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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招标采购技术规范书目 录一、通用部分51 总则51.1 一般规定5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5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6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5 标准和规范8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91.7 备品备件10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01.9 安装调试要求10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02 通用技术规范113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11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1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13二、专用部分161 工程概况162 设计及运行条件163 技术规范183.1 性能要求183.2 结构要
2、求/系统配置要求193.3 供配的辅助设备要求203.4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223.5 柴油机技术参数263.6 发电机规格参数263.7 性能保证值(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填写)263.8 质量保证263.9 工期保证274 供货范围275 技术附录28技术附录A 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28技术附录B 投标方提出的技术偏差表32技术附录C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33技术附录D 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34技术附录E 投标方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35技术附录F 投标文件应使用的计量单位和符号36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3、备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型式:套发电机功率:励磁方式:供货范围表1 本表规定了本次招标设备的主要供货范围,将作为评标过程中评价供货范围的依据。2 投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表范围。3 具体供货明细见专用部分。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柴油发电机组套2柴油机燃油系统套3柴油机冷却系统套4柴油机排气系统套5柴油机润滑系统套6柴油机启动及励磁调节系统套7热工电气盘柜套一、通用部分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项目名称 项目 容量及参数 机组的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
4、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1.3 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偏差表”中。1.1.4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1.1.5 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
5、1.6 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1.1.7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1.1.8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具体要求见商务部分。1.1.9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1.1.10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1.11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编码系统。投标方提供的
6、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系统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码符号。电厂标识码采用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1.2.1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1.2.2 投标方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
7、收证明。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3.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1.3.2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1.3.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4.1 一般要求1.4.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
8、制(文字为中文)。1.4.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4.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天(根据实际工程要求)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1.4.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4.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
9、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1.4.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4.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正式纸质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6套,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AutoCAD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可编辑的电子版图纸需按比例制图。1.4.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1.4.1.9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1.4.2
10、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4.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可自行细化)(1) 技术资料及图纸和供货清单;(2) 运输方式,分开运输时,主件的尺寸和重量;(3) 典型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进口设备应提供原件及中文版本说明书)(4) 电气接线图、原理图(5) 起停控制逻辑图(6) 保护配置图(7) 平面布置图、安装图(8) 柴油机、发电机、保护装置、开关设备及附属装置的详细资料、结构特征的详细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9) 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1.4.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 20 日内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
11、。)(1) 技术性能参数表(包括额定参数,性能保证参数,发电机三相短路容量、发电机暂态、次暂态电抗,绕组对地电容、交流电阻、机组允许全电压直接起动的电动机总容量及其中单台电动机允许的最大容量,空载发电机在突加不同功率因数的负载时的电压降落曲线等)(2) 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包括柴油机、发电机、控制柜、馈电柜等)(3) 检修起吊重量及净空尺寸资料图(4) 机组总体装配图(5)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各部件外形尺寸(平、断面三向视图),明确标出设备本身与外界的接口的定位尺寸、接口尺寸。(6) 柴油发电机房设备布置推荐平、断面布置图。(7) 柴油发电机组基础图,含各点动静荷载,典型部件的重量等。(8)
