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实用的保险合同汇编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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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实用的保险合同汇编7篇好用的保险合同汇编7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削减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保险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须要的挚友。保险合同 篇1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_地址:_邮政编码:_经营许可证号码:_负责人:_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家庭住址:_邮政编码:_身份证号码:_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方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样,签订本合同。

2、第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次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干脆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第三条甲方托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地区、州、盟)_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1._ 2._3._ 4._5._ 6._7._ 8._9._ 10._(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1.向客户宣扬、介绍、举荐甲方供应的保险

3、产品;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4.接受客户询问;5.甲方书面托付的其他事项。(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2.核保、核赔;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担当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担当责任。第七条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别状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

4、内。(二)乙方不得运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第八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1._ 2._3._ 4._5._ 6._7._ 8._9._ 10._11._ 12._(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担当。(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_日,遇节假日顺延。(四)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须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五)同时符

5、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3.代理行为符合代理合同各项约定。(六)乙方代理的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个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据此对乙方与保险代理有关的行为进行管理;(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三)乙方越权代理及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状况和代理客户具体信息。

6、第十条甲方的义务(一)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担当保险责任;(三)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五)为乙方供应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扬材料;(六)仔细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七)为乙方供应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二)依法解除本合同;(三)取得甲方供应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扬材料;(四)享有甲方为其供应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

7、训;(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托付事项。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二)参与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三)向投保人全面说明保险合同内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就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有关状况提出询问;对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四)帮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状况和风险状况;(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隐私;(七)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八)按甲方要求

8、确定展业身份称谓,不向投保人作任何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虚假宣扬和承诺;(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刚好通知甲方;(十)保险合同订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恳求后,刚好转告甲方。第十三条保证乙方请_ 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样看法,本合同自动终止。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及解除(一)本合

9、同期满前三十天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续签保险代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样可以续签保险代理合同。(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三)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3.挪用或侵占保险费;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欺瞒甲方;5.运用不正值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6.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隐私;8.遗失重要保险单证造成甲方重大损失;9.为甲方以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10.违反本合同约定

10、中乙方的任何一项义务。(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2.乙方丢失民事行为实力;3.乙方丢失劳动实力;4.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保险监管部门吊销;5.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甲方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代理期间有关的单证材料、代理客户资料、乙方和保证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交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第十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值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代理手续费外,每拖延壹日,要

11、向乙方支付应支付代理手续费金额_%的违约金。(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解付保险费,除如数上交保险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应交付保险费金额_%的违约金。(三)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本条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须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违约金。(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者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担当责任。(五)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须根据损失金额支付赔偿金。第十七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

12、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第十八条附则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报甲方所属分公司备案一份。甲方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年_月_日合同签订地点:_附件保险合同 篇2装修材料“陷阱”当心翼翼还是买到“歪”瓷砖自贡市民范女士,在贡井蓝光贡山1号买了套房,今年开春后,就起先正式装修。“我托挚友找了一家看似比较正规的小型装修公司,和他们约定,材料由我自己负责购买,他们只负责设计和施工。”范女士说明说,因为她有一位挚友对装修材料比较懂行,在这行也有一些熟人,所以就托这位挚友带着她去购买材料。“那段时间,挚友还特地请假,带着我到马吃水建材市场等地方选购材料,在选瓷砖时,

13、最终选购了一款较为知名的品牌瓷砖。”范女士说,在挚友的鉴别下,范女士用不菲的价格,购买了这款瓷砖。满以为买到高品质瓷砖的范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买到的其实是“仿货”。没隔多久,范女士老公的一位对装修比较熟识的挚友前来参观新居,看到新居里堆放的瓷砖。细致鉴别后,告知他们,应当是买到了“仿货”,范女士听后,又拿去请其他的专业人士鉴别,最终证明,的确是买到了“仿货”。读本支招选择装修公司可到相关部门查证资质“假如特别注意新居的设计和品质,还是应找当地最知名的装修公司,这类公司一般都有资质,而且阅历丰富,设计的质量和装修的品质都较高,遭骗的可能性较小。”已在装饰装修行业干了10多年的自贡市民高先生介

14、绍,这类公司一般都已在当地形成品牌效应,或者是全国、全省连锁的装修品牌企业,对施工质量、流程管理等都比较严格,也比较在意公司的外在形象,不会轻易做出欺诈消费者的事情。他介绍说,假如觉得大公司价格太贵,可以找一些有资质但是规模一般的公司。另外,还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证该装修公司是否有资质,不要轻信过分夸大的广告和价格过低的装修公司。“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就是你的亲朋好友要是有人最近装修过的房子,你去看一下,谁的装修质量最过关,而且价格相对低廉,那么这家公司就值得你参考。”“装修房屋,消费者还是应当依据自己的需求来。”高先生说,假如有某方面的资源,比如能找到熟人设计出满足的方案和效果,就不必花这笔钱

