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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清算会计第一节 清算会计概述一、企业清算概述(一)企业清算的原因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营活动。导致企业清算的原因:(1)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投资方无意继续经营;(2)企业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3)投资一方或各方不履行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5)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6)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7)企业宣告破产;(8)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决定公司解散;(9)法律、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二)企业清算的类型企业的清算,按清算的原因,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类型。1、普通清算,又称“解散清算”,是指对因经营期满或者其他经营方面的原因,导致不宜或不能继续经营而自愿或被迫解散的企业所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又可分为非完全解散清算和完全解散清算。2、破产清算,是指对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所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和法律关系。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一是清算的性质不同。普通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
3、于司法清算。二是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普通清算的重点是将剩余财产在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投资者之间利益关系);破产清算则主要是将有限的财产在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三)企业清算的业务程序1、成立清算组。2、清查债务。3、清查财产和债权。(已经作为担保的财产,相当于债务数额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4、清偿债务。对支付清算费用后的剩余财产,应依照下列顺序逐项清偿企业的债务:(1)支付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2)交纳所欠税款;(3)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如果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要立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待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债务移交给法院。对宣告破产的企业,当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则在同一顺序内按比例清偿。5、分配剩余财产。6、编制清算报告和办理企业注销手续。二、清算会计工作的内容按企业清算的程序,清算会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一) 进行财产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二) 变价清算财产企业清算财产的作价方法通常有:1、账面价值法。2、重估价值法。3、变现收入法。4、招标作价法。5、收益现值法。(三)核算和监督清算费用的支付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从企业的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四)核算和监督债券的收回
5、和债务的偿还(五)核算和监督企业的清算损益清算损益是企业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清算收益同清算损失和清算费用相抵后的余额。清算过程中的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为清算净收益;反之,为清算净损失。(清算收益是企业清算过程中所取得的全部收益,主要包括:1、经营收益,是指清算过程中处理没有完结的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2、财产变现收益,是指财产变卖取得的收入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3、财产估价收益,是指对不需变现的财产的估价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4、财产盘盈收益,是指盘盈财产的实际变现收益;5、无法偿付的债务,是指由于债权人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确实无法偿付或不用偿付的债务。清算损失主要有经营损失、财产变现损失
6、、财产估价损失、财产盘亏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造成的坏账损失。将清算期间的全部收益与全部的清算费用和清算损失相抵,确定清算结果是清算净收益、还是经损失。)(六)核算和监督剩余财产的分配(七)编制清算会计报表清算会计报表主要包括: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和债务清偿表。三、清算会计对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的改变(一)对会计对象的改变(二)对会计目标的改变(三)对会计假设的改变清算会计除依旧遵循货币计量假设外,否定了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假设。另外,在会计主体假设方面,也与传统的财务会计有所变化。1、对会计主体假设的改变2、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否定3、对会计分期假设的否定(四)对会计核算基础的改变原来有些会计原则
7、也变得不再适应。如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等;而相应地代之可变现价格计价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以及收益性支出原则。(五)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改变第二节 破产清算会计一、企业破产的处理程序破产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过重整、和解或者清算等法律程序调整债权债务关系,或者通过变卖债务人财产,使得债权人公平受偿的行为。一般要经过破产申请和受理、重整与和解以及破产清算三个程序。(一) 破产的申请和受理1、破产的申请。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2、破产的受理。受理破产申请的是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二)重整与和解1、
8、重整(1)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重整是指经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对破产或者有可能出现破产的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以使债务人摆脱困境、恢复生机的法律制度。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B、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它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2)重整计划及其执行2、和解和解是指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会议就企业延期清偿债务、减免债务数额等问题的解决达成协议。(二) 破产清算1
9、、 破产宣告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对于债务人的下列财产,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有权追回:(1) 无偿转让的财产;(2)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财产;(3)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4)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财产;(5) 放弃的债权。2、 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1) 破产财产的变价(2) 破产财产的分配A、 破产费用 , 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
10、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B、 共益债务 , 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它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应按照比例清偿。C、 破产财产的其它清偿顺序 ,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应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 、 破产人所欠
1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二 、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第三 、 普通破产债权,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3、 破产程序的终结二、破产企业和管理人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一)破产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1、清查企业财产及债权、债务;2、按办理年度决算的要求,进行有关会计处理,结平个损益类账户和本年利润账户,并编制宣告破产日的账户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和自年初至破产日的损益表;3、妥善保管企业的各种档案
12、、文书,并在清算组进驻后及时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二)管理人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内容1、接管破产企业的帐户,增设新帐户并结转“清算损益”帐户的期初余额;2、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3、核算和监督破产企业财产的变价;4、核算和监督清算费用的支付;5、核算和监督破产企业财产的分配,结平各帐户;6、编制清算会计报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三、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一)增设新帐户并结转“清算损益”帐户的期初余额1、“清算费用”帐户2、“土地转让收益”帐户3、“清算损益”帐户 “清算损益”科目核算内容包括: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处置资产发生的损益。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确认债务发生的
13、损益。结转的被清算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结转的有关账户的余额,包括清算费用、土地转让收益和有关资产负债表账户的余额。(二)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三)变价破产企业财产的核算1、收回债权的核算2、变卖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的核算3、变卖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4、无形资产的核算5、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6、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核算7、计提转让各项资产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四)支付清算费用的核算(五)分配破产企业财产并结平各帐户的核算1、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核算。清算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各项费用,均直接计入清
14、算费用,不通过“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账户核算。2、上交所欠税款的核算。3、清偿其他破产债务的核算。4、结转“清算费用”账户和“土地转让收益”账户余额的核算。5、注销不再清偿债务的核算。(六)编制清算会计报表第三节 普通清算会计一、普通清算会计的一般核算程序普通清算分为非完全解散清算和完全解散清算。在完全解散清算的情况下,由于企业终止经营,因此,清算组应变卖企业所有财产,清偿所有的债务,并将剩余财产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完全解散清算会计的核算程序一般为:1、全面清查财产并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2、核算和监督财产物资的处置、债权的回收、债务的偿付以及清算费用的支付和结转3、计算清算损益并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4、归还投资各方资本和分配剩余财产及阶平各账户二、普通清算的会计核算清算组对该清算企业清算的核算过程如下:1、全面清查财产并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2、核算财产物资的处置、债权的回收、债务的偿付以及清算费用的支付和结转3、计算清算损益并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归还投资各方资本和分配剩余财产并结平各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