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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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6号颁布时间: 2011-4-2发文单位: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我部印发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财会 201026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将于20XX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施行,原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字 199858号)届时停止执行。为了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新制度施行平稳、顺利,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基层医疗卫

2、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二 O 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于 20XX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为了做好新制度与原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前的准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前,应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并按照原制度的规

3、定将清查和盘点事项进行处理。(二)旧账的截止和新账的建立。20XX 年 7 月 1 日之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编制20XX 年上半年度 (16 月)会计报表。自20XX 年 7 月 1 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原账中20XX年 6 月 30 日的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中各会计科目20XX 年 7 月 1 日的期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XX 年 7 月 1 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上述“ 原账中的各会计科目 ” 是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基层医

4、疗卫生机构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二、新旧会计科目衔接(一)资产类。1.“ 现金” 、“ 银行存款 ”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 其他货币资金 ”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 应收医疗款 ” 、“ 其他应收款”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和“ 无形资产 ” 科目。新制度设置了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5、、“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 其他货币资金 ”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 应收医疗款” 、“ 其他应收款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和“ 无形资产 ”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后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2.“ 药品” 、“ 药品进销差价 ” 、“ 库存物资 ” 和“ 在加工材料 ” 科目。新制度未设置 “ 药品” 、 “ 药品进销差价 ” 、“ 在加工材料 ” 科目,但设置了 “ 库存物资” 科目,其核算范

6、围包括了原账中 “ 药品” 、“ 库存物资” 、“ 在加工材料 ” 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应在新账中“ 库存物资 ” 科目下设置 “ 药品” 、“ 卫生材料 ” 、“ 低值易耗品 ” 、“ 其他材料 ” 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 “ 药品” 、“ 库存物资 ” 和“ 在加工材料 ” 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的“ 库存物资 ” 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 将原账中 “ 药品进销差价 ” 科目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按照20XX 年 6 月各明细科目的药品综合差价率分摊后的金额, 分别转入新账中 “ 库存物资 药品 ” 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 转入新账中 “ 库存物资 药品” 明细科目金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原

7、账中“ 药品” 科目余额减去 “ 药品进销差价 ” 科目余额后的金额。3.“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 、“ 坏账准备 ” 、“ 待摊费用 ” 和“ 开办费 ” 科目。新制度未设置 “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 、“ 坏账准备 ” 、“ 待摊费用 ” 和“ 开办费” 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以上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新账中的 “ 事业基金 ” 科目。4.“ 待处理财产损溢 ” 科目。新制度未设置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科目尚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应在“ 其他应收款 ” 科目下设置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 “ 待处理财产损

8、溢 ” 科目转入新账中的 “ 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溢 ” 明细科目。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后,应将新账中的 “ 其他应收款 待处理财产损溢 ” 明细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新账中的“ 事业基金 ” 科目后予以核销。5.“ 对外投资 ” 科目。新制度未设置 “ 对外投资 ” 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 “ 对外投资 ” 科目尚未结清,应在 “ 其他应收款 ” 科目下设置 “ 对外投资” 明细科目, 并将原账中的 “ 对外投资 ” 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其他应收款 对外投资 ” 明细科目。待有关对外投资收回后,将新账中的 “ 其他应收款 对外投资 ” 明细科目予以核销,投资损益直接调整新账中的“ 事

9、业基金 ” 科目。(二)负债类。1.“ 短期借款 ” 科目。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2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新制度未设置 “ 短期借款 ” 科目,但设置了 “ 借入款 ”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 “ 短期借款 ” 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 “ 短期借款 ” 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 借入款 ” 科目。2.“ 应缴超收款 ” 科目。新制度未设置 “ 应缴超收款 ” 科目,但设置了 “ 应缴款项 ”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

10、度中的“ 应缴超收款 ” 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中的 “ 应缴款项 ” 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中的“ 应缴超收款 ” 科目的核算范围大,包括了按照规定应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全部款项。若原账中“ 应缴超收款 ” 科目有期末余额,则应于转账时将其转入新账中的“ 应缴款项 ” 科目。3.“ 应付账款 ” 科目。新制度设置了 “ 应付账款 ” 科目, 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 “ 应付账款 ” 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 应将原账中的 “ 应付账款 ” 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 应付账款 ” 科目。4.“ 预收医疗款 ” 科目。新制度设置了 “ 预收医疗款 ”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

