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精选保险合同范文锦集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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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精选保险合同范文锦集七篇精选保险合同范文锦集七篇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保藏。保险合同 篇1一、责任范围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遇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依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二、赔偿额度1.死亡:最

2、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2.伤残:A.永久丢失全部工作实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B.永久丢失部分工作实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C.短暂丢失工作实力超过5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赐予赔偿。注:(1)本公司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2)被雇人员的月工资是按事故发生之日或经医生证明发生疾病之日该人员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接实际月数平均。三、除外责任1.斗争、类似斗争行为、叛乱、罢工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2.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

3、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3.由于被雇人员自加损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4.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四、保险费在订立本保险单时,依据被保险人估计,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计算预付保险费。在本保险到期后的1个月内,被保险人应供应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凭此调整支付保险费。预付保险费多退少补。被保险人必需将每一雇用人员的姓名及其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妥为记录,并同意本公司随

4、时查阅。五、赔款1.如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的事故,被保险人应快速将具体状况通知本公司。2.在未经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事项不能作承认、提议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帮助。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犹如时又有承保同样责任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对有关赔款及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4.索赔期限,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过1年。六、其他事项1.被保险人应对其经营的业务,实行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2.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险人取消保险单,保险费照上述四项调整,按日计算退费。3.被保险人和本公司

5、发生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附加医药费保险条款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论遭遇意外损害与否,因患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单只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每人累计以不超过本保险单附加医药费的保险金额为限。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的赔偿费用,依

6、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对人身伤亡的赔款,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5万元为限。雇主责任险赔偿金额表项目损害程序按保单规定赔偿最高额度的百分比(%)(一)(二)(三)(四)(五)(六)身故(失踪不能作为意外身故,但因乘坐飞机或船只失事而致完全灭失的不在此限)全身瘫痪(必需终身卧床或永久丢失工作实力)保险合同 篇2原告xx,男,xx年xx月xx日诞生,民族汉,工作单位:xxxx,住址:xxxx。托付代理人xxx,女,xxx年xx月xx日,民族汉,托付权限:全权代理。被告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公司地址址:xxxx诉讼

7、恳求:原告于20xx年3月25日向被告人购买车险(被保险车辆为浙xxx,),保险期间从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3月25日,保险范围为?。原告于20xx年11月30日出险,与牌照为浙xxxxx的车辆发生碰撞,未造成人身损害,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原告负全责,两车财产损失共计xxxxx元,原告于?月?日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被告于?月?日以“原告驾驶证过期”为理由拒赔,故原被告之间因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原告主见被告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额赔付,并担当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理由如下:1、被告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驾驶证过期免于赔偿”的免责条款无效。该条款系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依据中华

8、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险合同的格式免责条款,未尽告知义务的无效。原告在购买前后,被告未就该保险条款对原告履行告知义务,原告也从未在保险格式合同上签名表示已获知了解该条款内容及含义,被告也未通过其他任何途径向原告告知该条款内容,也未尽任何提示义务,因此,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2、原告人驾驶证有效期至20xx年9月,出险时间为20xx年11月,依据交通管理法规,超过有效期一年未重新注册换证的吊销驾驶资格,原告的驾驶证虽在形式上超过了有效期,但实质上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有效资格,且目前原告已经重新申领新证,交警部门确认的驾驶证有效期自20xx年9月8日起6年,可见交通管理部

9、门已对原告出险时的驾驶资格予以确认。原告的驾驶资格,形式上已获得相关部门的追认,同时在实质上又未增加保险人的赔付风险,因此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各项条件均未变更,被告仅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赔于法于理不合。3、依据现有关于交强险的规定,“驾驶证过期”不能作为拒赔的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复印件);2、保险合同原件;3、修理记录及清单;4、修理发票;5、原告及托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依据以上陈述事实和理由,恳求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诉讼恳求。此致Xxx区人民法院附:1、本诉状副本1本(依据被告人数确定)2、(证据清单)起诉人:XXXX年X月XX日保险合同 篇3债权

10、人(甲方):_保证人(乙方):_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供应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一、乙方供应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二、乙方供应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

11、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担当保证责任。四、乙方担当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保险合同 篇4劳动合同的初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结果。劳动合同的续签同样须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样看法。假如双方难以达成一样看法,一拍两散了,有没有什么分手费呢?

