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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管理系统篇一:【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nbsp;nbsp; 一、学校自然情况学校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一号路北 雁河东 正邦路西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高职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250万元,图书38万册。 (以上办
2、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二、计划特别说明计划总数:2022年招生计划总数_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 _人,面向省外招生_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_人,招收高中生_人。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油气开采技术专业面向石油勘探开放一线工作、岗位艰苦,女生慎报, 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nbsp;530209化工设备维修技术3年理工530202有机化工生产技术3年理工530303化学制药技术3年理工540402油气开采技术3年理工540403油气
3、储运技术3年理工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理工58040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年理工580108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年理工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3年理工510401水产养殖技术3年理工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理工530205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3年理工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理工630201护理3年文理640101旅游管理3年文理620224会计电算化3年文理620222财务信息管理3年文理620505物流管理3年文理660213初等教育(双语教育方向)3年文理660214学前教育3年文理560501建筑工程管理3年文理560702物业管理3年文理560502工程
4、造价3年文理640106酒店管理3年文史nbsp;nbsp;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nbsp;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及其他相关费用。 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相关的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批复:学前教育、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初等教育(双语教育)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建筑工程管理 、汽车服务与营销、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工程造价、财务信息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为4500元/年;建筑工
5、程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化学制药技术、护理、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油气储运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5000元/年。 住宿标准101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助学贷款及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6000元/年以下,依据学生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家庭贫困证明及个人申请。 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通过各系推荐,发放国家
6、、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 对贫困学生实行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 学校按学年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25%。 六、获奖说明我校先后被评为:辽宁省“文明校园” 200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 2022年辽宁省档案局。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校2022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2022年教育厅。 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7、个人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nbsp;nbsp; 未涉及。 八、录取办法说明1.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辽宁调档比例为101%。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数、外、综合顺序查小分择优录取。 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 话:0427-2936777nbsp; 传 真:0427-2936776电子信箱:pjvtc学校网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篇二: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领导小组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安排 为了更好完成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立,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225号)的
9、通知要求,完成我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希望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立。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工作的安排 (一)任务分解 1、A1院校基本信息表院办负责 招办、学生处、成教部协助 2、A1-6 机构设置表 组织部 3、A2院校领导表 院办负责 团委、科研所协助 4、A3基本办学条件表院办负责 计财、网络中心、图书馆、后勤、教务处协助 5、A4-1 校内实践基地表网络中心负责 六系、后勤协助 6、A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表 六系负责 7、A4-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表 教务处负责 8、A5-1 经费收入表
