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楼及车库门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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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门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1、2、3号楼及车库门窗工程 招标人: 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日期: 2013 年 月 日 目 录第一章 施工招标文件3第二章 施工合同协议书11第三章 施工合同协议条款12第四章 施工合同专项条款30第五章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36第六章 施工安全协议书40第七章 施工技术规范43第八章 授权委托书47第九章 投标书48第十章 图纸及其它资料6846 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门窗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 施工招标文件第1条 投标人须知1. 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招标

2、邀请书的单位。2.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3.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4. 投标人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5. 投标人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及工程项目经理、预算员参加。不得委派其他承包方的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6.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如证件不符即取消投标资

3、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7. 招标文件费(不退还):无。8.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金额的内容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9. 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废标。10. 工程计价方式:总价包干(闭口)。第2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1、2、3号楼及车库门窗工程。2. 工程地点:昆山市开发区,桃花江路。3.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为:33166 m2 ,包括三栋24-27层住宅楼及车库,幕墙面积约 400 m2 ,门窗面积约 7440 m2(以设计图纸面积为准)。4. 工程内容:包括深化设计、供货、施工、维护及招标人指定分包或供货商的配合;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除外。5. 承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

4、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相关内容,包括:a. 套房外墙窗、阳台门以及门连窗;b. 套房南北阳台栏杆;c. 外连廊玻璃栏杆;d. 外墙门窗内外打胶、发泡剂;第3条 施工工期1. 工程工期基本要求如下:2014年8月1日进场施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交付。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上报工期,上报的工期将作为评标的一项重要依据。2. 本文件除明确说明者外,所有日期均以日历天计(包含双休日、固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合理竣工验收时间在内)。第4条 质量及文明施工目标 1.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组织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2. 无安全事故、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安全文明建

5、设到位。3. 本工程总体工程质量应达到政府部门一次验收合格的要求。否则投标人承担工程总价1的罚款。4.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或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整改至满意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拖延,招标人可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罚款。第5条 工程投标报价须知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a.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b.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大部分组成。另行提供电子版一份(刻录成CD-R光盘,表格采用Excel格式,文档采用Word格式)。5.2.1投标函

6、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承诺书(工期、质量、报价);(4)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手册;(5)施工资质证书及企业近三年有关工程项目情况;(6) 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主要业绩履历;5.2.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投标总价;5.2.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主要工序施工、技术方案: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网络:创优规划;(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

7、投入计划;(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8)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3.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5.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 投标报价5.4.1本工程的合约形式是一次性总价包干合同,投标总造价是以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现场情况和工程技术规范为基础的,投标人已经考虑和计算出全部工程的综合造价,除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外,总造价(合同价格)不做任何方式的调整,不随市场的波动、

8、汇率和政府的规定及调价政策而变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a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设备的供应;施工;维护;b服从总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及义务;招标人对工期和质量的要求;设计及工程变更;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c损耗、安全防护、消防措施、样品、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备案、保修等;d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管理费、设施费、措施费、间接费及可能的综合费率等;e所有的仓储费、机械费、进出场费、运输费、二次搬运、保险、税金、利润、税费、专利、罚金、项目费等;f人工费及工资、加班费、窝工费、停工待工费等; g冬(雨)季施工,夜间、农忙及节假日施工,外地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自行清理,临时设施

9、的搭设、维修和拆除,施工期间的气候影响等;h甲供(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安装、保管、搬运等费。i. 门窗必须保证在淋水量为4L/(min*m2)条件下,固定部分压力值2.5p 1.6KPa,开启部分压力值为0.5p0.35KPa,保持不渗漏,并达到国家GB/T-15227-2007标准。淋水试验由乙方负责。考虑淋水试验费,该费用作为其他项目费用单独报价,纳入总报价,一次性包干。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j. 报价中应包含门、窗、扶手等避雷接地的相关费用5.4.2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仅做参考,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

