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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总结九,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总结九、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以耕地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加强耕地质量的保护。要大力加强中低产田的改造,通过砌排灌沟、改良土壤、修筑梯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综合措施,培肥地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增强抗旱涝灾害的能力。采取措施防治工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对土地的污染,控制高残留化学膜和农药的使用。加快汀江上游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汀江上游水土流失区包括长汀县的策武、新桥、河田、三洲、南山、涂坊、濯田,连城县的文亨、北团、罗坊等共10个乡(镇)。土地面积199401公顷,是全市水土流失
2、最为严重的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大、集中、连片、程度深。区内水土流失面积55740公顷,占本区土地面积的27.95。本区要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草先行,草灌乔结合,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的成效;积极营造水土保持薪炭林、水源涵养林,大力种植山地绿肥,提高山地肥力,使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提高。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的建设以保护现有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条件为前提,以现有梅花山自然保护区为纽带,采取先保护后建设的策略,在2022年前建立比较完备的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的保护工程体系,建立自然保护区6处,保护小区423处。6个自然保护区是:、梅花山自然
3、保护区该区位于上杭、连城、新罗交界处,为国家级保护区,保护面积:22168.5公顷,属综合型自然保护区。、梁野山自然保护区该区位于武平县永平、中堡、武东、城厢四乡结合部,保护面积6242.8公顷,重点保护南方红豆杉、三尖杉、水鹿、大天鹅、黑鹿等,属综合型自然保护区。、长汀中磺黑锥林自然保护区该区位于长汀县古城镇,保护面积1314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有黑锥林、青冈栎、沉水樟、伞花木、悦色含笑等珍稀濒危树种和白鹇、鹰等野生动物,属典型地带性植被型保护区。、万安建兰保护区该区位于新罗区万安乡,保护面积2022公顷,主要保护建兰、槠栲类、苏门羚、白颈长尾雉等,属典型地带性植被型保护区。、紫云洞保护区该区
4、位于漳平市北部的双洋、新桥、城口三个乡镇的结合部,保护面积4000公顷,主要保护云豹、猴、蟒蛇、白鹇、槠栲类等,属综合型保护区。、苦笋林尖自然保护区该区位于漳平市南部博平岭的永福、和平、富田等乡镇,保护面积300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有壳斗科槠栲类、苏门羚、豹、黄鹿、蟒等,属综合型保护区。保护区与保护小区总面积为1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8,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坚持以就地保护为主、异地保护为辅的原则,兴建一批迁地保护工程,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内禁止破坏性的土地开发和随意砍伐森林,严格审核在保护区内的非农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非农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入保护区。十、各县(
5、市、区)土地利用控制指标根据本市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和规划分区,结合各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及土地供需趋势预测,在与部门用地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市7个县(市、区)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指标见表111、12。十一、实施规划的措施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市级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市级规划的控制指导下,尽快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任务。未按要求编制、修订县乡两级规划,或者编制、修订的规划未经批准的地方,不得占用农地和未利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编制和修订城市、村镇规划,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和范
6、围进行。其它各行业的用地规划在确定用地规模和布局上也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尽快形成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市计委、市土地局编制实施本规划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证制度、以县、乡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区管制规则为依据,对全市辖区内农地和非农地的用途转用实行严格审查与管理。、下列土地用途转用,必须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土地用途转用
7、许可证:农用地(含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用地,下同)转为建设用地;农业用地中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和水产养殖用地。其它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中的耕地转为城市绿化或生态环境附属用地。专项绿地和生态环境用地转为其它用地。原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或依照规划实施转为其它用途的用地;、凡属上述转变土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办理用地项目审批之前,测绘转用土地平面图,向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申请,并按照报批权限和程序,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县(市、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机构在受理用途转用申请后,应核实土地的原有用途,并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区
8、规则进行严格审查,凡违背规划和有关规定的,不得办理转用许可手续。、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证作为申请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凭证,凡未取得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证的,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审查、审核和上报审批用地。建立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挂钩的制度、凡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除依法取得用地计划指标和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证外,必须提交开发、复垦耕地方案,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开发地点、面积、质量标准、完成时间、责任人和违约责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各县(市、区)应当充分论证和核实用地户开发、复垦耕地方案的可行性。对无条件开发、
