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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看法(国办发202244号),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平安生命线,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平安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平安党政同责,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平安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把握粮食平安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实施最严
2、格的耕地爱护制度,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实力,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削减、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二)主要目标。耕地“非粮化”增量得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存量得到分类稳妥处置,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粮食综合生产实力稳步提高,“十四五”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7.6万亩以上。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 (一)严格执行耕地爱护政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爱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爱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爱护任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规定严格审核论证后报国务院审批。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落实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转变补充耕地方式,重点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方式补充耕地,削减未利用地开发。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后期管护。(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各乡镇(街道)刚好向社会公告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并设立爱护标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
4、基本农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依据时间节点明确政策界限和范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三)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激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加快推动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探究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网签制度,提高农村承包地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项
5、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制度,强化对租赁农地的监督管理,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觉要坚决予以订正,并马上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四)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稻谷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耕地在优先满意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严格限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保证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质量不下降。激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奖补等方法,引导农夫退林(塘、果、茶)还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
6、资源局、林业局) 三、稳步提高粮食生产实力 (一)坚决守住粮食播种面积底线。要仔细落实县重点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分品种生产供应方案,刚好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乡(镇)到村,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全县粮食年播种面积稳定在47.6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全面加强水稻生产功能区监管。2022年6月中旬前,组织各乡镇开展对全县39.61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划定状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要刚好补划,对形成坑塘水面、种植林果等确已不具备水稻生产功能的耕地要予以剔除并在乡镇范围内补划;补划耕地数量不足的,可在乡镇范围调剂支配;无法调剂的,应实行工程等措施复原
7、功能区生产条件。“回头看”结束后,不得擅自调整功能区,不得违规在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在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要加大对功能区政策支持,相关涉农资金向功能区倾斜,加快功能区建设,到2025年实现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要定期对功能区内作物种植状况开展监测评价,推动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摸清粮食生产实情,切实爱护水稻生产功能。要主动引导农夫在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水稻,种植经济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复原水稻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三)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主动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县直有关单位共同担当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土
8、地出让收入、旧村复垦等补充耕地指标跨域调剂收益、政府债券等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采纳ppp模式或干脆投资等方式建设高标准农田,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生态防护等建设,推动农田宣机化改造,提升灌排水平,提高耕地地力,提升建设内涵,增加耕地产粮实力。到2025年,全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持续增加,建设标准和质量持续提升,农田防灾减灾实力明显增加,粮食产能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四)优化粮食生产机械化服务。强化水稻工厂化育秧设施建设
9、与技术指导,对购置水稻机插、机烘等薄弱环节机具赐予不超过20的农机购置补贴省级叠加补贴,着力补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持续提升机插、机收、机烘等社会化服务实力,到2025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切实落实扶农惠粮政策 (一)主动发展规模种粮。加大对规模种粮主体的扶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耕地地力爱护补贴资金向30亩以上规模种粮主体倾斜。实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干脆补贴政策,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上公布的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赐予补贴。粮食类农夫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参评示范社、示范场。大力推动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10、,提高种粮效益,爱护调动农夫种粮主动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粮储局) (二)不断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巩固提升水稻种植保险覆盖面,扩大马铃薯种植保险投保面积,加快制定玉米政策性保险方案。主动争取将水稻种植保险纳入中心财政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探究水稻种植保险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爱护耕地、支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对本区域耕地种粮状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觉问题刚好整改,重大状况刚好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
11、局、自然资源局) (二)建立奖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从2022年起先连续3年,统筹支配资金,实行当年补上年方法,对超额完成粮食生产约束性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按超额完成面积部分赐予适当的嘉奖。对规模种植早稻且连作晚稻的经营主体赐予肯定奖补,对粮食产量高、贡献大的乡镇予以嘉奖,对全县粮食生产综合考评处于前列的乡镇(街道)赐予表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考核监督。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接。县发改科技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粮储局等部门在开展粮食平安责任制考核时,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指标的权重。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成果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表扬,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本实施方案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粮储局、发改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