11、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 预收医疗款 ”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 “ 预收医疗款 ” 科目中的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预收医疗款 ” 科目; 应将原账中的 “ 预收医疗款 ” 科目中的医疗保险总额预付且不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事业基金 ” 科目。5.“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 、“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 科目。新制度未设置 “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 、“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 、“ 应付其他个

12、人收入 ” 科目,但设置了 “ 应付职工薪酬 ” 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 、“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的“ 应付职工薪酬 ” 的相应明细科目。6.“ 应付社会保障费 ” 、“ 其他应付款 ” 科目。新制度设置了 “ 应付社会保障费 ” 和“ 其他应付款 ”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 “ 应付社会保障费 ” 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大,包括了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新制度下的 “ 其他应付款” 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小,不包括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应交的各种

13、税金等。新制度同时增设了“ 应交税费” 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 应付社会保障费 ” 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 应付社会保障费 ” 科目。应对原账中的 “ 其他应付款 ” 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对于其中属于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应付社会保障费部分,转入新账中的“ 应付社会保障费” 科目;对于其中属于应交税费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 应交税费 ” 科目;对于其中属于新制度 “ 其他应付款 ” 科目核算内容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 其他应付款 ” 科目。实行“ 收支两条线 ” 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如有尚未确定应上缴或留用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 其他应付款 ” 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 “

14、 待结算医疗款 ” 科目;如有已确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 其他应付款 ” 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 “ 应缴款项 ” 科目。7.“ 预提费用 ” 科目。新制度未设置 “ 预提费用 ” 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 预提费用 ” 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事业基金 ” 科目。8.“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款 ” 科目。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3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新制度未设置 “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款

15、 ” 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 长期借款 ” 和“ 长期应付款 ” 科目尚未结清,应在“ 其他应付款 ” 科目下设置 “ 长期借款 ” 和“ 长期应付款 ” 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款 ” 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 和“ 其他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 明细科目。“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 和“ 其他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 明细科目待有关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偿还后予以核销。(三)净资产类。1.“ 固定基金 ” 科目。新制度设置了 “ 固定基金 ”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 固定基金 ” 科目的核

16、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大,包括了固定资产占用、在建工程占用和无形资产占用。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 固定基金” 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占用 ” 明细科目,并分别按照新账中的“ 在建工程 ” 、“ 无形资产 ”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的“ 事业基金 ” 科目,贷记新账中的 “ 固定基金 在建工程占用 ” 、“ 固定基金 无形资产占用 ”科目。2.“ 事业基金 ” 、“ 结余分配 ” 科目。新制度设置了 “ 事业基金 ” 、“ 结余分配 ”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 事业基金 ” 、“ 结余分配 ” 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相应科

17、目。3.“ 专用基金 ” 科目。新制度设置了 “ 专用基金 ”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 专用基金 ” 科目的核算范围与原制度规定范围不同,原制度“ 专用基金 ” 科目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新制度“ 专用基金 ” 科目包括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转账时,应将原账中“ 专用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 ” 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 专用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 ” 明细科目,对于职工福利基金中含有职工福利费的,应将其余额分析结转入新账中的“ 其他应付款 ” 科目;应将原账中 “ 专用基金 修购基金 ” 明细科目的

18、余额转入新账中“ 事业基金 ” 科目。按照地方有关规定需要继续提取或保留住房基金和留本基金的,应将原账中“ 专用基金 住房基金” 、“ 专用基金 留本基金 ” 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 专用基金 其他专用基金 ” 明细科目;按照地方有关规定不再继续提取或保留住房基金和留本基金的,应将原账中“ 专用基金 住房基金 ” 、“ 专用基金 留本基金 ” 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 “ 事业基金 ” 明细科目。4.“ 收支结余 ” 科目。新制度未设置 “ 收支结余 ” 科目,但设置了 “ 本期结余 ” 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 收支结余” 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的 “ 本期结余 ” 科目。(四)收

19、入支出类。“ 财政补助收入 ” 、“ 上级补助收入 ” 、“ 医疗收入 ” 、“ 药品收入 ” 、“ 其他收入 ” 、“ 医疗支出 ” 、“ 药品支出 ” 、“ 管理费用 ” 、“ 财政专项支出 ” 、“ 其他支出 ” 科目。由于原账中以上收入支出科目期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转账处理。自20XX 年 7 月 1 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照新制度要求设置新账中的有关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即将尚未支用的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分析登记入“ 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 ” 、 “ 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 ” 和“ 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 ” 。精品资料 - -

