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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人李 启审核人张 颖河北医科大学东校区南院学生公寓B座工程施工总承包招 标 文 件招标文件编号:HBAH081004199010501-SG 工程编码: 130000080034-005 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东校区南院学生公寓项目(B座)施工招 标 人: 河北医科大学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监督机构: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 年 月 说 明一、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而成。二、本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中
2、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细化和完善。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是由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及本项目专用文件共同组成,项目专用文件共分三册,本册为“项目专用文件-商务部分、技术规范”。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相同序号的按“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编写。总 目 录
3、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 工程技术规范及建设标准第四章 图纸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资格后审)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第九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注: 本招标文件共61页(除封面),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有缺、损等情况,请于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秦皇岛市蛇刘线刘家营至李官营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秦皇岛市蛇刘线刘家营至李
4、官营段改建工程施工 合同段的投标。请你单位于 2010年5月 21日至5月27日 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秦皇岛办事处(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楼412房间)持本投标邀请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6月11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秦皇岛市羊城大酒店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5、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0年5月27日17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招标人: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中段29号地 址: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楼邮 编:066000邮 编:066000联系人:马剑飞联 系 人:朱超彬 裴召银电 话:0335-3651741电 话:0335-3608786传 真:0335-3651734传 真:0335-3608786邮 箱: 邮 箱:Hxzb0335日期:2010年5月21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
6、1.1工程名称河北医科大学东校区南院学生公寓B座工程21.1工程类型31.1工程概况石家庄市东岗路116号,建筑面积 22975.1 平方米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72.2工期要求预计 2009 年 2 月 10 日开工;施工总工期:不超过 505 日历天,2010年6月30日前完工83.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等级104.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招标方式11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215.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131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145.1踏勘现场方式: 与招标人联系具体踏勘现场事宜 时间: 时间自行安排 1513.13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须知前附表(续)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617.1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两份,电子文件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且该部分内容必须与书面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按照无效处理。电子版应采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不可改写的光盘,光盘应附标签,标签
8、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17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46号石家庄市(省直)建筑市场一楼开标室投标文件接收人: 张颖 时间: 2009 年 1 月 16 日 9 时 0 分18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09 年 1月 16 日 9 时 0 分地点: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46号石家庄市(省直)建筑市场一楼开标室 1931.4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本须知第31.4条及附件2036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2131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
9、出中标通知书委托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预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15日内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2234.1中标公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将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 图纸图纸押金为每套800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河北医科大学东校区南院学生公寓(B座)工程,该工程位于石家庄市东岗路116号院内,占地面积1127.7平方米,建筑面积22975.1平方米,建筑高度59.5米,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抗震七度设防。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
10、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内容及工期2.1本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河北医科大学东校区南院学生公寓B座工程,详见本须知第13.4条款及工程量清单。2.2招标内容:2.2.1一般性项目的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2.2.2分包工程及平行发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组织、管理与配合;本文件分包工程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的工程,平行发包工程是指由招标人经过招标发包的工程。本须知第13.4条款中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的工程均为平行发包工程。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该工期包含完成所有平行发包工程和分
11、包工程及试车(调试)的全部时间。工期要求应充分考虑技术措施因素、组织措施因素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约定等内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目下的合格支付。4.对投标人的要求1.1.1.1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合同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
12、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
13、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合同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合同段的监理人;(4)为本合同段的代建人;(5)为本合同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合同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合同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合同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
14、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踏勘现场时根据场
15、地实际情况结合给定的现场加工区平面布置图,充分考虑中标后准备施工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并考虑在投标报价当中)。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1.1.1.2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16、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3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4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5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
17、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6 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
18、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7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l)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
19、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l)对于本章第1.12.2项(l)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
20、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 工程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图纸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资格后审)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第九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完整,若有遗漏或缺页,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
21、条款、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1.8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
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1.1.1.9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
23、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13.4报价依据、方法及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3.1.1本工程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3.3.1报价依据(1)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补充说明;(2)投标人编定的施工组织设计;(3)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自主报价。3.3.2投标人对工程量
24、清单所报综合单价应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3.3.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综合单价报价必须与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计算报价相一致。3.3.4由招标人供应或指定的材料,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必须以招标人给定的价格计入投标报价。3.3.5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后,要充分考虑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与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及行业的有关规定。3.3.6本工程投标报价参照2008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进行报价,如国家或河北省政策性调整时,按政策执
25、行。3.4报价方法(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形式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依照国家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T85-2009】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填写;(2)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并应以规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调整)为基础进行报价。对于投标人应填写而没有填写单价与合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细目的单价与合价中。如果投标人存在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由于变更或洽商取消,招标人将按招标人制定的拦标价中的该工程项目费用标准,从投标人可
26、以得到的任何工程款项上扣回。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合同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情况外不调整,施工过程中,为便于计量与结算,价款的调整方式、方法应遵循以下原则:(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含设计图纸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项目与清单所列项目结构特征发生变化的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金额,参照2008年定额计取,并按中标价相对工程拦标价下降的幅度下降同样的比例,作为结算依据,其中人工、材料单价均执行投标时报价,投标时未涉及的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秦皇岛
