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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集体劳动合同集合15篇集体劳动合同1一、集体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吗所谓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在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虽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对原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所谓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集体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牛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一般而言,就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可以分为法定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1、就约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9条的规定,只需要双方意思表
2、示一致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2、就法定变更和解除而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集体劳动合同怎么变更?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2、承诺
3、: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集体劳动合同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职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共同促进我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规,由xxx厂(以下简称厂)与xxx厂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
4、议而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第三条 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条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第五条 厂、工会及全体职工应共同实现20xx年各项目标:一、完成工业总产值万元。二、实现销售收入万元。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万元。四、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五、在岗职工收入比上年增长。
5、六、完成固定资产增值。七、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重大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安全年。八、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工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第二章 企业用工第六条 厂根据生产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岗的职工需要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第七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第三章 工作时间第八条 本厂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每周不超过小时工作制度。第九条 厂、分厂原则应不提倡加班,确实因满负荷生产工作状态下仍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而需要加班,应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同
6、级工会组织通报认可后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原则加班每次不得超过小时。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如出现天灾人祸,组织抢救工作等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况)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其中实行换班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日、法定节日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节日按照加班处理。第四章 休息、休假第十条 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日,应当安排职工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应按国家法规执行。年休假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有组织的安排休假。第十一条 厂制定关于职工病事假的有关规定时,必须依据劳动法及铁道部、路局、分局的相关规定,应与同级工会协商,同级职代会共同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厂及分厂对生产岗位上的分
7、厂兼职工会主席应提供每年不少于天的工会工作日,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受影响。第五章 劳动报酬第十三条 在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职工收入的增长原则不低于分局公布的平均职工工资指数。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厂应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安排职工延长劳动时间,累计时间满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依次类推,原则安排调休。在本年度内不能安排调休者按工资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不能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调休两天,不能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工资报酬。、厂支付职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计算基数为职工个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第六章 劳动保险第十五条 厂根据国家
8、和地方法律规定,参加养老、待业等社会保险。厂行政应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组织提供资助,金额视经济效益协商确定。第十六条 对因工负伤、残、死亡的,应按有关劳动保险政策规定,为其支付费用并给其予应享受的待遇。第七章 劳动保护第十七条 厂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条件,特殊工种及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防止人身事故发生,预防并减少职业病危害。第十八条 厂根据工种岗位需要,按期给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冬夏季节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第十九条 厂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通过工会备案,工会应参加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第二十条 工会支持并监督厂行政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当发生严重有损职工
9、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第八章 职工培训第二十一条 厂负责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搞好职业培训工作,并纳入厂发展规划中,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评比。教育发展规划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接受监督。第二十二条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职工必须参加厂安排的各类教育培训,遵守厂制定的各项教育制度。厂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合格证制度,凡考试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试岗、待岗。第二十三条 厂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第二十四条 厂要加强对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水平,按规定每年提取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费,帮助离退休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第二十五
10、条 厂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安排、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二十六条 厂年为职工办两件实事:、返还职工个人风险抵押金。、美化厂区,逐步建成花园式工厂。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第二十七条 厂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文件和分局有关奖惩规定,制定本厂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厂奖惩制度的制定有工会参加并经厂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厂可分别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辞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事先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意见,听取被处分人申辩,然后由行政作出决定
11、,工会认为处理不适当的可以提出异议,与行政协商解决。第十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厂行政:、深化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正确行使生产指挥权。建立自负盈亏机制。降低成本、挖潜提效,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备原则,聘用干部,德能勤绩考核干部,强化干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3、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地负责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经营销售任务。4、坚持“科技兴厂、教育为本”的方针,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搞好职工教育和职工岗位培训,提高教育质量,为我厂发展提供合格人才。5、关心
12、职工生活,为职工多办实事、好事,逐步为职工提供良好生产和生活环境。6、根据厂生产任务情况,确定职工息工、待岗、下岗有关办法规定,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通过实施。职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观念,积极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参加民主管理工作,参政议政,当好企业主人。、参加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小改小革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钻研业务,提高职业技能。、坚持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保证人身安全。、在厂、分厂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发生人为责任问题,自觉接受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无理取闹。、贯彻劳动法
13、,维护和服从行政领导对厂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权,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办事。第三十条 厂在重大决策的制定、研究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问题,应与厂工会组织及时沟通、磋商,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章 合同的期限、变更与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吻合。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为合同的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
14、除:、厂与工会协商一致;、因不可抗拒情况出现,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重大变化。解除合同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在五日内向原合同审查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提交书面说明。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第三十五条 在次年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由厂行政报告上年厂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职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评议,并由干部评议组根据评议的实际数据做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书面报告,由大会审查并做出决议。第十二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企业违反规定的、或合
15、同约定的条款,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以外的损失,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第三十七条 工会不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不承担集体合同规定的经济、物资责任。工会违反本合同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职工违反本合同应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第十三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厂九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分局工会的十五天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并
16、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保证合同的权威性、法规性、严肃性。厂法人代表:(签字)工会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集体劳动合同3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四条 企业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
17、加生育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第五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第六条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降低其工资,不随意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第七条 企业应执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的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第八条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第九条 女职工分娩后,应保障其产假及相关待遇。第十条 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一般不延长其工作时间
18、,不安排夜班工作。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妇科病检查治疗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十二条 企业应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甲 方: 乙 方:(盖章) (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19、)年 月 日 年 月 日集体劳动合同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的主体是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第四
20、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
