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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厩而蒜磐 D1an xing Yan小u=。写日,基于南方水村的调查口杨华王会摘要:农村婚姻有两重逻辑,分别是归属逻辑和爱情逻辑。归属逻辑说的是通过婚姻将农村年轻女性置入娘家、婆家和村落熟人社会构成的归属体系之中,并通过“归属体系一传宗接代”的模式来体验人生意义和生命价值。爱情逻辑则是将爱情作为夫妻关系的连接纽带和目标,婚姻被认为是男女双方个人的私事,而与双方家庭、家族及村落熟人社会无关。对于农村年轻女性而言,前者是“找婆家”,后者为“找对象”。2()D()年以后伴随着农村女性地位提高、流动加剧和学历提升,以及男女性别失调、宗族瓦解等,婚姻的归属逻辑逐渐被爱情逻辑取代,农村年轻女性在婚姻中更倾
2、向于“找对象”而不是“找婆家”,这意味着其个体追求和意义体验发生了改变。关键词:农村妇女;婚姻;归属;爱情逻辑;找对象婚姻是农村女性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它是女性脱离父姓村落进入夫姓村落的开始。结婚既涉及她们婚后家庭生活的质量,又关乎她们一辈子的人生归属。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口流动、价值多元化和农民分化的加剧,农村婚姻无论是形式,还是观念,抑或是本质,都在经历着一场巨大变革。当前学界对农村女性婚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婚姻市场、婚姻观念和婚姻质量三种进路上。婚姻市场进路以农村男女性别比失衡为基础,认为在男多女少、女性外流的农村婚姻市场中,女方占据卖方市场可以漫天要价,而男方则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比较优势来
3、获得女方青睐,从而使得婚姻成本抬高旧J。女性在婚后解除婚约还可以很快找到婚配对象,男方为了维持婚姻就必然要迁就于女方,使得婚姻和家庭的权力向女性倾斜o。婚姻观念进路认为,随着农村年轻女性向城市流动,她们的知识水平、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都有很大变化,使得她们在婚姻家中国青年硒窒!Q!垫!追岁一一一迁一一变一卜的一口耳一:辑一虚同芝一I盯1It1一爱姻一dYC斗气一到婚一属性一归女一从轻一年一一村一一农一一一万方数据庭观念上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性观念、离婚和对待婚外恋的态度等方面都体现了农村年轻女性婚姻观念的多元化和宽容化J。在打工潮、生育年龄超前、婚姻期待转变的共同作用下,农村年轻女性对闪婚闪离也
4、很快接受【s J。农村离婚率上升、闪婚闪离现象增多与农村年轻女性婚恋观的变迁相关,农村新“逃婚”6 J、“抛夫弃子”现象也与之有关。婚姻质量的研究进路运用相关理论,从夫妻关系满意度、物质经济生活满意度、婚姻满意度、家庭融合度、家务劳动分工满意度等方面来考察农村年轻女性婚姻质量的现状和问题,总体上认为当前农村年轻女性婚姻质量状态呈现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状态,具有双重性特点【8 J。男性婚姻挤压降低了农民的婚姻质量,而城乡人口流动对农村妇女婚姻的影响是正负交织j。也有研究表明,农村女性迁移使他们避开传统关系和家庭政治从而降低了她们的自杀率,提高了她们的婚姻质量0|。 总的来说,对农村女懒及其
5、变迁的研究已有丰硕的成果,对于理解农村女性在婚姻中的角色、地位、体验及婚后的家庭权力关系等有很大助益。但鲜有对农村女性婚姻变迁逻辑的考究。遂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从婚姻逻辑的角度探讨农村年轻女性婚姻的变迁。婚姻逻辑主要包括归属逻辑和爱情逻辑。婚姻的归属逻辑意味着,农村年轻女性通过婚姻确定婚后的人生归属,即将年轻女性置入男方家庭、家族和村落及女方家族构成的归属结构之中,女性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扮演相应的角色和履行一定的规则,并由此来体验其人生意义和生命价值1。妇女在婚后要努力在男方家庭、家族和村落里立足、安身和立命,娘家则是敦促和支持妇女归属于婆家的重要力量【l 2。妇女要归属于婆家,但与娘
