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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范本五篇 【篇一】 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方案>的通知及*市脱贫攻坚行动安排有关要求,为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严格、规范、透亮的脱贫退出机制,推动全县贫困人口、贫困村有序脱贫退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贫困村。力争*年,*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 (二)贫困户。力争*年,全县1951户1045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脱贫标准 (一)贫困村脱贫标准。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达到“五通八有”目标即可退出。 五通:通路(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通水(自来水入户问题
2、基本解决)、通信息(行政村通宽带)、通广播电视(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客车(行政村通客车)。 八有:有增收的支柱产业(根据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贫困村有一到两项增收产业项目,户均有1-2项增收产业项目)、有经济合作组织(有12个能带动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经济合作组织)、有综合服务网点(有为农户供应种植养殖技术、良种良育服务的农技或畜牧服务点、有从事零售业务的超市、便利店和经销农资的商店、有条件的应有电商扶贫网点和金融代办点)、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有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器材和文化活动场地)、有标准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药品配备齐全,有取得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发放行医资格证的合格医生,新型农
3、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1%)、有集体经济收入、有团结干事的两委班子(班子健全、带动群众致富实力强、村规民约行之有效,群众对两委班子满足度达到80%以上)、有驻村工作队(群众对驻村工作满足度达到80%以上)。 (二)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通过有效扶持,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有12项增收产业,家庭主要劳动力驾驭12门好用技术,有平安住房和平安饮水,家庭人口全部参与合作医疗,冬季取暖有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化后,无因贫辍学学生即可脱贫。 三、退出程序 (一)贫困村脱贫验收认定程序。贫困村的退出由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和
4、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详细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委会申请。拟脱贫村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组织村民代表大会探讨确定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脱贫申请。 其次步:乡(镇)初审。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提出申请的考核销号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在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提出复审看法。 第三步:县级复审。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考核销号村进行全面的验收核实,并将核实后确定的考核销号村在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告无异议后,向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提出复审看法。
5、第四步:市级审定。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对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复审看法进行审查和组织第三方评估,审批后,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二)贫困户脱贫验收认定程序。贫困户退出,由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根据贫困户减贫标准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提名。各村民小组参照贫困户“五比五看”(一是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二是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三是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四是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五是比贫困程度、看致贫缘由。)评价体系,依据脱贫人口规模,根据农夫人均可支配收入,实行倒排队的方式,在达到脱贫标准的基础上,从高到低确定减贫脱贫户,提出减贫脱贫人员名单,报村委会评估和评
6、议。 其次步:逐户核实评估。由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干部、镇包村领导和干部组成入户评估工作小组会同村、组干部逐户核实贫困户收入和项目落实状况,每月填写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支分户调查表内相关信息,年底填写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支台账汇总表。扶贫对象确认收入核算合理,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已落实到位后,脱贫退出户签字确认,并记录签字人联系电话以便接受市、县抽查核实。全家外出家庭由工作人员与其户主电话沟通确认并由其亲属或村、组干部签字证明,并在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验收表签字栏做好电话记录和注明代签人姓名存档备查。 第三步:村“三委”集体评议。召开村“三委”班子会议,对村民小组提名的贫困户
7、脱贫退出名单,结合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支分户调查表、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支台账汇总表、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验收表提出评议看法,评议会由镇包村领导主持,村第一书记逐户介绍入户调查状况,村“三委”班子成员逐一阐述评议看法,由镇包村领导综合参会人员评议看法进行总结评估,逐户提出评估看法。将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提请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第四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书记主持,审议表决村“三委”班子提交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名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法其次十六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与方可召开,所作确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8、由乡(镇)包村领导在村民代表大会现场宣布评议结果并马上在贫困对象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贫困户(或托付他人)书面提出看法交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核查,但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五步:乡(镇)审核。乡(镇)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审查扶贫政策落实状况,查阅村“三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会议记录,审查评估程序及公示公开状况,检查并完善村级贫困户脱贫退出档案,集体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审核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对不符合脱贫条件和有异议的贫困户,要公布核查结果,建议有关村予以调整,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时间
