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11794352 上传时间:2022-04-2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2.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号 山西省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经年月日省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省长 张宝顺年月日 山西省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爱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平安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平安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扬、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煤矿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二)建立健全

2、煤矿平安生产领导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四)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私挖乱采煤炭资源行为; (五)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煤矿平安生产联合执法检查;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平安生产例会,协调解决煤矿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七)制定煤矿重特大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煤矿应急救援体系,组织煤矿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煤矿平安生产限制指标体系,确定年度煤矿平安生产限制指标,建立健全安 全责任制奖惩方法,并严格考核

3、; (二)依法负责煤矿平安生产基本条件的审核评价,对煤矿企业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状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依法培训煤矿平安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煤矿企业的平安培训工作; (五)实施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 (六)负责对矿山救援队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矿山救援队应急救灾、救援工作; (七)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平安投入状况; (八)负责指导、监督驻矿平安监督员的选拔、聘用、培训工作; (九)负责推广煤矿平安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对煤矿平安生产状况

4、进行公告,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煤矿平安生产的举报并组织核查。 第六条 煤矿平安监察机构依照煤矿平安监察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煤矿企业实施平安监察,负责平安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煤矿平安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协作,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状况。检查过程中发觉存在的煤矿平安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刚好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到移送的部

5、门应当刚好依法进行处理。 第八条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煤矿平安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煤矿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并有权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 煤矿企业必需达到煤矿平安生产基本条件,方可组织生产。 煤矿企业应当依照平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提高煤矿平安生产水平。 第十条 煤矿企业必需选择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担当平安评价、认证和检测、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

6、保证具备煤矿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引起的后果担当责任。煤矿企业平安生产资金按实际产量在生产成本中列支,每吨不得低于元。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矿长)详细负责本企业的平安生产工作。 煤矿企业应当设臵负责技术和平安的负责人。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需组织制定本企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保证从业人员熟识避灾路途和自救、抢救措施。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必需建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管理机构。 煤矿企业必需配备采煤、机电、通风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特别工种岗位职数配备特别工种作业人员。 第十五

7、条 建立乡镇煤矿平安风险抵押金制度。乡镇煤矿平安风险抵押金全部权属于煤矿企业,抵押金及其利息用于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损害保险。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其主要负责人必需马上实行有效措施,主动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刚好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煤矿平安监察机构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马上组织抢险救灾。 第十八条 矿山救援队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快速组织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并刚好向上级报告。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由煤矿平安监察机构依照国家

8、规定的事故调查程序和处理方法组织调查处理。 其次十条 煤矿企业不具备平安生产基本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平安生产基本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吊销相关证照。 其次十一条 煤矿企业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未保证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煤矿企业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根据下列规定赐予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煤矿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至人,下同)的,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

9、二)煤矿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至人,下同)的,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煤矿发生特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至人,下同)的,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煤矿发生特殊重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人以上,下同)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惩罚。 其次十二条 国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根据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导致煤矿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根据下列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据情节轻重,赐予矿长、副矿长和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降级的行政处分; (二)煤矿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依据情节轻重,赐予矿长、副矿长和有关责任人

10、员记大过至撤职的行政处分;赐予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降级的行政处分; (三)煤矿发生特大死亡事故的,依据情节轻重,赐予矿长、副矿长和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撤职的行政处分;赐予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四)煤矿发生特殊重大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其次十三条 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及负有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其他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干脆责任人员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根据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导致煤矿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根据下列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煤矿发生其他重特大事故的,依照国家

11、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干脆责任人员,依据情节轻重,赐予警告至降级的行政处分; (二)煤矿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干脆责任人员赐予记过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对县级人民政府及负有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其他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干脆责任人员赐予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三)煤矿发生特大死亡事故的,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干脆责任人员赐予记大过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对县人民政府及负有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其他干脆负责的

12、主管人员及干脆责任人员赐予记大过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负有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其他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干脆责任人员赐予记过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四)煤矿发生特殊重大死亡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其次十四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参股办矿,包庇袒护非法、违法、违规采矿,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托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本规定有关的行政惩罚权。其次十六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山西省煤

13、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山西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 山西省煤矿平安整治通知 煤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 山西省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山西省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山西省煤矿平安培训管理方法(试行) 山西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政令第172号)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山西省煤矿平安生产执法动态第三期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0页 共10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