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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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讲 什么是知识产权?内容提要内容提要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知识产权的特征1概括主义与列举主义概括主义概括主义演绎逻辑演绎逻辑列举主义列举主义归纳逻辑归纳逻辑范围哪些权利是知识产权?特征它与其他权利有何不同?定义什么是知识产权?定义什么是知识产权?特征这些权利与其他权利有何不同?范围哪些权利是知识产权?2几种定义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3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的知识产权Convention Establishing the

2、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intellectual property” shall include the rights relating to:literary, artistic and scientific works,performances of performing artists, phonograms, and broadcasts,inventions in all fields of human endeavor,scientific discoveries,indust

3、rial designs,trademarks, service marks, and commercial names and designations,protection against unfair competition,and all other rights resulting from intellectual activity in the industrial, scientific, literary or artistic fields.“知识产权”包括有关下列项目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录音和广播的演出,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外型设计,商

4、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牌号,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4TRIPs所列举的知识产权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版权及相关权利Trademarks商标Geographical Indications地理标志Industrial Designs工业设计Patents专利Layout-Designs (Topographies) of Integrated Circuits集成电路的外观设计Protection of Undisclosed Information对未泄露之信息的保护5For the purposes o

5、f this Agreement, the term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fers to all categori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that are the subject of Sections 1 through 7 of Part II.本协议所称的“知识产权”一词系指第二部分第1至第7节所列举所有种类的知识财产。广义知识产权的范围民法通则民法通则WIPO-ConventionTRIPs类别类别著作权94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版权及相关权利创造性成果表演艺术家、录音和广播的演出专利权95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专利外型设计工

6、业设计对未泄露之信息的保护集成电路的外观设计商标权9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牌号商标经营性标记地理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发明权、发现权96科学发现等私权?6狭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文学产权著作权及邻接权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7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经营性资信权(信用权、商誉权等)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使知识产权区别于所有公权(TRIPs序言中有明确规定)私权性 使知识产权区别于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 使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8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9知识产权的三大特征 与所有权类

7、似(均为支配权) 但表现形式不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独占性或者专有性: 区别于所有权 所有权的保护一般不受地域限制地域性 区别于所有权 “所有权的命运与标的物的命运相始终”时间性10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1154 刑法刑法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5 宪法宪法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知识产权人享有知识产权的无形客体物权的有形客体物权人享有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物质载体所有权物质载体所有

8、权物质载体所有权12体现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其物质载体的可分离性以雕塑为例,尽管雕塑家需要以某种有形的物质载体表现其作品,但其著作权的客体并不是那一块承载著作权的石头,而是石头所承载的作品本身。现代技术可以轻而易举的将雕塑进行无限量的复制,可以扩大复制也可以缩小复制。可以在石头上复制、也可以在塑料上复制。但是,无论最初的雕塑被复制了多少份,有多少个质量不同、材料不同的物质载体,作品始终就是一个。著作权的客体是这一个作品,而不是许许多多的物质载体。13第二讲 著作权的客体内容提要内容提要作品的定义作品的种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4作品的定义:著作权VS版权大陆法系著作权authors Right

9、强调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英美法系版权copyright侧重保护作者的财产权利与作者的人格、精神关系不大鼓励、刺激创作的公共政策的产物15作品的定义人类的智力成果能够被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可以直接或者间接感知能以有形物质载体复制(可复制性)独创性16“独创性”中的“独”独立 独立创作、源于本人 区别于“首创”、“独一无二”含义 从无到有独立创造的成果 以他人作品为基础创造的成果与原作品之间存在可以被客观识别的、并非太过细微的差异类型17案例:朱志强诉耐克闪客小小的作品耐克的广告18判决要旨(北京市高院)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

10、”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朱志强的“火柴棍小人”形象的独创性程度不高,对其不能给予过高的保护,同时应将公有领域的部分排除出保护范围之外。将双方当事人的作品进行对比,二者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黑棍小人”形象使用了“火柴棍小人”形象的独创性劳动。“黑棍小人”形象未侵犯朱志强“火柴棍小人”形象的著作权。据此,驳回朱志强的诉讼请求。 19“独创性”中的“创”创作有“创”的要求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高与低”的判断,“质”的要求没有“创”的要求“额头