9、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步:县级复查公告和评估验收。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脱贫退出对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对不符合脱贫标准和有异议的对象要进行复查。同时,组织相关部门或托付第三方开展评估验收。经核算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国家脱贫标准”和区、市验收标准,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予以退出,由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公众网和平罗电视台公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价全县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撰写全县贫困户年度脱贫退出验收报告。公示、公告无异议后,报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
10、小组备案。 (三)脱贫退出责任人签字。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档案资料,实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队长(或驻村第一书记)、包村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工作站负责人(或扶贫专干)、包乡领导,县党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扶贫办主任、统计局局长(或农调队队长)“445”脱贫退出责任人确认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级负领导责任、县级负主体责任、乡(镇)负干脆责任的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县委、政府要把精准脱贫退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比照与自治区签订的精准脱贫目标责任书,对精准脱贫退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探讨。
11、落实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制,推动精准脱贫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 (二)加强政策宣扬。脱贫攻坚是一项艰难困难的群众性工作。要实行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扬力度,广泛宣扬脱贫攻坚的政策、成效、阅历和典型事迹,宣扬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增加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战胜贫困的信念,形成全社会关注脱贫、支持脱贫、参加脱贫的深厚氛围。 (三)完善退出方案。贫困退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进行完善。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状况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做好跟踪研判,刚好发觉和解决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仔细开展脱贫效果验收评估,防止
12、“被脱贫”和“被退出”。 (四)强化监督问责。县委、政府要组织开展精准脱贫巡查工作,分年度、分阶段进行督导和专项检查。对脱贫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峻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篇二】 据*省*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方案的预通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看法的通知(*脱贫*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据党中心、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支配,为扎实做好我镇*年退出贫困户初步验收工作,通过规范的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验收方式,确保客观公正、
13、真实可信、社会认可、老一百零一姓认账、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验收对象 全镇*年安排脱贫241户643人,2022*年已脱贫“回头帮”对象户。 三、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脱贫以农业户籍人口户为单位,实行整户识别、整户脱贫。以简称“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省标)为主要脱贫指标及标准。 (一)“一超”:指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年现行脱贫标准为3300元/人。 (二)“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脱贫人口家庭拥有的粮食、副食、蔬菜等食物满意基本需求,全年无缺粮、缺水状况;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齐备,全年无缺换季衣服状况。 (三)“三保障”:指脱贫人口义务
14、教化、基本医疗、住房平安有保障。 1、义务教化有保障,指脱贫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化阶段,无未读和辍学现象(不含教化部门认定的特别教化子女)。 2、基本医疗有保障,指脱贫人口有户籍和身份证的基础上,脱贫人口参与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保)率分别达到101%;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限制在10%以内。 3、住房平安有保障,指贫困户因住房担心全,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地质灾难避险搬迁等措施,使脱贫户达到有平安住房并实现功能区安排套;脱贫户住房实体质量须阅历收(认定)合格,有验收(认定)报告(表)。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自