20、-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4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三、新旧会计报表衔接(一) 20XX 年 7 月 1 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上述规定转账并作调整后的各会计科目20XX 年 7 月 1 日的月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XX 年 7 月 1 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二) 20XX 年会计报表的编制。1. 20XX年 712 月会计报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20XX 年 712 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时,不要求填列“ 年初余额 ” 栏。基层医疗卫

21、生机构在编制20XX 年 712 月的月度、季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应在表中“ 本月数” 栏之前增加 “16 月” 栏,该栏数据根据 20XX 年 16 月原账中收支数据按新制度收支分类口径进行调整后的数据填列(不改变原账中收支计量口径)。表中“ 本月数” 栏按新制度规定的填列口径填列712月各月份的数据。表中 “ 本年累计数 ” 栏按照表中 “1 6 月” 栏数据加上 712 月按新制度口径计算的数据填列。2. 20XX年度会计报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编制的20XX 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在

22、编制 20XX 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 年初余额 ” 栏。在编制 20XX 年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但应在“ 本年累计数 ” 栏之前增加 “1 6 月” 栏,该栏数据的填列方法同上述20XX 年 712 月报表的编制。(三) 20XX 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XX 年的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 在编制 20XX 年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

23、定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5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 201026号)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于20XX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 ,不再执行原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字 199858 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为了做好新制度与原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前的准备。基层医疗卫

24、生机构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前,应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将清查和盘点事项进行处理。(二)旧账的截止和新账的建立。20XX 年 7 月 1 日之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编制20XX 年上半年度( 16 月)会计报表。自20XX 年 7 月 1 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原账中20XX 年 6 月 30 日的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中各会计科目 20XX 年 7 月 1 日的期初余额, 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XX 年 7月

25、1 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上述“原账中的各会计科目”是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6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科目。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二、新旧会计科目衔接(一)资产类。1 “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医疗款”、 “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新制度设

26、置了“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其他货币资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医疗款”、 “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 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后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2 “药品”、 “药品进销差价”、 “库存物资”和“在加工材料”科目。新制度未设置“药品” 、 “药品进销差价”、 “在加工材料”科目,但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 其核算范围包括了原账中“药品” 、 “

27、库存物资”、 “在加工材料”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应在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下设置“药品”、 “卫生材料”、 “低值易耗品”、 “其他材料”等明细科目, 将原账中“药品”、 “库存物资”和“在加工材料”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的“库存物资”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将原账中“药品进销差价”科目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按照20XX 年 6 月各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7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明细科目的药品综合差价率分摊后的金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库存

28、物资药品”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药品”明细科目金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原账中“药品”科目余额减去“药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后的金额。3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 “坏账准备”、 “待摊费用”和“开办费”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坏账准备”、 “待摊费用”和“开办费”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以上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4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尚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 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

29、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后,应将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后予以核销。5 “对外投资”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对外投资”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对外投资”科目尚未结清,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对外投资”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对外投资”明细科目。待有关对外投资收回后,将新账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8 页,共 18 页 - - - - -

30、 - - - - - 中的“其他应收款对外投资”明细科目予以核销,投资损益直接调整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二)负债类。1.“短期借款”科目。新制度未设置“短期借款”科目,但设置了“借入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短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短期借款”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借入款”科目。2.“应缴超收款”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应缴超收款”科目,但设置了“应缴款项”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中的“应缴超收款”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中的“应缴超收款”科目的核算范围大, 包括了按照规定应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全部款项。若原账中

31、“应缴超收款”科目有期末余额,则应于转账时将其转入新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3.“应付账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 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应付账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 应将原账中的“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应付账款”科目。4.“预收医疗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预收医疗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预收医疗款”科目核算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9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3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中的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 应将原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中的医疗保险总额预付且不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余额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部

33、门) 津贴补贴” 、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应明细科目。6.“应付社会保障费”、 “其他应付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社会保障费”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 新制度下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大,包括了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新制度下的“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小,不包括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应交的各种税金等。新制度同时增设了“应交税费”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 应对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进行

34、分析, 对于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0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其中属于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应付社会保障费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对于其中属于应交税费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应交税费”科目;对于其中属于新制度“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有尚未确定应上缴或留用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待结算医疗款”科目; 如

