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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平安技术规程是国家为了防止和消退在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平安和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而规定的各种法律规范。我今日为大家细心打算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平安规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平安规范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依据2022年应急管理部危化司化学品平安生产标准项目安排要求,由中国化学品平安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担当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平安规范(GB 30871)标准的编制工作。2.主要工作过程(编制过程):协会接到任务后,分别在 2022年9月、10月和12月组织技术委员会对现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平安规范(GB30871-2
2、022)进行探讨,并发函给协会专家库部分专家,征求他们的看法,截止到2022年1月,共收集到修改看法约400处。依据征求看法组织专家进行指导,逐处进行了探讨分析,接受及部分接受290处,修改完善并形成了修改稿。2022年5.12上海赛科事故发生后,协会刚好组织技术委员会成员重新谛视该规范中对动火作业各环节的详细操作要求,并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受限空间作业人员中毒窒息和动火作业发生爆炸等特别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缘由分析,又进行了适当修改。同时协会技术人员通过日常深化企业对特别作业的各个环节及票证的填写进行平安检查,征求了基层企业的看法,依据多方的反馈看法进行细致修订。在气体检测方面,参考了具有连续
3、气体检测技术的设备厂商的现有技术装备,分析了动火作业时连续监测气体浓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的要求。9月1日,协会再次召开了审查会议,对修改稿进行审核修订,最终完成了目前的修订版本。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一)编制原则在本标准中针对特别作业的分类以及企业惯用习惯,仍保持了原有的八大特别作业种类,重点对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确保标准平安性更强,有利于实际操作。(二)主要内容本次编制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1.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新增了GB 51210 建筑施工脚手架平安技术统一标准、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DL 409 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4、)、JB/T 450 锻造角式高压阀门技术条件、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规范、JJG 693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 915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 551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以及JJG 695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删除了作废的且无替代的标准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T 4200高温作业分级。2.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固定动火区和爆炸下限的定义,对其他术语定义进行了修正。3.基本要求中对作业前开展风险分析提出了要求,同时对交叉作业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同一作业区域要削减、限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开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由生产单位指
5、定总协调人,统一管理、协调交叉作业;交叉作业要实行牢靠的隔离措施,确保作业平安;交叉作业要确保作业之间信息畅通。5.基本要求中提出了监护人必需持证上岗的要求,明确了各种特别作业过程中监护人的职责。规定了全部的特别作业进行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岗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动火作业。6.动火作业中增加了固定动火区域的设置要求,规定了至少一年一次对固定动火区进行危急危害识别,重新审批后确认划定的要求。7.动火作业分级中扩大了特级动火的划分范围。明确了在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设备、管道、储罐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急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动火作业管理;一、二级重大危急源罐区、仓储经
6、营企业构成重大危急源的危急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管理。8.动火作业的基本要求中对采纳水封和关闭阀门方式进行系统隔离明确提出了禁止要求。9.动火作业的基本要求中补充了动火作业时,在动火点15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的要求以及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动火作业不得与切水作业同时进行。的要求。10.动火作业的特级动火作业要求中补充了特级动火作业过程中需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的要求。11.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中规定了气体检测仪定期校准的要求,修改了动火作业中断后需重新进行分析的间隔时间。由原来的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60min;改为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
7、隔一般不超过30 min;。12.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中修改了动火分析合格标准。由原来的以爆炸下限4%为界分别确定合格标准改为统一合格标准被测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不大于10%LEL。13.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中补充了管道动火的分析要求,删除了确因分析条件所限,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 min的要求。14.受限空间作业中补充了受限空间作业介质隔离时不得用阀门代替盲板的要求。15.受限空间作业中修改了受限空间内作业氧气含量的最低合格要求,依据GB8958缺氧危急作业平安规程,确定最低氧含量由原来的18%提高到19.5%。进一步强调了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前必需分析的气体类别及浓度要求。16.受限
8、空间作业中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应连续监测受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的要求。17.受限空间作业中补充了受限空间作业当一处受限空间内存在动火作业时,该处受限空间内严禁支配涂刷等其他作业活动的要求。18.修改了动火作业票证的样式。19. 高处作业部分统一了高处作业的分级用词,鉴于 GB/T 4200、GB 3869已废止,无替代标准,故删除高处作业分类中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和级或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20.补充了在化工危急场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窨井等可能散发易爆、中毒、窒息危急时,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的要求。21.在临时用电票证中补充了可燃气
9、体分析的内容,将临时用电作为动火作业的一种。22.附录中进一步明确了作业票证各个级别的管理权限和存档要求,包括动土、断路、抽堵盲板的办理和审批。23.附件中新增了特别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典型事故类型示例,便于企业开展特别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时能有的放矢。三、技术经济论证和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分析通过执行修订后的标准,一方面可以大大削减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可能,另一方面可以规范票证的填写和管理,大大削减票证填写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四、采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本标准系在原有标准基础上的修订,未采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五、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本标准是对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平安规范(
10、GB30871-2022)的修订。六、重大分歧看法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七、标准性质建议建议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八、标准实施建议建议尽快发布实施。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无。十、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无。化学品生产单位特别作业平安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平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行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
11、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全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11 平安帽GB 2894 平安标记及其运用导则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95 平安带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263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Z 2.1 工作场全部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DL 409 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JBT 450 锻造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JGJ
12、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特别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四周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平安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时3.2 动火作业干脆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炙热表面的特别规作业,如运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3.3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急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3.4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
13、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构成威逼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3.5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3.6 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3.7 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8 坠落基准面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3.9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3.10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状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及以上。低温是指作
14、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3.11 带电高处作业实行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3.12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改变的作业过程。3.13 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3.14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运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藏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3.15 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4 基本要求4.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
15、程中可能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平安措施。4.2 作业前,应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平安教化,主要内容如下:a)有关作业的平安规章制度;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及应实行的详细平安措施;c)作业过程中所运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运用方法及运用留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命、自救、互救等学问;e)相关事故案例和阅历、教训。4.3 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意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平安要求;b)对放射源实行相应的平安处置措施;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藏工程进行交底;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e
