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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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监督发202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我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其次条 本规范所称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对医疗卫朝气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

2、疫情限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状况、医疗废物处置状况以及疾病预防限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活动。 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朝气构包括疾病预防限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其次章 监督职责及要求 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订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安排,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 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 (三)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卫朝气构传染病防治状况实施日常卫生监督。 (四)组织协调、督办传染

3、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担当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安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限制措施的卫生 监督。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状况的卫生监督。 (五)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状况的卫生监督。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限制机构菌(毒)种管理状况的卫生监督。 (七)组织开

4、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八)担当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状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 第六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详细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监督覆盖率、监督频次由省级卫生行政

5、部门依据当地实际状况作出规定。 第八条 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平安防护装备,做好平安防护。 第九条 实施传染病防治现场卫生监督,发觉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状况下,应当依法先行实行证据保全措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驾驭辖区内医疗卫朝气构的基本状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状况。 第十一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应当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状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医疗卫朝气构实施监督抽查。 第三章 监督内容及方法 第

6、一节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第十二条 传染病疫情报告状况的监督内容: (一)医疗卫朝气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及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职责的状况。 (二)疾病预防限制机构刚好对辖区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状况。 (三)疾病预防限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状况。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限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状况时,主要实行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实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和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现场检查传染病疫情审核记录、各类常规

7、疫情分析报告等文字资料,核查设置疫情值班、询问电话的状况。 (三)现场了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状况,查看疫情网络直报设备,查看疫情报告人员现场演示报告卡的审核确认以及疫情数据导出的状况。 (四)核查疾病预防限制机构担当辖区内不具备疫情网络直报条件的疫情报告单位传染病疫情代报的状况。 (五)检查疾病预防限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与动物防疫机构相互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与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相互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 (六)检查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的其他状况。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状况时,主要实行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

8、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核实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检查等方面;查阅门诊工作日志;现场核实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及相关电话记录,对临床异样诊断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及有关记录。 (二)现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传染病报告卡等资料,核查未根据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状况。 (三)现场查看专用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设备及报告系统运转状况,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演示传染病网络直报操作。 (四)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检查传染病报告卡登记备案记录,并核对传染病疫情网络代报状况。 (五)查阅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

9、管理内部检查的记录、报告。 (六)现场查看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的状况。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状况时,主要实行以下方法: (一)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核实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人员。 (二)现场检查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登记状况,以及献血者或供浆员登记簿,核对HIV初筛阳性结果报告状况。 (三)对于设置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机构,现场查看疫情报告人员演示计算机直报程序,检查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运转状况。 其次节 传染病疫情限制的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 疾病预防限制机构传染病预防限制的监督内容: (一)

10、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状况。 (二)发觉传染病疫情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刚好实行传染病限制措施的状况。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限制机构传染病预防限制措施时,主要实行以下方法: (一)现场检查传染病监测制度、本辖区内的传染病监测安排和工作方案,以及传染病监测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 (二)查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方案或预案,以及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记录、报告。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疫情限制措施的监督内容: (一)依法担当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限制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状况。 (二)发觉传染病疫情时,根据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供应诊疗的状况。 (三)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

11、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状况。 第十九条 监督医疗机构疫情限制时,主要实行以下方法: (一)查阅该单位的传染病预防、限制工作安排和责任区域内传染病预防限制安排、工作资料。 (二)查阅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文件。查阅设置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的文件。 (三)现场检查感染性疾病科、预检分诊点的设置状况和预检、分诊的落实状况,以及医疗卫生人员、就诊病人防护措施的落实状况。 (四)现场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供应诊疗服务状况。 (五)现场检查对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实行隔离限制措施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运用记录。检查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

12、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记录。 第三节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状况的卫生监督 其次十条 医疗卫朝气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状况的监督内容: (一)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制度建立和执行状况。 (二)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隔离技术培训,驾驭消毒隔离学问、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状况。 (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状况。 (四)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状况。 (五)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运用和管理状况。 (六)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状况。 其次十一条 监督检查医疗卫朝气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状况时,主要实行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的文件,核实消毒管

13、理人员,现场查看消毒管理岗位职责、消毒管理工作安排及检查记录。 (二)现场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技术、消毒隔离学问培训的安排、培训资料。 (三)现场检查消毒灭菌程序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查阅消毒与灭菌效果定期检测记录,以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 (四)现场检查消毒供应室、口腔科、注射室、血透室、内镜室、手术室、发热门诊和肠道传染病门诊、检验科(血库)等科室执行消毒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状况。 (五)现场核查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文件、标签说明书,以及消毒产品运用记录。 (六)现场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隔离的场所、设施及措施。 第四节 医疗废物处置状况的卫生

14、监督 其次十二条 医疗卫朝气构医疗废物处置状况的监督内容: (一)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状况。 (二)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短暂贮存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平安防护和培训状况。 (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状况。 (四)医疗废物短暂贮存的状况。 (五)医疗废物的处置状况。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所在地的农村医疗卫朝气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状况。 其次十三条 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时,主要实行以下方法: (一)查阅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岗位职责的文件资料,核实监控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现场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

15、接、登记等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方案。 (三)现场检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培训的安排、资料。 (四)现场检查医疗废物登记簿,核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是否根据医疗废物分类书目规定,运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查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说明和警示标识。 (五)现场检查医疗废物运输工具、专用包装物或容器、短暂贮存的地点和条件,查看并核实医疗废物运输线路。 (六)现场检查运用后的医疗废物运输工具的消毒和清洁地点,核查消毒和清洁程序。 (七)现场检查交接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资质、危急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 (八)查看医疗卫朝气

16、构对所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实施消毒的设备设施及运转维护记录。 (九)现场检查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短暂贮存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平安防护设备,以及健康监护和预防接种记录。 (十)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所在地的农村医疗卫朝气构,现场检查其自行就地 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设施、方法及其记录资料。 第五节疾病预防限制机构菌(毒)种管理的卫生监督 其次十四条疾病预防限制机构菌(毒)种管理的监督内容: (一)菌(毒)种保藏、运用的资质状况。 (二)菌(毒)种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状况。 (三)菌(毒)种的保藏、保管状况。 (四)无害化处理、销毁或移交

17、菌(毒)种的状况。 (五)保藏、运用菌(毒)种的工作人员生物平安和专业学问培训状况,以及健康监护、预防接种状况。 (六)菌(毒)种的采集或运输资质状况。 其次十五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限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时,主要实行以下方法: (一)现场检查保藏、运用菌(毒)种的相应资格证书。 (二)查阅设置菌(毒)种管理组织、建立菌(毒)种操作规程、平安保卫等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等文件资料。 (三)现场检查菌(毒)种保藏、保管条件,以及按规定收集、供应菌(毒)种样本的记录。 (四)现场检查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传染病菌(毒)种或样本的记录、批准文书等资料。 (五)现场检查保藏、运用菌(毒)种的平安防护设备,以及

18、菌(毒)种保藏、运用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预防接种记录,生物平安和专业学问培训的安排、培训资料。 (六)现场检查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采集或运输的批准文件、记录。 第四章 监督状况的处理 其次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后,应当刚好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状况。对发觉的平安隐患,应当刚好责令被检查单位改正,实行预防限制措施消退隐患。 其次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后,若发觉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行政处分或行政惩罚的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行政惩罚确定,并责令改正其

19、违法行为。 其次十八条 对重大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刚好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刚好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其次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时,对涉及食品、饮用水、消毒产品及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应当分别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限制措施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执行本

20、规范的详细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规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总结 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总结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6页 共16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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