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精选试用期劳动合同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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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精选试用期劳动合同3篇精选试用期劳动合同3篇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许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开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驾驭了吗?以下是我整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浅析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概念及特征1.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概念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劳动合同试用期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动身,学者们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做出不同的定义。第一种是立足于对用人单位法益的维护,认为试用是一种评价性约定。其次种是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考察劳动者是否具有职务的适合性,从而确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或者缔结正式的

2、劳动合同,这种试用期具有短暂性或者试验性的特点。第三种是从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爱护,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进行概括。综合这三种角度,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基于对建立契约关系是否满意自身预期目的而约定的,旨在相互了解的考察期间。2.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特点试用期具有从属性。是指试用期对劳动合同期间具有从属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指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一部分,不能脱离劳动合同期限而单独存在,即没有无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具有合意性。劳动合同属于一种合同,虽然劳动合同自身具有肯定的行政性质,但仍应具有合同的合意性。因此,劳动合同必需建立在用人单位与

3、劳动者双方意思一样的基础之上。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于是否规定试用期、规定多长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工作条件、待遇等问题,均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权利的完整性。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劳动期间所拥有的一切劳动权利。尽管在细微环节上,详细的某项权利可能有肯定的约束,但应当受到法律的爱护。详细来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要享有知情权、劳动权、休息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等。二、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存在问题1.试用期的期限确定标准不合理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最长的试用期为六个月。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避开用人单位以通过长时间的试用期考察劳动者的适应实力为借口,进而损害

4、劳动者的利益。某些单位有意规避法律,为了节约开支,恶意延长试用期的期限,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不是全部工作都要设定六个月的考察期限,劳动合同法设定试用期制度的目的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主体的考察,全部各类的工作的适用期都设定为六个月,会简单产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2.缺少试用期除外的规定仔细分析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总结出:我国试用期规定适用于初次就业和再次上岗的全部劳动者,并未考量详细的工作性质以及不同人员等因素,即欠缺试用期除外规定。我国立法没有考虑到不同群体及不同工作性质对试用期的需求,以及对特别群体的倾斜性爱护问题。三、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立法建议1.

5、合理确定试用期的期限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6个月,并且依据不同的合同期限、种类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当依据详细职业、岗位的特点,结合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试用期的上限。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依据对技术的要求与否分为非技术性、一般技术性及专业技术性。对非技术性工作岗位,可以规定上限为1个月的试用期;对一般技术性工作岗位可以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2个月;对于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可以规定试用期的上限为3个月。还要对上述三类岗位的详细范围进行明确规定。不然,再好的法律,也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同时,试用期的上限可以缩短为三个月。还可以规定,在特别情形下,经相关行政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不得超过六个月

6、。一般情形下三个月的时间足以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推断出工作状况是否符合自身的预期,过长的运用期限则更可能造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损害。2.限制试用期的适用范围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限制试用期的适用范围。一是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三是在非全日制用工的状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不得约定试用期。上述规定是合理的,但是仅对试用期的适用除外范围进行如上的规定显得过于简洁,没有包括不适用试用期的其他情形。然而国外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已经将诸如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移民安置的劳动者、退伍转业安置的军人、残疾人、哺乳期妇女等特定群体

7、纳入运用除外的范围。借鉴国外的阅历,我国也应当考虑对于以上特别群体解除适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招募劳动者,而且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形下可以拒绝同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用人单位与属于上述特别群体的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便不应当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赐予特定群体劳动者肯定的工作机会,但是试用期的约定在本质上仍旧是对特定群体实力的否定。因此,我国立法者应当考虑增加特定群体对试用期的适用除外的规定。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规定,对处于试用期的功动者的数量进行限制,如不超过工人总数的5%等。这样运用人单位中处于试用期的人员数量固定在肯定比例的范围之内,有

8、利于总体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是劳动合同法中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具有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功能。本文仅仅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进行简洁的分析,同时该项制度的完善仍存在许多应当留意的地方。希望本文的写作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读者的探讨爱好,不断完善我国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2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供应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需支

9、付劳动酬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酬劳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酬劳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二、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适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依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10、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劳动者你可以提出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3试用期总让人有些担心全感:究竟什么时候才能转正?公司延长试用期怎么办?公司能随意辞退试用

11、期员工吗?试用期期间能请假吗?在试用期离职的话,应 该提前多长时间向公司正式提出呢?千万不要因为身在试用期,就如履薄冰地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争取。每一次跳槽,都意味着要起先一段新的试用期!Q1:试用期究竟应当多长:一个月?二个月?六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HR 总监:在早从前某调查中,92%的受访者都表示自己所在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有6%。但详细计算试用期,还是要依据所签订的 劳

12、动合同期限来设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即,若是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可约定为二个月,但不 能超过二个月。须要留意的是,“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还要留意的是,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计为劳动合同期限。Q2:试用期内如被公司调岗,还要重新设置试用期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HR 总监:试用期是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协商确定的,假如试用期已经过了,调换工作岗位,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假如在

13、试用期内调整了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 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接着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假如因为调换了部门,双方协商一样,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的话,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 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Q3:总公司、子公司的试用期是通用的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HR 总监: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假如劳动者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岗位,也不能 再设立试用期。同样,假如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在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在新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即使

14、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可以设立试用期。 但要留意,关联公司中,必需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行以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Q4:试用期离职须要提前几天告知?根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

15、 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HR总监:依此规定,劳动者若是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 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铺盖就走人。假如要留下良好的职业口碑、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应估算你手头的工作,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不过依据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假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酬劳、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 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平安的,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Q5:试用期内公司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

16、,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注: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

17、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第四十条其次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HR 总监: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这种 状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假如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到 底怎么样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状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那么企业 则不能以“不符

18、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用人单位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业本身经济性裁员等重大变动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话,用人单位须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Q6:试用期内可以休假吗?HR 总监:假期分许多种,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假期,试用期员工有权享受。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支配的特点,假设试用期过 后,员工仍旧有机会运用年休假的,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的恳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单位有权利拒绝试用期内的员工请假。Q7:员工

19、在试用期内长病假,企业可以延长试用期吗?HR 总监:试用期必需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都不作数。至于试用期内病假比较多,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法律 规定的试用期上限。一年的劳动合同只能设立两个月的试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长。假如是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上限是六个月,那就看其次个方面:双方协商一样。 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也可以变更,因此,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状况下,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延长试用期。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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