10、件、图纸及规范计算工程量。对于清单中没有填写的项目,如施工中需要发生,则其所有费用视作已经包含在其它项目的价款中,即合同金额不会因为清单数量及项目的错漏而产生任何修改,因此投标人因错漏和疏忽而产生的损失将不会获得补偿。5.4.3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将作为计算进度付款、设计变更、签证及结算的依据。5.4.4当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矛盾和错误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澄清。如投标人认为需增加项目,可在相应条目上增加,并填写内容、数量及单价,该增加项目的报价需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一旦结束,上述任何矛盾和错误的解决都不能引起投标总价的变化和工期的延长。5.4.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和工期中应充分考虑以下

11、内容:a 合同条款将作为中标后的施工合同,请仔细阅读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b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三通一平、当地的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环保、环卫、城管、当地村民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处理所需费用单列,汇入措施及其他费用表中,计入投标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c土建总包管理配合费由招标方支付,配合内容详见总包合同,本次招标报价中,总包管理费不计入报价。土建总包单位将提供现场现有的材料仓库、垂直和水平运输、其它临时设施,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场地安保、协调及配合,但施工时自行使用的设施如脚手架费用

12、、人员住宿、生活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应自行解决,纳入本次报价中,这部分需要总包提供时,投标人与总包现场自行协商,并不会因此延误工期;d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措施必须充分保证,所需费用汇入投标报价;g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按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列项,由投标人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按项目整体考虑报价;i施工图深化及竣工图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所需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另计取费用。j包括破碎及移去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所遇到的地下障碍物如石块、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砖块、淤泥、木材、人防、旧桩基等,及回填经认可的土方于空位内,并

13、须包括因以上障碍而引致工人及机械停工与损坏的费用。5.4.6、基本措施项目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采用施工方案及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全部费用,该费用总价一次性包干,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不论实物工程量是否变化,除另有规定外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投标人未按报价方案施工的,招标人有权进行扣减)。5.4.7、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有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的义务,同时修正图纸中的所有缺陷和错误,需要时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在施工过程中,图纸上缺陷和错误的修正及局部图纸深化节点将不作为调整合同价格和工程进度的依据。5.4.8、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由发包方

14、供应或发包方签证承包方按指定价格采购,决算时结算差价。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和产品的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确定厂(商),但承包人选择的厂(商)必须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许可证,未指定品牌的材料须达到国家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在材料采购前报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并按监理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样品。5.4.9、进入施工现场前,招标人组织在指定时间内对施工区域内完好程度进行检查和验收,达到使用要求后,由投标人与总包土建承包方进行交接,交接后再发现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同时不会调整合同价格和工程进度。5. 投标人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

15、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6.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中标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中标单位向税收等部门缴纳。第6条 评标原则1. 本次招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2.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第7条 投标保证金1. 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同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万元整,由招标人开具临时收据。2. 定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交还所领取的全部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补充资料后退还。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并提供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16、还。3.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有关规定期限内不签署施工合同视为违约,作为中途退标处理。4. 凡中途退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 所有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6.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第8条 投标文件编制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A册商务标文件,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承包方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的其他承诺及说明,必须每页盖章。 B册技术标文件,包括编写详细的针

17、对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B册封面采用白色A4纸,正文字体为小四宋体、标题字体为小二黑体,B册中所有图文均为黑色,行距为1.5倍。除图纸采用A3纸之外,其余均采用A4纸。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计划开竣工日期、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赶工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安排、创优质工程设想以及专业分包单位名单资质(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在投标时一并上报招标人审查)、主要施工机械选用(规格型号、数量、性能)、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技术标书要求按上述内容编制,如有需要增加的内容可参照要求按序列入3. 回标时,附上管理人

18、员有关资料(包括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一份,不得与考察中管理人员不符。每页加盖红章,并密封在A册的包封中。4. 投标人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投标报价表等第9条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 投标人必须编制2份商务标文件A册和2份技术标文件B册,并装订成册。2. 投标人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并授权一个人签署。3. 全套招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种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证明。第10条 投标日程安排1. 投标人应于2013年 月 日15:00之前,

19、到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208号东安大厦22层,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德俊,联系电话:051236821850,13222957945。2. 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就招标事宜自行进行踏勘施工现场。答疑时间:投标人需在 2013年 月 日15:00 前将所需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传真:0512-57378020。投标人应于2013年 月 日 15 :00分将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回标截止日前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昆山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9024292018263;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3. 发包方对