15、再请装修公司来设计。假如消费者比较懂行,也可以自行购买材料。总之,把没有把握的,交给专业的人员来做,而自己有把握的,可以自行解决。这样一可以省一点花销,二也可以避开在这些环节被忽悠。签订装修合同 细微环节越多越全越保险“装修合同肯定要签,而且肯定要在装修前签,并且将装修过程中尽可能多的细微环节全部想到,在合同上明确好权利义务,避开最终出现分歧时大家扯经。”高先生说,合同是装修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消费者千万不要轻视。假如一家装修公司不情愿签合同,那你最好别找他们为你装修,说不定其中就有“猫腻”。他介绍说,合同中最重要的,是规范好一些重要的细微环节问题,比如进场时间,完工时间,各种材料的品牌、

16、型号、数量,施工详细要求,出现纠纷如何解决,违约责任,等等。“另外在付款方面,最好和装修公司约定付款方式,进行分期付款。比如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一部分,水电排线等工程完成后,再支付一部分,最终木工、油漆工完工后,支付一部分,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金额。详细的状况,可以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详细的支付方法,这样可以尽可能地避开被装修公司忽悠,削减风险。”“另外,在材料费、结账单、购买材料等几个环节,最简单出现消费者被忽悠的状况。”高先生说,一是因为消费者本身对这个行业不熟识不专业,对比如购买材料如何识别真假等,无法很明确地进行推断。二是疏忽大意,比如在结账单及合同上,一些装修公司有意多算账目,

17、或者合同内容含混不清,导致最终合同没有效力,对消费者来说,最简单导致不必要的损失,费心又费劲。保险合同 篇3合同到期后离职的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肯定是要合同到期或是公司辞退才可以领吧,正常辞职可以领吗?合同未到期辞退如办理好失业保险。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携带哪些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失业人员档案(四) 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还有哪些留意事项?(一)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在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相关手续;(二)失业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刚好到居

18、住地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接续手续,避开社会保险缴费中断;(三)农业户口劳动者在就业期间个人不须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时,如按城镇户口人员缴纳1%的失业保险费的,需先到单位缴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退费手续。3.退保保险合同 篇4本篇合同纠纷: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尽说明义务由应届毕业生我特殊为须要保险合同范文的挚友收集整理的,仅供参考。内容如下:20xx年3月25日,原告甲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以其妻为被保险人的康宁终身保险合同, 保险金为10000元。该合同的形式属保险公司制作的填空式格式合同,合同第四条保险责任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责任:一、被

19、保险人在合同生 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本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接着有效。在合同其次十三 条释义后又注释为:1、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堵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需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心脏酶素含量异样增加;(3)典型的胸痛病状。但伤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 术,必

20、需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明冠状动脉有狭窄或堵塞情形,必需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但在双 方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未就合同中免除或限制自己责任的条款提示对方,对合同规定内容有争议条款未加说明义务,或模糊答疑,未引起投保人以足够重视。 合同签订后,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交费义务。20xx年9月,原告甲之妻因心绞痛被送往县级医院诊治,因病情严峻转入省级医院治疗,经检查 后,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需手术治疗,并做了介入支架手术,住院6天,于20xx年9月14日出院,手术及住院费支出40000余元。出院后, 原告甲持其妻住院的有关医

21、疗证明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未能根据合同约定作理赔处理,原告甲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20000元,接着履行合同,并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原告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康宁保险合同有效,原告在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原告因其妻享受重大疾病保险金20000元整。本案焦点有三个:1、被保险人患心绞痛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而被保险范围内的基本。投保人某位其妻患重大疾病保险 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康宁保险险种合同,其目的在于被保险人在投保人投保后患有重大疾病收到足够的医疗费用,使患者在医疗时以收到医疗费用的支付,使其早日康 复,故在

22、签订合同后,刚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双方于20xx年3月25日签订了康宁保险合同,20xx年9月,被保险人患有有心绞痛,被送 往县级医院诊治,因病情严峻被送往省级医院治疗,经查,患者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并做支架介入手术。从本案的事实不难看出,患者因心绞发病,经医 院检查,病状已成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且做了支架介入手术,我们可从医学角度看待这一问题,患者被确诊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那么,就是心脏 病,也是心脏病的一种类型,应当属于重大疾病,理应在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之内,当然属于被保险范围之内。所以,合同约定的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 之内,就失去了保险心脏病

