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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四川省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输血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其次条 设置原则: 二级以上医院均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三级以上医院输血科按一级业务科室管理。 第三条 职责任务: 输血科(血库)在业务院长和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卫生行业标准,除自身储血、自体输血业务外,不得自采自供血液,不得分别血液成分; (二)负责监督、指导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执行; (三
2、)负责本单位用血安排申报、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四)开展鉴定血型、交叉配血、筛选抗体及输血相关的血清试验项目; (五)负责对受血者用血前的检测及监督管理; (六)协作临床开展输血治疗,指导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节约用血,推广成分输血、自身储血、自体输血和输血新技术,宣扬现代输血专业学问和进行技术指导,担当输血医学的教学、科研任务,逐步实现与供血机构的信息化网络管理; (七)刚好向采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八)负责本院输血信息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刚好上报。 (九)做好本院无偿献血、互助献血、病人用血宣扬工作。 第四条 房屋设施 (一)房屋位置应远离污染源,环境清净、采光光明、
3、空气流通、水电气供应足够的地点,并具备畅通的通讯设施; (二)输血科(血库)房屋的运用面积应能满意其任务和功能的须要。二级乙等医院输血科(血库)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40m2,二级甲等医院不低于70m2,三级乙等医院不低于100m2,三级甲等医院不低于150m2,功能区分为配血室、试验室、储血室、治疗室、洗涤消毒室和其他用房; (三)房屋的结构布局应适应技术操作和满意卫生要求,储血区域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类环境要求。 第五条 人员配备 (一)人员配备应满意业务工作开展须要,二级乙等医院输血科(血库)3人以上;二级甲等和三级乙等医院5人以上;三级甲等医院7人以上; (二)人员任职要求 1、输血科(血
4、库)人员须由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国家认定的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输血科(血库)的在岗人员均应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输血科(血库)主任:具有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称,有丰富的输血相关临床专业学问及肯定的管理实力,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临床医师或医疗技术专业人员。 3、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输血科(血库)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仪器设备 (一)储血专用冰箱、低温冰柜、试剂和标本专用冰箱、循环式水浴恒温箱、配血用台式离心机、血小板保存箱(须要时)、专用运血箱、一般光学显微镜、温度计、移液器、备用电源、
5、空调、直拨电话、传真机、电脑等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珍贵仪器应有运用记录。 第七条 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规程 (一)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二)检验记录和核对制度; (三)血液保存、发放、输注和报废制度; (四)输血前病人血液标本采集、送检和接收登记制度; (五)输血后血袋回收登记制度; (六)输血后感染的追踪处理和登记报告制度; (七)试剂的认购、入库和领用制度; (八)消毒管理及污物处理制度,预防和限制经血液传播疾病制度; (九)仪器设备认购、验收、运用、管理、保养修理和报废制度;计量管理制度; (十)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 (十一)输血不良反应登记
6、及回报制度; (十二)交接班工作制度; (十三)临床输血审批制度; (十四)血液入出库检查规程; (十五)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 (十六)试剂配制操作规程; (十七)仪器运用操作规程; (十八)输血科(血库)主任岗位职责; (十九)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 管理要求 (一)进入医疗机构的血液,其来源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运用原料血浆。 (二)运用的试剂和一次性用品必需资质齐全有效。 (三)建立健全各项用血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四)工作人员的学历、学问和健康状况符合任职要求。 (五)储血区域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类环境要求,每月有检测记录。 (六)设备应能满意业务须要,储
7、血冰箱不得储存血液以外的其他物品。每日监测4次温度,记录齐全。 (七)血液出入库记录和交叉配血等检测记录齐全。 (八)血型检查时,必需同时做ABO正反血型鉴定和RhD定型。 (九)交叉配血时不得单独运用盐水介质法。 (十)应仔细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及知情同意等规定,并严格进行患者输血前检查。 (十一)严格执行输血前的核查核对工作。 (十二)对输血反应应刚好追踪,查明缘由并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 (十三)血液标本、输血后血袋等医疗废物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处理记录。 第九条 本标准由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川省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标准发食堂评分 四川省物业服务标准优秀 四川省教委关于颁发四川省 四川省概况 四川省政策 四川省经委 四川省农村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