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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等离子及稳燃设备招标采购总体要求1.1 一般规定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名称 机组的等离子及稳燃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1.1.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
2、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1.1.5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1.6合同签订2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1.1.7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1.1.8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
3、标人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1.1.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等离子及稳燃设备变化的要求时,等离子及稳燃设备设备不加价。1.1.10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1.11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分包商,且设备不加价,招标人参加技术协议谈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1.1.12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
4、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GB/T50549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投标人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投标人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其中
5、,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1.3.2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4.1 一般要求1.4.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1.4.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
6、4.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1.4.1.4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4.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1.4.1.6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4.1.7投标人提供的技术
7、资料为每台炉12套,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电子 版图纸应为AutoCAD2007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 2007 格式,并在交货前1个月供完。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1.4.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1.4.1.9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1.4.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4.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等离子煤粉燃烧器结构图、冷炉制粉系统(空气加热装置)各部件结构图、一次风
8、速在线监测装置结构图及其他设备图等;各系统图;技术数据表、说明书;详尽的供货设备清单、设备规范;需由招标人提供的水、电、气、汽等介质的耗量和参数;技术差异表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投标人还应提供在各阶段提供的图纸资料清单。1.4.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1)等离子煤粉点火系统设计方案2) 设备基础图(包括开孔图)及外形图3)所有隔离变压器、电控柜等外形图4)设备电气接线图5)仪表控制系统图6)等离子点火系统手册和设备说明书7)等离子点火系统图8)冷却水系统图9)载体风系统图10)冷却风系统图11)载体冷却风机的外形图及安装荷载图
9、12)火检冷却系统图13)火检冷却风机的外形图及安装荷载图14)旁路风道及蒸汽加热器系统图、外形尺寸及荷重15)供货清单(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16)运行说明和连锁保护说明17)随机所供的仪表清单(包括形式规范)、报警值、制造厂家等18)保护联锁要求及逻辑图19)系统配置图及系统设计说明20程控系统电源系统图21)控制装置内部接线及端子排出线图、I/O清单22)电源、功率参数、动力接线图,汽、水、风耗量及参数23)安装材料清单(含电缆、取样管、仪表阀、仪表接头、电缆管、电缆软管及其它安装附件等。注: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中将等离子及稳燃设备布置图,基础设计图提供投标人确认。1.4.2.
10、3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1.4.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
11、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程度。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50mm。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每一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标型号)。4)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1.4.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
12、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5)投标人向招标人发货时随机供应的资料。6)等离子点火及稳燃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含图纸)7)装箱清单(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文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1.5 准和规范1.5.1等离子及稳燃设备
13、、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等离子点火系统设计与运行导则DL/T1127 一般用压缩空气质量等级GB/T1327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025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435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
14、安全监检系统的设计技术规定DLGJ1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616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86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5210.5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110部分DL748.111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DL 5190.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5190.4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175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电力部电安生(1994)25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劳锅字(2015版)
15、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机械工业部发JBJ23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机械工业部发JBJ29 1.5.2进口设备及引进技术的相应国国家标准1.5.3投标人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人应及时通告招标人进行书面解决。1.5.4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人知道与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6、。1.5.5合同签订后3个月,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招标人确认。1.5.6本工程采用统一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6.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在表1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技术
17、偏差表)中。1.6.2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7 备品备件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
18、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8.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9 安装调试要求1.9.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
19、投标人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1.9.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人处理,费用也由投标人自负。1.9.3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1.9.4焊缝宏观检查符合最新版DL/T869火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1.9.5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1.9.6焊工应持有焊工合格证,进行焊接。1.9.7所有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10.1清洁1.10.1.1设备在出厂之
20、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1.10.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1.10.2油漆1.10.2.1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1.10.2.2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1.10.2.3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1.10.3标志1.10.3.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1.10.3.2设备的金属铭
21、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13306产品标牌的规定。1.10.3.3包装标志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1.10.4装卸、运输与储存1.10.4.1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1.10.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1.10.4.3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