15、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还须经县级发改(以工代赈)部门验收合格。 (四)“三有”:指脱贫户家中有平安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1、有平安饮用水,包括四个指标:(1)贫困人口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60升。(2)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3)便利程度:正常成人取水的人力取水来回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人力取水来回时间1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400米或垂直高差40米的状况);(4)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 2、有生活用电,指脱贫户家中通生活用电且能满意照明、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 3、有广播电视,指脱贫户家中有广播电视或能接收广播电视信号。 (五)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 1、计
16、算公式。计算方式: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常住人口: 2、家庭经营收入。主要包括种养殖业收入、经果林经营收入和其他家庭自主经营收入(家庭经营超市、商店、小卖部、饭店、幼儿园、养老院、工厂、建筑队、火车运输、客车运输等收入),自产自食部分算作收入。纯收入计算要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3、工资性收入。指家庭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简要理解为务工或其他工资性收入。外地务工,要扣除房租、日常生活支出等相关花费。 4、财产性收入。指家庭向其他机构单位供应
17、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补偿等。 5、转移性收入。贫困户退出评估检查中,长期性、有稳定来源的转移性收入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短期性、临时性收入不计入。 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项目包括:(1)离退休金;(2)赡养金;(3)五保金和一年及以上低保金;(4)养老金;(5)长期抚恤金;(6)稳定性的补贴收入(如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款、生态林补贴、农业综合补贴等);(7)残疾补贴;(8)三年以上的资产性收入(如土地整治、旅游园区、光伏、设施农业、水利发电、矿产等);(9)其他具有稳定长期的转移性收入。 不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的项目包括:(1
18、)政府为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发放的现金及实物,如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嘉奖资金等,种子、种苗、种畜,化肥、农药等;(2)危房改造补助;(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扶贫小额信贷;(5)保险赔付资金;(6)临时性慰问金;(7)临时救助金;(8)帮扶干部赐予的帮扶资金;(9)社会各界赐予的帮扶赠与、捐助资金;(10)亲友间或赠与的资金;(11)医疗报销、大病救助补助资金;(12)教化补贴;(3)“雨露安排”补助;(14)“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安排补贴;(15)一年期以下的低保;(16)农户牲畜存栏;(17)其他。 农户因易地扶贫搬迁负债人均超过2500元的或因危房改造发生大额负债的,不能作为脱贫处理。
19、四、退出程序刚好间支配 (一)村级初步退出验收。 1、民主评议。*年10月24日前,村(社区)两委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对预脱贫户开展逐户分析和评议,填写评议表(附件1),形成会议记录和评议汇总表(附件2)。 2、入户核实。*年10月25日前,根据现行脱贫标准 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对评议结果进行逐户核实,填写贫困户脱贫成果表(附件3),由预脱贫户签字认可后,正式列入拟脱贫户名单。 3、张榜公示。*年10月25日至30日,填写xx年xx村贫困人口退出名单公示(附件4),在村内张榜公示不少于5天。 4、申报。*年10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社区)两委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告镇
20、人民政府(附件5),同时将脱贫成果表报镇人民政府。 (二)乡镇核查。*年10月31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程序履行、脱贫标准执行、预脱贫户认可等状况,审核通过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复核。 (三)县级复核。*年11月1日至6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脱贫户进行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提请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仔细组织。各包村领导要对挂包村(社区)加强领导,按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支配,统筹调度工作进度;各驻村干部要深化一线,加强对村上民主评议会督查指导,协作做好入户调查
21、,各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干部、扶贫专员、小组长等都要主动参加此次验收工作。 (二)坚持标准,规范退出。要严格根据国标和省标“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进行验收,民主评议不能走过场,入户核实要实事求是,如遇到的确因病因灾等达不到脱贫标准的预脱贫户,不能强行将其退出,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其他符合脱贫标准的贫困户优先退出,并刚好跟包村领导和镇脱贫办对接。 (三)注意程序,档案规范。此次脱贫退出验收,要严格根据退出程序,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归档(有扶贫专员的村由扶贫专员负责、没扶贫专员的村由文书负责),民主评议会要做好记录、图片、评议表册、汇总表,入户核实要填好脱贫成果表,贫困户和相
22、关责任人要签字认可,公示资料要有资料、有图片,上报镇人民政府的报告要有附件名册、有脱贫成果表,脱贫成果表由镇党委书记签字认可后复印一式四份,一份存贫困户“一户一档”中、一份存村上村脱贫验收档案中、一份存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一份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四)强化督查,注意考核。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成员,强化对*年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指责,并在年度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篇三】 为了更好地考核贫困县退出成效,提高退出公信力,依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
23、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看法,现就贫困县退出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评估的依据 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确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看法。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申请退出的贫困县是否达到退出标准、数据是否真实有效进行专业评估。 三、评估的形式 评估主要实行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退出贫困户的达标状况,包括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到贫困户退出标准、是否居住危房、是否有因贫辍学儿童等。 四、抽查样本的规模及要求 抽查的样本户规模,以退出并经清查核实后的2022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抽样总体,以递进方式计算样本量,退出5千户贫困户(含,下同)以下的