9、复垦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收缴耕地造地费;对既无条件开垦耕地,又不缴纳耕地造地费的,不得上报或审批用地。、用地单位或个人按期完成开垦耕地任务的,应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由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依法确权,并发给完成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协议证明书,作为今后土地确权发证的依据。、对未按协议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开垦耕地的,各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限期责成其按质按量补齐,在限期内仍未开垦达到规定标准的,各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可委托有开垦条件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返工,其返工费用由原履行开垦耕地义务的用户承担。改革和完善土地利用的经济运行机制、推进土地有偿使
10、用制度的改革,各县(市、区)必须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合理制定土地供给计划,并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分区和区位条件,制定不同的土地价格,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保证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经济扶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并向重点区域倾斜。集体和个人整理、复垦、开发农用地,在一定期间内可减免农业税和集体提留。建设单位整理、复垦、开发耕地的投资,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把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引入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的优先领域,增加利用外资的规模
11、。加强政府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职能推行政府领导实施规划的目标责任制度。成立实施本规划的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将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市政府报告,每届政府领导班子任期期满,要将任期内规划执行情况向人大进行报告。对执行本规划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规划公告和执法监督查处制度规划批准后,应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规划内容,并把规划文本分发至相关部门和大的用地单位,增强全社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了解,监督其执行。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违反土地利用
12、总体规划、破坏耕地的要坚决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水平。本规划可根据形势发展的客观需求,依法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修订。扩展阅读:九,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九、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以耕地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加强耕地质量的保护。要大力加强中低产田的改造,通过砌排灌沟、改良土壤、修筑梯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综合措施,培肥地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增强抗旱涝灾害的能力。采取措施防治工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对土地的污染,控制高残留化学膜和农药的使
13、用。加快汀江上游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汀江上游水土流失区包括长汀县的策武、新桥、河田、三洲、南山、涂坊、濯田,连城县的文亨、北团、罗坊等共10个乡(镇)。土地面积199401公顷,是全市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大、集中、连片、程度深。区内水土流失面积55740公顷,占本区土地面积的27.95。本区要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草先行,草灌乔结合,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的成效;积极营造水土保持薪炭林、水源涵养林,大力种植山地绿肥,提高山地肥力,使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提高。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的建设以保护现有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条件为前提
14、,以现有梅花山自然保护区为纽带,采取先保护后建设的策略,在2022年前建立比较完备的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的保护工程体系,建立自然保护区6处,保护小区423处。6个自然保护区是:、梅花山自然保护区该区位于上杭、连城、新罗交界处,为国家级保护区,保护面积:22168.5公顷,属综合型自然保护区。、梁野山自然保护区该区位于武平县永平、中堡、武东、城厢四乡结合部,保护面积6242.8公顷,重点保护南方红豆杉、三尖杉、水鹿、大天鹅、黑鹿等,属综合型自然保护区。、长汀中磺黑锥林自然保护区该区位于长汀县古城镇,保护面积1314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有黑锥林、青冈栎、沉水樟、伞花木、悦色含笑等珍稀濒危树种和白鹇、
15、鹰等野生动物,属典型地带性植被型保护区。、万安建兰保护区该区位于新罗区万安乡,保护面积2022公顷,主要保护建兰、槠栲类、苏门羚、白颈长尾雉等,属典型地带性植被型保护区。、紫云洞保护区该区位于漳平市北部的双洋、新桥、城口三个乡镇的结合部,保护面积4000公顷,主要保护云豹、猴、蟒蛇、白鹇、槠栲类等,属综合型保护区。、苦笋林尖自然保护区该区位于漳平市南部博平岭的永福、和平、富田等乡镇,保护面积300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有壳斗科槠栲类、苏门羚、豹、黄鹿、蟒等,属综合型保护区。保护区与保护小区总面积为1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8,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坚持以就地保护为主、异地保护为辅的原则,
