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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三大系统”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为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息化建设和平安生产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县煤矿“三大系统”联网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动我县煤矿平安风险监测预警、监测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系统、工业视频系统等联网应用工作,充分发挥好“三大系统”对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平安生产事故,根据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快推动全市煤矿平安信息化暨“三大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达市应急函20221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煤矿平安生产工作实际状况,经探讨,确定从即日起对全县煤矿开展一次“三大系统”联网应用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
2、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三大系统”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顺当开展,经探讨,确定成立开江县煤矿“三大系统”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三大系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大系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负责此次专项监管执法检查详细工作,包括收集状况、人员组织、执法检查、总结、宣扬、编发信息、通报专项检查状况等工作。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 三、检查对象 全县执行“一停四不停”工作要求矿井、系统维护或隐患整改矿井、正常生产建设矿井。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监测监控系统 1.机构、制度、人员保障
3、状况。煤矿是否建立健全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制定并落实平安监测监控系统各种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配备足够数量人员负责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运用及维护管理;煤矿平安监测监控工作人员是否都经过专业技术的培训,并持证上岗证。 2.基础资料管理状况。平安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建立台账或报表(平安监测监控设备台账、平安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各类传感器调校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平安监测监控日报表、报警断电记录月报表、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平安监测监控设备运用状况月报);煤矿是否绘制煤矿平安监测监控布置图和断电限制图,并依据采掘工作的改变状
4、况刚好修改;布置图是否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限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状况等;断电限制图是否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必需不少于2年。 3.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状况。煤矿平安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是否达到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是否在5min内能投入工作状态;煤矿是否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平安监测监控设备备件,备件数量不得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煤矿平安监测监控系统井下分站及各类传
5、感器等装置在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是否进行升井检修。 4.井下设备安装、管理、设置状况。井下各类传感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及光学瓦斯监测仪是否按运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井下分站是否按规定设置在便于人员视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是否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得小于300mm;井下瓦斯传感器吊挂是否符合规定(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是否存在蓄意遮挡瓦斯传感器现象;井下瓦斯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复电浓度及命名是否符合(aq10292022)的规定;掘进、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是否实现瓦斯电、风电闭锁
6、,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每隔15天)对瓦斯超限断电及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回采工作面是否按规定在工作面、回风流、进风巷及上隅角各设置一个瓦斯传感器;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在范围内安设瓦斯传感器(t1距迎头不得大于5m;t2距回风口在1015m之间;t3在局部通风机35m范围内);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是否设置馈电传感器,确保监测被控设备四周瓦斯超限时断电;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吊挂是否符合规定(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是否存在蓄意遮挡一氧化碳传感器现象;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是否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是否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主要通风机硐室内
7、是否设置风压传感器;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改变、能精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平安规程的规定值时,是否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是否设置风筒传感器;机电硐室内是否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是否符合规定(34);井下温度传感器吊挂是否符合规定(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是否存在蓄意遮挡温度传感器现象;煤矿平安监测监控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样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需马上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缘由,并按规定程序刚好
8、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是否记录备案;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是否马上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是否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离现场,处理过程记录备案;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是否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并撤出相关人员;煤矿平安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是否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一次备份,备份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煤矿平安监测监控系统信息中心是否每月对瓦斯超限状况进行汇总分析。 (二)人员位置系统。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是否满意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22)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
9、品平安标记;中心站及入井电缆的入井口是否具有防雷措施。人员定位系统是否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等监测功能;是否应具携卡人员入井总数及人员、出入井时刻、下井工作时间等显示、打印、查询等管理功能和超时人员总数及人员、超员人员总数及人员报警、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是否具有人际对话功能和操作权限管理功能;是否具有自诊断功能和双机切换功能;是否具有备用电源;是否具有网络接口,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各级管理部门;是否具有数据备份、软件自监视、容错、实时多任务等功能;是否具有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矿井调度室是否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配备显示设备,执行24
10、小时值班制度;中心站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是否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设备是否有牢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中心站是否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平安设备;中心站是否运用录音电话;中心站是否24h有人值班,值班员是否仔细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具体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批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是否马上通知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是否马上实行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中心站是否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是
11、否保存1年以上。 (三)煤矿工业视频系统。工业视频系统是否具备实时监测功能。是否具备存储功能,系统可进行多画面同步实时存储,存储内容至少保留15天时间以待事故时检索。是否具备回放功能,系统具备按录制时的图像质量进行回放的实力,可以快速地依据时间、事务、监视点等条件对存储资料进行查询检索,根据预设速度进行回放。是否具备报警功能,系统能依据侦测到的场景异样改变自动进行实时动态存储、抓拍,必要的报警及自动在相应显示器上推出报警画面功能。是否具备字符叠加功能,每路视频图像上,均能叠加日期、时间、摄像头号、监视区域名称等。是否具备传输功能,系统具有依据授权期限实现联网及远程操作限制功能,矩阵切换功能,可
12、将一路或多路视频信号随意输出至大屏幕电视墙或监视器上。工业视频系统是否达到安装要求,井下安装的摄像机装置应具有“ma”标记准用证、产品合格证和本安或隔爆检验合格证,并能适应井下低照度及煤矿井下供电电压;传输线缆应具有ma标记准用证,具有阻燃与抗静电性能;传输距离大于10km;有肯定的抗拉性和抗弯曲性。井下监控点是否安装黑白低照度防爆光纤固定摄像机,微弱光下是否呈现清楚的图像。煤矿井下煤仓、中心变电所、井底车场、转载点、工作面等地是否安设监控防爆摄像机;工业广场、仓库等地点是否安装一般摄像机。监控中心是否安装在线式不间断电源(ups),以确保设备稳定不间断运行;配套的井下通信、信号和限制等装置,
13、是否采纳本质平安型设备;是否具有“ma”标记证书及产品合格证,防爆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运用。煤矿是否应配备满意工业视频系统运用须要的操作、维护人员;操作、维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此次煤矿“三大系统”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企业自查自改,“三大系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方式开展。 (一)自查自改(8月底)。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内容逐项自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根据“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于2022年8月31日前报“三大系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 (二)监督检查(8
14、-9月)。“三大系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对全县执行“一停四不停”工作要求矿井、系统维护或隐患整改矿井、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开展专项监管执法检查。 (三)落实整改、复查验收(9月底)。煤矿企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限期内全面落实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必需刚好向“三大系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查验收,“三大系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针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严格根据规定进行复查验收,逐一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仔细落实。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三大系统”联网应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推动煤矿平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煤矿平安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5、联网全覆盖,各矿要成立特地机构,明确责任人,严格根据检查内容,抓实抓细“三大系统”联网应用各项工作,确保煤矿“三大系统”联网应用落实落地。 (二)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对查出的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顶格惩罚。对数据上传不稳定、报警次数多的煤矿,要坚持“有警必查、有警必除”,督促煤矿对发生的报警状况仔细分析缘由,落实措施,确保处置刚好得当。凡是“三大系统”建设、应用、接入和其他平安措施达不到标准的煤矿企业,将依法认定为重大隐患并进行查处。 (三)合力协作,加快推动联网工作。“三大系统”联网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是须要多部门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思想相识,切实做好“三大系统”联网应用工作,确保联网实施有机构管理,做到有专业人员对口联接,有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保障煤矿“三大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