12、电气原理图、安装图(包括装置原理图、系统接线图、内部接线图和端子排图等)。(9) 机组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系统原理接线图(10) 机组保护配置及定值清单、I/O清单(11) 机组起停控制逻辑图(12) 机组电缆连接图及电缆清册(13) 燃油、冷却、润滑油、排烟管系统图及其管道布置图。(14) 各系统工艺流程图(15) 整机试验报告(16) 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清单。1.4.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1.4.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
13、括但不限于:(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电气图纸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4)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5) 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1.4.2.5 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2) 投标
14、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型式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5) 竣工图纸、资料。1.5 标准和规范1.5.1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件的制造、验收和交接以国家标准为主要依据,并参考电力行业标准和引进设备公司有关国际标准,同时必须符合我国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强制性标准和规定。1.5.2 技术标准应执行发标时的最新版本。1.5.3 引进型机组则按相应国家
15、标准和该制造厂(公司)标准,但不得低于中国国家标准。 使用的主要标准如下:1.5.3.1 GB156 标准电压1.5.3.2 GB/T762 标准电流1.5.3.3 GB2819 交流工频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1.5.3.4 GB2820 250至32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1.5.3.5 GB4712 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要求1.5.3.6 GB12786 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1.5.3.7 ISO8528-1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交流发电机组1.5.3.8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1.5.3.9 GB11021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1.5.3.10 D
16、L 5222 导体和电气设备的选择1.5.3.11 GB/T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1.5.3.12 GB12193 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1.5.3.13 GB191 包装贮运标志1.5.3.14 国能安全2014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5.3.15 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1.5.3.16 其它相关标准,如ISO、IEC、IEEE等国际标准1.5.3.17 JB2420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1.5.3.18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1.5.3.19 DL/T5153-2002火力发电厂
17、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1.5.3.20 DL/T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1.5.3.21 GB/T15548-1995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1.5.3.22 GB/T2820.1-1997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组第1部分:用途、定额和性能1.5.3.23 GB/T2820.3-1997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组第3部分: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1.5.3.24 GB/T2820.5-1997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组第5部分:发电机组1.5.3.25 GB/T2820.6-1997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组第6部分
18、:试验方法1.5.3.26 ISO8528-1往复式内燃机驱动交流发电机1.5.3.27 GB/T1029-1993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1.5.3.28 GB/T1993-1993旋转电机冷却方法1.5.3.29 GB/T7409.1-1997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定义1.5.3.30 GB/T7409.2-1997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电力系统研究用模型1.5.3.31 GB10086.1-1998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测定方法1.5.3.32 GB10068.2-1998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限值1.5.3.33 GB10069.1-2006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1部分
19、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1.5.3.34 GB10069.3-2008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3部分 噪声限值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6.1 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技术参数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在表1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偏差表)中。1.6.2 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7 备品备件1.7.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7.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1.7
20、.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身保修。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8.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
21、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9 安装调试要求1.9.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1.9.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1.9.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