21、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第二章 企业用工第五条 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第六条 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第七条 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根据劳社部发20xx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
22、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九条 工作时间具体按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第十条 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
23、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十一条 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第四章 劳动报酬第十三条 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
24、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四条 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第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第十六条 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第十七条 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第十八条 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第十九条 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
25、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第二十条 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第六章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
26、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二条 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第二十四条 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特殊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职
27、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委托工会进行 。第二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配合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管理。第七章 职业培训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负责职工上岗和转岗的技术培训,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须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专门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工会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科学文
28、化、业务技术的培训,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和竞赛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第八章 纪律与奖惩第三十条 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或者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第三十一条 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年度方针目标生产和工作任务、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等方面作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应给予荣誉奖励和相
29、应的物质奖励。对职工记功、记大功、晋级和配发奖金,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会同企业研究决定;拟对职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与企业协商后,向上级工会推荐。评定职工奖励的工作应在每年年底前进行,如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及时评定。配发奖金每年宜进行一次,个别确有突出贡献而需作特殊处理的除外。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视情况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企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企业行政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在听取
30、职工本人申辨后决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作开除决定时,应符合下列程序:1、企业行政提出处理意见;2、征求工会意见;3、须由企业行政会议或者专门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4、开除职工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5、书面通知职工本人。第九章 监督检查及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执行,企业和工会职工代表应按人数对等的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接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限届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报告合同执行情况
31、,并写出书面总结;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当中如发生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方提议,并征得对方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后实施。第三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议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第十章 合同履行及变更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履行期为3年。时间由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谈判签订
32、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有效期继续顺延二个月,新生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提出修改本合同条款要求的权利。修改合同的过程应按平等协商的程序进行,修改后的条款,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亦无明文规定的,须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四十条 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按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签字后应于7日内分别报送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_电力工会。合同自劳动管理主管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
33、议的,即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5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报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合同生效后,企业和工会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分别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集体劳动合同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同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乙方)高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经集体协商可以达到一致意见的单项、多项或者所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增减幅度,工资收入水平
34、,延长工作时间付酬标准,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等。二、工作时间包括工时制度方式,加班计划和限制,特殊工种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的确定等。三、 休息休假包括月休息时间、调休息安排、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职工休息休假等。四、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依法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的设立项目、资金来源以及享受的条件和标准、企业福利设施的修建、职工文化和体育活动经费的来源职工补贴和津贴标准,困难职工救济、职工疗养、休养等。五、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卫生的目标、劳动保护的措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改善的具体标准和实施项目,定期健康检查以及对职工未成年的特殊保护。六、劳动合同管理包括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劳
35、动合同的程序和办法、经济裁员的条件和办法等。七、职业培训包括职工上岗前和工作后的培训,转岗培训、培训的周期和时间表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八、合同期限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予以公布。有效期五年,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九、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集体合同按签订集体合同程序进行。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的。2、集体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者企业生产工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3、因不
36、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4、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十、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劳动部门协商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集体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十二、双方认可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集体合同生效后,签约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职工报
37、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2、签订两年期以上集体合同的,可以每年就工资等不定因素方面的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年度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和补充。甲方代表: (签章) 乙方代表: (签章)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见证监督方: (签章)身份证号:年 月 日集体劳动合同6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_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_(下称“公司”)与“_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_(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 _年_月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签订。前言(一)根据_和_于_年_月_日
38、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二)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三)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
39、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四)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第一条 定义(一)“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二)“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第二条 职责(一)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
40、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二)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1.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2.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3.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1)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2)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3)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4)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
41、它雇主;(5)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6)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4.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5.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三)公司的具体职责1.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2.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
42、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3.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4.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5.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四)工会的具体职责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
43、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第三条 雇用手续(一)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二)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三)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三)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五)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
44、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六)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七)从_转入_的职工,其在_的工龄应视为在_的工龄。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一)工作时间1.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2.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3.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4.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5.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6.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