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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Chinastars Reflective Material Co., Ltd.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凤凰山)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座第 22-25 层)层)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九九月月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杭州星华反光
2、材料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星华反光星华反光”、“本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人”)股票将于股票将于 2021 年年 9 月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
3、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中 证 网 , 网 址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证券时报网,网址 ;证券日报网,网址; 经济参考网, 网址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
4、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 )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一)涨跌幅限制放宽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 跌幅限制比例为杭州星华
5、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二)流通股数较少流通股数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三)股票上市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
6、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 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市场竞争风险 反光材料行业是市场化、充分竞争的行业,公司产品面临国际和国内同行的竞争。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自我创新和
7、经验积累,掌握了玻璃微珠型反光材料的核心技术,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一定的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10765 号)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11.81 万元,较 2019 年度金额增加 8,306.79 万元,增长15.4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81.03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加 2,917.71 万元,增长 49.76%。2020 年度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行业内国际知名企业凭借其技术实力、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 金优势,在竞
8、争中处于先发地位。国内的竞争对手也可能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等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如果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供给过剩、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行业毛利率下降。如果公司无法采取积极、有效的策略成功应对,则公司可能出现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导致收入下滑、毛利率下降,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玻璃微珠、基布、胶粘剂原料 (乙酸乙酯、丙烯酸丁酯等化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3.10%、80.08%和 79.51%,占比较高。因此,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
9、)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由公司研发技术人员通过多年研究并反复试验后积累和取得的,是衡量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不断积累,形成了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虽然公司已采取了相对完善的技术保密措施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但不能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一旦公司核心技术失密,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了稳定技术研发队伍,公司制定了合理的员工薪酬方案,并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大力提高科技人才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福
10、利待遇水平,并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其对公司的归属感。公司还积极与高校展开产学研合作,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满足技术人员自我提升的需求。但随着企业间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和研发实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市场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928.79万元、2,164.55万元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6 和 2,054.3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3%、4.02%和 3.30%。 自 2018 年 3 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逐步升级,美国先后三轮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对于反光材料行业,
11、其中第一轮 500 亿美元清单涵盖了反光热贴、反光膜等产品,第二轮2,000亿美元清单涵盖了各类反光布、反光晶格、反光织带、反光包等产品,第三轮3,000亿美元中的第一批清单涵盖了反光服饰产品;加征税率方面,目前反光服饰为 7.5%,其他产品为 25%。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主要是反光服饰,虽然公司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收入相对较少,但如果未来贸易摩擦持续紧张或进一步升级,加征关税的税率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将可能导致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率进一步下降。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7 第第二二节节 股票上市情况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
12、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23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星华反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13、二、 星华反光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星华反光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1965 号) ,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证券简称 “星华反光” , 证券代码 “301077”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15,000,000 股股票将于 2
14、021 年 9 月 30 日起上市交易。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8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三)股票简称:星华反光 (四)股票代码:30107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0,00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5,000,000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5,000,000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5,000,000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
15、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全部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 未采用战略配售的方式进行。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上市股份的其它限售安排:除上述(十) (十一)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它限售安排。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类别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发行发行后的股本结构后的股本结构 可上市交易时间