6、家又有千丝万缕的亲密关系,娘家对女性的归属也有义务引。因此,娘家、婆家与村落是女性婚姻的限制性条件,是农村婚姻正常运转的结构。在归属逻辑中,农村女性将家庭作为“落脚点”Ll 4|,以获得归属、完成人生任务为目标,婚姻是完成该目标的手段,而其个体的个性和主观体验被遮蔽和隐藏。爱情在归属逻辑中可以成为女性走向归属的一个中介,但爱情本身不是目的,即便婚姻生活中没有了爱情,婚姻仍能够维持。在归属逻辑下,农村婚姻相对比较牢固,离婚会受到归属结构的约束。鎏挈蒜而婚姻的爱情逻辑则是将爱情作为夫妻关系的连接纽带和目标,婚姻在这里被认为是男女双方个人的事情。对于农村年轻女性而言,爱情逻辑的婚姻更注重女性个体的情
7、感、感官、性及夫妻关系、生活质量等主观体验,而忽略娘家、婆家和村落等外在约束。当维系爱情的主观体验没了之后,婚姻也可能没有联接的纽带。在此,结婚是个人的事情,离婚也是个人的事情,娘家、婆家和村落都无权干涉。离婚在爱情逻辑下是非常轻率和司空见惯的事情。婚姻逻辑可以从婚姻的形式和观念中窥探出来。不同的婚姻逻辑有不同的形式和观念表现。从形式上来说,在归属逻辑的婚姻中,男女双方的家庭和家族(及村落)是缔结婚约的主体,男女双方的个体条件及其爱情则不那么重要。在农村女性的观念中,结婚即意味着寻找终身归属。在爱情逻辑的婚姻中,男女双方的个体条件及其爱情就变得至关重要,婚姻是他们两个人的私事,与双方的家庭和家
8、族关系不大。2000年以后农村婚姻中的归属逻辑逐渐被爱情逻辑取代,爱情由之前作为缔结婚姻的形式,上升为婚姻的实质。婚姻逻辑的转换,意味着农村年轻女性的个体追求和意义体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下文以湘南水村调查为个案,从婚姻的形式、观念等方面来阐述农村婚姻逻辑的转变。湘南水村地处湘赣粤交界处,自古形成以血缘为纽带、聚族而居的宗族社会结构。水村共有338户,1760人口,辖12个组,分布在8个自然湾,其中5个自然湾为杨姓村民居住,其余皆为曾姓。杨姓与曾姓人口对半,两姓自古有通婚和竞争的习俗。婚姻形式是指缔结婚姻的方式,其变迁表现有二:一是从介绍到自主的转变,二是婚姻仪式中家族的退场。婚姻形式的变化体
9、现的是背后婚姻内涵的变化,表明农村婚姻逐渐从家庭、家族和村落的事情转变为个人的事情。1从包办介绍到自主爱情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水村婚姻的缔结方式是典型的包办,这之后女孩在婚姻上开始出现自主性,主要表现为女孩能够在婚前跟未婚夫见面,名义上有决定权,后来演变为婚姻的一个主要步骤“交手脚”(“交手脚”是指女孩在媒人的陪同下上男家,看中国壹生研究,10偿017迫影万方数据厩两善磐霉 Dian xing Yan Jiu=j1田y男孩、父母、家产等。如果女孩觉得可以,就会相互交换礼物,一般是男孩买一套衣服给女孩,女孩给男孩买手帕、面帕、戒子之类物件。)。之所以会有这个演变,可能与新政权提高妇女在婚姻中
10、的地位和话语权有关系。女孩到男方家去“交手脚”,意味着女孩去选婆家。但是当时女孩到男方家,更多的只是象征性的,女孩对男孩及其家庭中意与否只做参考,最后决定权仍由父母掌握。而且那个时候年轻女孩一般都缺乏自己的见解,不发表或者不好意思发表自己对未来老公和婆家的意见,而少数有主见的女孩,也不得不屈服于父母。随后的六七十年代,父母包办的说法就不存在了,换作“媒人做介绍”,虽然决定权仍在父母手中,但也开始考虑女儿自身的感受。“交手脚”在70年代逐渐具有了实质性意义,水村杨姓于1971年出现第一例父母同意但女孩去看男孩后没有“交手脚”的个案。原因是该女孩嫌弃男孩个子低、家庭状况不好,虽然父母气急败坏,觉得
11、女孩的举动让他们在当地很没面子,但还是容忍了女儿的行为。这件事之后,父母开始事先征求女孩的意见,女孩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打探男孩的情况及见到男孩本人。因此,若女孩对介绍不满意,父母也不会强行要求她去男家“交手脚”。表1:父母反对子女自主婚姻案例到1975年,水村杨姓出现一个“交手脚”之后女孩因故要求解除婚约的个案。这在当时的水村震动很大,无异于离婚。在介绍婚姻中,女孩个体的因素逐渐凸显。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爱情开始在水村的婚姻中出场。爱情主要在两个群体中产生:一个是中小学同学群体,一个是大队文宣队。在文宣队产生了两对恋人并且成功结婚,都是杨姓与曾姓联姻,其余大部分爱情都是在中小学群体中产生
12、的。介绍婚姻中也开始出现爱情,即从“交手脚”、订婚到结婚这段时间内,男女双方的接触、交流越来越频繁,时间拉长,因而有机会和充足的时间进行感情交流。但是,1970年代中后期和八九十年代的爱情并非一帆风顺,它受到父母的强烈干预。因为此时,爱情与介绍一样只是联结为夫妻的一种方式而已,父母完全可以否定爱情作为儿女婚姻的联结方式。这个时间段的父母仍从归属的角度考虑女孩的婚姻,认为自己老道的经验更能为女儿挑选一户好人家,以后过更好更安稳的日子,但有了爱情的女孩则更情愿让爱情去决定自己的婚姻,于是就产生了两代人的冲突。据笔者统计,水村父母反对子女爱情的婚姻共26例,详细情况如下表:序列 姓名 性别 时龄 时