12、20xx年1月1日起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制度。与商业合同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在法律地位方面虽然是同等的,但在经济地位方面是有强弱差异的。因此,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对劳动者赐予经济方面的肯定补偿或资助还是有必要的。这一法律规定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行是第一次,但在过去的企业用工制度历史中也是有着渊源的。20xx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xx280号)中有“生活补助费”的相关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

13、)废止后,。,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这一规定,仅适用于20xx年10月以前就业的国有企业员工。也就是说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初签合同的劳动者并无权利取得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未续约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义务。实施之初,有部分企业有诸多不解。而从劳动者的利益爱护角度而言,这一法律规定也有其现实的必要

14、性。其一,未续约的劳动者中有相当比例的人即面临失业之窘境,维系其本人及家庭的生活须要有肯定的经济支持;其二,中国传统历史中的流亡、破败之富贵之家亦有散发资财予以佣工的道德习惯,而或兴或衰的企业可以不费一文地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现代伦理缺乏广泛的民众基础;其三,现实的失业保险制度下的劳动者保障水平很低。无论劳动者与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凹凸,无论失业保险基金是否富余,立法及实践中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严格地限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按目前的支付水平,仅为每月几百元而已。法律就是法律。依法生效的法律必需得到遵守。关于合同期满未续约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分述如下: 适用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

15、条的相关规定,而未续约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除外)。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次十二条补充规定: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起算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时间为20xx年1月1日。支付标准(年限折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16、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受限即:年限折算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标准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对于企业来说,该项经济补偿金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是合法用工状况下的用工成本。在将来的立法可以考虑:支持企业将该项经济补偿金按年预提相应的打算金,并赐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从而适当地降低企业的负担,增加企业用工的主动性。劳动法律 的 合同正常到期 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可以看出,合同正常到期,满意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条件,用人单位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详细地说,首先劳动合同终止后不须要赐予经济补偿金的特别状况。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订合同,并且续订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状况不须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劳动者本人不情愿续订合同。除上述特别情形不须要赐予经

18、济补偿外,其他的状况应当赐予经济补偿,详细包括:(1)用人单位用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或是更不利劳动者,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不同意订立合同,劳动者同意订立的;(3)双方都不同意订立合同的。这三种状况中,用人单位主观上并没有续订合同之意,最终造成劳动者不能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应赐予经济补偿金。所以,只要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并没有主观意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最近有网友询问到在07年11月28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 合同到20xx年11月27日到期,公司通知不续签,公司只承认支付两个月的

19、经济补偿金。公司的这一做法是错误的。依据劳动部309号文件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但没有硬性规定不给,同时在劳动部劳部社发20xx12号文件的第三条其次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该规定正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一样的,因此公司只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错误的,应当从员工进公司的那一天起先计算经济补偿金到合同终止时为止,根据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基数应当是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与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主动辞职,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若单位存在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你仍旧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

20、偿金。另外,建议你要求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即20xx年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案例介绍:李某于20xx年8月20日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xx年8月25日。 20xx年7月8日,单位发给李某一份征求看法单,看法单写明:“您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将于20xx年8月25日期满,今特提前1.5个月征求您看法。现单位不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期满后续订劳动合同为三年。请您慎重考虑,期满后须要续签合同还是不再须要续签合同,将个人看法记录在个人看法栏内并签名,不认可上述条件或逾期不交此单的视作本人拒签劳动合同,20xx年8月25日期满后,人事科将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李某收

21、到此“征求看法单”后,在20xx年7月20日前按时递交了征求看法单,并签注“同意续签合同一年”。 20xx年8月25日单位以李某不愿续订合同为由,终止了李某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后李某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单位因协商不一样终止劳动合同,恳求单位支付李某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单位认为,单位情愿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而且希望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并没有降低原合同条件。李某认为,本人同意续签合同,但只情愿再续签一年。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样,员工并不肯定要听从单位提出的期限,而应由单位听从员工的看法。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单位与李某原合同为一

22、年期,现为遵循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单位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在此状况下,李某应当听从单位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单位也无需再与李某协商。单位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法律规定,无需向李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律师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劳动条件二、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字面说明为“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肯定空间和阳

23、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平安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好像将劳动条件等同于劳动合同条件了。该会认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九项必备条款之一,是劳动合同的一项主要内容,既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发挥整体功能和显示生命力的重要内部条件。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双方普遍关切的一个基本问题,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同时,仲裁委员会也认为,遵循 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公司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提高了劳动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故裁决劳动者败诉,单位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链接:劳

24、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样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期满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作者:艾小川发布时

25、间:20xx-07-13 09:45:21周某原系某公司职员,从事财务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因经济补偿的问题不能达成一样看法,周某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裁定某公司依法赐予经济补偿金。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本案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为五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即实际工作的年限为经济补偿的年限。其次种看法认为,本案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为四年零三个月。笔者同意

26、其次种看法,理由如下: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系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依照该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根据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其次,在本案中,当时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的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查此两部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均不是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即劳动合同期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的规定,本案经济补偿计算的起算点为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3月31日终止,总计四年零三个月的期限,折合经济补偿金为四个半月的工资。保险合同 篇5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代理人)居处:负责人: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居处:负责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同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样,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第一条 总则1、甲方托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

28、担当,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干脆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其次条 代理范围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详细险种见附件一);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4、甲方以书面形式托付的其他特定事项。(二)地域范围_行政区域内。第三条 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

29、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第四条 代理费用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终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2.按本合同约

30、定收取保险费;3、有权依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6、有权依据须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二)甲方的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学问培训;3.对在甲方核保权限内且单证齐全、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定的投保单,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保确定;4.乙方新单保费划入到甲方后,因甲方缘由未出单,在此期间被保险人遭遇意外责任赔偿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5.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