35、有已确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7.“预提费用”科目。新制度未设置“预提费用”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8.“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科目。新制度未设置“长期借款” 、 “长期应付款”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尚未结清,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其

36、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待有关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偿还后予以核销。(三)净资产类。1 “固定基金”科目。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1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基金”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大,包括了固定资产占用、在建工程占用和无形资产占用。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明细科目,并分别按照新账中的“

37、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科目余额, 借记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贷记新账中的“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固定基金无形资产占用”科目。2 “事业基金”、 “结余分配”科目。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 、 “结余分配”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事业基金”、 “结余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相应科目。3 “专用基金”科目。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范围与原制度规定范围不同, 原制度“专用基金”科目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新制度“专用基

38、金”科目包括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对于职工福利基金中含有职工福利费的,应将其余额分析结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明细科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2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按照地方有关规定需要继续提取或保留住房基金和留本基金的,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住

39、房基金” 、 “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其他专用基金”明细科目;按照地方有关规定不再继续提取或保留住房基金和留本基金的,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明细科目。4 “收支结余”科目。新制度未设置“收支结余”科目,但设置了“本期结余”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收支结余”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的“本期结余”科目。(四)收入支出类。“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其他收入” 、 “医疗支出”、 “药品支出”、 “管理费用”、 “财政专项支出”、 “其他支出”科目。由于

40、原账中以上收入支出科目期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转账处理。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 支出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照新制度要求设置新账中的有关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即将尚未支用的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分析登记入“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 “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和“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 。三、新旧会计报表衔接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3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一) 20XX 年 7 月 1 日的

41、期初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上述规定转账并作调整后的各会计科目 20XX 年 7 月 1 日的月初余额, 按照新制度编制20XX 年7 月 1 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二) 20XX 年会计报表的编制。1. 20XX 年 7-12 月会计报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20XX 年 7-12 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时,不要求填列“年初余额”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20XX 年 7-12 月的月度、季度收入支出总表、 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应在表中“本月数”栏之前增加“1-6 月”栏, 该栏数据根据20XX 年 1-6 月原账中收支数据按新制度收支分类口径进行调整后的数据

42、填列(不改变原账中收支计量口径) 。 表中“本月数”栏按新制度规定的填列口径填列7-12 月各月份的数据。 表中“本年累计数”栏按照表中“ 1-6 月”栏数据加上 7-12 月按新制度口径计算的数据填列。2. 20XX 年度会计报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编制的20XX 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在编制 20XX 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年初余额”栏。在编制 20XX 年度收入支出总表、 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43、 - - - - - - - -第 14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助收支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但应在“本年累计数”栏之前增加“1-6 月”栏,该栏数据的填列方法同上述20XX 年 7-12月报表的编制。(三) 20XX 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XX 年的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在编制20XX 年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44、- - - - - - -第 15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新科目原科目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一级科目明细科目一、资产类1 101 库存现金现金2 102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3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04 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5 110 11001 11002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6 111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款7 112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 121 库存物资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待摊费用对外投

45、资9 123 待摊支出10 131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11 133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12 141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13 201 借入款短期借款14 202 待结算医疗款15 203 应缴款项应缴超收款16 206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17 207 预收医疗款预收医疗款18 208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9 210 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付社会保障费20 211 应交税费21 221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三、净资产类22 301 30101 30102 30103 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在建工程占

46、用无形资产占用固定基金23 302 事业基金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6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投资基金24 303 专用基金专用基金25 304 本期结余收支结余26 305 30501 30502 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基本补助结转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27 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28 308 30801 30802 30803 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提取专用基金事业基金弥补亏损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弥

47、补亏损四、收入类29 401 40101 40102 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30 402 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31 403 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2 406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五、支出类33 501 50101 50102 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34 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财政专项支出35 506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管理费用注: 上表中标有“ +”号的会计科目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其中,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 、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个科目取代了原医院会计制度中“205 应付工资”科目。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7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文档编码:KDHSIBDSUFVBSUDHSIDHSIBF-SDSD587FCDCVDCJUH 欢迎下载 精美文档欢迎下载 精品资料 - - - 欢迎下载 - - - - - - - - - - - 欢迎下载 名师归纳 - - - - - - - - - -第 18 页,共 18 页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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