22、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10.1 清洁1.10.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1.10.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1.10.2 油漆1.10.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1.10.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1.10.2.3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1.10.3 标志1.10.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
23、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1.10.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13306-91产品标牌的规定。1.10.3.3 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1.10.3.4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1.10.4 装卸、运输与储存1.10.4.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1.10.
24、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1.10.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2 通用技术规范具体要求见专用部分第3条。3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3.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3.1.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员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员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饭
25、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方填写)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员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职称人数1指导安装2调试3性能试验4交货验收3.1.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 投标方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3.1.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
26、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序号工序名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
27、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3.1.2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方提供方便。3.1.3 培训3.1.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3.1.3.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培训计划表序号培训内容计划人月数培训教师构成地点备注职称人数3.1.3.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3.1.3.4 投标方为招标人培
28、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3.1.4 设计联络会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3.2.1 概述3.2.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3.2.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3.2.2 工厂检验3.2.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29、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3.2.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3.2.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3.2.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3.2.3 设备监造3.2.3.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3
30、.2.3.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并安排出一个大体的检验时间表,同时要提供进行检验(试验)的制造厂所在地地址。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3.2.3.3 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201328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3.2.3.4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3.2.3.5
31、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方确定)监造和检验的主要项目见下表:柴油发电机组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须接受。柴油发电机组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序号监造部套监造内容监造方式HWR数量1材料原材料质量证明书2机组整机组装试车本体制造及组装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3.2.3.6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以下方便:(1) 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投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2)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
32、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将提投标方便。(3)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3.2.4 设备应进行型式试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并提供合格的试验报告,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3.2.5 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33、。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3.2.6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3.2.6.1 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投标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3.2.6.2 投标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3.2.6.3 投标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在当地的伙食和交通等费用。3.2.7 性能验收试验3.2.7.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测试单位为招标方指定的国家级测试单位。3.2.7.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3.2.7.3 性能试验的时间:见商
34、务条款。3.2.7.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配合;如个别部套件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3.2.7.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1) 测量绝缘电阻(2) 发电机起励试验(3) 测量电压冷热态变化(4) 测定频率波动率和调整率及稳定时间(5) 测定电压波动率和调整率及稳定时间(6) 启动试验(主要考核机组启动性能)(7) 测定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8) 测定在不对称负载下电压不平衡度(9) 稳定功率连续运行八小时试验(其中包括过载1小时)(10) 机组发电机绝缘介电强度试
