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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编号:无招办字2009072号项 目 名 称: 无为县凤河路、襄安路、滨湖北路污水管道工程招 标 人: 无为县无城污水处理厂_ 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无为县阳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周 树 平 (签字或盖章)招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无为县招标办 信息发布: 无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3(一)总则3(二)招标文件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9(五)开标 10(六)评标 12(七)合同的授予 17第二章 合同条款
2、及合同文件格式20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图纸21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23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32 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无为县凤河路、襄安路、滨湖北路污水管道工程21.1建设地点无城凤河路、襄安路、滨湖北路31.1建设规模凤河路(一标)长约1500米、滨湖北路(二标)长约900米、襄安路(三标)长约1500米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1.1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62.1招标范围污水管道等施工图纸内容72.2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计划开工
3、, 年 月 日计划竣工 , 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83.1资金来源上拨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215.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145.1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踏勘现场时间: 2009 年 3 月 19 日 10 时 0 分集合地点:_ 自行踏勘_招标答疑时间:2009 年 3 月 25 日 17 时 0 分前 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提交16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
4、本, 两 份副本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无为县阳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点:无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府苑路现代苑小区3-4号)时间: 2009 年 4 月 8 日 9 时 0 分1825.1开标及地点开标时间: 2009 年 4 月 8 日 9 时 0 分开标地点:_无为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_(府苑路现代苑小区3-4号)_1932.3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法2037.1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价的10% 元;21标底价大写: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
5、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 投标人的三级项目经理或
6、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管理人员。5、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 招标答疑5.4.1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施工图纸及其他工程投标相关问题
7、,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图纸设计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解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2招标答疑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图纸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
8、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答复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09年3月23日下午5: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2009年3月25日下午5:
9、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澄清,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邮件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邮件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
10、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 投标报价说明;11.2.5 投标总价表; 11.2.6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1.2.7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表格如下:l
1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l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l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l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l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l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l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l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l 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l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l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l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带定额套项);l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l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带定额套项);l 所有材料价格表。11.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施工组织设计 (1) 工程概况(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
12、方案; (3) 工程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 劳动力计划; (5)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9) 施工总平面图;(10)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 (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3) 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简历表; (4)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
13、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是本须知第二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5本招标工程
14、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风险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合同实施期间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其所报单价及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13.6工程量计算: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计算并组价,未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工程量计算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废标。13.7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组价:合同期间,招标范围内中标综合单价一次包死。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施工其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业主分期付款带来的资金占用
15、风险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特别提醒报价时细读主要合同条款。13.8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的单价进行综合单价分析,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对需评审的综合单价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否则作废标处理。13.9投标人组价时消耗量定额可自行选定,但须说明所选定额名称,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根据企业实力自行确定,体现在报价中。如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计取,作废标处理。13.10材料价格由各投标人根据调查的市场价列入报价,并考虑施工期间风险因素,材料价格不作任何调整。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根据自身管
16、理水平,结合市场状况自行确定,投标报价及单价分析应合理、真实。13.11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平衡的权利,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13.12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否则作废标处理。13.1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4本工程标底造价总额将于2009年4月3日公开,并以网上公布形式通知,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在收到该标底造价总额公开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给予确认或默认,该标底造
17、价总额公开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标底造价总额,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若高于标底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一律按标底的综合单价结算,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若低于标底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一律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结算。13.5投标人应按下列计价方法和依据编制投标报价:13.5.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及本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规定的内容进行计价; 13.5.2参考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13.5.3材料价格投标人自行报价,可参考无城地方材料市场价,招标人暂定的价格必须按暂定价计价,
18、800钢筋砼涵管暂定价格为:320元/米。400钢筋砼涵管暂定价格为:90元/米。600钢筋砼涵管暂定价格为:160元/米。13.5.4未尽事宜见招标答疑记录13.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一旦中标,将按其投标报价与原标底价对比(两者均扣除预留金后相比)下浮不到5%时按原标底价下浮5%作为中标价。13.7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价款必须一致。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
19、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电子邮件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电子邮件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现金形式,带入开标现场。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
20、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开标结束后 5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
21、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投标函和投标总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还必须加盖工程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章,否则扣分。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
22、记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均应以A4纸沿左侧分别装订。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和投标文件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密封袋自理). 19.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19.3.1投标项目名称;19.3.2投标人名称和地点; 19.3.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9.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需用白纸条密封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
23、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本项目不采用)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
24、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本工程项目不采用)(五)开 标25、开标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等不超过二人)参加。25.2 开标程序:25.2.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5.2.2 各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由投标人或
25、其推选的代表核验,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1)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原件; (3)提交投标保证金。(4)提交顶管工程施工业绩原件(此项仅指凤河路工程)(5)提交招标文件有偿收费证明材料(每投一个标段,需购一份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收据作为证明材料)25.2.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5.2.4经确
26、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现场宣读各投标单位的投标函及商务标有关内容,并依次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25.2.5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然后对各标段的“技术标”部分和商务标部分分别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的评分进行汇总比较排序,并现场公布排序结果。25.2.6全部评标工作结束后,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公布评审结果。25.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并委托公证机构公证。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1 开
27、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时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与投标函中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技术标中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一致);26.1.2 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5.2.2款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或所提供证件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 26.1.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26.1.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1.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公开的标底造价总额的;26.1.6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6.