24、县,抽样不少于2.5%;退出5千-1万户的贫困县,5千户的部分按2.5%计算,超过部分按1.5%计算抽样;退出1-2万户的贫困县,1万户部分按上述方式计算,超出部分按1%计算抽样;2万户以上的贫困县,2万户以下部分根据上述方式计算,2万户以上部分按0.5%计算抽样。 样本分布应不少于20个样本村(指行政村),其中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比例为6:4。样本户应包含退出年及之前年度退出的贫困户,各年度退出贫困户的样本户比例相同。 评估结果的运用 在贫困县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的相关状况和数据进行核实和评估。由于主客观缘由的存在,误差3%以内视为正常。误差超过3%的,按相应比例核调县申报数据。贫困县是否符合
25、退出标准,按核调后的数据评判。 六、评估的组织实施 1、由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托付第三方,成立贫困县退出工作评估组,负责对贫困县实地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评估组由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牵头组织,调查总队、民主党派、社科院、大专院校等相关专家组成。 2、评估组独立开展工作,相关贫困县和有关乡(镇)、村帮助协作。评估报告交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作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贫困县退出的决策依据。 【篇四】 依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比照新修订的*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内容,为进一步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
26、程序,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年度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顺当开展,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探讨确定,由县级领导带队,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8个县级验收工作组,对*年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同步进行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对象 (一)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对全县*年底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进行退出验收(不包括*年动态调整确定的新识别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 (二)贫困村退出。对全县未退出的11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年识别确定的贫困程度较深的2个非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退出验收。 二、验收标准和程序 (一)验收标准 1.贫困人口退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
27、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甘办发*50号)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平安饮水,义务教化、基本医疗、住房平安有保障等6项指标,均为推翻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新要求,补充以下详细要求: 收入计算期。*年度省定退出验收收入标准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500元,收入计算周期为*年10月1日至*年9月30日。 兜底人口的脱贫退出。对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验收标准的,在贫困村退出时标注退出。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脱贫退出。易地搬迁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
28、,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竣工验收但未入住的,如现住房鉴定为“a、b”级的干脆脱贫退出;易地扶贫搬迁户新居未建成或建成未入住、现住房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不能脱贫退出。 2.贫困村退出。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甘办发*50号)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因素等4项指标,均为推翻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二)验收程序 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认定程序严格根据*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甘办发*50号)中规定的验收程序执行。 三、进度支配 第一阶段:(9月30日-10月15日
29、) 1.乡镇自验:(9月30日-10月11日) 各乡镇严格根据*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抽调精干力气,成立乡镇贫困退出验收领导小组,比照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逐村逐户逐项开展自验,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贫困村退出申请,严格根据程序进行公示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非贫困村乡镇包村干部)、拟脱贫户签字后,上报乡镇审核;经乡镇审核公示后,由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认可后,乡镇政府在10月11日之前将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县级验收,并将拟退出名单报行业部
30、门审核。 2.数据比对:(10月12日-10月15日) 涉及贫困退出指标的县直行业部门,依据乡镇上报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支配懂行业政策、熟识业务的工作人员5-10人逐村逐户比对信息,确保行业部门数据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相一样,达到行业退出标准,并填写部门认定看法,出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认定报告,在10月15日之前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直行业部门将认定状况刚好反馈至乡镇,乡镇根据行业部门反馈数据进行核实,于10月15日之前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申请县级验收。 其次阶段:县级验收(10月16日-10月28日)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验收组
31、,根据乡镇和部门认定上报的拟退出贫困人口花名册和拟退出贫困村名单,比照验收标准,逐村逐户逐项开展贫困退出验收,对达到退出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由县级验收组组长、验收组成员在脱贫达标认定书对应栏签字确认,将验收资料收集汇总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审定报备(10月29日-10月31日) 依据县级验收组贫困退出验收状况,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贫困退出验收状况进行汇总,形成县级验收报告,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市上抽查验收。 四、验收方法 验收工作组到达验收村(乡镇)后,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贫困退出
