案,并实现与承建方的良好沟通;(12)检查、督促施工项目进度;(13)组织、督促、检查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的总体竣工验收;(14)监督检查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

23、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承建方对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的承诺、措施与落实;(15)整理和检查全部文档;(16)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设立项目机构、提供相关的交通工具,并承诺项目总监在监理期间必须常驻项目所在地,达到保证监理服务的目的。4.监理工作内容:本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控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的质量;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24、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质量;根据各子项目的特点,制定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监理控制方案;编制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包括设备采购、设备运输、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组织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项目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组织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质量检查和验收;督促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建设方整改存在问题;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交接;跟踪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信息平台建设方做好售后服务。(2)进度控制审查各子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应用

25、软件开发进度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WBS,甘特图等,确定各子项目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的工序顺序,控制项目施工进度;发现软件开发进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软件开发方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采购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当软件开发进度拖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3)投资控制动态管理跟踪项目设备采购成本、安装成本,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和分析;审查设备采购进度款申报;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审批;审核信息平台建设方的

26、项目量清单和项目竣工结算。(4)合同管理协助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与信息平台建设方签订合同;监督检查设备采购方履行合同;协助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处理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5)信息管理及时向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项目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督促、检查信息平台建设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项目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转发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27、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设备采购方、设计单位提出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当采购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信息平台建设方尽快采取措施。(6)组织协调确定设备采购方、设计单位等之间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5.项目各阶段的监理规划、实施:监理

28、单位接受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的委托,对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行监理。各阶段的监理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设计阶段负责监督承包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负责监督项目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项目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2)设备/材料采购阶段监理单位在设备/材料采购阶段监理工作主要有:审核承包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订货进货验证。组织到货验收。鉴定、设备移交等。(3)项目开工前审核施工设计方

29、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项目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项目实施的障碍。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和监督。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审核项目实施人员:确认信息平台建设方提交的项目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审核软件项目开发计划。(4)施工准备阶段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了解承包商设备订单的定购和运输情况。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了解承包商项目实施前期

30、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编制项目各个子项目监理细则。签发开工令。(5)施工阶段审核软件开发各个阶段文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软件开发阶段评审。项目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供货计划的审核、进场、开箱和检验。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项目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检查。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审查项目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按周(月、旬)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项目情况。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和项目专项会议。6、试运行阶段:(1)协助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确认项目进入试运行。(2)监

31、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3)进行试运行期系统检测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4)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5)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7、项目验收阶段:(1)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2)监督检查承建单位作好用户培训工作,检查项目各式用户文档。(3)组织系统初步验收。(4)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档。(5)参与项目竣工验收。(6)签署项目验收报告。(7)审核项目结算。(8)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9)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10)将所有的监理材料汇

32、总,编制监理业务手册,提交建设单位。(11)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8、项目移交阶段:(1)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3)项目施工文档的移交。(4)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5)项目项目的整体移交。9、项目质保期阶段监理:监理单位承诺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项目质量保修期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 工作主要有:(1)定期对项目进行回访,协助解决技术问题。(2)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3)对项目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4)检查承建单位质保期履约情况,督促执行。(5)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

33、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10.监理主要职责:(1)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监理是在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为项目提供全过程的项目监理服务的机构。(2)监理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是独立的第三方。(3)监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各子项目实施方案。(4)监理负责对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

34、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业主的要求。(5)制订公开、透明的监理工作流程,对各主要工作环节规定工作时限,对关键的工作设置检查点。(6)监理单位应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行使有效管理,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过错、失职、渎职行为负完全责任,项目监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理工作人员能够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独立的监理原则。(7)负责制订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整体的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保持与项目各相关方的沟通畅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要体现各方合理、合法的要求。项目监理方的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需经业主审批方可执行

35、。11.监理机构要求: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监理的中标人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该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2)项目监理要求以驻场监理方式进行,要求中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常设服务机构,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保证能正常地开展项目监理工作。(3)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所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和类似工作经验。投标人应保证参与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职。(4)本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驻场,要求投标方案中给出具体的名单、资质、经验等。12.其他约定:(1)中标人必须保证项目监理机构按双方

36、协商确定的名单到位,并必须专职从事监理工作。若需更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总监理工程师。(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发生变更的,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替代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辞职或解聘;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受取消监理工程师资格处分的;其他原因已不适合在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做监理工作的。(4)业主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

37、撤换任何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更换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13.监理服务应遵循的依据:(1)监理行业的有关文件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2)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有关的文件(3)信息系统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或文件EIA/TIATSB67 无屏蔽双绞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_6650-8