35、验(11) 水预热系统自动和手动检查试验(12) 组自动启动功能试验(13) 润滑油压和机组超速保护动作试验(模拟试验)3.2.7.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规范性能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试验。3.2.7.7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及考核(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承认。(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3) 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设计保证值,按照商务合同条款进行考核。二、专用部分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2 设计及运行条件2.1 水文气象条件此处由招标单位填写2.2 地质条件此处由招标单位
36、填写环境概况表序号名称单位数值1主厂房零米海拔标高m2当地大气压力hpa3年平均最高气温4年平均最低气温5年平均相对湿度%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7基本地震烈度度8极端最高气温9极端最低气温10最大风速m/s11历年最大积雪深度cm12年平均降水量mm13覆冰厚度mm14全年主导风向15气候特点16污秽等级级2.3 输配电布置2.3.1 电厂 容量及参数 机组以发电机变压器组接线接入kV配电装置。厂用起动和备用电源由系统kV降压提供。2.3.2 厂用电系统2.3.2.1 高压厂用电系统:KV、三相、50Hz。2.3.2.2 低压厂用电系统:V、三相四线、50Hz。2.3.2.3 直流控制电源:DC
37、 V,来自 V蓄电池组,电压变化范围从 V到 V。2.3.2.4 直流动力电源:DC 220V,来自220V蓄电池组,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V。2.3.2.5 设备照明和检修电源:设备照明采用单独的400/230V照明变压器供电;检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380V、三相、50Hz;单相220V。2.3.2.6 低压交流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三相四线制。2.4 运行条件2.4.1 系统额定频率: 50 Hz2.4.2 系统运行电压:kV2.4.3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kV2.4.4 与其他设备连接方式:。2.4.5 安装地点:室内安装423 技术规范本招标书的范围是柴油发电机组及与其配套
38、辅助系统、仪表、控制、继电保护等设备。3.1 性能要求3.1.1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应设计和制造合理,并能安全、稳定和连续运行,在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种条件下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并且不会引起过大应力、振动、腐蚀和操作困难,产品及材料符合中国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3.1.2 在规定环境条件下,当采用符合要求的燃油时,柴油发电机组应能提供按本规范书要求的额定出力,当电厂失去厂用交流电源时,其容量足以供给所有保安负荷。3.1.3 柴油发电机组应能满负荷连续运行24小时,1小时过负荷能力为110(每运行12小时)。发电机应有15秒钟1.5倍的过电流能力,且允许经过一段时间后重复
39、这种运行方式。3.1.4 在任何负荷的稳态条件下,应维持电压在0.5,频率在0.25额定值偏差范围内。3.1.5 在突然启动带负荷的暂态条件下,电压应不低于90,频率应不低于95,且恢复时间在7秒以内,暂态过程是由于机组从空载分批带负荷,电动机成组起动以及最大1台电动机起动等突然带负荷期间引起的。电动机的起动电流按6.5倍考虑。当400V保安段工作电源消失,经确认后7-10S内能可靠自起动,电压、频率达到额定值,并可带100%额定容量电动机负荷。机组自动起动方式为厂用电断电时的自动起动,厂用电断电信号为无源接点信号。起动柴油机指令类型为无源干接点脉冲。3.1.6 电压调节范围5,频率调节范围2
40、.5。3.1.7 柴油发电机组应能在接到起动信号6s内,允许首次加载50%负荷;10秒内达到额定转速和额定电压,并具备带满负荷条件。3.1.8 柴油机和发电机应安装在同一公用基础上,底盘应带有消振装置,底盘适合于固定在混凝土基础上,投标方应提供底盘和膨胀螺栓。3.1.9 处于热备用状态的辅助设备,应适应规范书规定的辅助电源运行,但是在机组起动期间,该辅助电源应不使用。3.1.10 机组在空载条件下,应能以额定转速内任一速度运行,在任一负荷下以额定速度运行而不会引起过度振动或危险应力。整个机组应能20超速度运行不会引起任一部件故障。3.1.11 柴油发电机组保证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接起动指令后在
41、10秒内一次启动成功。在60秒内实现一个自起动循环(即三次起动)。若自起动连续三次失败,则发出报警信号,并闭锁自起动回路。在招标方所提供的现场条件下,机组一次启动成功率不小于99%。3.1.12 柴油发电机组自起动成功的定义是: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转速,发电机在额定电压下稳定运行23秒,并具备首次加载条件。3.1.13 投标方将提供就地自动准同期柴油发电机的手段,以供柴油发电机带负荷试验。3.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3.2.1 柴油发动机3.2.1.1 柴油机应采用V型高速废气涡轮增压型,四冲程,闭式循环水冷却方式。柴油发动机应能快速起动和达到额定转速迅速带满负荷,柴油发动机采用直流电动机起动
42、。柴油机采用进口优质品牌。3.2.1.2 为了保证柴油发动机达到规定的性能,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必需的辅助设备。3.2.1.3 柴油发动机允许使用的燃油为: _轻柴油,润滑油为(投标方填写)。3.2.1.4 燃油机头油箱和日油箱均设置油位标尺和油位开关,两箱之间设置燃油传输泵,传输泵应能自动起停和手动控制。3.2.1.5 当机头油箱油量仅能满足机组额定运行30分钟时则油位开关发出告警信号,机头油箱最大容积应满足机组额定运行6小时用油量要求。3.2.1.6 当日用油箱油量仅能满足机组额定运行2小时,则油位开关发出告警信号,日油箱容积不应低于机组额定运行24小时的要求。3.2.1.7 日油箱至机头油箱
43、之间的连接管路、阀门、传输泵等及油漆均由投标方成套供货。日用油箱留有与招标方输油管道连接的接口,具体位置和管径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投标方与招标方的供货和设计范围接口在日用油箱与招标方输油管道的接口。3.2.1.8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机组在满负荷、3/4负荷、1/2负荷时燃油消耗量表。3.2.1.9 柴油发动机的冷却方式为冷却方式:闭式水循环,强制风扇冷却,带中冷器。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包括循环水泵、散热器、散热器支架、鼓风式风扇以及带有旁路的自动温度调节器,冷却系统应采用浸入式加热器。投标方提供机组在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故障或断水的情况下启动并稳定运行的时间和能力,并不损坏任何机械和电气设备;投
44、标方可在投标时对此方面的情况进行介绍。招标方不提供额外的闭式循环冷却水水源。柴油发电机组应能在冷却水故障的情况下维持运行5分钟时间而不损坏任何部分。3.2.1.10 柴油机的排烟管道及管道保温保护层、补偿器、支吊架、消音器等附件均由投标方设计供货。设计配合时,投标方提出支吊点位置、荷载等资料。3.2.1.11 柴油机本体的保温隔音层由投标方设计供货。3.2.1.12 日用油箱由投标方供货,油箱应设呼吸孔、排污孔、人孔门等必要开孔,呼吸孔应配阻火器。油箱表面油漆及内壁防腐由投标方负责。3.2.2 同步发电机3.2.2.1 发电机采用进口:三相同步交流发电机,选用进口优质品牌。同步发电机为水平卧式
45、,防滴密封外壳和密封套筒轴承,发电机绝缘水平为H级,防护等级IP23。3.2.2.2 定子、转子绝缘采用H级,发电机应能在环温45条件下,以温升80连续运行,而不影响机组保证寿命。3.2.2.3 发电机是3相、400V、50Hz、额定功率因数COS滞后0.8、星形接线、中性点直接接地,空载额定电压畸变不大于5。3.2.2.4 为达到精确地调节电压、快速的响应特性和高的可靠性,采用无刷旋转励磁。无刷励磁装置应有与发电机相匹配的绝缘和温升水平,并且应与发电机同轴安装。3.3 供配的辅助设备要求3.3.1 电气设备3.3.1.1 柴油发电机组主开关设置在柴油机房的投标方提供的就地配电柜上,开关的额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