23、的现实意义。2、保险人对其格式合同的释明责任。格式合同在合同形式上就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双方当事 人是依据双方的约定的须要,或者说同一标的、价格等,由不同的一方来签约,也就是说要约一方为了便利而实行的一种合同形式,但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合同一方 应就合同约定对自己的责任,或对对方不利的显形、隐形条款,作出明确的说明,使对方对合同的实际约束力有一个明确的相识,达到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为目的,也 就体现出了合同的公允、公正原则。本案出现的康宁保险合同中载明:“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内”,与医院确诊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诊断不相符 合。对某种病情的确定是医疗意义上的诊断确定,而不是合同约定某种

24、疾病中的那种病态的属性。所以说合同约定的心绞痛不在心脏病种内的疾病脱离了可观现实, 是不能成立的。再就是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时,站在一方利益的角度上,对某些不利于自己的约定向对方说明不明,或者有意回避,造成对方的偏识,或错误 相识,这样的状况,签订的合同达不到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另外,即就是就作了明确的说明,就现有的版本,不能体现作说明的内容,一旦出现纠纷,人民法院仍 以作出不利于提出格式合同一方的结果。反过来说,供应格式合同一方向对方所作的约定释明是很重要的。3、被保险人应当如何受益合同约定的利益。从本案的合同约定看,合同第四条保险责任规定,在 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

25、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文)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接着 有效。本案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两个要说明的:其一,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它说明双方当事人只要签订了合同,在生效后的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重大疾 病,被保险人享受保险金额的二倍,终止合同;其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接着有效。以上两种状况 表明,合同生效和缴纳保险费的不同利益的存在。本案被保险人符合后

26、一种条件,理应享受后一种法律行为的权利。本案一审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中院已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合同 篇5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分(支)公司:依据你公司与保险个人代理人_(以下称“被保证人”)签订的第_号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本保证人自愿为合同书项下被保证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本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一、本保证人是_ ,在不具备担保资格或实力时,()本保证人保证刚好通知你公司。二、本保证人与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保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保证人为法人的:保证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保证人地址: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年_

27、月_日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字)_身份证号码:_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_工作单位名称:_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年_月_日保险合同 篇6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其次条 投保条件(一)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先、缴付

28、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一)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起先。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二)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三)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起先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起先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起先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第四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

29、保险单上约定的起先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起先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第五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担当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损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起先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接着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接着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

30、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第六条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样身故时,保险人不担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有意自伤身体;3.有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4.斗争、军事行动或动乱;5.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7.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第七条 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

31、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 篇7正文:中保人寿一生安康保险条款保险合同构成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保险责任的起先及交付保险费其次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

32、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起先。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第三条 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其次期及其次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

33、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保险费第四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第五条 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10年交、20年交、30年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但以交费期满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岁为限。合同效力的复原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

34、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复原。保险期间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止。保险责任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损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损害以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九条 若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交付保险费期间结束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返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全数;若选择

35、趸交(一次性交付)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个生效对应日,本公司返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全数。返还保险费全数后,本公司仍担当第八条所述保险责任。第十条 在返还保险费全数前,被保险人发生第八条所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给付相应保险金的同时,返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红利事项第十一条 本保险单为分红保险单。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须按期交付保险费,本公司依据资金运用状况,对满2年的有效保单于每一会计年度计算可安排的保单红利。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领取保单红利:一、提取现金;二、抵交保险费;三、购买交清保险以增加利益保障;四、保留在本公司累积生息。投保人在投保单内没有明确红利领

36、取方式的,本公司将按上述第四项方式办理,直至投保人另行书面通知为止。责任免除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的有意行为;二、受益人的有意行为;三、自本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的自杀、有意自伤行为;四、被保险人的有意犯罪、吸毒、殴斗及酗酒行为;五、斗争、军事行动或动乱;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车或其他违章驾驶。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

37、,本合同即行终止。身体高度残疾鉴定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损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假如自被保险人遭遇意外损害或患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鉴定。保险事故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第十四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费交付期间结束的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凭保险单、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和最终一次交付保险费的凭证向本公司申请领取所

38、交付保险费。第十六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付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件。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最终一次交付保险

39、费的凭证向本公司申请领取所交付的保险费。合同的解除第十九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事实,不履行照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照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确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本条款所述的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按所知最终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其次十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30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三、投保人的

40、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其次十一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差额及利息,如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发觉的,本公司根据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

41、退还投保人。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其次十二条 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的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生存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其次十三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丢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变更地址其次十二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刚好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终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索赔时效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恳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歼灭。批注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合同纠纷其次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按( )项方式处理:(1)通过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释义其次十六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损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身体受到猛烈损害的客观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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