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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3篇 县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第1篇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场股、企业登记股、综合股、办公室、法制股、经检大队、监察室、县消委办、县个私协、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股,详细负责组织协调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专项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市场主体规范 1.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依法办理(证)照,且亮(证)照经营,商品货物摆放整齐。 2.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盗版侵权出版物等商品;无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欺行霸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商品等违章违法
2、行为。 3.落实重要商品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禽畜及水产品检验检疫公示到位;熟食品经营设施配套完善,有防蝇防尘罩,经营行为平安、卫生、规范。 4.市场设有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专属区域,无乱收费行为。 (二)市场设施规范、管理有序 1.市场设施设备完善,功能分区、划行归市合理,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消防平安通道合理畅通,消防设施配套完善,防火防盗平安措施落实,有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市场供水、供电、排污及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完备并运行良好,有车辆临时停放场所并管理有序;市场公共厕所规范整齐,并有专人管理。 2.有12315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室(站);有定期检测合格的公用电子公允秤;落实食品快速检测
3、制度并有记录。 3.建立完善市场管理机构,制度完善并上墙,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4.市场内外环境干净整齐美观,落实市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配备有特地保洁人员,场内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无蛛网,市场应定期消毒除害并有记录。 5.禽畜经营区做到宰杀与经营分别,配备完善的污物(水)处理和消毒设施;水产区设施设备完善并随时清除内脏污物(水)等,保持场所清洁。 6.仔细落实五包责任制。店(摊)前应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齐、包设施的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店(摊)前卫生秩序设施良好。 7.市场收集整理各类创建、创卫资料,并组卷存档备查。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1.严格落实市场主办单位
4、第一责任人制度。工商所要与市场签订责任书,明确市场主办单位作为市场主体在文明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其在市场管理、维护、运行中的各项职责,确保市场平安有序、规范运行。 2.工商所是城区集贸市场主体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城区市场及场内经营者实施行政监管,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好创建各项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对各市场要落实分管领导和监管干部,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并签订责任书,逗硬考核奖惩。 3.市场股负责组织、协调、沟通文明创建市场专项整治各项详细事务,上传下达,搜集整理总结汇报。全面指导、督促城区市场的文明创建工作。 综
5、合股负责对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平安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工商所搞好市场流通领域和五小食品的监管工作。 企业登记股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集贸市场经营户主体资格的规范指导。 县消委办担当集贸市场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的指导,爱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委分会刚好调解处理消费投诉纠纷。 法制股(经检大队)担当对集贸市场内打假等各类违章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财务室)确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车辆、资金到位。 人教股做好市场整治活动中干部职工教化引导工作。 县个私协负责指导工商所开展对市场个私协会会员的教化宣扬。 监察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状况进行督查、督导,对创建工作中失
6、职、渎职行为提出问责处理看法。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来抓。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市场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提出整治措施方案,指导督促其限期逐项进行整改,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1.全面综合整治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商所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对责任市场的综合治理,提出整改措施方案,逐项落实。 2.复查巩固阶段(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对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的状况进行总结再评估,并进一步深化,查漏补缺,巩固取得的成果,保持良好态势。 3.迎检打
7、算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在整改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问题和弱点,确保万无一失,一次性迎检胜利。 4.总结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仔细总结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城市创建工作中的贡献,接着深化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导督促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县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第2篇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加强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切实解决我市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全面达标原则,以优化市场布局、改善市场环境、便利群众消费为宗旨,全面落实各县(市、区)属地管理职
8、责、市场开办单位创建主体责任和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市场创卫工作体制,集中人员、集中力气、集中时间,打一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促进集贸市场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文明经营,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全面开展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大力改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状况,使全市全部依法核准登记的集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齐、日常管理和市场周边环境符合创卫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石家庄市加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如下: 组长:赵文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魏战路 市政府副秘书长
9、 常志卷 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委、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中心主任王石柱担当,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商务局、工商局、城管委、食药监局、卫计委、农牧局等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集贸市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日常工作,负责集贸市场创卫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严格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集
