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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委托管理合同范文汇总10篇委托管理合同 篇1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 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第二条:期限:起始日期 年 月 日,截止日期 年 月日,期初资产 元(大写: )。第三条:交易对象:第四条: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第五条:报酬委托正式开始后,甲方支付乙方投资管理费用 元,合同期满后,如果利润
2、率为正,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 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乙方付给甲方损失的 作为赔偿。第六条: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视为违约,不论此时利润正、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元;第七条: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元,不足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甲方支付。第八条:乙方拥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第九条:甲乙双方均有保护账户安全的责任,因某一方泄露账户信息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按第五条结算方式结算。然后重新签订合同。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
3、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委托管理合同 篇2本合同当事人: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0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汽车泊位:2.0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 三 年(因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建设,具体合同起止期限以每期竣工交付业主之日起至满三年止)。
4、合同期满或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1.0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1.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1.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1.5车辆停放管理。1.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1.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1.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 。 / 。2.0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
5、定的质量标准。3.0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4.0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前期售楼部物业服务管理。由乙方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并负责提供物业所需装备;由甲方承担售楼部日常物耗并负责提供物业服务人员住宿。4.1售楼部物业服务人员岗位、人数及需甲方提供的日常物耗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第四条、服务费用1.0物业管理服务费。1.1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1.2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高层电梯公寓: 0.60 元/?月商业铺面: 0.80 元/?月1.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
6、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1.4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4.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1.4.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1.4.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1.4.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1.4.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1.4.6 办公费用。1.4.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1.4.8 法定税费。1.4.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5业主应于接房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非因甲方原因未接房的,从甲方公告通知接房截止日第二日开始计收)。1.6自甲方首次交房之日截止,售
7、房率超过70%,即未售空置房率低于30%,乙方免收甲方未售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1.7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1.8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乙方提出方案,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1.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元交纳滞纳金。1.10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半年第一月十日前履行交纳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义务。1.11 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本物业公共财产和
8、公众责任保险费。此费用若需发生,由业主自行承担。2.0车位场地使用费2.1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2.1.1 己售产权(使用权)式停车位(库)场地管理费:30元/月个;由使用人向乙方交纳车位场地管理费。2.1.2 地面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足部分补贴。2.1.3地下停车位场地使用费;地下产权停车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收取相关车辆场地停放费用,其利润分配方式为: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利润的70%归甲方,30%归乙方。未出租车位不计成本。2.1.4 临时停放的车辆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2.1.5非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2
9、.1.6临时停放由乙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3.0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4.0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费根据市场定价,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5.0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5.1房屋共用部位: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5.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
10、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5.3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5.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6.0关于交房后的水电费用6.1甲方向业主交房成功后(业主验房签字确认后),以业主室内计量表读数为业主应交水电费的计算起数。6.2如在物业保修期内,因保修事宜产生的费用,甲方负
11、责追收。如果因业主(或使用人)使用不当造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追收。6.3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要,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水、电、气误差部分(总表与分表之间所产生的误差)以及计划外用水等按业主(租户)实际水电气使用量进行合理的分摊。7.0其他补充约定事项7.1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能达到物业服务使用要求的物业管理用房。7.2垃圾处理费、装修管理服务费按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物业的经营与管理1.0乙方负责停车场收费及收益处理,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2.0本
12、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不足部份补贴。第六条、物业的承接验收1.0对于本合同签定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签定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2.0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2.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2.3特种设备检验报告。2.4消防验收意见书。2.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2.6本物业全部房屋的产权测绘面积。2
13、.7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3.0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评定等级均需达到合格)。并应依据建设部(91)年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验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委托乙方负责与甲方责成施工方协调,由甲方责成施工方返修,并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支出全部费用。如甲方责成施工方不配合或不能及时返修的,由乙方另行聘请专业队伍返修,相关费用由甲方留置的甲方责成施工方维保金中支出。委托管理合同 篇3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
14、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名称:地址:建筑面积:行政服务中心地上层、地下层。1至3层为行政服务窗口,4至5层为办公区域。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第二章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第三章管理运作方式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xx年8月
15、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一)人员工资万元。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元,全年共万元。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
16、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第四章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
17、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第五章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二、负
18、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
19、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第六章违约责任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准)。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七章其它事项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
20、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第八章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
21、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委托管理合同 篇4甲方(委托人):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人):|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
