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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 的 工作 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以下简称行动安排)部署和道路运输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确定自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平安。详细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的重要论述,动员各地落实行动安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的力气,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危急货物运输车辆
2、、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 5 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落实货运企业对车辆平安监管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大吨小标、一百零一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取缔一批严峻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修理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依法肃穆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健全和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为实现到 2022 年基本消退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二、工作部署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 年 7-8 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
3、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步骤支配和工作要求。2022 年 8 月底前,将本省(区、市)工作方案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安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 年 9 月至 2022 年 3 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辖区货车生产、改装、修理企业和平安技术检验机构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全面排查整治,2022 年 12 月、2022 年 3 月底前将季度检查结果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安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
4、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 年 4 月至 5 月)。 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刚好推广阅历做法,总结专项整治状况,全面梳理问题症结,探讨提出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管理看法建议,2022 年 5 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安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三、主要任务 (一)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整治。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货车生产改装企业。一是检查企业实际生产状况。摸清辖区内生 产改装企业底数,全面核查、突击检查企业现场生产
5、条件及生产一样性管理体系、车辆合格证管理体系运作和保持状况。检查 2022 年以来企业生产、检验、销售和库存记录,比对零部件选购记录和车辆合格证上传数据,严厉查处虚假上传合格证数据、倒卖合格证等问题。重点调查5 类重点货车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检查企业生产订单、生产销售合同、关键零部件选购等记录,严厉打击定制化超载超限车辆行为,对嫌疑情形开展深化调查,对发觉从事一般货运企业或个人购买的,通报相关部门深化追查车辆实际运用状况,实施重点监管。突击检查方式的企业检查比例不得少于 20%。二是检查货车产品生产质量。开呈现场产品抽样检验,核查现场生产的货车产品生产合格证和车辆一样性证书,核查车
6、辆外观、尺寸、质量等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样性状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平安技术标准、大吨小标、为非法改装预留部件或装置、制作运用值班车厢骗领检验合格报告等问题。有关车型公告参数可登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三是抽查市场在售货车质量。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待销售的货车产品外廓尺寸、货箱(厢)、罐体、弹簧板、轮胎等易非法改装部位和装置,对嫌疑车辆检测实车整备质量,固定违法违规证据,启动生产质量倒查。四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排查状况,与辖区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违法生产改装法律责任,督促健全内部监管机制,严禁非法生产不符合标准车辆,严禁
7、为车辆非法改装供应便利,严禁参加、帮助非法改装。 对发觉不严格执行标准、不严格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生产改装企业,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或者撤销公告,并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方法的规定予以惩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或者倒卖合格证的生产、改装企业,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方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对发觉虚假开具销售发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通报税务机关依法惩罚。
8、 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平安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罚;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货车修理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货车修理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可实行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本辖区修理企业进行摸排检查。要突击抽查修理企业5 类重点货车的修理记录、零配件选购记录,对发觉选购弹簧板、钢板等疑似改装用品及原材料的,要重点予以调
9、查,深化追查已修理车辆实际状况,采集固定违法改装的证据,严格依法查处。严禁货运企业购买使 用不符合国家平安技术标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要马上整改、复原原状;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依法惩罚并限期整改。 对发觉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货车登记检验排查整治。 各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货车注册登记和定期平安检验状况集中排查。一是严格检验机构检查。组织对货车平安技术检验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检查车辆检验过程视频和资料,重点检查货车整备质量检测设备、检测系统,排
10、查是否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对涉嫌大吨小标等严峻违规嫌疑的车辆,要组织重新称重检测,核查整改违规检验问题。二是严格新车登记检查。组织对办理货车登记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5 类重点货车注册登记档案,核查货车平安技术检验报告。对在登记、检验环节发觉的涉及生产改装企业违法生产改装的问题,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并刚好固定证据,启动深度调查,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做好违规货车产品信息通报和上报工作。 对发觉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或者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机构,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惩罚,并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涉嫌构成行贿受贿、供应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
11、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办理注册登记时货车存在非 法生产、改装的,一律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对在用货车存在非法改装的,复原原状,并依法惩罚。 (四)非法改装黑窝点排查整治。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开展全面摸排整治。在省、市两级设立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公开举报电话和互联网邮箱,2022 年 8 月底前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集中宣扬,激励群众、行业、企业和媒体举报投诉,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排查,结合举报线索,深化摸排本地区无证、无照经营等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开展整治。突击检查许可证照、现场生产设备、成
12、品和半成品、零部件选购记录、销售记录或合同以及资金账户往来等,核定企业非法生产改装的产品数量以及销售渠道等事实,固定违法违规证据,依法从严查处。对查处的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要全部建立清单,刚好汇总上报。 对发觉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及相关规定依职责予以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各司其职, 协同协作,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路面执法检查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13、和联合惩戒,做实做细辖区内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深化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查处、整改到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对重点隐患车型、隐患企业通过媒体集中公开曝光,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员列入失信名单。 (三)严格督查督办。加强整治工作督办检查,对违法违规生产问题比较严峻、整治不力的地市和部门,要驻点督查督办,肃穆追究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作为、走形式、违法违规生产改装等重大隐患长期未治理的,将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省(区、市
14、)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扬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扬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状况,激励主动举报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坚持管理服务并重,刚好回应企业诉求,支持激励企业提升货车平安技术品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允竞争市场环境秩序。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刚好总结阅历,不断完善政策,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协作、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按时完成行动安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 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