10、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标准、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监督、检查、验收各县(市、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状况。 (一)各县(市、区):成立本辖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集贸市场的摸底调研(包括市场数量、位址等,并在石家庄市地图中标明);制定本辖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马上着手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二)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便民市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督导各县(市、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详细落实和便民市场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和验收工作;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11、 (三)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市场和摊位商户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 (四)市工商局:负责整治和规范市场内商户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行为。 (五)市城管委:负责督导市场管理单位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和人员,确保市场环卫设施齐全、符合卫生要求,市场整齐、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监督规范集贸市场和城区临街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落实禁止市场货品外溢的相关措施,整治公路市场,治理占道经营。 (六)市卫计委:负责指导合理设置健康教化设施;根据病媒生物预防限制管理方法的要求,督导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限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12、治法的要求,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七)市食药监局:负责市场销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 (八)市发改委:负责规范集贸市场价格管理工作。 (九)市质监局:负责集贸市场内计量器具的监管。 (十)市消防支队:负责集贸市场的消防平安监管工作。 (十一)市公安局:帮助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创卫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保障整治工作顺当进行;严厉惩处阻挠破坏创卫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为创卫目标的实现供应有力保障。 (十二)市场开办方职责:负责全面落实开办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履行在硬件配套设施、消防平安、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平安、规范经营、宣扬教化、落实自律制度等创卫主体的责任。 五、工作标准 根据国
13、家卫生城市标准(2022版)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集贸市场日常管理的实际,制定我市集贸市场整治标准如下: (一)集贸市场 1、市场规划科学、管理规范,有市场布局图。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食品平安管理和卫生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组成和管理制度在市场内显著位置公示,有检查评比记录,奖惩措施;有健康教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2、市场开办者建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配备快检设备和检验人员,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或者托付、引入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对不能供应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含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
14、测,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结果刚好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平安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自觉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相关记录刚好、内容规范,信息全面,保证食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销售干脆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经营环境干净整齐,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的设备或者设施。 4、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防止措施落实,密度不超标。 5、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保洁制度和保洁要求;室内菜场、农贸市场的清
15、扫、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露天菜场和农贸集市四周的清扫和保洁,不得低于三级道路保洁标准。实行全日制保洁,地面摊位整齐,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室内卫生做到干净整齐,物品摆放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有防蝇、防鼠、防尘、防腐作用。 6、实行垃圾分类,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整齐,摊点及其四周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 7、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 8、 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二)临时便民市场 1、市场和疏导点有明确标识,明确公示经营时间和范围、管理人员、投诉
16、举报电话;有简易环卫设施。 2、市场要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占道经营。 六、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市场基础配套设施。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卫设施、给排水、公厕、垃圾站、污物(水)处置和消毒等服务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二)规范市场摊位摆设。商品划行归市,划定摊位摆设标线,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着力解决乱摆乱放等市场秩序方面的问题。亮证经营,大力整治和规范市场内业主户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行为。 (三)加大卫生保洁力度。根据市场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17、,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实行三定责任制(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实行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全天候保洁,保障市场整齐卫生。 (四)治理市场周边环境。坚决取缔在集贸市场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清理整顿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有效解决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安排,并实行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五)加强食品平安管理。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平安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市场设有特地的卫生管理部门
18、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严禁现场宰杀销售活离,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七、工作步骤 (一)宣扬动员阶段(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0日)。组织集贸市场召开动员大会,摸清辖区集贸市场数量,部署支配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比照创卫工作对集贸市场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要一场一策,制定每个集贸市场的整治安排、措施和进度,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 (二)集中整治规范阶段(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20日)。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各县(市、区)要督导辖区内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可以选择一批先行试点,建成创卫示范市场,再组
19、织其他市场现场观摩,从而带动其他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整体达标的要求。 (三)验收阶段(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由石家庄市加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治规范管理工作验收不合格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指责,对整治规范验收合格的市场,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相识,加强领导。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彻底解决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方面。各县(市、区)、各部门肯定要提高相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商务(市场
20、)、城管、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组成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实现属地网格化管理,形成统一步调、同心协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各方参加,全民动手的创卫格局,确保我市集贸市场创卫达标。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县(市、区)要根据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仔细落实;各成员单位严格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并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方案,严格根据方案实施。 (三)加大宣扬,营造氛围。在市场进出口设置健康教化宣扬栏和创卫学问宣扬栏,发放宣扬册(单),宣扬创卫信息、食品平安和健康学问。宣扬创卫标准、目标、要求,动员摊主和消费者参加,做到创卫要求人人熟知、标准