10、计财负责 科研所、组织部协助 9、A5-2 经费支出表 计财负责 10、A6-1-1 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表 11、A6-1-2 校内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表 六系四部教师本人负责填写 12、A6-1-3 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表 13、A6-2-1 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表 14、A6-2-2 校内兼课人员教学工作量表行政部门任课教师到教务处填写 15、A6-2-3 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表 16、A6-3-1 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表六系负责(召集兼职教师本人填写) 17、A6-3-2 校外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表 六系负责(召集兼职教师本人填写) 18、A6-4-1 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表六系负责(召集
11、兼课教师本人填写) 19、A6-4-2 校外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表 六系负责(召集兼课教师本人填写) 20、A7-1 专业设置表 招办负责 教务处、六系、学生处协助 21、A7-2 开设课程表 六系以专业为单位,三部以学科为单位填写 教务处协助 22、A7-3 职业资格证书表教务处负责 23、A7-4 顶岗实习表 六系负责 招办协助 24、A7-5 产学合作表 六系负责 教务处协助 25、A7-6-2就业 招办负责 六系协助 26、A7-7 专业总体情况表 各系负责 招办、教务处、计财协助 27、A8-1 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表 办公室负责 教务处,学生处,招办,团委,督导办协助 28、A8-2
1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教务处负责 教务处人员、无课系主任填写 29、A8-3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学生处负责 学生处、团委、无课书记、辅导员协助 30、A8-4 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表 招办负责 31、A8-5 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表 督导组负责 32、A8-6 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表科研所负责 33、A8-7 评教情况表 教务处负责、六系三部协助 34、A8-8 奖助学情况表 团委负责 学生处协助 35、A9-3 社会准捐赠情况表 计财处负责 学生处 团委协助 36、A9-4 就业单位与联系人表 招办负责 六系协助 37、A9-5 应届毕业生信息表 招办负责 六系协
13、助 38、A9-6 质量工程表 六系三部负责 规划办协助 39、A9-7 获奖情况表 六系三部负责 规划办,教务处协助 每个人的信息只能占一行,上报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名单,教务处负责编号。上报表格为“状态数据V2.10a001”版本,勿使用2022年版本。 (二)数据采集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9月2日9月9日) 1、制定数据采集规则、确定负责部门、负责人、采集人。9月9日下午2:00召开学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会议。 (1)原则上,专人负责,分类指导,人人落实,各部门专人负责,落实到每位教师 (2)下发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表39张:通过校园网教务处状态数据平台专区下载。 (3)回收状态数据采集
14、平台表: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下发和回收数据表,并对本系、本部门信息表进行汇总,汇总完后上报教务处。 2、下发教工/专业/课程/班级代码表,通过校园网教务处状态数据平台专区下载。 第二阶段 基础数据采集及本部门汇总(9月13日9月17日) 1、各系、各部门根据采集规则要求填写全部39张表中的有关内容 2、所有部门在上交部门负责表格时,需按指定格式在文件名中注明上报部门。 如:“A7-1 专业设置表(XX采集).xls”应改为“A7-1专业设置表(教务处陈星采集).xls”。 3、填写表格时请部门或本人手工填写,切勿从他处复制粘贴。粘贴过来的表格内容无法在平台汇总。 第三阶段 基础数据汇总(9月20
15、日) 负责部门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教务处 第四阶段 总体数据的汇总审核(9月21日9月28日) 教务处对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汇总、分析,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协调各部门数据,具体收集信息整理人员分工如下: 1、基本信息:陈星 2、院校领导:陈星 3、基本办学条件:陈星 4、实践教学条件:张欣、尹维伟、赵婷婷 5、办学经费:陈星、王德印 6、师资队伍:向冰、张云敏、陈星、王新 7、专业:王新、赵婷婷 8、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张玉武、王永清、王德印 9、社会评价:张欣、尹维伟 每个部门联络员必须用U盘上报,不允许用电子邮件上报,上报时经审核后签字确认,上报数据填写人负责。 第
16、五阶段 数据的修正及上报 教务处对拟上报数据提交院领导审阅,并根据领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核实、修订,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二、领导小组 组长:徐晓平 副组长:苏德祥 马继权 组员:李 兵魏翠娥 运长江 段艳超 张洪福姜言璞张昭猛全占茂张振宦马玉林杨 梅 赵长印 勾殿红 卢云峰 杨茂林 郑少华 杨凤萍 刘忠明 张树田 周宇王德印 张贺公 三、下设办公室: 主任:魏翠娥 张洪福 副主任:张昭猛 张树田 王 新张 欣 刘英杰 李 冬 成员:张雅杰刘革利崔红艳高天哲周晓娟刘 馥阙英伟罗革云 朴建柱 高 波 郑敏丽王中宇宋江涛张洪雷张春波何秀娟张恒凯管 振王 琢李古月 工作人员: 陈星 王永清 张云敏 张玉
17、武 尹维伟 向冰 赵婷婷 王跃 郭东 四、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参照教高2022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文件,研究生比例不低于15,生均设备值4000元/生,生师比18:1以下,双师比例大于50,图书80册/生。 篇三: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考勤制度 (讨论稿) 为了加强岗位责任制,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强化内部管理,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订考勤制度如下: 第一章考勤对象 第一条教职工必须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党政管理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各系部、院直各部门负责人、系主任助理、教研
18、室主任、助教、教学辅助人员(含实验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等,实行坐班制;新调入学院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在进院半年内实行坐班制。 第二条教师系列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不坐班,但各系部必须保证系部和所属各教研室上班时间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掌握所在部门人员的去向,保证联络畅通,并负责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各系部、院直属各部门每月应有排好的值班表,在每学期开学前报学院综合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备案,各教研室的值班表要报到各系部备案。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三条各系部、院直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地执行请销假制度,同时要严格考勤制度。各系部、院直各部门的行政主 要负责人要主管考勤工作。同时,各系