16、兴建一批迁地保护工程,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内禁止破坏性的土地开发和随意砍伐森林,严格审核在保护区内的非农建设项目,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非农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入保护区。十、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控制指标根据本市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和规划分区,结合各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及土地供需趋势预测,在与部门用地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市7个县(市、区)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指标见表111、12。十一、实施规划的措施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市级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市级规划的控制指导下,尽快完成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任务。
17、未按要求编制、修订县乡两级规划,或者编制、修订的规划未经批准的地方,不得占用农地和未利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编制和修订城市、村镇规划,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进行。其它各行业的用地规划在确定用地规模和布局上也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尽快形成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市计委、市土地局编制实施本规划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土地用
18、途转用规划许可证制度、以县、乡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区管制规则为依据,对全市辖区内农地和非农地的用途转用实行严格审查与管理。、下列土地用途转用,必须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许可证:农用地(含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用地,下同)转为建设用地;农业用地中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和水产养殖用地。其它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中的耕地转为城市绿化或生态环境附属用地;专项绿地和生态环境用地转为其它用地。原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或依照规划实施转为其它用途的用地;、凡属上述转变土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办理用地项目审批之前,测绘转用土地平面图,向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申请,并按照
19、报批权限和程序,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县(市、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机构在受理用途转用申请后,应核实土地的原有用途,并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区规则进行严格审查,凡违背规划和有关规定的,不得办理转用许可手续。、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证作为申请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凭证,凡未取得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证的,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审查、审核和上报审批用地。建立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挂钩的制度、凡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除依法取得用地计划指标和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证外,必须提交开发、复垦耕地方案,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内
20、容包括开发地点、面积、质量标准、完成时间、责任人和违约责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各县(市、区)应当充分论证和核实用地户开发、复垦耕地方案的可行性。对无条件开发、复垦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收缴耕地造地费;对既无条件开垦耕地,又不缴纳耕地造地费的,不得上报或审批用地。、用地单位或个人按期完成开垦耕地任务的,应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由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依法确权,并发给完成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协议证明书,作为今后土地确权发证的依据。、对未按协议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开垦耕地的,各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限期责成其按质按量补齐,在限
21、期内仍未开垦达到规定标准的,各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可委托有开垦条件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返工,其返工费用由原履行开垦耕地义务的用户承担。改革和完善土地利用的经济运行机制、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各县(市、区)必须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合理制定土地供给计划,并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分区和区位条件,制定不同的土地价格,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保证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经济扶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并向重点区域倾斜。集体和个人整理、复垦、开发农用地,
22、在一定期间内可减免农业税和集体提留。建设单位整理、复垦、开发耕地的投资,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把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引入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的优先领域,增加利用外资的规模。加强政府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职能推行政府领导实施规划的目标责任制度。成立实施本规划的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将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市政府报告,每届政府领导班子任期期满,要将任期内规划执行情况向人大进行报告。对执行本规划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规划公告和执法监督查处制度规划批准后,应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规划内容,并把规划文本分发至相
23、关部门和大的用地单位,增强全社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了解,监督其执行。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的要坚决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水平。本规划可根据形势发展的客观需求,依法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修订。表1-1龙岩市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一级二级面积占总面占地一级二级面积占总面占地地类地类(公顷)积()类%地类地类(公顷)积(%)类%、合计163656.878.60100、合计9089.