21、人人明白,活动人人参加。同时,要组织新闻媒体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加以宣扬,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予以曝光,从而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市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集贸市场的验收标准,分阶段检查、监督和考核各县(市、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状况,进行打分排名,将排名结果上报市政府并进行通报。各县(市、区)集贸市场整治管理机构每月对辖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排名,并将考核结果报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第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形式的集贸市场发展迅
22、猛,遍布全国城乡,在连接产需、引导消费、解决就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主动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管理粗放、经销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有的集贸市场甚至成了偷税漏税的特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藏污纳垢的庇护所,执法部门进不去的‘独立王国’。这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为此,国务院确定,从现在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包括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集贸市场专项
23、整治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整治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比较严峻的集贸市场;重点查处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亲密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中药材、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要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尤其是树立好的典型,带动面上的工作。浙江、广东、河南、河北、湖北、湖南、山东、安徽、辽宁、四川、陕西等省集贸市场数量多、交易量大,要将本省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集贸市场较为集中的地区作为重点,集中力气开展专项整治;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
24、市要对本地集贸市场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方案,并于3月20日前将本地确定重点整治的地区和市场名单报工商总局。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选择20个市场作为全国整治的重点。 各地要根据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气、重拳出击,彻底整治一批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剧烈的集贸市场。通过专项整治,使集贸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足。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各类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检查,严格根据企业和个体工商
25、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峻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德为。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亲密相关的假冒商品。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扬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对集贸市场周边地区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或窝
26、点进行严格检查,堵源截流,端窝挖点,确保假冒伪劣商品不流入市场。 (三)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检查进入集贸市场商品的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的产品和变质、失效的产品等。同时,要对集贸市场中的重点商品组织专项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要刚好向社会公布,对发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组织查处。 (四)强化税收征管。集中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虚假申报、隐瞒收入、违法运用发票、应建账而未建账、虚假记账、账实不符等违法行为。坚持查账征收原则,接着推动市场经营业户
27、建账制度。大力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纳税户籍管理。推行运用税控收款机,适时调整税收定额,强化税源监控。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坚决制止和订正地方擅自减免税的行为。对不同类型的市场,分别实行设置特地税收机构或托付有关单位代征等方式,强化市场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广泛开展税收法制宣扬,强化业户依法纳税意识。 (五)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分子,坚决依法惩处。同时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艺室、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品
28、,清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六)清除执法壁垒。对涉嫌地方爱护、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规章和部门规定,撤销那些名为实施市场封闭式管理、实为搞地方爱护主义、阻碍执法部门公正执法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等机构,创建良好的执法环境。 (七)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集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和公示制度、打假目标责任制等。市场主办单位要根据谁办市场,谁管市场的原则,切实负起市场管理责任。要引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做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计量精确,照章纳
29、税,诚信遵守法律,文明经商。 (八)肃穆执法纪律。严格依法行政,清除执法腐败,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构成犯罪的,刚好移送司法机关。对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肃穆处理。对与违法分子和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峻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九)加强舆论宣扬。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向经营者、消费者及全社会广泛宣扬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刚好通报整治工作开展状况及成果。同时,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教化人民群众,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着力抓好治本。
30、要深化调查探讨,实行治本之策。指导、督促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通过引进名优商品进场销售、开办专卖店等形式,提高市场商品的质量和档次,让名优商品渐渐占据集贸市场。在集贸市场内主动提倡并大力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化的营销方式,通过建立市场主办单位先行赔付和保证金制度等,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平安消费。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地方负责,落实责任制。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殊是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把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作为接着深化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
31、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明确职责,联合行动。全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总局会同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经营者运用的计量器具以及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管力度,严禁运用不合格或淘汰的计量器具;经贸部门要实行措施引导集贸市场改进经营方式,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
3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药材集贸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信息产业、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网吧、电子游艺室、书摊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的专项整治方案,依据各自的分工,亲密协作,大力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三)抓好督促检查。国务院将责成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集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力气对本地区重点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加强督查,并将实行状况刚好报工商总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3页 共23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第 23 页 共 2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