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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20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不锈钢桶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EITCL-TG-ZCHW-161009 招 标 人: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六年十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第一节总则2第二节招标文件的内容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2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启2第五节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2第六节合同的授予2第七节纪律和监督2第八节其他2第四章 评标办法21评标方法22评审标准22.1 初步评审标准2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评标程序23.1 初步评审23.2 详细评审23.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4 评标结果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一、投标函2二、投标一览表2三、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2四、备品备件清单2五、货物说明一览表2六、技术规格偏离表2七、商务条款偏离表2八、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附件8-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2附件8-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核验)2附件8-5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2附件8-6 投标人(若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2附件8-8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2附件8-9 同类项目的业绩2九、投标保证金2第六章货物需求表2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EITCL-T
3、G-ZCHW-161009 1.招标条件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20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已在河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号:冀发改产业备字201438号),项目业主为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该项目不锈钢桶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不锈钢桶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工程项目名称:20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2.2建设地点: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西外环以西、沿海公路以南、6号路以北。2.3建设规模:年产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20万吨。 3.招标内容 不锈钢桶37台,规格详见招标文件。4.交
4、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能生产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5.2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力。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联合体的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办事处(办公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南港新城118栋3单元201室)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
5、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欲获得本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唐山三
6、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063305 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0315-6831644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办事处):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南港新城118栋3单元201室联系人:石先生 余先生联系电话:0315-8512709 传真:0315-5658078电子邮箱:zjgjts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下述关于将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内容的完善、补充或修改。如果两者之间存在冲突,则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节总则第1.1款投标范围招标人名称: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
7、项目本次招标的名称:不锈钢桶 本次招标内容:见第六章“货物需求表”。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第2.1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第2.2款付款方式和条件1、预付30%,提货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10%,安装使用3个月无问题付20%,质保10%,质保期一年。2、每笔付款以承兑支付。第3.2款欺诈和腐败国家有关反腐败的法律和法规将适用于在竞争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欺诈和共谋活动的投标人。*第4.2款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第4.5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能生产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
8、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3)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力。第二节招标文件的内容第7.1款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澄清招标文件的通讯地址是:收件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南港新城118栋3单元201室联系电话:0315-5658078 传真:0315-5658078电子邮箱:zjgjts第7.3款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12小时以内第8.2款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12小时以内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第11.1款(8)项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还应递交下列额
9、外文件不适用第13.1款备选方案本次招标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第14.5款(2)项项目现场最终目的地(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19.1款(1)项制造厂授权需要*第20.1款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第21.1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投标人的选择,可采用以下形式:(1) 银行转账支票;(2) 银行电汇;(3) 银行汇票;(4) 网银转账。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2)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在投标
10、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3) 银行汇票、银行转账支票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适当时间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4.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信息:接收单位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账 号:50-752001040010058注: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办理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底联附言栏内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第22.1款投标文件副本数量副本3份,电子版(U盘)1份*第22.2款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胶装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第23.3款(3)项投标文件密封需要标注的其他标
11、识(1)招标人名称: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2)投标内容:20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不锈钢桶投标文件 第24.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和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是:收件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日期:2016年11月18日(2)时间:9时00分第27.1款开标地点、日期和时间开标地点: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开标日期:2016年 11月18日开标时间:9时00分第五节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第28.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
12、确定方式: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第30款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第六节合同的授予第32.1款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第33.1款合同数量变更范围数量增加变更的最大百分数是:15%。数量减少变更的最大百分数是:15%。第34.1款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不需要提供第八节其他第40.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规定费率的50%收取,计费基数为每个标段的中标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第41.1款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招标文件
13、中不带“*”的条款;偏离范围和幅度:不得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必须执行国家、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的要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总则第1条投标范围1.1 本次招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投标资料表”。1.2在本招标文件中:(1)“书面形式”系指送达的、文字记载形式的意思表示(如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电传等)。(2)“天”指日历天数。第2条资金来源2.1买方计划将“投标资料表”所述的资金用于支付“投标资料表”所述项目的费用。买方准备将其中的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2.2付款将按“投
14、标资料表”所述的方式进行。第3条腐败与欺诈行为3.1根据国家的反腐败政策,买方和投标人、卖方、承包商及其代理机构(不论申明与否)、人员、分包商和服务提供商在招投标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2为此,“投标资料表”规定了欺诈和腐败的定义以及相应的制裁措施。第4条合格的投标人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任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4.2 投标人还可以是根据协议组成的联合体,或根据有法律效力的意向协议将要组成的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1)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义务;(2)联合体应指定一个成员为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其在本次招标期间代表任一或全体
