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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从20_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本次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通过开展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专项整治以及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打通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回应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规范实施,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转型升级。二、工作重点(一)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_民
2、发20_59号)和关于全面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通知(_民发20_16号)文件要求,实现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的农村特困家庭的应保尽保,避免漏保,并按照三书三表两记录要求,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每个环节落实到位。(二)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政策观念,完善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清查、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扩大低保范围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有效遏制错保。1.明确乡镇_的审核主体责任。乡镇_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和民主评
3、议,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_工作。2.加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核对机制,并积极开展核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3.全面清查、复核低保对象。(1)严格入户调查。对已享受低保及拟新增的对象,乡镇_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县民政局对所辖的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要抽查30%以上的对象。入户调查、抽查走访均须详细记录。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民委员会,各乡镇要重新组织全面排查。按照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并结合我县之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是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
4、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收割机、拖拉机等)的家庭。家中有商业门面或私营项目,经营收入较稳定,且家庭月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城市低保标准3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165元/月)的家庭。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缴纳社保或商业保险金额较高,家庭成员中有领取退休社保金、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且家庭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子女择校上学、自费出国留学;饲养大型、名贵宠物;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机动车辆(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购买贵重高档非生活消费品;进行股票、基金、期货、外汇、权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家庭。城镇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宅且每套
5、均在8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近三年修建拥有两层以上的且面积达到24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非拆迁原因在三年内调整住房或购买商品房、新建房以及对住宅进行高标准装修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的家庭。二是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三是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四是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五是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
6、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六是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七是在法定劳动年龄段(男性16岁至60岁、女性16岁至55岁)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八是其他情况:因赌博、吸毒、盗窃、诈骗、购买地下六合彩或经常参加带彩的麻将字牌等娱乐活动等违法违反政策行为造成生活贫困的人员。已享受低保待遇家庭中自然减员的人员(出嫁、参军、死亡等)。劳教和服刑期间人员。年度内未办理低保年审手续的。(2)规范民主评议。乡镇_负责低保民主评议的组织实施,应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名单报送至县民政局备案。根据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五章要求,各乡镇要明确民主
7、评议小组和成员,确定评议内容和评议程序,认真组织评议,确保对每名低保对象都经过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的具体程序如下: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_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由乡镇_工作人员2人以上、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3人以上和部分村(居)民代表组成。800人以上的村民主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30人,800人以下的村民主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20人,并且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民主评议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申请人的近亲属及本人必须回避。有条
8、件的地方,县民政部门可以派人参加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是宣讲政策。乡镇_工作人员宣讲低保资格条件、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县级民政部门制定的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二是介绍情况。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三是现场评议。民主评议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四是形成结论。乡镇_工作人员根据现场评议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有效性作出结论。五是签字确认。民主评议应当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或按手模确认评议结果(确认符合或不符合)。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
9、的低保申请,乡镇_应当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3)提高审批效率。由县民政局组织,县、乡、村三级低保经办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复核,提出复核意见,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4)规范对象公示。对复核审批结果,由县民政局向乡镇_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信息表格,由乡镇_和村(居)民委员会在辖区内公示栏公示,确保所有低保对象100%公示,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在公示期间,凡属实名举报的对象,必须要重新进行核定。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做好公示工作,加强公示栏的维护,确保公示期内的有效公示。(5)严格按政策施救。禁止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
10、有困难的对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予以保障,防止错保。(6)全面建档,重点备案。所有低保对象都必须按规定建立档案,并且做到资料齐全。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必须单独建立档案,并在民政部低保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注。(7)加强动态管理。各乡镇要根据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八章规定县市区民政局应该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