11、流汗”规则20即使劳动成果中没有体现出任何智力创造成分,只要该劳动成果包含了作者“独立的艰苦劳动”并具有实际价值,就可以满足版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创”的要求如果仅仅是按照既定的规则机械式完成一种工作,即使劳动者必须具备某种技能或知识,这种劳动过程也会由于没有给劳动者留下智力创造空间和个性发挥余地而不能被称之为“创作”,其劳动成果也不能成为作品。“创”的要求并不是要求劳动成果比他人现有成果先进或高明,也不要求创作出他人不能轻而易举完成的成果,而只是要求成果是智力创造的成果。“独创性”中的“创”并不意味着具备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英美法系版权法与大陆法系著作权

12、法对“创”的要求的程度有所不同。21电视节目预告表、出版发行名录是不是作品?1994年电视节目预告表案年电视节目预告表案制作节目预告表虽包含了制作人大量辛勤的工作,但如果节目表不含起码的节目介绍,而仅是播出时间和节目标题两项内容,则不具有独创性。它只是对已经存在的成果的反映。出版发行名录中所收集的邮政编码、单位名录、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单项要素均不具有版权性,其排列的顺序和形式也是有限的,可穷尽的,虽然原告付出了资金、劳动和时间,但这不是著作权法所称的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创作,不构成著作权。221994年电视节目预告表年电视节目预告表案案1995年出版发行名录案年出版发行名录案创作与复制伯尔尼公约第

13、九条之一规定:“受本公约保护的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批准以任何方式和采取任何形式复制这些作品的专有权。”该公约对复制的“方式”和“形式”未加任何限制,因此,可以据此认定将平面作品的独创性部分使用到立体的实用艺术工业品上的行为也是一种复制行为。23案例案情:案情:甲针对出版社乙出版的外国法制史等图书制作了校订手记,上述校订手记所列校订意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对书中的内容和观点提出异议,但未指明具体的修改意见;第二类指出了书中的错别字、漏字、多字,并指出了具体的校订意见。出版社在再版时接受了第二类校订意见。问题:问题:甲对校订后的外国法制史是否享有著作权?24判决要旨(陕西高院)一般而言,为修改图

14、书而制作校订手记,相对原作品的作者而言,主要是一种辅助性的工作,并非一种创作行为,故一般的校订手记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陕西省版权局根据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认定上诉人提供的甄误表及说明是对原作品的辅助行为,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正确,本院予以支持。25作品的种类文字作品literary works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26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作品的“思想”本身 15 释混合原则 如果一种“思想”实际上只有一种或非常有限的几种表达,那么,这些表达也被视为“思想”而不受保护。

15、29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著作权法不保护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使用功能27思想与表达的分界主题故事梗概每章中的情节设计每节中的情节设计每段中的情节设计具体的文字表达28分界分界其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客观事实本身第一个发现、报告或者描述客观事实的人不能对事实享有著作权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竞技体育活动29违禁作品修订之前修订之前修订之后修订之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30修订之前修订之后适用著作权法的例外5

16、公共信息资源的传播与利用法律法规、官方文件及其译文 混合原则 保护新闻源的规定 16 第二句 解释时事新闻 公有领域的作品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31案例:短标题是作品吗?案情:案情:甲于1954年创作了歌曲娃哈哈,并在儿童音乐发表。乙未经原告同意,将“娃哈哈”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问题:问题:乙是否应对甲承担侵权责任?32分析(上海二中院判决节选)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二条对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及含义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作品名称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之列。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作品名称予以保护,原告的诉讼主张没有现行法律上的根据,本院不予支持。 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创作成果,

17、保护以一定表现形式反映特定思想内容的作品。为此,在确定著作权法保护对象时,应当首先确定要求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一部分是否是作者全部思想或者思想实质部分的独特表现。从语言文字学的角度看,“娃哈哈”是“娃娃笑哈哈”的紧缩句式。“娃哈哈”作为歌曲中的副歌短句、歌词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主要在于歌词中起上下句歌词的连接作用,所表现的内涵并不是作者思想的独特表现,也无法认定其反映了作者的全部思想或思想的实质部分。因此,原告以紧缩句“娃哈哈”一词主张其拥有著作权,与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符,本院难以支持。33第三讲 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的继受取得 著作权人的国籍 3

