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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对策研究 摘 要:从安排经济到改革开放,我国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但关于医疗保险的专项法律却迟迟未出台,立法的统一性、层次性和操作性有待加强和完善。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推动基本医疗保险法的出台及其配套措施的制定;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主动解决现实问题;提升医保覆盖水平及质量,坚持立法公允原则,真正实现“全民医保,质量医保”的目标。 关键词:立法;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国逐步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医疗保障制度。对健康的关注已成为国家和公民主动追求的目标,从提倡“普惠医保”渐渐转变
2、为建设“质量医保”。2022年社会保险法的颁布,第一次明确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给予了公民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权益,为今后医疗保险的发展指明白方向。 一、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发展历程 从1949年建国起先,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时期,主要分为:劳动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之后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标记着劳动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确立。公费医疗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解放初期,可以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保障制度之一。由国家财政干脆拨款,个人看病自付很少费用,符合规定的大部分医疗药品费用由公费医疗经费报销。合作医疗是我国农
3、村长期实行的一项集体互助制度,它是农夫群众依靠集体组织的力气,在自愿原则下建立起的一种互助合作式的医疗保障制度。11019年12月,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标记着农村合作医疗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11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看法,明确指明建立“统账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资金筹集和运行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应覆盖城镇全部用工单位。在这一阶段初步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制度有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
4、疗保险制度的确定、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看法等,医疗保险法律体系的雏形确立。 2022年10月社会保险法颁布,这是我国社会保险领域第一部成文法。该法确立了医疗保险的法律地位,我国医疗保险法制化从今进入新阶段。我国的医疗保险立法也起先走上法典化的道路;以法律形式固化了政府和用人单位的责任,政府有补贴医保资金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需按时足额缴纳保险金;针对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惩罚措施,对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和代位求偿问题作出规定,给予了公民完整的社会保障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有效促进了劳动者参保者的主动
5、性,维护了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从法律渊源上讲,我国医疗保险专项立法滞后,无法可依。自社会保险法颁布至今已走过六年历程,但有关医疗保险的单项立法却迟迟未出台。目前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多是地方政府依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部门出台的文件、确定、部门规章,依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多为暂行规定、试行方法、条例和看法为主要发布形式。约束范围和影响力有限,地方政策的依据缺乏上位法的指导和约束,缺乏制度权威性和稳定性,导致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在地方上各自为政。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的规定仅有一章十条规定,法条内容仅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条件待遇、经办机构职
6、责等进行了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并未详细细化。这种框架式的立法对现实医保运行所产生的问题解决缺乏指导性,我国医疗保险法律体系还比较单薄。除了国家层面立法的缺失,各项配套法规也待进一步完善。 授权立法降低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医疗保险的产生依靠于人为的制度设计,其内在要求必需通过立法规范和强制实施,世界多国均将社会保险列为高层次立法,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这样的特点。医疗保险须要单独立法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经济体制未能调控到的领域的干预,立法的最终结果是对利益的调控和重新支配,是敬重公民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的重要体现。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社会保险法的制定由国务院社会保险部门起草,虽然该立