20、投标文件分析后,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对招标人分别进行询标 (日期另行电话约定)。第11条 投标文件递交1. 商务标、技术标各2份;另行提供电子版一份(刻录成CD-R光盘,表格采用Excel格式,文档采用Word格式);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递地址:昆山前进东路208号东安大厦22层,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收件人:王德俊。电话:051236821850;13222957945。2. 包封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具有下列标志: a. “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门窗工程投标文件”; b. 2013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第12条 无效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1. 未按

21、照规定密封;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对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做任何修改、变更,字迹模糊不清;4.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第13条 投标有效期1. 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60天(不超过6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2.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束或合同解除。第14条 其他1. 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漏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 招标人可在截止投标前3天前就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修改。3.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

22、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应提出更改投标报价、投标的实质性内容。4. 凡属对招标文件条款误解造成的误差,开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再作任何调整。5. 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文件的原因。6. 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合同协议专项条款在回标时不必填写,待签定合同时才填上双方同意的条件。 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门窗工程 施工合同协议书第二章 施工合同协议书发包方(甲方):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 根据2013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承包方同意以总价人民 元

23、(RMB )接承建昆山市振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2、3号楼及车库门窗工程并修补期中任何缺陷,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施工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1. 双方协商并双方签字盖章的会议纪要、协议及其他形式的约定; 2. 本合同协议书;3. 施工合同专项条款;4. 施工合同协议条款;5. 中标通知书; 6. 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7. 投标承诺书;8. 投标书、询标记录;9.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10. 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11. 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12. 承包方必须在本合同每页都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的全部内容认同;13

24、. 其他条款详见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合同专项条款、施工技术要求。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经办人: 经办人: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第三章 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第1条 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文件1. 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2.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3.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及江苏省、无锡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江苏省、无锡市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严格者为主。4. 合同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中列举的

25、所有文件。当对同一问题,文件中描述不一致时,以标准高者为主。第2条 图纸及资料1.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及说明6套(含竣工图),或另行约定分批交付图纸计划。2. 承包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3. 如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承包方应在收到发包方图纸后7日内向发包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发包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承包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方进行提示。第3条 工程监理1. 发

26、包方委托公司苏州兴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的监理工作。2. 发包方将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在本合同签署后14天内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必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后7天内将合同中监理对承包方的管理工作等条款的意见或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发包方,逾期将视为认可。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第4条 工程承包方式1. 实行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包工、包料(除发包方指定分包和发包方供应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7、的规定,承包方不得采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3. 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承包方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提前45天将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上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征得发包方和监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实行分包不论是发包方直接发包或承包方分包的统一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全部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出现任何问题视为承包方责任。4. 所有防水工程承包方必须分包给专业防水承包方进行施工。防水单位的专业资质、营业证书、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资料复印件以及防水工程施工方案须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才能进场施工。第5条 工程履约保证金1.

28、承包方须在合同签订的第二天起15天内,向发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万元,本合同只有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方具法律效力。2. 履约保证金分四次归还:完成返还 万元, 完成归还 万元, 验收后归还 万元,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后归还余款,保证金归还时不计利息。(注:本工程不设履约保证金)第6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备料款。工程量价款以栋为单位划分,各栋外框安装完毕经甲方、监理代表签证确认后,支付该栋全部工程量价款的30;窗扇安装完毕经单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幢工程量价款的30,即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工程量60的进度款;全部工程结束,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办好竣工备案、竣工资料、交接

29、手续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工程造价的80%,结算完成且对账确认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5%作为保修金,两年期满后,经验收合格返还剩余工程款。每次付款前,承包方提供等额发票。2. 工程进展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调整费用,经发包方审核的设计变更及签证费待结算完成后,在工程清算时支付。3. 付款与质量挂钩,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或未经监理验收签字,发包方有权不支付该部分工程款。4. 各种对承包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5. 当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承包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停止给付工程款)并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6.