18、4内容简介内容简介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原则 创作完成之日自动取得 6 条例 不论是否发表 2 自愿登记:作品自愿登记办法; 7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例外 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 7 条例35著作权人的确定著作权人 9; 11 I作者(原则) 9 Nr. 1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11 II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11 III非作者(例外) 9 Nr. 2原始取得特殊职务作品 16 II电影作品 15委托作品 17继受取得36作者作者的种类自然人作者 11 II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11 III作者的确定创作 3 条例作者身份的推定 11 IV作者身份不明时权利的行使 13 条例37

19、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条件 作品的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作品的创作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38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演绎作品 12合作作品 13; 9 条例; 11 释汇编作品 14影视作品 15职务作品 16; 11-12 条例委托作品 17; 12 释美术作品 1839演绎作品 12新作品只有保留了原作品中的基本表达才能成为原作品的演绎作品根据他人作品创作演绎作品要取得该他人的许可演绎只有符合独创性的要求才能形成演绎作品行使演绎作品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40合作作品的条件合作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某一作品的意愿 同时创作:创作过程中合作作者之间始终贯彻合作

20、创作的意图,有意识的调整各自的创作风格和习惯,相互照应、衔接和协调彼此的创作成果 补充创作:在先的合作作者在创作时知道其作品将通过其他创作者的演绎行为被吸收进新的作品之中各合作作者所完成的成果是合作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 可分割使用 13 不可分割使用 9 条例41合作作品署名顺序纠纷约定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因作品署名顺序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划等确定署名顺序。汇编作品 14种类作品、作品的片段不构成作

21、品的数据和其他材料独创性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归属汇编人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43影视作品 15版权体系因素制片者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体系因素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44职务作品的归属作者享有著作权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受限(2年) 12单位享有著作权作者享有署名权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45委托作品的归属 受托人享有著作权委托人享有特定的使用权委托人享有著作权委托合同约定46司法解释中的两种特殊情形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3

22、 释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4 释47继受取得转让 10 III继承法上的移转 19 I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的继受 19 II国家作为继受主体 19 II合作作者之间的继受 14 条例美术作品原件展览权的继受 1848著作权主体的国籍著作权主体本国主体外国主体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8 条例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无国籍主体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8 条例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49第四讲 著作权的内容受著作权控制的行为内容提要内容

23、提要内容的双重性 10 著作人身权 10 I Nr.1-4 著作财产权 10 I Nr.5-17著作(财产)权的许可使用 10 II; 24; 27-29著作(财产)权的转让与出质 10 III; 25-26著作权的保护期 20-2150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51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联系无期限性(发表权例外) 20不得转让、继承区别人格权?身份权?52权利人死亡后的著作人身权特别法说著作权法是民事特别法人身利益说权利人死亡后,著作人身权随之消灭,但其生前获得的人身利益仍受保护公共利益说对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不受期限限制,是对历史和世人的尊重,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53权利

24、人死亡后著作人身权的保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完整权15 条例条例发表权发表权17 条例条例继承人、受遗赠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继承人、受遗赠人原件所有人54发表权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要件 9 释只能行使一次扩张解释:是否是否+如何与著作财产权紧密相连55发表权的行使方式自行许可明示默示行为推定沉默 17 条例56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身份权48 Nr. 8 禁止他人将自己署名于非自己创作的作品 姓名权57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报

25、社、期刊社:文字性修改 34 II 摄制权人: 必要的文字性修改和内容修改 10 条例限制58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修改权的区别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两种情形(1)篡改作品:同时侵害了修改权(2)歪曲作品:使用方式或使用场合不当,未侵害修改权修改作品和篡改作品的区别:只有对作品的改动改变了作品的思想感情,且造成作品价值贬损、作品声誉降低,才构成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 侵犯修改权涉及事实判断,而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则涉及价值判断59著作财产权复制权从平面到平面从平面到立体从立体到平面从立体到立体从无载体到有载体广义发行权狭义发行权出租权公开传播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演绎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

26、权汇编权60复制行为的构成要件再现作品在有形物质载体上再现作品作品被相对稳定、持久地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61广义的发行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向不特定的人提供不以公众实际获得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为要件提供的方式狭义的发行:移转原件或复制件(有形物质载体)的所有权(出售或赠与)出租:有偿临时移转作品(限于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占有62表演权的种类现场表演公开表演作品机械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3发行权用尽作品的原件或者合法复制件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根据法律规定,首次向公众销售或赠与之后,著作权人无权控制该特定原件或复制件的再次流转。合法获得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所有权