19、部要指定一名能坚持 原则、秉公办事、认真负责的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统计, 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报组织人事部。院直各部门 所属人员将利用考勤机考勤,每日 24次,每月初由组织人 事部将上月的考勤结果进行汇总归档。 第四条各系部报考勤表时,对各类请假人员要附请假 审批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院直各部门每月3日前也要将上月 上述材料派专人报组织人事部。没有附送相关证明等材料 的,所填各类假期无效,按旷工对待。 第五条考勤工作必须严格认真,各系部要客观地填报 考勤,不得瞒报、少报、不报。一旦发现在考勤中弄虚作假, 学院将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各系部要实行签到制, 教职工如有代他人签到或干扰考勤人
20、员工作,与考勤人员无 理取闹者,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处分。 第六条各系部、院直各部门每天对教职工出勤情况要 如实登记,对外出办事人员要有考勤记录。组织人事部将会 同有关系部、院直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查岗,并将教职工的 每月出勤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布,以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第三章请假制度 第七条 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一)学院副职领导向正职领导请假。 (二)各系部、院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院领导批准,组织人事部办理请销假手续。 (三)一般教职工请假,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的,经所在科室、教研室负责人同意后,报所在系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者,经所在科室、教研室负责人和各系
21、部、院直各部门负责人逐级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各类请假经批准后需在组织人事部办理请销假手续,教学人员应同时在教务处备案。 (四)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假一般应提前两天请假,以便工作安排。各系部负责人在批假前须与教务处通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能准假。请假批准后才能离岗,除患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坚持上班可以补假外,其他情况一律不补假。补假者必须在事后两天之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或者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上班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失误,概由请假人自己负责。 (五)外出学习或开会凭通知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组织人事部备案,教学人员需同时在教务处备
22、案。 第八条请假相关规定: (一)请病假:须持市级医院诊断证明,按教职工管理权限报请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教职工病假期间,一律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第二职业活动,否则一经发现,病假不予承认, 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按旷工处理,所在系部、部门领导要负领导失职责任,一年以内在所辖系部或部门发生三次类似事情的领导要给予全院批评乃至于撤销其职务处理。 (二)请事假:教职工应尽量在双休日安排好私事,原则上不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要事先申明请假理由,按教职工管理权限报领导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请产假:需持医院相关证明,如出生证、剖腹产证明等。 (四)探亲假:教职工应利用寒暑假期探
23、亲,其它时间一般不准许请探亲假,寒、暑假探亲的不用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五)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如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结婚为晚婚,给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丧假: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逝,需由本人料理丧事的,给丧假3天,如需到外地丧葬,另加路程假。利用探亲假或寒暑假时间处理丧事的,不另给丧假。 (六)其他:教职工因违纪等原因导致缺勤者,扣除相应的工资和津贴,并根据有关情况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第九条各种假期的待遇按上级文件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条 各系部对不实施坐班制的教职工的考勤,可在 本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系部情况的内部考勤制度。
24、学院安排的活动、政治学习、系部各项活动(含系部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系部工作例会等)时间必须到院,上班时间不在院人员必须与值班人员保持联络畅通。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学院规定的特殊时期请假和考勤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旷工的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二)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 (三)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 (五)以欺骗手段请病、事假者。 旷工期间除停发工资外,按学院规定按日扣发院内岗位补贴,日标准为月岗位补贴总额/当月实际出勤天数;旷工者上班后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分,直至开除。 第十二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意见: (一)按规定的上班时间晚到,记迟到1次,提前离岗,记早退1次。当月迟到或早退4次,记旷工半天。 (二)擅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2小时的,记为旷工半天。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8页 共18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第 18 页 共 1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