7、法不属于立法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但该立法事关公民基本权利,影响重大,所以立法的权利应交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授权于国家行政机关制定。 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公允性缺失。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分类。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保险体系的划分,是对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法律认可。2022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做好实行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看法,明确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反观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迁就了社会保险的城乡二元结构,对新政策的规定产生了冲突,违反了城乡统筹和法律同等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户籍和
8、身份为标准进行划分,城乡居民不同身份、不同职业确定了参保待遇水平的差异,实质则违反了公民有权利同等参加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宪法权利,固化了城乡二元阶层的结构;广阔基层、社区医院医疗资源匮乏,这就造成了基层地区、贫困边远地区人口很难享受到优质的医療资源,遭受大病只能去大城市,增加了就医成本;而三甲医院病源集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长期存在,使得医疗保障的质量大打折扣。 三、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对策 第一,推动医疗保险专项立法。我国医保发展已经入了全民医保阶段,专项医保法律的出台都不应一再推迟,医疗保险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冲突也不应一再回避,因为长期缺乏专项立法的指导,使得当下我国的医保制度陷
9、入了制度、管理的分割状态,各地区医保规定、待遇差异明显,严峻阻碍了基本医保制度的统筹和全民医保的实现38。 当前专项立法的任务就是急需出台基本医疗保险法。作为社会保险法的配套法规,立法机关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法的过程中,在宏观上应坚持社会保险法中的基本原则: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依法保障公民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社会保险法中对基本医疗保险仅有的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法中应将详细内容予以明确,而对于已经明确的内容,在实施程序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完善。同时也要留意几个问题:首先是当前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统筹的方式方法确定了医疗保险今后的发展趋势;其次是基本
10、医疗保险职工的个人账户问题,涉及目前门诊统筹的推行;第三是如何更好的实现医疗保险关系的转接和异地就医及费用结算报销,这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稳定运行提出了挑战;最终是缴费年限的确定,涉及合理筹资机制。 其次,削减授权条款,增加法律可操作性。我国的立法对于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有不少则实行了回避、授权的看法,立法机关的目的是为以后完善法律条文留有肯定的余地,以便将来汲取地方实践的阅历,最终形成法律制度;但就现实看,这种立法方法不仅不利于法律的执行、反而增加了法律实施的不确定性。因此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机关应对当前有条件、有力气解决的问题明确规定,尽可能削减或者不再授权国务院及各地方政府自行规定;短期
11、内无法解决的,也应当在立法上对法律条文进行原则性规定,指出大方向并规定完成的时间和步骤,不能回避问题,任由相关部门和地方自由规定。立法机关应适时调整法条中过时的、不合理内容,另外对于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不应实行回避和搁置的看法,可以通过征求社会看法的方式,组织主管部门机构、立法机关和相关领域学者进行看法征求、实地调研和探讨,充分听取各方看法,权衡利弊,尝试多种方法途径主动解决,最终做出符合绝大多数公民利益的立法及修改法律的选择。 第三,坚持立法公允原则。社会成员无论贫富、阶层都应同等拥有包括生存、教化、医疗等权利。每个社会成员拥有医疗保险,个体生命权、健康权得以保障是公允原则能够顺当实现的底线要
12、求,国家有责任爱护每个公民其基本权益的获得。因此,完善医保法律制度的前提是保证公允的价值取向,将各项保障制度都纳入正规立法轨道,在制度的起点保证每一位公民享有保障权利。只有公允价值观融入立法,社会资源的再安排才能实现,特殊是当社会的弱势群体的权益能够在法律政策之下得到帮助扶持,那么保障的公允性才得以真正彰显。我国的医疗保险虽然已经达到高覆盖率,但是还有未被覆盖到的人群,医疗服务的质量还须要接着提升,当大多数民众不再为“看病难,看病贵”所难,才真正实现“全民医保”“质量医保”的目标。当社会弱势、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待遇能够合理提高,保障制度的公允才真正体现。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医保制度,立法机关应切
13、实重视当前制度“城乡分别,待遇差异”的现实。2022年我国部分地区依据国务院支配,已起先对地方城镇居民醫保和新农合进行合并,逐步取消户籍制度,为全民共享拥有保障供应制度基础。制定相关财政转移制度,合理安排保障金,重点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资金倾斜,提高基层地区医疗水平和保险待遇标准。 展望今后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更多应集中在接着提高医保制度的覆盖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改善医疗保险待遇这三个主要方面。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要适应当下国情现实的基础,当前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应针对老龄人群慢性多发病种建立单独的保障与护理制度;稳步提高报销比例,减轻人员看病负担,特殊是扩充大病医保的病种,增加可报销用药书目;在完善制度的时要注意可操作性,应加快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立法进程。 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