13、间 情况 后果 备注1 曾叶柳之女 女 20多岁 70年代末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未果,母亲吃安眠药自杀 女儿结婚,父亲没送2 歪脑姐姐 女 20岁左右 2001年 阻止女儿婚姻 女儿喝药自杀 母亲至今气未消3 曾明明之女 女 20岁左右 80年代中期 阻止女儿婚姻 女儿喝药自杀4 曾名理之女 女 19岁 80年代中期 阻止女儿婚姻 女儿喝药自杀5 曾昭好之女 女 20岁 80年代后期 阻止女儿婚姻 女儿喝药自杀6 曾刮莲 女 18岁 80年代初期 阻止女儿婚姻 女儿跳河自杀7 杨二莲 女 20岁左右 80年代中后期 阻止女儿婚姻 女儿跟情郎私奔 数年之后再回来认亲8 杨国莲 女 20岁左右 8
14、0年代中期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未果,但父母不认女儿 几年之后相认阻止成功。阻止宗亲恋情,女9 杨检英 女 21岁 1998年 阻止女儿婚姻 随即介绍出去儿听话婆家看不起,后来母10 杨外梅 女 20岁 1996年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未果父亲不送女儿出嫁兼去看其子1 1 杨未未 女 23岁 2000年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未果,父亲不送女儿出嫁 后来母亲去看了月婆12 杨莉姑 女 21岁 1998年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成功。女儿听话 随即介绍出去阻止未果,嫁至平屋里,断绝13 马花 女 23岁 1980年 阻止女儿婚姻 六七年后关系缓和母女关系宴垦壹生登究!一10!墨Q旦7_迥万方数据露丝挈蒜而续
15、表序列 姓名 性别 时龄 时间 情况 后果 备注阻止未果,母女、姐妹两年不14 杨贝影 女 23岁 1979年 阻止女儿婚姻 后来关系缓和说话1 5 杨国旗 女 21岁 80年代中期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未果,母女不说话 数年后关系缓和16 杨红旗 女 18岁 1998年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成功 随即介绍出去阻止未果,父母不悦,没有举1 7 杨邱梅 女 19岁 1999年 阻止女儿婚姻行婚礼18 杨春梅 女 16岁 2006年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未果,女儿未婚先孕 没有举行仪式阻止未果,女儿出走一会儿, 母亲可能是自杀,亦19 杨天女 女 19岁 80年代中后期 阻止女儿婚姻母亲从楼上掉下身亡
16、可能是心不在焉摔下20 杨寿姐 女 20岁 1995年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未果,没有举行婚姻仪式 婆婆看不起21 杨永莲 女 21岁 1 996年 阻止女儿婚姻 阻止未果,没有举行婚姻仪式22 杨嘎嘎 男 22岁 1992年 阻止儿子婚姻 阻止成功,因为是同姓 没有不良影响23 杨国洋 男 21岁 80年代初期 阻止儿子婚姻 阻止成功 没有不良影响24 杨上路 男 22岁 1993年 阻止儿子婚姻 阻止成功 没有不良影响25 杨安子 男 23岁 1995年 阻止儿子婚姻 阻止成功 没有不良影响26 杨过天 男 23岁 1978年 阻止儿子婚姻 阻止成功 没有不良影响从上表来看,在20世纪八九十
17、年代,父母反对女儿自主婚姻,大部分造成了严重后果,或酿制自杀,或母(父)女断绝往来;凡是父母阻拦女儿爱情者多数未成功,而父母阻拦儿子爱情者皆成功。那么,为什么父母反对女儿婚姻一般都不能奏效且造成严重后果,而反对男孩则会成功?这与年轻男女在家族和村落截然不同的结构性身份相关。农村女性做女儿时是待嫁闺中的依附性身份,既有迟早要出嫁的身份,又对父亲及其家族有依附性。这双重身份在变革时代可能触发矛盾,即女孩认为反正自己是要走出村落的人,还不如自己决定怎么走和走到哪,其意图是要摆脱依附;而父性则极力保持依附状态。这种张力可能导致以下后果:一是女儿自行其是,父母无奈认同;二是女儿自行其是,父母亦固执己见,
18、女儿出走娘家,与娘家断绝关系;三是父母固执己见,女儿既不想放弃爱情,又不想背叛父母,因而自杀;四是父母固执己见,女儿屈服,最终回到传统的依附状态。女儿迟早是要走的人,使她有胆量去摆脱对父姓的依附性。后果之不同与女孩对父姓的依附性强弱及自身反抗力量强弱有关系。一般而言,若父亲兄弟少、儿子少、近房少、家族小或者父亲不在了,那么女孩的依附性就弱,女孩摆脱依附实现婚姻自主的概率就高。相反,在那些父亲家族大、自己兄弟多、近房多、父亲有主见的家庭,女孩对父姓家族的依附性就强,其婚姻自主性就低。就女孩自身的情况而言,若女孩子上了初高中,接触外界的时间长,尤其是为“公家”做过事,则女孩子摆脱依附的意愿就强,力
