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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买卖合同模板集锦八篇买卖合同 篇1出卖方: (简称:甲方)代表人:购买方: (简称:乙方)村民委员会 (简称:丙方)代表人: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 亩一次性卖给乙方所有,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一、甲方将本社土地 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 元(大写: 万元正)。二、付款办法: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三、甲、丙方出卖土地四至界限: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四、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 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权。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
2、果由甲、丙方 承担全部责任。五、违约责任: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六、本合同经甲、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 代表人:乙方 代表人:丙方 代表人:年 月 日买卖合同 篇2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旧机动车现
3、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旧机动车基本情况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 至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行驶公里数: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其他状况:第二条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1、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车辆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不含税费)。付款方式: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在 ( 地点)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 年 月 日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的 %,计 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
4、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 日内,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 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其它证件 ,证件总计 件。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
5、假成分。3、 年 月 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年 月 日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卖合同 篇3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6、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
7、支持。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第五条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第六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
8、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七条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第八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
9、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条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
10、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标的物风险负担第十一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
11、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
12、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卖合同 篇4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立协双方出卖人(甲方):注册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买受人(乙方):注册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厂房出售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厂房基本情况: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市_区(县)_路_弄(新村)_支弄_号_号厂房平方米,土地
13、面积_ 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2、 土地使用权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为准。二、厂房价格: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元(大写),总成交金额(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 元(大写)。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2)余款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后日内结算并给付。2、分期付款(1)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万元(大写)。(2)_年_月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 _万元(大写);(3)其余房款应在产权证由甲方
14、变为乙方之后日内结算并给付。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五、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1、属于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_年_月_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2、属于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在_年_月_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于_年_月_日前通水(2)于_年_月_日前通电4、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
15、其他收到限制交易的情况。六、其他费用1、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2、物业服务费为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3、电费按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七、其他规定: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房屋权属登记中心。3、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4、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必备的简易棚手续。5、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6、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
16、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7、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10、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八、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和执一份。甲方: 乙方: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址:买卖合同 篇5甲方(出卖方):乙方(购买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一、买卖
17、标的物及价款。甲方愿将其位于平旺乡马营新村十里河林场以东水渠两旁所有柳树及马营新村十里河大桥低以南水渠两旁所有柳树共计40棵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3万元。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按照约定收取乙方购买柳树押金5000元人民币及货款。2、 甲方承诺有出售上述柳树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 为乙方提供采挖树木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树木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人员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采挖、运输、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费、机械租凭费等一切经济损失。保证乙方的
18、工作顺利进行。甲方收款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字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自行采挖树木,所挖产品均归乙方所有。采挖开始时,付给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过程中每运走3、5棵柳树付给甲方相近的款项3000元,收尾时与押金一并结算.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甲方(签字): (手印) 联系方式: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方式:年月日买卖合同 篇6甲方:乙方: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吨):全年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
19、度:二、交(提)货方式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1、质量验收标准:2、质量验收地点:3、质量验收方法:4、质量验收时间:5、质量异议期间:6、数量验收标准:7、数量验收地点:8、数量验收方法:9、数量验收时间10、数量异议期间:四、煤炭价格及执行期1、每吨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年_月_日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
20、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六、责任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七、解决合同的方式1、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日期:买卖合同 篇7合同编号:_中国_(以下简称卖方)和_国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第
21、一章一、商品品名:_。二、数量:_吨。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1密度:_克立方厘米。2含硫:重_最高_。3含水:重_最高_。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五、交货期:_年第1季度_吨;第2季度_吨;第3季度_吨;第4季度_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六、装船口岸:_。七、目的口岸:_。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
22、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九、单据: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1)发票_份;(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_份;(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_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_份航寄买方。十、附注: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
23、履行。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二、交货条件: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2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
24、担。3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4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三、装船通知:1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
25、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2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3买方在本条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
26、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5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
27、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四、装货定额: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月_日至_月_日:_:00,从_月_日至_月_日:_: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
28、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
29、本部分第五条第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五、滞期费: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3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4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六、商品检验: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
30、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XX-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七、投保油污责任险:1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2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
31、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
32、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
33、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由_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盖章):_ 买方(盖章):_负责人(签字):_ 负责人(签字):_地址:_ 地址:_电报挂号:_ 电报挂号:_年_
34、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买卖合同 篇8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交易标的:杭叉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CPC25HB,出厂编号:090819874,发动机号:490BPG0956888(含操作说明书一份、合格证一份、维修工具一套)。二、转让价格:人民币八千元整。三、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四、甲方权责: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
35、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标的物。五、乙方权责: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物后,双方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后标的物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