27、的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再次出售或赠与。64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形式 23;25 条例专有使用权的推定 24 条例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形式 25; 22 释65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自然人的作品:合作作品以最后死亡的作者为准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单位的作品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电影、摄影作品创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未发表66第五讲 邻接权67内容提要内容提要邻接权的含义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和联系邻接权的内容民事主体对自己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创造之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传统定义不构成作品的特定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对该文

28、化产品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利现代定义68定义著作权法 8;48 Nr.6;49; 52; 26 条例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rights relating to copyrightsTRIPs相关权related rightsWIPO著作权与邻接权词汇汇编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s罗马公约传播者权rights to disseminators69不同的用语大陆法系大陆法系著作权-邻接权体系表演、制作唱片和播放广播、电视节目没有创作作品邻接权平行于著作权英美法系英美法系版权体系表演、制作唱片和播放广播、电视节目本身也是创作作品第二类作品的版权70两大法系的比较邻接权的客体与作品存在一定关联

29、同属专有权利邻接权人享有的专有权利与著作权人享有的某些专有权利名称相同,控制相同的行为71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主体客体内容获得权利的基础保护期著作权以自然人为主独创性智力成果广泛创作作品作者死后若干年邻接权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主不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有限传播现有作品传播行为完成后若干年72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出版权或者专有出版权 30-31; 28 条例 图书出版者对作品修改、删节的权利 34 I他人授予的权利 报社、期刊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的权利 34 II 版式设计权 36 重印和再版 32 III; 29 条例 报刊社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其他报刊已刊登作品的权利 33 II法定权

30、利73出版者(出版单位)权第九条第九条 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本条例所称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74出版管理条例版式设计是对印刷品的版面格式的设计,包括版心、排式、用字、行距、标点等版面布局因素的安排。书的封面、书脊等属于印刷品的装帧设计,并非版式设计,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版式设计的范畴。符合独创性要求的装帧设计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保护。如果出版物因销量较大而变得知名,而装帧设计还可以作为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收到反不

31、正当竞争法的保护。75版式设计与装帧设计第五条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76反不正当竞争法出版合同 30; 28 条例投稿 33 I演绎作品、汇编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35 ; 27 条例77著作权人许可的具体表现

32、主体 37 I; 5 条例演员演出单位权源 37著作权人的许可双重许可78表演者权属性 原始主体客体内容保护期来源表演者权邻接权表演作品的人再现已有作品所进行的表演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不受限制;财产权为表演后50年表演权表演权著作财产权原则上是创作作品的人作品一项财产权作者死亡后50年作品的创作79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比较人身权人身权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财产权财产权现场直播录音录像(首次固定)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80表演者权的内容著作权人的许可一重许可40 双重许可40 法定许可40 III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邻接权人的许可表演者的许可4181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权源内

33、容 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录像制品)电视台播放 46保护期制作完成后50年82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内容与保护期 著作权 10 I Nr.7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邻接权 42 I录音录像制品83出租权著作权人的许可未发表的作品 43 I(电视台)影视作品 46 (电视台)录像制品 46 法定许可已发表的作品 43 II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44邻接权人的许可(电视台)录像制品 46 84广播组织权权源内容转播录制、复制保护期首次播放后50年85广播组织权的内容与保护期45 表演者财产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著作权(与邻接权)的限制性质的限制时间性地域性权项的限制权能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公共秩序保

34、留486内容提要著作权法规定专有权利的目的并不是使作者对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进行绝对垄断,也不是单纯地为了对作者加以奖励,而是通过赋予作者有限的垄断权保障其从作品中获得合理的经济收入,以鼓励和刺激更多的人投身于创作之中,促使更多高质量的作品得以产生和传播。87限制专有权利的理由对专有权利的限制和例外限于某些特殊情况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 21 条例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21 条例88三步检验法(Three-Step Test)伯尔尼公约第九条第二项、TRIPs第十三条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20 条例;9 释例外22 I Nr. 8无需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89合理使用个人使用适当引用时

35、事新闻报道中的使用对时事性文章的使用对公众集会上讲话的使用在课堂教学和科研中使用国家机关公务性使用对馆藏作品的使用免费表演对室外艺术品的使用18 释制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版本制作盲文版本90合理使用的情形22 I 第七条第七条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应当是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且