15、成员处理相关业务。如果联合体中标,该牵头方还将在履行合同期间代表任一或全体成员处理相关业务。4.3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所有有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述情形的,则被认为存在着利益冲突:(1) 他们拥有一个共同控制人或共同控股股东;(2) 他们属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其控投公司的关系;(3) 他们拥有同一个法定代表人;(4) 已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人又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此时该投标人及其参加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否决;(5) 投标人参与了本次招标中一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参与一个以上联合体的将导致其所参加的所有投标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16、;(6) 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一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委托一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所有投标都将作否决处理。但2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不属于此款所规定的情形;(7) 投标人以及其附属机构作为咨询顾问参与了本招标文件的编写;(8) 投标人或其附属机构已受聘于买方或将受聘于买方对本次招标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见“投标资料表”。第5条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本条所述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成套装置等。本条所述相关服务包括运输、保险
17、、安装、培训和初期维护等。第二节招标文件的内容第6条招标文件的章节6.1本招标文件分为七章。本招标文件应与根据“投标人须知”第8条的规定而发出的全部补遗一起阅读。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货物需求表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2如果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不是直接从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的,招标人对它们的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说明、格式、条款和规格等要求。没有递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信息或资料的投标可能被拒绝。第7条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
18、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7.4对于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2款的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第8条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
19、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8.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补遗进行研究,对于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2款的规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第9条投标费用9.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或责任负担这些费用。第10条投标文件的语言10.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买方之间就投标所发生的
20、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的支持文件和印刷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的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仅以中文翻译为准。第11条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人须知”第12条、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的投标函和报价表;(2)“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须知”第13条允许的备选方案;(4)“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8-3规定的书面授权,以确认投标文件的签字人能够代表投标人;(5)“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6)“投标人须知”第17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合
21、格性;(7)“投标人须知”第18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8)“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中标后其有能力履行合同;(9)“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其他文件。第12条投标函和报价表12.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格式编制并递交投标函。该投标函必须完整填写且不得修改其格式。买方不接受任何替代格式的投标函。投标函中的全部空格都应填入所要求的信息。12.2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格式编制并递交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报价表。第13条备选方案13.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备选方案不予考虑。第14条投标报价14.1投标人在投
22、标函和报价表中所报出的价格应满足下述各款的要求。14.2在报价表中,所有合同和品目都必须分别列出和报价。如果报价表列出了品目而没有报价,其报价则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品目的报价中。如果品目没有在报价表中出现,其报价则被认为不包含在投标中。14.3投标函中所述的报价应是不包含任何折扣的投标总价。14.4出厂价和其他类似术语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的规定,按国际商会最新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解释。14.5投标报价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要求进行。对投标报价进行分解的目的仅是为了便于买方对投标报价进行比较。该分解不会限制买方按其所提供的条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应按以下方式报价:(1)货物的出厂
23、价(视具体情况,可以是工场交货价、工厂交货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包括用于生产或组装货物所需部件和原材料的所有关税及销售环节各种税费,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2)货物运至“投标资料表”所述最终目的地(项目现场)的运输、保险和其他相关服务的费用(包括适用税费)。14.6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价格作为投标报价的投标将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第15条投标货币15.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第16条证明投标人合格性的文件16.1为证明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4条规定的合格性,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
24、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2款的规定,如果投标人是业已存在的联合体或将要成立的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联合协议或将要组成联合体的意向协议。有关文件应由所有联合体或将要成立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第17条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合格性的文件17.1为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投标人须知”第5条规定的合格性,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报价表所要求的内容。第18条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性的文件18.1为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递交书面证据,证明其所提交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标准。18.2书面证据可以是文献、图纸
25、或数据,应逐条详细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基本技术特性和运行性能,证明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果存在对“货物需求表”的偏差和例外,也应一并给予说明。18.3买方在“货物需求表”中指出的工艺、程序、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目录编号仅作说明用,不具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品牌或目录编号。但投标人应证明这些替代标准、品牌或目录编号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货物需求表”中的规定。第19条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9.1投标人应有证明其中标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书面证据:(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要求,提
26、供不是自己所制造货物的由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证明投标人已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向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2)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人须知”所列出的各项资格条件。第20条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文件应在买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有效期的,投标将被买方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20.2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
27、不会被没收。第21条投标保证金21.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其人民币金额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21.2投标保证金可根据投标人的选择,采用以下形式:(1) 银行电汇;(2) 网银转账;(3) 银行汇票;(4) 银行转账支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2)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3) 银行汇票、银行转账支票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适当时间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21.3
28、凡没有按“投标人须知”第21.1款和第21.2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21.4招标人将在中标的投标人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后的5日内退还所有中标和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1.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除“投标人须知”第20.2款规定的情况外,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6条的规定签订合同;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1.6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递交投标文件的联合体的名义递交。第22条
2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2.1投标人应准备一套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文件在内的投标文件正本,并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3条允许,备选方案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备选方案”字样。另外,投标人还应递交“投标资料表”规定数量的副本,并且在每一份副本上清楚地标明“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相符时,将以正本为准。2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胶装,并由经正式授权人员代表投标人签字。签字人的名字和职务还应同时使用正楷书写或打印在签字的下方。22.3任何行间插字、删除或改写所做的涂改均应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方才有效。22.4 投标人加盖“投标专用章
30、”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公司对“投标专用章”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公司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启第23条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2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3条允许,还应包括备选方案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备选方案”字样。然后,再将所有装有正本、副本和备选方案的信封装在另一个信封中。23.2 如需投标人提供其他资料,需密封,并进行标识。23.3 内外层信封均应:(1)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1款的规定,写明招标人地址;(3)注明“投标人须知”第1.