24、300.48100耕灌溉水田142540.757.4987.10交铁路467.850.025.15通望天田2751.390.141.68用公路4861.080.2653.48地地水浇地33.140.000.02农村道路3758.140.2041.35旱地15526.620.829.49民用机场2.230.000.02菜地2804.970.151.71、合计29351.821.54100、合计33454.131.76100水河流13325.650.7045.40果园23160.131.2269.23域湖泊7.350.000.03园桑园74.990.000.22水库2264.580.127.72茶
25、园5657.000.3016.91坑塘2507.000.138.54地橡胶园0.070.000.00苇地690.280.032.35其它园地4561.490.2413.64滩涂1369.940.074.67、合计1523309.2480.06100沟渠9142.730.4831.15林有林地1235884.5164.9581.13水工建筑44.290.000.15灌木林12256.920.640.80、合计108447.905.70100地疏林地91368.744.806.00未荒草地60269.703.1755.57未成林地176170.599.2611.56利盐碱地1.750.000.00
26、迹地7350.360.390.48用沼泽地29.910.000.03苗圃278.120.010.02土沙地333.050.020.31、合计646.000.03100地裸土地287.240.020.26牧天然草地410.610.2163.56裸岩砾地1862.390.101.72草地人工草地235.390.1236.44田坎39897.792.1036.79、合计34870.321.83100其它5766.070.305.32城镇城市960.530.052.75总1902825.58村及建制镇2241.900.126.43计工矿村庄23604.851.2467.69用地独立工矿5353.890
27、.2815.35特殊用地2709.150.147.77表12龙岩市耕地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项目规划期间补充耕地规划期间减少耕地规划期间净增(+)减(-)期限增加合计整理复垦土地开发减少合计建设占用退耕灾毁耕地近期规划2876159012864384.433409.43310665-1508.43远期规划7190.673976.6732145282.241523.9956.672801.67+1908.43规划期间10066.675566.6745009666.674933.331266.673466.67+400合计表1-3龙岩市规划期间各类用地面积调整平衡表单位:公顷1997-2022年调整
28、至各类用地面积期期地类1996年内内期内净2022年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城镇村交通水域未利用减增增减及工矿用地土地少加耕地163656.87700570.46407.012641.96654384.432876-1508.43162148.44园地33454.133405001301030202223290.87+21290.8754745林地1523309.24670141022735.43763.232496.4220767.0818700-2067.081521242.16牧草地646000646城镇村工矿34870.323204007029010803992.89+2912.893778
29、3.21交通用地9089.360533981558.24+1460.2410549.54水域29351.82100801806806.38+6626.3835978.2未利用地108447.9013868703.871800018718831528779.8765-28714.8779733.03期内增加287623290.87187003992.891558.246806.386501902825.58续表13龙岩市规划期间各类用地面积调整平衡表单位:公顷2022-2022年调整至各类用地面积期期地类2022年内内期内净2022年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城镇村交通水域未利用减增增减及工矿用地土地少
30、加耕地162148.445331721.67787.41355.25849.9110355282.247190.67+1908.43164056.87园地54745644584.4338361602.424241.4+2263977384林地1521242.161122.6714086.515005457.71859.042263.6310026389.5412321.67-14067.871507174.29牧草地64606312+63126958城镇村工矿37783.219809503225.21987.27819.01+5831.8143615.02交通用地10549.547095174
31、12232887.78+2664.7813214.32水域35978.2260160.7720440.773476.05+3035.2839013.48未利用地79733.0341148416.13106004812952.5303.49260.3129458.431135-28323.4351409.6期内增加1902825.587190.6724241.412321.6763127819.012887.783476.05113501902825.58续表1-3龙岩市规划期间各类用地面积调整平衡表单位:公顷1997-2022年调整至各类用地面积期期地类1996年内内期内净2022年耕地园地林
32、地牧草地村镇村交通水域未利用减增增减及工矿用地土地少加耕地163656.875332421.671357.87762.263491.8711009666.6710066.67+400164056.87园地33454.139841084.446810663602.447532.27+43929.8777384林地1523309.241792.6728188.515008193.132622.274760.0510047156.6231021.67-16134.951507174.29牧草地64606312+63126958城镇村工矿34870.3213001350102315.23067.211811.9+8744.743615.02交通用地9089.313010017743214446.02+4125.0213214.32水域29351.82360240.7720620.7710282.43+9661.6639013.48未利用地108447.905500171202860048121139.5491.49575.3158238.31200-57038.351409.6期内增加10066.6747532.2731021.67631211811.94446.0210282.43120001902825.58表14龙岩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