36、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91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进一步限制 第十条第十条依照本条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二)指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三)依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报酬;(四)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著作权人的作品,并防止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著作权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9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

37、例的进一步限制(续)该使用的目的与特性,包括该使用是否具有商业性质,或是为了非营利的教学目的;该版权作品的性质,即作品是具有高度原创性还是包括大量公有领域的材料所使用的部分的质与量与版权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关系该使用对版权作品之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93合理使用(Fair use)四原则美国版权法第107条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19 条例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排除的合理使用 22 I Nr. 4-5 94合理使用的限度案情:案情: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出版了甲编著的图书金属材料精密压力成型技术。该书中约有20页的内容与乙编著的图书有色金属挤压车间机械设备(冶金

38、工业出版社1988年版)中相应的内容一致。两本书一致的内容均是对铝型材挤压工艺和挤压车间设备行业中多年普遍使用的通用技术的一般汇编、改变。甲图书末尾所列参考文献包括乙图书。问题:问题:甲是否侵害了乙的著作权?95案例为了评论和说明问题的需要而引用他人作品的,需要注意使用的目的和使用的数量,并注明引用作品的出处即使他人作品所表述的内容属于公共领域,只要是作品的表达体现了作者本人的安排、取舍,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实务中,只要可以证明使用人能够接触到在先的作品,又可以证明存在使用了在先作品的表达的行为,而且引用数量超过了适当范围,就能够排除合理使用96要点提示案情:案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出题的2

39、003年全国高考语文试卷中,现代文阅读使用了一篇主题为“全球变暖”的文章,并以此为基础设计考题。该阅读材料选自胡某的文章全球变暖目前的和未来的灾难。命题人对原文作了增删和调整,改定后全文约八百四十字。改定后的阅读材料没有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教育部考试中心是教育部指定负责全国高考命题及试卷、成绩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问题:问题:教育部考试中心是否侵害了胡某的著作权?97案例:胡某诉教育部考试中心案国家机关执行公务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机关自行执行公务,另一种是国家机关授权或委托其他单位执行公务。考试中心虽然不属于国家机关,但它是教育部根据教育法指定的执行高考试题命题等公务的单

40、位。执行公务并不必然不收取任何费用。因财政拨款不足等原因使得参加高考需要交纳报名费以满足高考需要的各项开支,与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有本质的区别,不能因为高考收取报名费就将高考以及高考命题行为等同于一般商业行为。98判决要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在公共利益较著作权人利益明显重要时,应当有条件地限制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本案中,因为高考保密的严格要求,事先征询相关作者的修改意见不具有可行性,为确保通过高考选拔出高素质人才的公共利益的实现,高考出题者考虑高考试题的难度要求、篇幅要求和背景要求等特点,可以对文章进行一定修改增删。高考命题者在考虑高考所涉文章是否署名时,必须充分考虑考生的利益。考试中心目前

41、在署名权的问题上的习惯做法是:对于文学鉴赏类文章署名,而对于语用性文章则不署名。海淀法院建议考试中心在高考结束后,以发函或致电形式对作者进行相应的告知和感谢。99判决要旨(续)主体主体客体客体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许可许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授权授权支付报酬支付报酬使用目的使用目的合理合理使用使用不特定不特定主体主体可涉及任何已发可涉及任何已发表作品表作品无需无需无需无需无需无需不得以营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利为目的法定法定许可许可特定的特定的主体主体特定种类的作品特定种类的作品无需无需无需无需应当支付应当支付报酬报酬32 条例条例 可以以营可以以营利为目的利为目的强制强制许可许可不特定不特定主体主体已发表的

42、文字作已发表的文字作品品无需无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授权授权应当支付应当支付使用费使用费不得以营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利为目的100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23报刊转载33 II;30 条例 ;17 释制作录音制品40 III;31 条例 播放作品和录音制品43 II;44 101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法定许可制作和提供课件8 网准法定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特定作品9 网10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讲 著作权的保护103内容提要内容提要著作权侵权行为法律责任赔偿侵权行为的类型侵害著作人身权侵害著作财产权侵害邻接权被侵害的权利直接侵权间接侵权侵权行为与被侵害权利的关联程度104