28、1.7投标人扰乱开标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26.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6.1.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6.1.10更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暂定价和预留金数额;26.1.11投标函、投标总价、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带下挂定额套项)、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带定额套项
29、)相互之间不相吻合; 26.1.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评 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0、。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30.2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
31、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投标文件数字不一致3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2.1评标委员会仅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2.2 评标方法和标准32.2 .1本项目满分1
32、00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按40分和60分设置分值,再将这两部分简单加总并减去扣分项目后计算出各家投标文件总得分,然后对所有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按总分多少从高向低排序。32.2.2评标按照先评技术部分、后评商务部分的顺序进行。32.2.3评标计算过程中和计算结果的数字均保留2位小数。32.2.4商务标分值(60分)32.2.4.1 投标报价(60分)32.2.5技术部分评分细则(滿分40分)32.2.5.1施工组织设计(23分) (1) 工程概况(2分) 有施工说明得1分,有分项工程量的得1分 (2)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共
33、3分),分值如下: 有主要施工方法得1分,有关键施工技术的得1分,有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的得1分。 (3) 工程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共3分),分值如下:有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的得1.5分,有施工机械进场计划的得1.5分。 (4) 劳动力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共3分),分值如下: 有劳动力计划表的得3分。 (5)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共2分),分值如下: 有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得2分。 (6)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共2分),分值如下: 有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得2分。(7)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共2分),分值如下
34、:有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得2分。(8)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共3分),分值如下:有施工进度图的得3分。(9) 施工总平面图(共3分),分值如下: 有施工总平面图的得3分。32.2.5.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2分) (1)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3分) 有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得3分。 (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共3分),分值如下: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的得3分。(3) 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简历表(3分),分值如下:有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简历表的得3分;(4)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3分),分值如下: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的得3分32.2.5.3 企业信誉(5分)
35、由招标人对投标人前两年的经营作风,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及各种社会反映情况,分别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得分多少由招标人自定,但每个投标人不得少于2分,最高5分。本项目得分情况,必须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打出并密封好,开标时当场公布并交给评标委员会作打分依据。32.2.5.4评委评分时,只要发现技术部分细节与本工程项目明显不符,对应小项不得分。32.2.6商务部分评审(滿分60分)32.2.6.1标底:由招标人委托具备资格的单位编制。投标单位无权提出标底价、工期等内容是否合理。32.2.6.2 开标时,现场宣读投标
36、人的投标价后,如出现投标人投标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即标底价),或低于所有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平均值的90%(不含90%)的,将作为废标进行剔除,剩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然后再当场计算出合理低价值。32.2.6.2.1有效投标人数量超过5家的,有效投标报价除极值(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后第一次平均,在第一次平均值以下的的投标报价第二次平均(不含最低极值),第二次平均值即为合理低价值,与合理低价相等的得6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或高于合理低价值1%的减2分。32.2.6.2.2 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五家的,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90%为合理低价值,与合理低价相等的得60分。投
37、标报价每低于或高于合理低价值1%的减2分。32.2.6.3计算过程中,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32.2.7扣分项目32.2.7.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每缺一项,扣4分;32.2.7.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商务部分内容中没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未加盖工程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章的;以及所有要求盖投标单位公章而未盖的。每缺一项,扣4分。32.
38、2.7.3本须知11.2.7款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所列的各项表格每缺一项扣2分。32.2.7.4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因不符合条件而缺项的,扣4分。32.3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总分排名最高的前三名),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32.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5评标
39、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下浮不到5%时,以标底价下浮5%作为中标价。34、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35、中标通知书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无为县招标投标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5.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40、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罚款。36.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否则,一经查验,没收履约保证金,处以罚款,中止施工合同,并由核企业承担由此发生
41、的一切损失。36.5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时,应将三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原件交与招标人保存,直至本工程竣工才取回。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处以罚款,中止施工合同,并由该企业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37、履约担保37.1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只有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才可签署合同协议书。37.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无为县阳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65-3127288 第65页共65页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二章
42、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详见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图纸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图纸一、工程建设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以及设计图纸上规定的规范要求。二、图纸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所需全部图纸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公布控制价时一并公布)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无为县凤河路、襄安路、滨湖北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投 标 文 件备案编号:无招办字2009072号项 目 名 称: 无为县凤河路、襄安路、滨湖北路污水管道工程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