27、造价信息及市场价确定。(b)由于工程数量计算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增减数量在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偏差在10%(含10%)以内,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增减数量在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偏差超出10%的工程数量的综合单价,参照2008年定额计取,并按中标总价相对工程拦标价下降的幅度下降同样的比例,作为结算依据,其中人工、材料单价均执行投标时报价,投标时未涉及的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秦皇岛造价信息及市场价确定。(c)措施项目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以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实体项目综合单价合价占措施项目费比例调整;除费率形式以外的措施项目不作调整(工程量
28、清单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为本招标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等,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5)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所有费用。(6)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投标人投标时所填报的综
29、合单价中的沥青混凝土和钢筋材料单价,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其上涨或下降,主要材料单价变动在7%(含7%)幅度以内,其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变;主要材料单价变动超过7%幅度的,其调整以拦标价公布的相应材料单价为基准价并经造价审计部门认可,作为结算的依据(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以报价时和采购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为准)。(7)投标人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包括分析每个综合单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相应费率。(8)投标文件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规定,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定的由造价管理部门核准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不得参与竞价,否则
30、按废标处理。承包单位临时设施及安全文明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9)国家政策性调整,按相关文件执行。(10)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投标人须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费用标准执行,如实填报,不得参与竞价。(11)本工程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或降价信。1.2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2.1 4.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2 4.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申请书(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见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四部分)三部分,其中:4.2.1资格审查申请书应包括:4.2.1
31、.1资格审查申请书封面4.2.1.2资质证明文件4.2.1.3企业简介4.2.1.4企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情况4.2.1.5财务状况基本资料4.2.1.6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4.2.1.7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4.2.1.8项目经理简历4.2.1.9目前剩余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4.2.1.10近三年内已完成和正在承建的同类工程业绩表4.2.1.11目前和过去曾经参与或涉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有时)4.2.1.12申请人还应提供的其他材料4.2.2商务文件应包括:4.2.2.1投标书;4.2.2.2法定代表人关于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书;4.2.2.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
32、证件复印件(参加开标会时出示原件);4.2.2.4工程量清单报价;4.2.3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技术措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保证措施;项目经理情况;主要机具使用计划;劳动力安排使用计划;服务承诺及维保方案)投标人必须填写主要施工阶段工期计划表,对于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照承诺实施的,招标人将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投标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突出工程重点、难点问题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还应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机械、设备;企业基本情况、已完及在建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拟投入劳动力计划情况。1.2.3 4.3投标有效期4
33、.3.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4.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招标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4.4投标保证金4.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当地)或汇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到
34、帐时间为准)】交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35-3628499)。在开标会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原件。4.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4.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工作日内退还(无息)。4.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工作日内退还(无息)。4.4.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4.4.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4.4.5.2因为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4.4.5.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修
35、正;1.2.4 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5.1投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或用不可擦去的墨水书写,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同时递交,,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5.3所有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1.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3.1
36、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5.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必须分别包装。封套上,将统一格式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和“投标文件封面”(分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按要求填写后贴在封套上。5.1.2资格审查申请书、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封套均应进行密封。在封口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封套均应标明“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5.1.3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未密封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1.3.2 .2.投标截止期5.2.1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37、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5.2.2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1.3.3 5.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不包括投标报价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5.3.2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 开 标24开标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
38、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按时参加。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24.3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合同段名称
3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l)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1.3.3.1
40、 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合同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 若招
41、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4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中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
42、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在拆封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后,按照内层封套上写明的投标人名称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名称、合同段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退还给投标人;(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
43、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5.2.5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5.2.6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1开标6.1.1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同时出示其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44、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若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的,还应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此授权委托书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中授权委托书内容一致。6.1.2开标会议在有关单位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确定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6.1.3开标程序6.1.3.1主持人宣读开标会纪律。6.1.3.2核验投标单位代表受权代表和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情况、由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就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收缴通知单。6.1.3.3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1.3.4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45、申请书, 核验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印章及正、副本份数是否齐全。6.1.3.5休会,进入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阶段。6.1.3.6复会,公布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结果,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各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文件, 核验技术文件的印章及正、副本份数是否齐全。6.1.3.7休会,进入技术文件评审阶段。6.1.3.8复会,公布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核验商务文件的印章及正、副本份数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6.1.3.9 休会,进入商务文件评审阶段。6.1.3.10复会,宣布评标结果。6.1.3.11招标代理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6.1.4废标条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1) 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2) 未通过资格审查;(3) 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4) 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5) 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均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8) 投标单位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而未携带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