31、1款规定的招标编号和“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标识;(4)注明在“投标人须知”第27.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警告字样。23.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第24条投标截止时间24.1投标人应使招标人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址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文件。24.2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第8条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而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与前一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应相应延续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第2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25.1投标人应采用邮寄或人员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25.2 投标人邮寄地址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
32、投标资料表”。25.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第26条投标文件的修改、替换和撤回2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通过递交书面通知修改、替换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该书面通知应由授权代表签字,并附有“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8-3要求的授权书(撤回通知无需副本)。投标文件的替换或修改必须附有书面通知。所有通知都应:(1)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撤回通知无需副本)。此外,有关的信封必须清楚地标明“撤回”、“替换”或“修改”的字样;(2)使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
33、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26.2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1款的规定而撤回的投标文件应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6.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或延后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替换或修改投标文件。第27条开标27.1买方将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过程及内容,不得事后提出任何异议。27.2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信封并宣读。装有相应投标文件的信封将不开启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34、。如果收到的撤回书面通知中没有“授权书”证明签字是经授权代表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启封。除非收到的撤回书面通知中包含有效的授权书并在开标时当众宣读,否则,不允许任何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其次,打开标有“替换”字样的信封,宣读、记录和替换原来的投标文件。被替换的投标文件的信封将不开启并原封退还投标人。除非收到的替换书面通知中包含有效的授权书并在开标时当众宣读,否则,不允许任何投标人替换其投标文件。标有“修改”字样的信封将被打开并和原来的投标文件一起宣读和记录。除非收到的修改书面通知中包含有效的授权书并在开标时当众宣读和记录,否则,不允许任何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只有在开标时启封、宣读和记录的投
35、标文件才能在评标时给予考虑。27.3其他投标文件将依次逐一启封、宣读,包括投标人名称及是否有修改、投标报价、是否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只有在开标时宣读和记录的投标报价才能在评标时给予考虑。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4款的规定拒绝迟到的投标文件外,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27.4招标人将制作开标记录。开标记录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投标人名称及是否有撤回、替换或修改;投标报价;是否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没有投标人签名的开标记录并不影响所记录的内容和其有效性。27.5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36、记录。第五节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第28条 评标委员会28.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第29条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科学合理、量化择优的
37、原则。第30条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第31条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第六节合同的授予第32条定标方式32.1除“投标资料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资料表”。第33条买方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33.1授予合同时,买方有权增加或减少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货物和
38、相关服务的数量。但变更的数量不得超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百分比,并且不得对单价或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做出任何改变。第34条中标通知书34.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34.2在合同协议书签字之前,中标通知书的送达将视为合同成立。第35条履约担保3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形式或买方可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3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5.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9、第36条签订合同36.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
40、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第37条 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3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认为有必要重新招标的。37.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按以下办法处理:(1)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2家时,按原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定标;(2)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1家时,直接谈判发包。第七节纪律和监督第38条 纪律和监督38.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41、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8.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8.4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42、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39条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八节其他第40条招标代理服务费40.1 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资料表”。40.2 在向中标人签署中标通知书的5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4
43、0.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总价,但不应单独开列。第41条偏离41.1“投标资料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领取招标文件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等名称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胶装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二维码版营业执照或三合一版营业执照),投标人
44、为代理商时须同时附制造厂家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同时附制造厂家的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同时附制造厂家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授权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有效的授权利益冲突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4.3条规定的“利益冲突”情形与招标人关系投标人不得属于买方的附属机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1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0.1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1.1款、第21.2款规定权
45、利和义务符合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有关卖方的权利和义务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货物需求表”的规定偏离没有与招标文件中所有带“*”的技术和商务条款相偏离其他没有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 40 分技术评价: 33 分商务评价: 12 分服务评价: 15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只有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按照本评标办法第3.1.5款的规定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