16、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万股) 比例(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王世杰 2,846.5000 47.44 2024 年 9 月 30 日 陈 奕 559.9999 9.33 2024 年 9 月 30 日 杭州杰创 450.0000 7.50 2024 年 9 月 30 日 牛 江 242.7500 4.05 2022 年 9 月 30 日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9 股东类别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发行发行后的股本结构后的股本结构 可上市交易时间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
17、(万股) 比例(比例(%) 张小萍 102.2501 1.70 2022 年 9 月 30 日 厉炯慧 90.0000 1.50 2022 年 9 月 30 日 陆松筠 65.2500 1.09 2022 年 9 月 30 日 浙科盛元 63.0000 1.05 2022 年 9 月 30 日 浙农科众 60.0000 1.00 2022 年 9 月 30 日 郑厚甫 20.2500 0.34 2022 年 9 月 30 日 小计小计 4,500.0000 75.00 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股份 网上发行的股份 1,500.0000 25.00 2021 年 9 月 30 日 小计小计 1,50
18、0.0000 25.00 合计合计 6,000.0000 100.00 注:上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 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531.67 万元、9,823.3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9、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863.32 万元、8,781.03 万元,均为正数;最近两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354.98 万元,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644.35 万元,均不低于 5,000 万元的标准。 因此,公司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0 第第三三节节 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Chinastars Reflective Material Co., Ltd. 注册资本
20、:4,500 万元(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王世杰 设立日期:2003 年 4 月 3 日 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日期:2015 年 10 月 30 日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凤凰山 经营范围:生产:反光材料 (化纤布反光材料、PET 薄膜反光材料)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光、磁记录媒体、服装、反光服装辅料、反光袋、反光绳。 批发、零售:反光雨衣,反光雨披,反光伞;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反光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设计
21、、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邮政编码:311116 联系电话:0571-87115535 传 真:0571-87115535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S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夏丽君 联系电话:0571-87115535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1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序序号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股直接持股股数(万股)数(万股) 间接持
22、股股数间接持股股数 合计持股股合计持股股数(万股)数(万股) 占发行前股占发行前股本持股比例本持股比例(% %) 持有债持有债券情况券情况 1 王世杰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2,846.50 通过杭州杰创持有 261.00 万股 3,107.50 69.06 无 2 陈奕 董事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560.00 通过杭州杰创持有 45.00 万股 605.00 13.44 无 3 秦和庆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 通过杭州杰创持有 45.00 万股 45.00 1.00 无 4 查伟
23、强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 通过杭州杰创持有 45.00 万股 45.00 1.00 无 5 张琦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 通过杭州杰创持有 45.00 万股 45.00 1.00 无 6 张金浩 董事 2019 年 7 月-2021 年 12 月 - - - - 无 7 李海龙 独立董事 2020 年 3 月-2021 年 12 月 - - - - 无 8 林素燕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2021 年 12 月 - - - - 无 9 范宏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2021 年 12
24、月 - - - - 无 10 贾伟灿 监事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 通过杭州杰创持有 4.50 万股 4.50 0.10 无 11 王强 监事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 - - - 无 12 汪春兰 监事 2019 年 7 月-2021 年 12 月 - - - - 无 13 夏丽君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 - - - 无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王世杰直接持有公司 63.26%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奕直接持
25、有公司 12.44%的股权,两人通过杭州杰创间接控制公司 10.00%的股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2 权,两人系夫妻关系,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85.70%,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王世杰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10519630224*,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1963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7 年 4 月至 2003 年 3 月,担任杭州大自然真泳磁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曾担任星华有限董事、总经理、监事等,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星华反光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奕女士
26、:中国国籍,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2010319740315*,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1974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担任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项目负责人;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Chicago(伊利诺斯大学芝加哥分校)就读;200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星华反光有限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星华反光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
27、发行后,控股股东王世杰直接/间接持有公司 3,107.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9%;陈奕直接/间接持有公司 60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王世杰、陈奕夫妇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 3,712.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61.88%。 王世杰、陈奕夫妇通过直接持股及杭州杰创合计控制公司 64.27%股份。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3 王世杰王世杰陈奕陈奕杭州杰创杭州杰创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7.44%7.50%9.33%58.00%10.00%64.27%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
28、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00 万股,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1,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限售期限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一、限售流通股 1 王世杰 2,846.50 63.26 2,846.50
29、 47.4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 陈 奕 560.00 12.44 560.00 9.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3 杭州杰创 450.00 10.00 450.00 7.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4 牛 江 242.75 5.39 242.75 4.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4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限售期限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5 张小萍 102.25 2.