22、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一) 甲方将位于区路的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二) 管理事项包括:1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 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3 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 公共生活秩序;5 文娱活动场所;6 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7 车辆行驶及停泊;8 住宅区档案管理;9 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二、 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
23、,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三、 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四、 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1、 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
24、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 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11、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5、;2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4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 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7 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
26、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9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10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六、 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一) 各项管理指标
27、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二) 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七、 风险抵押(一)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二)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 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四) 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八、 奖罚措施(一)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
28、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二) 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三)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四)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五) 由乙方
29、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九、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二)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三)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十、 其他事项(一)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二)
3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五)(六)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时间: 年 月 日委托管理合同 篇5甲方: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乙方: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XX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一、房屋管理(一)乙方根据市_文件规定将_新村住房共计_套_平方米(建
31、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二、房屋修缮(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三、托管费用(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共计人民币(大写)_元、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
32、接受乙审查。(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四、其它(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三)其它约定: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有效期_ 年_
33、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人代表:_法人代表:_经办人:_经办人:_合同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委托管理合同 篇6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
34、方对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及严格执行壹级服务标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座落位置:建设东路51号占地面积:锦园: 98925平方米 绣园:339 1 2平方米建筑面积:锦园建筑面积:2 20229平方来、绣园建筑面积:84684平方米 电梯品牌:富士达电梯数量:锦园:94台、绣园:46台物业类型:商住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采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
35、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五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供暖、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第六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七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的所属配套设施(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八条: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植物的修剪和养护
36、。第九条: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篱十条: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秩序维护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二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第十三条: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三章:合同期限本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贰年。自201 3年7月26日起自201 5年7月25日止,合同自签订之曰起实施。笫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委托乙方对违反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
37、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法律行为催缴催改。第十五条:有义务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规约。第十六条: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及文化活动。篱十七条:甲方所有组成人员按照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办理办法积极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第十八条: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第十九条: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二十一条:按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供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经费伍万元:及管理区域划分备案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备案证明。第五章:
3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项服务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第二十四条: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严格按合同规定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开源节流,进行多种经营。第二十五条:乙方提供锦园1 9号楼一单元一层东户一套办公用房,并提供全套办公设施。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每年壹拾贰万元,自本合同生效起:三日内一次性转入业主委员会指定账户;公共部位收益高出壹拾贰万元的利润按照,50%增补给业主委员会
39、。第二十七条: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第二十九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水、供暖、电梯费用等)。第三十条:接受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第三十一条: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实施。第三十二条:按规定乙方将继续保管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
40、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原件,并备份给甲方一份;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第三十三条: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约保管保险义务。第六章:管理服务费用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及市政府物价局的指导,本物业服务费(多层0.6元平方米/月;高层0.8元平方米/月;商铺1.5元,平方米/月),电梯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向业主收取(包括年检费用、维保费用),住宅公共水、电设备运行费实际发生向业主收取,并公示明细。 第三十五条:本物业的管理费实行包干制,由乙方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第三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
41、期之曰起可按日 加收应交费用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三十七条:按政府规定,小区大厦内的停车场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其收费标准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八条: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第三十九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价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配合维护工作。第七章:奖惩措施第四十条:经由乙方积极努力,使本物业被评为省、市级物业管
42、理优秀小区大厦称号的小区大厦,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可以分别上浮20%、10%。第八章: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第四十二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九章:其它事项第四十四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
43、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应在管理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调解,调群不成的,提交聊城市法院裁决。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五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本共伍页,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壹份;中通社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方的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负责人:签约时间: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