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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企业经营合同锦集10篇企业经营合同 篇1编号:_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订。签约第一方:a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_注册(以下简称“甲方”)签约第二方:bd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_注册(以下简称“乙方”)兹证明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_产品;鉴于乙方生产和销售_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_号注册商标;鉴于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第一条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
2、意思: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2“许可产品”,系指_。3“专利”,系指_。4“商标”,系指_。5_。第二条建立合营企业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2合营企业称为_,地址:_。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第三条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范1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
3、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2合营企业生产_(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_。合营企业将努力提高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第四条资本结构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2甲方出资:(1)厂房:_;(2)国产设备:_;(3)现金:_;(4)合资企业厂地:_;3乙方出资:(1)现金:_;(2)先进设备:_;(3)工业产权:_。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
4、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4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_年_月_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5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五条专利许可1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商标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第六条
5、产品销售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2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的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_。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3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4合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第七条董事会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2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其中_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_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3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
6、得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换。4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简单多数票作出。第八条管理1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4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
7、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3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第九条劳动管理1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2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第十条财务与会计1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的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曾,用于扩大生产和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资金比率由董事会决
8、定。2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账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3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资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资本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一条税费1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2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3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第十二条合营期限1合营期限为_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2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满前6个月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第十三条解散与清算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
9、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员会。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第十四条保险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第十五条仲裁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通过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的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不可抗力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另
10、一方,并在发电报后_天内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双方据以友好合理地解决有关问题。第十八条通知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ac公司地址:_bd公司地址:_合营企业地址:_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但改变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为准。时间按通知方所在的时区计算。第十九条唯一协议本协议是当事人的唯一协议,并取代当事人双方以前明确表示和暗示方式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第二十条适用法律本协议的形式、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第二十一条文字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在产生分歧时,以中文本为准。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开首语中
11、书面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二份。ac公司:(签字)_bd公司:(签字)_企业经营合同 篇2合同编号:_中方:中国_公司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XX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外方:_国(或地区)_公司 国籍:_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XX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
12、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公司和_国(或地区)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1、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省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省_市_区_路_号。法定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2、_国(或地区)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法定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2、合
13、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3、外文名称为_。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省_市_区_路_号。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大写:_元),中方出资_计_(大写:_元)、外方各出资_计_(大写: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2
14、、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
15、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
16、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第六条 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平方米。2、外方:投资总额为_元,其中:现金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元;工业产权_元;其他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
17、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第七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
18、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内的运输;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第八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
19、、材料等有关事宜;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第九条 合同期限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
20、批准或者不批准。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第十条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1、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按照下
21、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2)经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6、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
22、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委托查帐方负担。第十一条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3、国家鼓励合作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以委托国外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经销其产品。4、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5、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
23、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6、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7、合作企业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销售。8、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第十二条 组织管理(一)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合作企业条程的规定, 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24、1、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2、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3、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_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4、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
25、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5、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6、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用通讯的
26、方式作出决议。(二)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作企业条程的修改;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3、合作企业的解散;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三)管理机制1、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
27、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4、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任务的,或者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可以解聘;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6、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7、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
28、批准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劳动管理 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2、
29、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第十四条 纳税与保险1、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2、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1、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
30、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合作企业合同、条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2、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3、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
31、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第十七条 合同转让 合作企业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合作条件,须经以下程序:(1)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2)法人合作企业须经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过决议;(3)须经审批机关批准。第十八条 声明与保证(一)中方: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
32、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外方: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
33、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九条 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年。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
34、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2、若调解于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
35、,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第二十二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双
36、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_份,合作企业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份;分报有关机关。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省_市签字。中方(盖章):_ 外方(盖章):_公司法人代表(签字):_ 法人代表(签字):_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企业经营合同 篇3目录序言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第七章董事会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章劳动管理第十一章技术
37、和服务的提供第十二章纳税第十三章保险第十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五章不可抗力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七章适用法律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序言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合营各方为: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38、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营业范围: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服务内容: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初步可行性分析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选择土建施工部门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转让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他元。共 元。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条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