19、度也大,反之则小。上表中的杨莉姑、杨检英都是小学文化程度,成天跟在母亲身边的女孩子,一向“听老子老娘的话”,所以对母亲的决定少有异议。如果女孩子的强依附性与摆脱依附的大力度碰到一起,就很可能造成恶果。上表曾叶柳老人的夫姓家族也是个大家族,在当地享有名望,丈夫有四兄弟,且丈夫是水村有名的道士和礼生,因此家族和家庭中的传统氛围很浓厚。她的大女儿人高马大,在生产队时能够像男人一样犁田,而且个性很强,看上了另外一个村落的生产队长。但老人不同意这门婚姻,认为女孩子自谈有辱门风。女儿不管母亲的教导,经常上男方家玩耍,这令老人很痛心并数次以“死给你看”威胁女儿,女儿仍不为所动,后来老人果然吃安眠药自杀。但老
20、人的死并没有改变女儿的婚姻,后来最注重礼仪的父亲没有送女儿出嫁。相对于女孩,男孩的身份要单纯得多,他是村落的原住民,天生就归属于家族与村落,而且他的生活资料及财产都首先从父亲那里获得。背叛父亲和村落,堂国青年硬窒!;o20l!迫万方数据瓜两等磐【Dian x1g Yan Jiu=1q,他将一无所有。女孩背叛父亲之后,尚可进入男方的村落照样过日子,但男孩却不能跟随女孩到女孩父亲的村落。因此,男孩对家族、村落及父亲的依赖性要比女孩强得多。受自身身份约束,男孩反抗父权就不会有女孩那么强烈,对村落也不会有决绝的姿态。如此,当父亲反对男孩的自主婚姻时,男孩只能听从父亲的安排。由于女孩的待嫁身份,在变革时
21、代父权对女孩支配就缺少着力点。因此,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父母对女儿的爱情怀有恐惧,一般在萌芽时就会加以阻隔以除后患。比较开通的父亲则对女儿说“你谈恋爱可以,但不可以做出出格的事情来”。出格的事情无非是“私奔”、未婚先孕,或者谈数个男朋友。到1990年代以后,父母对女儿的自谈婚姻就看得开些了,不再硬性阻止,这与80年代女孩的自杀对父母的冲击有关,也与父母强迫自己接受变革的事实有关。“女儿反正是人家的人”、“活的总比死的好”对父母起了很大的心理安慰作用。1990年代以后水村只出现1例女儿自杀个案足以说明这点。但父母对不听话的女儿仍有“惩戒”,如不给女儿举办正式婚礼、不送女儿去婆家,甚至女儿坐月子
22、也不看望。八九十年代的婚姻,若父母做出上述姿态,有些确能影响女儿在婆家的地位。但父母的姿态并不否定女孩在婚姻上的自主权,女孩逐渐把婚姻权操控在自己手中了,介绍婚姻在水村走向终结。无论是本地婚还是外地婚都由爱情主导,即便男女双方由“介绍”认识,但能否缔结婚姻要看双方爱情发展。2000年以后由于水村一带年轻男女皆外出务工,本地婚越来越少,异地婚普遍起来,本地通婚圈被打破。女孩在打工地结识异性并产生爱情,与父母及其介绍已无瓜葛,即便父母不愿意女儿远嫁他乡也没任何办法给予约束。据笔者调查,水村的异地婚一般都没有婚姻仪式,也就谈不上父亲送不送女儿出嫁的问题了。也就是说,异地婚强化了婚姻中的自主爱情,进一
23、步否定了传统婚姻中的父权。2婚姻仪式的简略与家族从妇女婚姻中退场传统婚姻仪式对妇女的归属而言具有象征意义。仪式能够举行需要各方力量的鼎力参与和支持,否则没有仪式婚姻也就不成立。因此在必须有婚姻仪式的年代,妇女对这些力量就有依附性,正是因为他们的支持才使得妇女的婚姻成立,其归属才有可能。所以,从仪式上说女性的婚姻是众人之事,它涉及娘家、婆家和村落等多重关系。正如妇女联结婚姻的方式从包办介绍到自主爱情的转变,妇女的婚姻则由众人之事最终演变为个体私事,婚姻仪式上的变迁也体现了这个变化过程家族逐渐从妇女婚姻中退场。在传统婚姻仪式中,新人远非仪式的中心。仪式中重要的有三方力量:一方是娘家,他们送女儿出嫁
24、。在水村婚姻中,新娘的父亲要送女儿至婆家,他是仪式中最重要的角色,称之为“上客大爷”。娘家父亲的出场有两个作用:一是结亲家,与亲家正式见面;二是送女儿到婆家,这一行为代表着整个娘家家族,关系到女儿以后在夫姓家族的地位问题。一个女子没有父亲送,可能会一辈子在婆家抬不起头。有父亲的角色,婚姻才算正常。如果父亲去世了,他的角色由其他人替代,首先是兄长,再是女孩的叔伯、叔伯兄弟及外公小舅。无论谁去扮演父亲的角色,都可以认为是妇女在做女儿时对父姓家族的依附,妇女的婚姻就是他们的义务与权利。如果从女儿说媒到结婚等一系列步骤,寡居妇女都没有跟家族商量、让家族做主,而自作主张将女儿嫁出去,则意味着在这一过程中