30、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承包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发包方和监理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发包方指定日期之前完成,并请发包方及监理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第7条 发包方代表1. 发包方委派 王德俊 为发包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 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再经发包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3.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3个工

31、作日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在承包方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4.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5.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以执行。6. 因发包方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7. 如承包方拒绝执行发包方指令,发包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相关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对承包方处以10

32、000元/次的罚款,或对承包方处以相关费用的20的罚款,两者取其大者。8. 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8条 承包方代表1. 承包方委派 为承包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承包方代表应由发包方考察过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担任。承包方在任命承包方代表前,应将拟任命的承包方代表的资历报发包方批准。2. 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3.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至少必须提前14天发文给发包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承包方发文应有标

33、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4. 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5. 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提前7天通知发包方,报发包方批准后,承包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9条 发包方工作1. 发包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场平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

34、工条件。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项目地块红线附近。2. 负责为承包方开通施工出入口,承包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完好,费用承包方自理。3. 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 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并进行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担。5. 组织由发包方、承包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方参加的图纸会审,由承包方作好会议纪要,并由发包方、承包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章确认后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参与各方。6.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

35、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7. 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发包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承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8.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9. 如承包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发包方可勒令承包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发包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10. 发包方不按合同完成上述工作而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11. 承包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发包

36、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承包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所属工人。2、解除合同。对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承包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12. 发包方有权将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分项工程改由其它单位供货、施工、安装,相关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但并不因此免除及减轻承包方对整个工程工期、质量、安全和履约等方面的全部责任,承包方在投标中已经考虑这一因素。第10条 承包方工作1. 承包方必须按本合同及投标标书进行施工组织,承包方项目部以下主要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按经监理审核确认的项目组织机构、安全

37、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专职人员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项目经理擅自更换一次,扣承包方人民币5万元,发现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符一次,扣承包方3000元。承包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发包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发包方同意承包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变动并不代表对承包方免除罚款。2. 本工程承包方驻工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机电安装负责人: 。承包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发包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承包

38、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同时,承包方应在3天内用发包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a. 发包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b.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发包方正常工作者;c. 违反发包方或承包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e.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f.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3. 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发包方召集的其他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承包方向发包方

39、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次。承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因故外出必须提前1天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方批准后才能外出,否则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4. 承包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发包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方后,承包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发包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5. 承包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7天

40、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及发包方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安保体系、质保体系、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措施和设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发包方接到承包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作为工程款的支付参考依据,承包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发包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承包方不能免除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承

41、包方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措施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身承担。6. 开工前承包方应对施工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承包方拿到施工图纸,在施工之前应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规范和图纸错误之处,仔细核对各专业图纸是否存在矛盾,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在下道工序开工十天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下道工序的图纸进行相关审查,指出图纸中矛盾及错误之处并通知发包方,并按照最高要求执行(质量、数量、技术、时间等),但不会考虑工程费用的增加和工期的延长。7.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发包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及监理交底要求

42、的内容、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8. 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发包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9.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果承包方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安全措施和设施投入,发包方有权将项目措施费中相关的安全费用扣规发包方。发包方另行安排安全防护,发生的费用按对方提供的价格另加30%管理费,剩余不退,不足从当月工程进度款扣除。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

43、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承包方承担。10. 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不允许住人(除现场看守人员外);如有违反按500元/人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11.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承包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含发包方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承包方自费予以补充和修复。12. 承包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13. 承包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14.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

44、和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知发包方、文物局和公安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发包方代表、专门机构和公安局。15.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物件,承包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方或专门机构。承包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6.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方书面批准,承包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发包方批准的第三方承包方进场施工,发包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免除以后的合作机会。17.

45、 承包方依法根据本合同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承包方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承包方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发包方有权在承包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并按支付金额的20%计取手续费。手续费从当月工程进度款扣除.18. 施工中承包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9. 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

46、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如承包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发包方指令要求完成,发包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方负责。20. 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发包方制订的“样板先行”制度,进场后1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发包方和监理确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发包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如经发包方或监理发现违反“样板引路”制度的情况,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21. 承包方必须周密规划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同签订前提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并报监理及发包方审批同意后实施(文明施工要求详见“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外脚手架搭设规范,用新密目网围护,若结构施工阶段不能达到此项要求,发包方将对承包方处以10000元的罚款。2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承包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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