43、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直接侵权:直接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间接侵权:未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是(1)故意引诱他人实施直接侵权;(2)明知或应知他人即将或正在实施直接侵权时为其提供实质性的帮助;(3)特定情况下直接侵权的准备或扩大直接侵权后果的行为。105间接侵权的特征实施不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以主观过错为构成要件?20 释以直接侵权的存在或即将实施为前提106侵害著作人身权发表权47 Nr. 147 Nr. 2署名权47 Nr. 347 Nr. 5 剽窃多重侵权保护作品完整权47 Nr. 4107侵害著作财产权47展览权、摄制权Nr. 6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Nr. 6出租权Nr. 8

44、获取报酬权 Nr. 7108侵害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109110侵害邻接权出版者权版式设计权47 Nr. 9专有出版权48 Nr. 2 表演者权现场直播47 Nr. 10录音录像47 Nr. 10复制、发行48 Nr. 3信息网络传播48 Nr. 3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复制、发行48 Nr. 4出租47 Nr. 8信息网络传播48 Nr. 4广播组织权转播、复制48 Nr. 5其他侵权行为48故意避开或破坏保护权利的技术措施 Nr. 6故意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Nr. 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Nr. 8111112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

45、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责任48;37 条例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违法复制品罚款36 条例没收材料、工具、设备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217 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 刑法法院的民事制裁52;29 释; 134 III 民法通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没收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113赔偿的范围权利人的实际损失24 释(包括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6 释)侵权人违法所得法院确定(50万以下)25 释114侵权人过错的确定过错推定的情形过错推定的情形53;19 释释出版者过错的确定出版者过错的确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应当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发行者应当证

46、明其发行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出租人应当证明其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未尽合理注意义务20 II 释尽到合理注意义务20 III 释115出版社丢失、毁损书稿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 117 民;37 物违约责任 54; 122 合116第八讲 专利权的客体117内容简介内容简介专利(权)的含义发明创造的种类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专利(权)的三层含义“专有其利”:独占性或排他性以向社会公开技术为条件国家审查后依法定程序授予118专利制度的作用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119发明创造发明实用

47、新型外观设计120发明一种技术方案符合自然规律能够较为稳定的重复实施121发明的种类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最终表现形态原始发明改进发明发明之间的关系122实用新型通过产品的形状、构造及其结合来解决技术问题也是一种技术方案创造性比发明低小发明方法不是实用新型自然物不是实用新型产品有形状的产品有构造的产品,平面设计不适用形状、构造及其结合123外观设计对产品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新设计富有美感(美化装饰性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产品是外观设计的载体(工业品外观设计)适于工业应用(批量的复制和生产)124案例案情:案情:杭州某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把天然的树根按照其原有的形状稍

48、加雕琢、打磨加工成一种富于美感、外观别致的“旋转座椅”。该公司以此“旋转座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问题:问题:上述专利申请能否获得批准?125要旨“(工业)产品”必须是可以通过工业生产方法重复制造的。因此,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建筑物、桥梁的形状,以及无法得以稳定再现的纯手工艺品、农畜产品等并不能够成为外观设计。根雕艺术家将一块形状奇特的树根雕刻成一件艺术品,因该艺术品的形状与树根独特的自然形状以及艺术家个人的手艺密不可分,他人无法在普通树根上雕出外形相同的根雕,该艺术品并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126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22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127

49、新颖性不属于现有技术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抵触申请没有抵触申请 申请日以前 不包括申请日时间界限 不区分出版物、使用等公开方式公开方式 统一的国际标准地域界限在先申请9;13 细则在后公布或者公告128公开后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的特殊情形24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31 细则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129创造性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发明实质性特点进步实用新型130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新颖性,只能将一项发明创造的内容与单独一项现有技术进行对比,不能与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现有技术结合起来进行对比。而在判断创造性时则可以将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现

50、有技术结合起来与一项权利要求的内容进行对比。“抵触申请”可以单独用来评价新颖性,却不能单独或者结合用来评价创造性。一项发明创造的所有技术特征都在某一项现有技术中公开了,才不具备新颖性。判断创造性,就是判断若干现有技术的结合是否使该发明创造对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显而易见。只有具备新颖性的发明创造,才有进一步判断其是否具备创造性的必要。131实用性能够制造或者使用(产业上的实用性) 符合自然规律 一般技术人员能够稳定的重复再现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有益性)13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抵触申请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不与他人在先合法权利相冲突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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