16、)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意要求的照明装置;f)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识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平安措施的牢靠性,熟识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4.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平安的杂物应清理干净;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坚固,采纳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平安。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平安的坑、井、沟、孔洞等应实行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记,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须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牢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平安警示牌;d)作业运用的个
17、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e)作业运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平安要求;超过平安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爱护器和电源开关。4.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平安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应作业。注:职业禁忌症依据GBZT157-2022。4.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
18、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平安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平安要求。作业审批手续的相关内容参见附录A和附录B。4.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样,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平安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快速撤离,作业单位应马上通知生产单位。4.8 作业完毕,应复原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平安设施的平安运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刚好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5 动火作业5.1 作业分级5.1.1 固定动
19、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别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别状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注: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5.1.2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别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实行平安隔离措施后,可依据其火灾、爆炸危急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平安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5.1.3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别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5.1.4 特别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急场所
20、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动火作业管理。5.2 作业基本要求5.2.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四周的易燃物品,或实行其他有效平安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意作业现场应急需求。5.2.2 动火点四周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实行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四周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实行隔离措施。5.2.3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急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
21、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3规定执行。5.2.4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依据所要拆除管线的状况制订平安防火措施。5.2.5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运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实行防火隔绝措施。5.2.6 在生产、运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5.2.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5.2.8 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有危急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
22、时,应马上停止。5.2.9运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5.2.10 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2.11 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3 特别动火作业要求特别动火作业在符合5.2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在生产不稳定的状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平安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c)动火点所在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样状况下
23、能刚好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e)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5.4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5.4.1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a)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b)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呢进行动火分析;c)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d)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别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测;e)运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
24、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用品标定合格。5.4.2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6 受限空间作业6.1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平安隔绝,要求如下: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平安作业的管道应采纳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平安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c)受限空间内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6.2 作业前,应依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
25、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a)氧含量为1821%,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b)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 的规定;c)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5.4.2规定。6.3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实行如下措施: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b)必要时,应采纳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6.4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a)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b)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
26、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c)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运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d)监测人员深化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实行6.5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e)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改变,应马上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复原作业;f)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状况异样时应马上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复原作业;g)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实行强制通风措施;h)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6.5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实行如下防护措
27、施: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2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运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c)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d)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e)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f)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实行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g)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实行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6.6 照明及用
28、电平安要求如下: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牢靠;6.7 作业监护要求如下: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6.8 应满意的其他要求如下: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平安警示标记,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b)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c)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
29、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e)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实行轮换作业方式;f)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g)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别状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7 盲板抽堵作业7.1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7.2 应依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运用
30、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符合JBT450的要求。7.3 作业单位应按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样。生产车间(分厂)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7.4 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7.5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T1165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7.6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运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 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7.7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实行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7.8 介质温度较高