32、验收工作,依据乡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状况,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次依次为“好、较好、一般”。 (一)听取汇报。验收工作组到达申请退出验收的贫困村后,召开由乡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参与的贫困退出专题会议,听取乡村两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状况以及*年贫困退出自查自验状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验收工作组通过查看村级资料和户内资料,验证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指标达标状况。村级资料方面:查看贫困退出程序性资料、就业培训台账、基本养老保险台账、基本医疗保险台账、危房改造台账、产业培育台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安排、贫困村退出自验测评表、贫困村退出申请以及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乡村公示影像等相
33、关资料。户内资料方面:查看扶贫手册、农村房屋平安鉴定报告、平安饮水证明、劳动力培训证书、扶贫政策到户到人明白册、收入测算清单、贫困人口退出自验测评表等资料。 (三)实地查验。验收工作组围绕贫困人口退出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平安饮水,义务教化、基本医疗、住房平安有保障等6项指标对应的印证资料逐户逐项开展查验;根据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低于3%,村有主导产业、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4项指标对应的印证资料逐村逐项进行验收,并在脱贫达标认定书对应栏签字确认。 (四)汇总上报。各验收组依据贫困退出验收状况,形成各组验收报告,给出综合评价等次,并将签字确认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达标认
34、定书一式四份收集整理后,由专人负责与各行业部门进行对接,加盖各行业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连接加盖县政府公章后,将贫困退出认定达标书刚好分发到乡、村和脱贫户家中。 五、责任分工 (一)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所涉及的行业部门依据*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规定,制定单项核查验收方案,开展单项验收认定工作,部门验收看法是贫困退出验收的主要依据,无部门验收看法视为未达标。 (二)贫困退出验收乡镇。严格根据*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乡镇、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规范业务台账,强化工作流程,全力做好各项验收打算
35、工作,完成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自验自评,主动协作县级验收组完成本乡镇的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指导乡镇完成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自验工作;负责全县贫困人口退出花名册和贫困村退出名单的审定以及报备工作;协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完成全县贫困人口退出抽验和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贫困退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详细负责联系协调、验收培训、资料整理等相关日常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验收工作由带队县级领导
36、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比照验收指标,对本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各乡镇党委书记是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的干脆责任人,统筹支配本乡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加强对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贫困退出验收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调。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国家有新的要求,与明年中心对我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检查等支配紧密连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各验收组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动各阶段的工作,防止顾此失彼和缺项漏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提高脱贫质量。严禁“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把预期收入算成当年实际收入搞“算账式”
37、脱贫、层层加码搞“指标式”脱贫、短时间集中政策资源搞“游走式”脱贫、当年新识别纳入当年脱贫退出搞“突击式”脱贫,甚至在评估检查中弄虚作假、试图蒙混过关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现象。贫困户脱贫必需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广泛认可,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使退出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五)巩固脱贫成果。坚持一手抓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高,咬定总攻目标,落细攻击点位,完善督战机制,着眼增加群众获得感和提高群众满足度,坚持把贫困退出的底线性要求与工作措施的高标准推动结合起来,落细落实“一户一策”,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人口接着强化帮扶,
38、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刚好做好跟踪监测,巩固脱贫成果,为2022年至2022年初国家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打下坚实基础。 (六)强化监督问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脱贫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刚好发觉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和订正偏差。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增加工作主动性,周密支配部署。对消极应付、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视详细情形,在县级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并由主要负责人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峻后果的,以及发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根据会宁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方法(试行)进行