38、6计算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T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 175441998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GB/T12504-19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5-19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 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14.保密要求:要求监理

39、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同时要求监理单位项目组成人员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安全保密的内容、细则和违反协议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付款)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的支付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支付的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2本项目完成用户初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的支付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资金支付的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3整体项目进行完毕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的支付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资金支付的手续,向中标人支

40、付合同金额的10%。4中标人须在每次收款前 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开始办理付款手续。注:初步验收:在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系统的专家论证评审及初验收,应用系统验收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需求分析说明书(含后续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所涉及需求内容的修正和补充的相关文件)作为验收标准。最终竣工验收:由采购人在完成系统的第三方测试及通过等保测评后,提请珠海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及验收,应用系统验收以珠海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的“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含后续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所涉及需求内容的修正和补充的相关文件)作为验收标准。注:投标报价包含完成

41、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投标报价须固定唯一,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报价。五、验收:按照采购文件、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标准等进行验收。六、违约责任:中标人未提供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监理服务的,采购人每次扣减中标人¥2000元的监理服务费;发生3次(不含)以上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服务合同且追究相应经济法律责任。包组二第三方测评服务三、项目详细技术要求等:(一)测评需求1.总体原则1.1公平原则:实施方应遵循“面

42、向应用、保证质量、客观公正、诚信守诺”的原则开展软件测评工作。1.2标准性原则:实施方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测评工作。本测评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实施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3优质服务原则:本测评要求实施方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实施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测评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服务,并确保测评报告符合项目最终验收的所有要求。1.4业务符合性原则:本评测要求结合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和管理需求来进行。1.5保密原则:对测评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种信息,不得泄漏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利用这些信息从事与

43、服务无关的活动。(二)总体要求1.对被测评应用系统功能、业务符合性、效率、可靠性、易用性、安全性、扩展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估,为系统评审验收提供客观依据。要求对每次测评不合格的内容做回归测试,直至全部合格为止。2.初验和终验前的软件测试环境以项目上线的运行环境为主,搭建辅助测试环境予以配合。3.规范各系统文档资料,协调测评计划时间安排,组织完成测评业务需求分析、编写测评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编写并提交测评报告,保证测评内容与测评方案一致。4.严格管理项目参加人员,把控方案、计划、实施工作,确保测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5.根据系统需求、系统设计编写测评方案、测评计划、测评用例、

44、测评报告等相关文档,确保文档质量。6.通过实施软件测评,发现和找出系统开发阶段未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并且影响上线使用的开发设计缺陷、业务实施上线过程中与实际工作需求不符和影响效率的设计和配置等,对被测评系统进行评估,指导开发建设方修改完善,为系统上线应用并最后总体验收使用提供质量保证。7.根据项目各系统建设情况和系统测评目标,需将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文档、采购方能够出具的相关行业标准和其他具体要求列为测评依据,避免漏测部分功能和业务实施。8.根据各信息系统上线和部署要求,合理安排软件测评计划。(三)测评内容要求1.根据建设任务具体建设和验收要求,提供如下测评服务:序号类别测试服务内容备

45、注1应用软件测试功能性依据项目建设要求具体测试实施2效率测试3可靠性测试4易用性测试5性能测试6安全性测试7扩展性测试8可维护型测试9可移植性测试10适应性测试11接口测试12用户文档测试13开发代码的检查与评审对项目代码的规范性、实效性进行审核依据行业规范以及项目建设要求实施2.功能性测试2.1分析应用系统功能需求,验证系统实现了全部需求和设计,测评覆盖所有功能点,确保各项功能是可正确执行的;屏幕显示及打印是否规范、准确等,确保业务需求的功能实现。2.2分析各功能点测评的优先级别。重点关注用户经常使用、关系到系统核心功能、优先级别较高的功能点,并在回归测试时应优先执行;2.3分析应用系统业务

46、需求,对业务流程进行数据流向测评,确保关键业务流程正确执行;必须既包括正常输入和正常业务流程测评,也包括对非法数据输入和异常处理的测评,且对系统非正常操作的测评用例一般应占到总数的20%-30%。同时要求测试内容覆盖整个业务周期。2.4分析应用系统数据处理需求,对系统业务数据进行严格的正确性测评(包括数据是否超出正常的值范围、报表数据准确性等),确保系统即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准确无误;3.效率性测试在测评项目所要求的硬件配置和网络配置基础上,依据珠海市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方案中对应用系统效率的描述,考查应用系统关键业务在正常工作量、预期的峰值工作量下的效率情况,主要考虑系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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