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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实用的保险合同模板汇编7篇好用的保险合同模板汇编7篇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开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须要留意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保险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保险合同 篇1甲方(收缴单位):_乙方(参保人):_依据_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1乙方确认原已(未)参与养老保险;已(未)参与失业保险。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额缴纳_个月的失业保险费。4无论由于乙方何种缘由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发生缴费中断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担当。5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上缴_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如协议中有与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颁布政策规定不一样之处,按新颁布政策规定执行。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8本协议自_年_月起执行。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代表人(签字):_乙方(参保人)(签字):_经办人(签字):_年_月_日保险合同 篇2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达成一样,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托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损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损害保险业
3、务。其次条代理地域范围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损害保险业务。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损害保险业务。(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损害保险为定额保单。(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四)乙方应运用甲方供应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说明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第四条责任范围(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马上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担当。1.甲方不按合同
4、约定支付手续费的;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刚好理赔,并按规定赔付;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马上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担当。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瞒甲方;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
5、标准和支付方式(一)甲方依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损害保险的险种,依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终确认权。(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私。(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供应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扬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2)甲方应依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3)甲方应主动帮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
6、、报表。(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主动帮助解决,供应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仔细听取,主动接受,促进代理工作发展。(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隐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供应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隐私。(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2.乙方应担当下列义务:(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2)乙方应按甲方供应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
7、并妥当保管甲方供应的单证、资料。(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私。(5)乙方应帮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帮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第八条合同有效期(一)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二)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接着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第十条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样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
8、担当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担当相应利息。(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外,还应担当相应利息。第十二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刚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第十三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保险合同 篇3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房屋及其室
9、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一)家用电器和文体消遣用品;(二)衣物和床上用品;(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其次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殊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
10、属等宝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急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急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其次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
11、第四条 由于下列缘由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全部或运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难扩散,实行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削减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担当。责任免除第六条 由于下列缘由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斗争、敌对行为
12、、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盗抢;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借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有意行为。四、因计算机xx年问题造成的干脆或间接损失。第七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一、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二、地震及其次生灾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三、家用电器因运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缘由所造成本身的损毁;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凹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13、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消遣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第九
14、条 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第十条 被保险人依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2、一般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赔偿处理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下列方式计算赔偿:保险合同 篇4第一章 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 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一)被保险人全部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其次条 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一)新开垦土地
15、上种植的小麦;(二)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其次章 保险责任第三条 由于雹灾干脆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第四条 下列缘由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有意、违法行为;(二)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缘由。第三章 保险期限第五条 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详细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第四章 保险产量、保险价格第六条 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3至5年平均亩产量的30至60(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国家小麦最低爱护价格。
16、第五章 保险金额、保险费第七条 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第八条 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第六章 赔偿处理第九条 保险小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担当赔偿责任:(一)全部损失保险小麦发生下列雹灾损失时视为全部损失:1收获期前:(1)90(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2)保险小麦损失严峻,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确定改种其他作物。2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10(含)。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生长阶段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返青至拔节期前 保险金额30 拔节期至抽穗期前 保险金额40 抽穗期至收获期前 保险金额80
17、收获期 保险金额100 保险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保险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二)部分损失保险小麦遭遇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依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果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第十条 假如保险小麦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遇非保险责任灾难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难造成的
18、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供应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需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快速审定、核实。第七章 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全部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第十四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遇其他缘由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刚好通知保险人,并依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帮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
19、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第十五条 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实行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内通知保险人,并帮助查勘。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假如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第八章 其他事项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方法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纳书面形式。保险人(盖章):_ 被保险人(签字):_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附件:_作物种植
20、险保险单(正本)保险单号码:_被保险人:_户数:_鉴于(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作物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殊约定条件,担当被保险人 作物的保险责任。 种植时间 年 月 旬 种植地点及方位 东经:-;北纬:- 总保险面积(亩): 基保险产量 约定单价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保险费 本(千克亩)(元千克)(元亩)() (元亩)险 附 加险 总保险金额(大写): (小写): 总保险费(大写): (小写): 保险责任期限: 特殊约定: 被保险人地址: 保险公司(签章)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码: 邮政编
21、码: 电话: 年 月 日 经(副)理:_会计:_复核:_制单:_保险合同 篇5保险合同构成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保险责任的起先及缴付保险费其次条 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起先。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合同撤销权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
22、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第四条 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
23、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费的垫交第五条 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接着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合同效力的复原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
24、,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复原。保险责任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损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损害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或(二)于本合
25、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责任免除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的有意行为;二、受益人的有意行为;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有意自伤身体;四、有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五、斗争、军事行动或动乱;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
26、染;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身体高度残疾鉴定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损害或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假如自被保险人遭遇意外损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状况进行鉴定。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
27、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第十五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
28、保险人死亡证明书;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合同的解除第十八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有意隐瞒
29、事实,不履行照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照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确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居处不明,或其他缘由,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其次十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
30、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假如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根据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合同内容的变更其次十一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削减保险金额,但是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承保金
31、额,其削减部分视为解除合同。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其次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其次十三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
32、益人的;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丢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变更地址其次十四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刚好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终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索赔时效其次十五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恳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歼灭。批注其次十六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合同纠纷其次十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释义其次十八条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
33、堵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需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样增加。3.典型的胸痛病状。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明冠状动脉有狭窄或堵塞情形,必需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1.植物人状态。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丢失。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
34、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常常须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4.丢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丢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丢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缘由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行复原的衰竭而必需接受定期透析治疗。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样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损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2.慢性
35、淋巴性白血病。3.原位癌症。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丢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丢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丢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丢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丢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八、严峻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醒悟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
36、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肝脏急剧缩小;2.肝细胞严峻损坏;3.肝功能急剧退化;4.肝门脑病。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其次十九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损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猛烈损害的客观事务。第三十条 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一、双目失明;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二、言语或咀嚼机能完全永久丢失(下列情形之一);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实
37、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丢失不能发出。2.声带全部剔除。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4.咀嚼机能的丢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缘由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常常须要他人扶助的状态。)四、两手腕关节丢失或两足踝关节丢失;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丢失;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丢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丢失;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丢失。
38、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丢失指经一百八十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丢失而言。保险合同 篇6“游击队”瞒天过海口头说好的价格结账时翻倍去年年底,自贡市民刘先生在自贡汇川路泰丰翰林尚都购置的一套住房,已经空歇了一年多。由于家中另有事情须要处理,加上资金短暂未到位,所以始终都未装修。去年12月,刘先生和妻子商议着起先装修,好在来年搬进新居。“1月初起先进场动工,我和老婆当时更多的是考虑到装修成本,所以找的是熟人介绍的游击队。”刘先生介绍,刚起先一切顺当,和“游击队”沟通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在一些怎样施工以及防水等细微环节问题上,耽搁了几天时间。今年6月,刘先生的新居装修基本完成。让刘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接到“游击
39、队”的结账清单后,他发觉其中的账目有些不对。“原来商议好的某项安装费,他们当时口头承诺的是1000多元,现在却变成20xx多元,多算了差不多一倍,还有几项材料费也高得吓人。”由于没有和对方签订合同,一切都是双方口头协议,刘先生费了不少周折,最终还是做了一些妥协,把这事给了了。“太麻烦了,以后再搞装修,肯定要签合同,事前肯定要做好一些细微环节的约定,免得到最终来扯经。”保险合同 篇7合同编号:_保险人:_注册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托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账号:_电子信箱:_被保险人:_注册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托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账号:_电子信箱:_第一章 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担当保险责任。第一节 保险责任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1.下列缘由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