31、、可能造成烫伤的状况下,作业人员应实行防烫措施。7.9 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7.10 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8 高处作业8.1 作业分级:8.1.1 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 m ≤ h≤5 m;5 m < h ≤15 m;l5 m <h ≤30 m;h > 30 m。8.1.2 干脆引起坠落的客观危急因素分为11种: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b)GB/T 4200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高温作业;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d)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32、;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急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h)摇摆,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态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态;i)GB 3869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k)可能会引起各种灾难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难事故;8.1.3不存在8.1.2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急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8.1.2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急因素的高处
33、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8.2 作业要求8.2.1 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平安带。带电高处作业应运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8.2.2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8.2.3 应依据实际须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平安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8.2.4 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坚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8.2.5 在接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
34、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8.2.6 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实行牢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平安设施进行检查,发觉问题马上处理。8.2.7 作业运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实行防坠落措施。8.2.8 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途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假如确需垂直作业应实行牢靠的隔离措施。8.2.9 因作业必需,临时
35、拆除或变动平安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实行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马上复原。8.2.10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假如发觉异样状况,应刚好发出信号,并快速撤离现场。8.2.11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9 吊装作业9.1 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根据吊装重物质量m不同分为:a)一级吊装作业: m>100t;b)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c)三级吊装作业:m<40t。9.2 作业要求9.2.1 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态困难、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珍贵,以及在作业条件特别的状
36、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9.2.2 吊装现场应设置平安警戒标记,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平安警戒标记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9.2.3 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旁边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平安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意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急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具体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实行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9.2.4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9.2.5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平安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
37、其处于完好状态。9.2.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运用,不应超负荷吊装。9.2.7 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9.2.8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状况,发觉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解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9.2.9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记,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9.2.10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马上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马上向指挥人员报告;b)重物接近或达到
38、额定起重吊装实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实力的80%;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状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g)以下状况不应起吊: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4)重物质量不
39、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9.2.11 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刚好报告险情;b)不应用吊钩干脆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运用;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坚固、牢靠;吊运零散件时,应运用特地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肯定的平安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协助其就位;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f)9.2.10中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状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9.2.12 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
40、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9.2.13 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全部限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限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10 临时用电作业10.1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急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四周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5.4.2要求。10.2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10.3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10.4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
41、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平安警示标牌。10.5 临时用电应设置爱护开关,运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爱护设施的牢靠性。全部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爱护。10.6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运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意如下要求:a)火灾爆炸危急场所应运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实行相应的防爆平安措施;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全部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纳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朝气械
42、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实行相应的爱护措施;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纳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记和平安标记。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马路时应加设标记。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急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殊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
43、电爱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爱护器和电源开关。10.7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10.8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别状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刚好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11 动土作业11.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坚固、完好,发觉问题应刚好处理。11.2 作业现场应依据须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记,夜间应悬挂警示灯。11.3 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11.4 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藏设施的分布状况,动土接近地下隐藏设施时,应运用适当工具
44、挖掘,避开损坏地下隐藏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分辨的物品时,应马上停止作业,妥当加以爱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实行措施后方可接着动土作业。11.5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纳挖底脚的方法挖掘;运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 m处,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平安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殊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觉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
45、走位等异样状况,应马上停止工作,并实行相应措施;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实行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平安;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11.6 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依次进行,运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 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11.7 作业人员发觉异样时,应马上撤离作业现场。11.8 在化工危急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马上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快速撤离现场。11.9 施工结束后应刚好回填土石,并复原地面设施。12 断路作业12.1 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它重要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