25、出现任何问题,家族概不负责任,女儿以后也为此过着没有娘家的日子。所以寡居妇女会在家族中找个理事、负责任的人来操心女儿的婚事。还有一些娘家人在仪式中也是不可或缺,如新娘开眉的嫂子,背新娘出家门的兄长都不可缺少。兄长将妹妹背出家门,送出祠堂,即完成一个走出村落、家族的仪式,没有这个角色,女孩是走不出去的。若新娘没有亲兄长,则由叔伯兄长、堂兄长替代。这个角色的重要性在于以后兄长作为娘舅而存在。在这里,无论是“上客大爷”,还是兄长,在仪式中都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代表整个父姓家族。因此,传统的婚姻仪式是妇女与娘家、父姓家族重新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过程。婚姻中若没有这些人的出场,在八九十年代会在出嫁女心里留
26、下抹不掉的阴影。婆家同样是表演的重头戏。婆家是仪式的操办者、照顾者,每个仪式环节中都由这一方来操持和承担责任。在陪“上客大爷”中,必须由本家族最长、辈分最高、为人所尊崇的人主持,如此才能与“上客大爷”对等,才能显示男方家族“结亲”的诚意,也意味着对女方家族的重视及会给女儿一个合适的位置。同时,去迎娶新娘的人都是哥哥、兄弟、家门,到了则由嫂子迎接。这些是要告知结婚的女性,从此以后这些人就是一辈子要面对的人,他们在仪式中也不可或缺。仪式中还有个重要的角色,那就是村落,即除男方亲房以外的宗族成员。若比较小的宗族(两三百人),噬辩研究,坦!艘17迫璺万方数据则全宗族的人要参加仪式,而较大的则主要是亲房
27、参加婚姻仪式,而其他房头则派房头长参加,称作“接房头客”,新娘新郎要给房头长敬重酒。婚礼次日,新郎新娘还要在本房头亲属的带领下,到村落的每家每户去“倒茶”,意思是将新娘介绍给宗族里的每家每户认识,以后就要一同生活、过日子,希望多多照顾、体谅等。以上对仪式中各方角色的叙述,要说明的是婚姻本不是男女双方的“私事”,而是涉及至少三方的“众人之事”。婚姻仪式确定了年轻女性的归属,她从此脱离娘家进入婆家、宗族的社会圈子,要在这个关系网络当中确立自己的位置,扮演自己的角色,方能最终安身立命。在婚姻仪式之后的日常生活中,娘家、婆家与熟人社会这三者是一个既定婚姻的限制性条件,是婚姻正常运转的结构。婚姻仪式越正
28、规、越完整,意味着他人介人女性婚姻的概率和程度就越高,女性对这些人的依附性就越强,婚姻就越不是女性个人的私事。因此,婚姻仪式在本质上是家族针对女性的权力支配。而假若女性挣脱仪式的束缚,则意味着她在摆脱对父亲及其家族的依附走向个体的自主。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即便是爱情的婚姻,妇女也要受到娘家、婆家与村落熟人社会的制约,只有极少数女孩能够部分打破该结构。到1990年代之后,年轻女性对父母的反抗力度加大,再加上家族快速衰败,有没有仪式及父亲去不去送自己出嫁,已不再是年轻女性需要考虑的问题了。到2000年以后,不仅异地婚不举办仪式,就是本地婚举办仪式的也越来越少,而未婚先育、闪婚等现象则越来越普遍。
29、即便举行了仪式,仪式也被年轻人所改造,以便更好地表达和点缀爱情。爱情的婚姻不需要仪式,只需要表达爱情的举动,这多半是因人而异的,比如下跪、亲吻,或新郎回忆谈恋爱过程中感人至深却出乎新娘意外的故事,从而让新娘感动流泪,还有各种闹洞房的花样。而其中被修正过的传统仪式完全是形式、过场,是纯粹私人性的表达。婚姻仪式的爱情化和私人化,意味着年轻女性不再依附于父权和族权。家族逐渐缺席女性的婚姻,女性可以自行定义婚姻的合法性及其意义。婚姻观念包括缔结婚姻的观念和对婚姻生活本身的看法。对于农村女性来讲,前一个说的是找对象还坐塑熹研是找归属的问题,后一个说的是将婚姻生活当作归属来经营,还是不当归属的问题。农村女
30、性婚姻观念的转型直接体现了她们对归属的态度的变化。1结婚的观念:从“找人家”到“找对象”在农村缔结婚姻的过程中,由于女方是主动的一方,因此观念的变化也主要体现在女方父母及女孩身上。对于女方来说,缔结婚姻观念的变化,主要是从“找人家”到“找对象”的转变。“找人家”意味着女方为女儿寻找的是婆家归属,需要考虑婆家所处地理条件、村落、家族及家庭、男孩等情况。而“找对象”则意味着女孩主要看男孩本人的条件。前者属于归属的婚姻观念,后者主要出现在爱情的婚姻中。“找人家”首先是选“地方”。一般来说,某个地方开阔、耕地较多、水源较好且耕作方便,意味着生活条件较好,那么父母就倾向于将女儿嫁到这些地方。上表中序列6
31、、8、15和19,都是因为女儿在学校自谈朋友,而父母又看不上女儿找的地方而加以阻止。男方村落的声誉也是父母在做选择时要考虑的因素。在2000年前的婚姻中,家族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不仅父母要考虑这个因素,女儿本身也会有所考虑。在当地农村有个常识,即家族大不受气。对于出嫁女来说更是如此,父姓家族大,她们在村落里就有安全感。所以,在七八十年代的婚姻中,父母都希望给女儿选个大家族里的女婿。假若男方家族小,也要找有能耐的、能够在村落独当一面的女婿。如果娘家本来家族就大,那么就更需要找门当户对的家庭。我访谈的那些娘家家族小,从小就受气长大的姑娘,很多自懂事起就打定主意以后一定不找家族小的对象,“不想再受家族