39、肃穆问责。 (七)肃穆工作纪律。各验收工作组要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贫困验收认定工作。在验收期间,严格执行中心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亮,不敷衍应付,不弄虚作假,做到脱贫效果体现精准扶贫要求。 【篇五】 为了保证我县顺当完成脱贫年度工作任务,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供应依据,根据*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印发*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陕脱贫发*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认定工作的通知(陕脱贫发*13号),及*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的通知(延市脱贫指办发*7号)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年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的通知(延市脱贫领办函*68号)文件
40、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亮的贫困退出机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退出目标 目前全县在册贫困户719户1541人,其中*年安排完成脱贫任务123户376人;对已脱贫的6512户20401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功成果,稳定实现脱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化、基本医疗、住房平安和饮水平安。 二、工作方式 通过资料查阅、座谈了解、实地考察等方式,严格比照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对我县*年脱贫退出的123户376人脱贫达标状况绽开全面综合评判。 三、退出标准 贫困户脱贫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指标为“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即:贫困人口实现不愁吃
41、、不愁穿,义务教化、基本医疗和住房平安有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级扶贫标准,并经村民民主评议会探讨同意,可按贫困户退出程序进行脱贫退出。 (一)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标准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年不变价2300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原则上要高于去年标准。(省上尚未明确详细标准,市扶贫局给出参照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合实际核实测算,重点留意:60岁以上老人户可依据自身劳动力计算经营性、劳务性收入,子女赐予的赡养费和实物均应折算现金计入。同时,还要看家庭收入构成,假如有劳动力贫困户,转移性收入占到50%及以上则不行退出,详细收入的计算详
42、见附件1)。 2、有平安住房: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危房改造或易地扶贫搬迁等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3、无义务教化阶段辍学学生:主要是指除身体缘由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化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4、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家庭成员全部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5、有平安饮水:主要是指贫困户家庭有水喝,饮水平安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平安评价标准。 (二)贫困户脱贫退出的相关程序 1、民主评议,初定名单(10月8日10月9日) 宣扬告知,信息摸底 由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两委”成员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43、*年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的通知(延市脱贫领办函*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向全部农户宣扬脱贫退出及动态调整相关政策,做到“人人皆知”。 10月8日,由驻村帮扶工作队全部成员和村“两委”成员完成今年安排新增、返贫、退出户的实际状况。 村级民主评议,初定名单(10月9日) 在贫困户提交贫困户脱贫退出申请书(附件21)新增贫困户及返贫户提交贫困户申请书(附件22)后,由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拟退名单及新增贫困户、返贫户名单,并经贫困户签字认可。 民主评议应保存的档案资料有(4项)会议记录(格式见附件31)、民主评议表(附件311),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312)及
44、佐证材料(会议照片、参会人员签到表等)。 2、收集信息,核实认定(10月10日10月11日) 由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干部根据贫困户脱贫“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深化拟退出贫困户家庭调查收集贫困户信息数据,核实认定贫困户家庭有关状况,并照实填写贫困户家庭收入状况调查表(附件32)和贫困户村级核实表(附件33)。 3、村内公示,申报镇街(10月12日10月19日) 村级公示(10月12日10月18日) 对初步核实认定的拟脱贫退出贫困户、新增户、返贫户,在村内醒目位置公示7日(公示模板见附件34),并保留影像资料。 向镇街(社管中心)申报(10月19日) 各村向所属镇街(社管中心)提交贫困
45、户脱贫退出、新增户、返贫户核查的请示报告(模板见附件35)。同时,将初步核实认定的拟脱贫退出贫困户、新增户、返贫户名单及宣扬告知、民主评议、入户信息核实、村级公示等状况、资料报所属镇街(社管中心)。 4、镇街核查,确定名单(10月20日10月23日) 镇街(社管中心)全面交叉核查(10月20日10月22日) 镇街(社管中心)组织镇街干部和各村“四支队伍”(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镇包村干部),对各村申报的拟退出贫困户、新增户、返贫户进行村与村之间的全面交叉核查(拟退出贫困户、新增户、返贫户交叉核查表见附件36)。 确认名单并向县级申报:(10月23日) 由镇街(社管中心)汇
46、总后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脱贫户、新增户、返贫户抽查核实的请示(见附件37)。并将最终确定名单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 5、县级抽查,镇街批准(10月24日11月1日) 县级抽查(10月24日10月25日)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各镇街(社管中心)申报的拟退出贫困户实施入户抽查核实(抽查表见附件38),抽查对象为*年全部安排脱贫户。并于10月25日,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各镇街(社管中心)下达抽查结果(见附件39)。 镇街(社管中心)批准(10月26日11月1日) 对抽查没有异议的,由镇街(社管中心)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批准退出,新增户、返贫户予以纳入,并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公示7日(贫困户新识别、返贫、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