30、27 102.25 1.7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6 陆松筠 65.25 1.45 65.25 1.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7 郑厚甫 20.25 0.45 20.25 0.3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8 厉炯慧 90.00 2.00 90.00 1.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 浙科盛元 63.00 1.40 63.00 1.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 浙农科众 60.00 1.33 60.00 1.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小计小计 4,500.00 100.00 4,500.00 75.00 二、无限售流通股二、无限售流通股
31、 网上发行股份 1,500.00 25.00 - 小计小计 - - 1,500.00 25.00 - 合计合计 4,500.00 100.00 6,000.00 100.00 - 注:1.上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3.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5.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为杭州杰创、杭州浙科盛元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为浙科盛元、杭州浙农科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为浙农科众。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
32、,公司股东户数为 29,995 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持股数 (股)(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限售期限 1 王世杰 28,465,000 47.4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2 陈 奕 5,599,999 9.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3 杭州杰创企业 4,500,000 7.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5 序序号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持股数 (股)(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限售期限 咨询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4 牛 江 2,427,500
33、 4.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5 张小萍 1,022,501 1.7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6 厉炯慧 900,000 1.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7 陆松筠 652,500 1.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8 杭州浙科盛元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630,000 1.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9 杭州浙农科业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杭州浙 农科众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600,000 1.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10 郑厚甫 202,500 0.3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合合 计计 45,000,000.00 75.
34、00 注:上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未进行战略配售。 16 第四节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股票发行情况 一、一、本次公开本次公开发行发行股票股票数量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 61.46 元/股。 三三、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四、发行市盈率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42.00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35、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五五、发行市净率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3.34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六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500万股, 发行价格为 61.46元/股。本次网上发行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 根据 杭
36、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7 14,703,395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43,805,259,000 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04307729%,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 9,587.01727 倍。 根据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4,963,432 股,认购金额为919,652,530.72 元。 放弃认购数量为 36,568 股, 放弃认购金额为 2,247,469.28 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
37、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 36,568 股,包销金额为 2,247,469.28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24%。 七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6.3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33.63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17133 号)
38、 。 八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8,556.37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序号 发行费用种类发行费用种类 不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万万元)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5,914.08 2 审计费用 1,415.09 3 律师费用 707.55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57.55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62.10 合计合计 8,556.37 注:上述总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发行新股发行费用为 61.46 元/股。 (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 18 新股发行股数
39、) 九九、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83,633.63 万元。 十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为 18.42 元/股(按合并口径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64 元/股(根据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十二、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19 第五节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报告期内 2018
40、年度、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210765 号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年 1-6 月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中汇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中汇会阅20216794 号) 。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20 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一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规定,公司将于
41、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银行账号账号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 1202083329800086258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3301040160018536659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0710240000000983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153517292900
42、16 二二、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21 (四)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 公司
43、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 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 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 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未召开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22 第七节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
44、荐机构情况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22-25 层 电话 021-38639246 传真 021-20251310 保荐代表人 赵一明、朱森阳 项目协办人 赵亚南 项目联系人 赵一明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45、业板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发行人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平安证券同意担任星华反光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
46、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 由保荐代表人赵一明、朱森阳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赵一明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4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华宝股份 IPO、湘油泵 IPO、金龙电机 IPO 等首发 23 项目,文一科技非公开发行、鸿博股份非公开发行、中铁二局分离债等再融资项目,以及润邦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朱森阳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0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主持或参与丰东股份 IPO、华宝股份 IPO、强劲地基 IPO(已由中化岩土发股收购)等首发项目,中发科技非公开发行、吉林
47、化纤非公开发行、中铁二局分离债等再融资项目,以及润邦股份、卧龙电气、ST 澄海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24 第第八八节节 重要承诺事项重要承诺事项 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杰、陈奕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48、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2 年 3 月 30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 前述锁定期满后,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二)公司股东杭州杰创承诺公
49、司股东杭州杰创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 (如有) 持有的公司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2 年 3 月 30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如有)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
50、资本公积转增 25 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三)其他持股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以上股东的承诺 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牛江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如有)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2 年 3 月 30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和间接(如有)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