32、小的气”。家庭是妇女要融入的第一站,也是最重要的支持资源。家庭的经济条件、声誉、父母的脾气和能力等,对于女方的选择都很关键。在水村调查到,青竹的儿子在1990年代几乎每年都有相亲,但一个都未成,原因是青竹在当地名声不佳。她在七八十年代与婆婆争吵不断,遂被刻画为厉害的媳妇,因此没有哪家父母愿意给女儿找家厉害的婆婆。而且我还调查到,很多四五十岁的光棍,本应在1990年代成婚的,而之所以未能完婚,原因也多是家庭问题。比如邓国姐有三个儿子是光棍,主要是因为邓国姐在水村不会为人处世,乃至家门都嫌恶她,因而影响到对他儿子的评价。事实上,邓国姐的几个儿子的相貌都不差,并且三儿子和四儿子都有木工手艺,但很少有
33、人给她家做介绍。中国青年研复?10,201 7追岁万方数据厩面裂蹙|Dian xing Yan Jiu=。鼍Il,男孩本人在介绍婚姻中被置于不重要的地位。但并不是说女方父母就不看重男孩本人,而是只要能够“过日子”就行。所以,虽然女孩对选择男孩子的标准随着社会变化而一变再变,父母也越来越多地兼顾女儿的感受,但男孩子的因素在婚姻中始终没有上升至最显要的位置。所以,在2000年以前的婚姻中,人们一般是谈论男方的地方、村落、家族、家庭怎么样,而不会太看重男孩个人条件。作为婚姻主体的男孩本人似乎被女方父母、家族与村落给遗忘。一说某某的女儿嫁了好地方(家族、村落或家庭),就意味着父母有福气、脸上有光;而如
34、果嫁的地方不好,就认为女孩以后饭都没得吃。只是,到90年代以后,社会上个人能力突显出来,女方这边的议论中就会加入男孩子的能耐、本事等问题,男孩个人才会偶尔被谈起,但还远未超越其他几个因素。随着家族的衰弱,到2000年之后,人们逐渐淡化了家族在婚姻中的因素。不过,即便是如今纯粹的爱情婚姻中,父母们依然更多地关注于女儿出嫁的地方、村落和家庭。父母总是希望给女儿找户靠得住的人家,以便能安心过日子,生活中不会出现太多的疙瘩,不至于使女儿的立足、安身和立命都成为问题,从而令做父母的揪心不已。“好人家”的标准不仅在于女婿、家庭符合普遍的要求,而且地方、村落和家族也过得去,这样女儿不仅不用为生计操心,还能在
35、村落里过得稳当顺心,这是父母最大的心愿。而女儿婚姻的不幸福,或者日子过得艰辛拮据,往往令做父母的既寝食难安,又无计可施。因此,若非迫不得已,父母不会将事关女儿终身大事的婚姻权轻易地交给女儿。观念常常是与形式联系在一起,介绍婚姻中女方找的是人家,爱情针对的是“对象”本身。2000年以后的婚姻属于爱情,“对象”也就成了第一位的要素。只要女孩子不满意自己的“对象”,通向婚姻的进程就会终止。2000年以后农村的相亲已经较之前有质的变化了。在介绍的时代,相亲基本上是在双方父母合计下的行为,一般都会成功,但是现如今的相亲已与城市无差别,至多是提供男女双方一次认识的机会,缘分要看以后的交往。我在水村都碰到有
36、相亲十多次的女孩,父母在紧张地张罗着女儿婚姻大事,而女儿则在享受着相亲本身看得过去就交往一阵,合得来可以闪婚,合不来就撒手。相亲与分手已经成了这一代女孩子的家常便饭。水村22岁女孩南南打工回家不到一年已经被介绍3次。我调查前两个月她刚被介绍一个,调查中期她就结束了这段没有爱情的情史。她的父母看中了男孩子的厚道,认为人靠得住,尤其是男方家在煤矿区,找口饭吃比较容易。但南南觉得这个不善言谈的男孩像个傻子,两个人在一起说不上几句话。这不是她要找的类型。南南初中毕业后就南下打工,其间至少谈了4个男朋友,皆无果而终,她很有兴致地向我谈起恋爱的经历,很享受恋爱的过程。不仅如此,这些女孩还以谈恋爱数次多为自
37、豪,而次数少或没有恋爱史的女孩子,就会觉得丢了面子。南南有个叔伯姊妹晓晓,也是一起长大的玩伴和同学。初中毕业后晓晓跟着嫂子一起在广州打工,因嫂子看得紧而没有谈恋爱,后来回县城在姐姐的夜宵店帮忙,也没法去谈。因此她们俩碰在一起的时候,晓晓就很羡慕南南谈了多次恋爱,悔恨自己浪费了青春时光。但老道的南南说,21岁的晓晓还有足够的时间美美地谈几次恋爱。在南南与晓晓的观念里,找对象就是寻找爱情本身。南南的父母是管不住女儿的,他们甚至担心女儿疯狂地跟人恋爱会变得“没名堂”,而且他们认为南南还将在市里打工结识的一些男性朋友频频带到家里来,已经影响了她的声誉和家里的名气。南南的母亲对女儿说:“你不在意,但是你
38、还有两个哥哥没有成家,还有一大群叔伯在湾里,你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他们。”南南觉得父母是老古董,不懂得年轻人的追求,有几个男性朋友、多谈几次恋爱有什么呢?她断然地中断了与父母中意的男孩的交往,她的父母被迫退还了男方“交手脚”给的钱物,她却没有一丁点的惋惜与愧疚。在这种情形下,父母只能逼着自己去接受现实,逐渐地转变自己的观念,开始从女儿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认为“只要女儿喜欢就行,是她一辈子的事,只能由着她,她说可以就可以,不能包办,一包办就会出事”。当然,女儿自己决定的事情,一切后果也只有女儿自己去承担,父母总是将话直白地说在前头,算是无奈之下的狠心之举。总之,父母倾向于给女孩找人家、找归属,而女