31、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学问培训;3.有权从甲方处获得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4.有权要求甲方刚好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二)乙方的义务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现有的业务渠道或业务关系单位发生团体的、同险种的业务往来;2.担当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的员工、个人代理人或专管员,不得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后六个月内的员工、个

32、人代理人;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刚好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7.在代理甲方的保险业务时,必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8.必需运用甲方供应的宣扬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各种表格等资料文件,且不得修改;9.依据甲方须要,帮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隐私负有保密义务;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须刚好将全部的客户资料、各种单证、未交接的保险费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缴甲方,并通知相关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客户的利

33、益;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第六条 代理业务操作规程依据中国保险公司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详细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单证管理(附件二);(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1、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开设独立的保险费帐户,在交接投保资料的同时,将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暂收保险费划入到甲方指定的帐户;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3、保险费帐户:户名:帐号:开户行:4、甲方依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五)甲方应为乙方单

34、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便利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别缘由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样后,以书面形式变更。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需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其次款其次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其次款其次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担当甲方因此遭遇的损失;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

35、应当担当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担当违约责任。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终局法律约束力。第十条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说明,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按保险行业惯例说明。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

36、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保险合同 篇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企业车辆保险相关事宜,本着同等互利、公允、诚恳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详细协议如下:一、合作内容1、甲方及所属公司全部车辆的保险由乙方承保,与乙方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在承保期间内乙方应刚好处理甲方投保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2、甲方车辆向乙方投保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30万或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万或以上)、盗抢险、玻璃单独破裂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进口车按进口玻璃)、不计免赔险。其他险种如划痕、涉水损失险等,可由企业自选。3、员工私家车可自愿选择在乙方投保,投保险种由车主自主选

37、择。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时供应本协议附件,以保证合作协议的执行。二、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企业全部车辆(团车)保险到期须在乙方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合作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三、服务承诺1、 平安培训:乙方承诺对甲方企业员工做车辆平安学问、汽车保养、保险报案理赔学问的培训,要求每季度培训一次,详细由甲方支配,时间确定后需提前三天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于乙方对培训内容进行充分的打算。2、 赠送险种:企业团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乙方免费赠送自燃险,乙方的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员工私家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

38、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3、 保险理赔服务:3.1、理赔时效:在甲方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状况下,*元以下案件,一个工作日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万元以下的案件,七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人伤案件在治疗结束,资料齐全有效、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3.2、专项服务:须要向第三者车辆及对方保险公司递交理赔资料或者协谈的,乙方服务专员协作帮助处理。3.3、正常案件执行上述3.1、3.2服务承诺内容。3.4、非正常案件,指责任方无保险、保险保障不足或者偿付实力不足,但造成甲方企业车辆损失的,甲方应将索赔权益转让给乙方,并协作供应有关信息,由乙方先行赔偿之后实行代位

39、追偿,乙方必需接受不得推卸。3.5、乙方车辆损失险中包含雪灾、冰陷造成的车辆损失,车辆局部损坏或全损均赔偿。3.6、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城市百公司以内非道路交通事故,乙方免费救援,超过百公里的救援费用由甲方担当。4、保险费的结算:4.1、乙方保证每个车辆保险期间的无缝对接,保费与甲方月结月清。5、甲方员工私家车辆享受以上服务承诺。四、车辆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备注:行车证车主为企业的属性为团车,行车证车主为个人的属性为私家车4.1、企业团车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的*折计算投保4.2、私家车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的*折计算投保4.3、企业团车保险费用整单折扣在标准保费基础上实惠*%。4.4、员工私家车可

40、自愿选择在乙方投保,乙方的电话车险业务私家车商业险较传统销售渠道可再多省*%;五、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 在乙方违反协议内容约定时,如甲方要求解除合作协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3、 经双方协商一样,在乙方应刚好处理好甲方理赔事宜后,合作协议接着履行。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附件:甲方车辆清单、行车证复印件、甲方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经 办 人:经 办 人:住 所:住 所: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

41、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保险合同 篇7第一章 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 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一)被保险人全部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其次条 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一)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二)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其次章 保险责任第三条 由于雹灾干脆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四条 下列缘由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有意、违法行为;(二)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

42、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缘由。第三章 保险期限第五条 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详细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第四章 保险产量、保险价格第六条 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3至5年平均亩产量的30%至60%(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国家小麦最低爱护价格。第五章 保险金额、保险费第七条 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第八条 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第六章 赔偿处理第九条 保险小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担当赔偿责任:(一)全部损失保险小麦发生下列雹灾损失时视为全部损失:1.收获期前:(1

43、)90%(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2)保险小麦损失严峻,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确定改种其他作物。2.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10%(含)。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保险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保险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二)部分损失保险小麦遭遇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依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果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

44、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第十条 假如保险小麦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遇非保险责任灾难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难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供应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需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快速审定、核实。第七章 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全部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第十四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遇其他缘由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刚好通知保险人,并依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帮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第十五条 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实行必要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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