39、孩则钟情于找对象。在2000年之前的爱情婚姻中,女孩也会考虑归属的因素,而到现在父母则被迫接受女孩将归属抛之脑后“找对象”的理念。归属的观念逐渐退出新一代女性的婚姻。2离婚的观念:从“嫁一户靠一主”到“老公死老公在”我调查到这么一个典型的离婚案例:朋如与英姿同龄,于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谈中国青年研究_102017迫万方数据了一年多于2003年结婚,随后生下一女孩。女儿满岁后丢给爷爷奶奶,两口子外出打工。打工期间两个人开始闹别扭,感情出现裂痕。随后的几年,一直吵吵闹闹,英姿吵着要离婚,公婆却不让离。英姿多半时间不是在打工,就是在娘家居住。2009年上半年,村妇女主任照例通知在武汉打工的英姿妇
40、检。英姿回说,“我已经跟老公离婚,不需要妇检了。”同一个湾子的妇女主任这才知道朋如与英姿离婚三个月了,估计除公婆外湾子里还没有人知道这个消息。与这个个案类似的是,在水村诸多的年轻人婚姻中,因为婚后不满意或没有了感情便提出离婚。这些破裂婚姻都是三十岁以内的年轻人的婚姻,离婚的理由都与提出者对情感、性和爱好的诉求有关,主要是感情问题所致。这些类似离婚个案说明年轻人的婚姻,从婚姻结合到婚姻生活,再到婚姻解体,已经完成了从众人之事向两个人的私事的转变,婚姻成为纯粹的两个人之间的事。并且,婚姻本身不再规定年轻妇女的终生归属,当婚姻没有爱情的时候,婚姻也就可以终止。水村俗语称,“嫁一户靠一主”,说的是女性
41、通过婚姻介人夫姓村落,就要依托丈夫在村落里安身立命。这有两方面内涵:一是女性本身对自己投靠的“主”要忠心,恪守村落规则,完成人生任务;一是说丈夫及其家族、村落必须给予置人其中的女性以各方面的保障,包括安全的人生、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稳定的婚姻家庭等。只有这两个方面同时使力,女性才能在夫姓村落安身立命,最终实现其生命的价值与人生意义。这是婚姻的归属逻辑使然。婚姻的归属逻辑是把双刃剑,它既给予女性以安身立命的保障,同时又对女性进行约束和规训,使女性不能随便选择或终止自己的婚姻。一旦归属逻辑隐匿,女性在获得婚姻自由的同时,也失去了娘家和婆家及其家族和村落的保障。也就是说,当娘家、婆家、夫姓家族与村落
42、无法对婚姻进行约束的时候,女性在爱情逻辑的支配下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由。但是同样地,当男子在爱情或其他因素的干扰下提出解除婚姻时,即便妇女不愿意离婚,娘家与婆家及其家族(村落)也难以干预,即妇女失去了在归属逻辑中的一切保障,也因此容易丢掉婚姻。这是爱情逻辑的必然结果。当然,婚姻的归属逻辑隐匿之后,并不完全就是爱情逻辑填补进来,还可能有其他因素起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离婚越来越容易了。年轻女性在自己的婚姻中越来越少考虑归属,同样她们也越来越看淡离婚,坐彗熹阿只要没有了爱情,便可迅即离婚。以前离婚是丢丑的事,如今则是家常便饭。过去,娘家是女儿离婚的最大阻力,女儿再嫁娘家脸上无光。现在娘家无法阻止女儿离婚
43、,娘家还可能为了女儿后面更好的生活而成为女儿离婚的支持者。离婚被看淡之后,妇女既可以为了爱情而离婚,也可以离婚后选择更好的对象。最近几年,水村一带还出现了“闪离”的现象,也不乏异地婚的“逃婚”现象。2000年以后的农村,除了年轻女性的婚姻观念较以前有质变之外,三四十岁一辈的妇女对婚姻的理解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能生育的寡妇再嫁成为普遍现象,意味着这些寡妇不再担心最后的归属问题,以前的“嫁一户靠一主”变成了“老公死老公在”,即老公去世后可以轻易找人再嫁;二是三四十岁的妇女也加人了离婚的行列,说明她们也不再计较自己以后的归属问题。综上所述,2000年以后农村婚姻的内在逻辑已
44、发生了从归属逻辑到爱情逻辑的转换,农村婚姻越来越多地由爱情主导。归属逻辑讲究的是女性的婚姻尊崇最高的目标,按照一定的规则在特定社会结构中展开,最终走向早已设定好的归属,以实现其人生的意义。在这里婚姻只是手段。归属的婚姻被嵌入于娘家、婆家与村落熟人社会的结构中,一旦建立就难以变更,它既是对女性自主个性的约束,也是对女性生活和归属的保障。归属的婚姻并不排斥爱情。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自由恋爱的婚姻中,爱情滋润着男女关系,也出现了女孩因父母反对其爱情婚姻而自杀的现象,但这些都非爱情逻辑的缘故,而是归属逻辑所致。爱情逻辑下的婚姻,意味着婚姻本身只是两个人私下互动的结果,它是爱情的延续。爱情的婚姻从缔结到
45、解体都尽量避免他人闯入,婚姻是爱情存在的方式。爱情的婚姻只在乎两个人的感受,它只是追逐爱情本身。爱情不再,婚姻便不存。爱情由形式上升为婚姻的本质。在此情形下,一切都要经过爱情的审视,不符合爱情逻辑的都要丢进垃圾桶。显然,归属逻辑下的婚姻要素会被爱情筛选掉了。女性的身体、性、生育及婚姻生活无不属于爱情,被爱情驯化,受爱情的支配。所以,在归属逻辑下一结婚便属于丈夫、并蛔青匈i随,!Q!迢y万方数据厩两等磐穆 Dian xng Yan Jiu=文皤,被其控制的女性的身体、性和生育力,在爱情逻辑的支配下,妇女就会有意识地进行自我控制、自我保护和自我定义,努力将它们置于爱情的逻辑下而不被侵犯,只有爱情才
46、能去触碰它们。农村年轻女性婚姻逻辑的转变,在婚姻的形式上表现为介绍婚姻走向终结,自主的爱情婚姻越来越普遍;婚姻仪式脱卸了之前的繁琐、内涵与不可或缺性,不再对婚姻的合法性与意义进行定义,家族等力量退出妇女的婚姻过程。在婚姻观念上,为女儿“找婆家”被“找对象”本身取代,年轻女性不再顾及婆家的地方、村落、家族及家庭情况,只要与男孩合得来,便可以走进婚姻。婚姻生活越来越私密化,年轻妇女既不去了解夫姓村落,也害怕被夫姓村落了解,她的家庭逐渐脱嵌于村落而存在。妇女对婚姻本身的看法也从“嫁一户靠一主”变成了“老公死老公在”,离婚不再丢人,也不再顾虑离婚之后的归属问题。离婚也越来越成为个人的事,娘家、婆家和村
47、落都无法介入其中。总之,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观念上,婚姻都从之前的“众人之事”,变成了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就年轻女性而言,她的婚姻就是她的私事,与他人无涉。农村女性婚姻的内在逻辑之所以从归属向爱情转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女性地位的提升。农村年轻女性在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一两代人的抗争,如未婚女性自杀,社会地位和自主权崛起,婚姻自主权逐渐掌握在自己手中。她们还突破了既有的习俗和规则,推动了乡村社会的变迁。与之相对的是父权和夫权的衰弱。婚后妇女当家也逐渐成为普遍事实,家庭关系从父子轴心转变为夫妻轴心。二是农村女性的学历提升和流动加剧。这意味着农村年轻女性的认知、见识及价值观都发生了极大
48、的改变,现代参考文献:以爱情为主导的婚姻价值观深入其内心。同时,她们走出农村也意味着规避了束缚她们的传统规范和人际关系网络,使她们更多地考虑个体的发展和体验。三是男女性别比失调,农村年轻女性在婚姻市场中占据优势,从而使她们更有选择权和话语权。她们即便在婚后离婚也很容易再找到合适的对象。四是农村宗族血缘关系的瓦解。无论在组织上,还是在观念上,农村宗族血缘关系都处在快速解体之中,它们对农村女性的束缚越来越少,它们介入和影响农村年轻女性婚姻的合法性越来越不足,因而农村年轻女性也就更容易逃离宗族血缘关系。对于年轻女性来说,所谓娘家、婆家和村落熟人社会的归属也就不再必不可少了。婚姻的归属逻辑向爱情逻辑转
49、换,意味着妇女的人生指向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但是,归属逻辑被弃之不顾之后,并不意味着人们完全按照爱情的逻辑思考问题,爱情不过是这个时段婚姻中占主导性的逻辑,尚有其他的边缘性的思维与行为逻辑也在不同层面发挥作用。在这里,爱情、利益、金钱、性格、性需求、伴侣需求、舒适的生活等个体偏好,在不同的个体身上起了不同的作用。无论如何,归属的逻辑越来越不彰显,爱情的逻辑被普遍接受,感情和女性个体的体验最终被肯定,已经是广泛存在的事实,并且开始型塑农村的生活、人际关系及价值观念。新一代农村女性的私密生活的兴起,就与婚姻的爱情逻辑有密切的关系。一杨华: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王会: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责任编辑汪永涛1杨华女孩如何在父姓村落获得人生归属?I妇女研究论丛,2013(2)2桂华,余练婚姻市场要价:理解农村婚姻交换现象的一个框架门青年研究,2010(3)3李永萍,杜鹏婚变:农村妇女婚姻主导权与家庭转型I中国青年研究,2016(5)4徐丹丹农村青年群体婚姻观念变迁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05王会,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