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相山水泥协同处置 1 万吨_年焚烧飞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淮北矿业相山水泥协同处置 1 万吨_年焚烧飞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16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目 录概述31项目由来32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4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5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51总则71.1编制依据71.2评价原则和评价重点101.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11.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61.5环境保护目标调查192现有工程回顾222.1企业概况222.2现有工程概况232.3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242.4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情况282.5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283拟建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293.1工程概况293.2工艺流程及工程污染源分析34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4.1自然环境514.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7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25.1施工期环境影
2、响分析72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76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86.1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对策1386.2运营期环境污染控制对策140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27.1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527.2环保运行费用估算1527.3主要环境经济损益指标分析1527.4结论154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58.1环境管理1558.2环境监测计划1588.3排污口规范化1608.4总量清单1619结论与建议1629.1结论1629.2建议165。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万吨/年焚烧飞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述1项目由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在发达国家已有30 多年的应用经验,工
3、业固体废物以替代原料和替代燃料等身份进入水泥窑进行处置,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得到充分证实。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窑与其它窑型相比更具有热耗低、生产效率高、窑运转率高等巨大优势,从废物协同处置的角度看,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也具有明显优势。为鼓励和加快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各类废弃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引导水泥工业等资源综合利用,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l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修正)中“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属于“鼓励类”。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七部委联合
4、发出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将在水泥、电力、钢铁三大高温工业中推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发展战略,要求培育一批协同处理废弃物的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在有条件的城市和大企业率先开启工业窑炉协同处置产业化发展模式,起到启发、借鉴和引领的示范作用。自2004年以来,我国已有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年处理8-1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协同工业固体废物等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利用水泥窑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在我国发展已初具规模。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淮北矿务局水泥厂,成立于1958年,主要从事“相山”牌水泥及商品熟料的生产和销售
5、,系皖北地区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距市中心约3公里,距连霍高速入口约12公里,距京台高速入口约18公里,交通运输便利。 淮北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创建以来,凭借淮北地区丰富的原燃料资源、便利的交通条件,以及持续不断的管理创新、科技进步所形成的过硬的产品质量,产品一直畅销安徽淮北、阜阳、宿州及河南永夏等地区。由该公司生产的32.5和42.5等级硅酸盐水泥均通过了国家质量认证中心的质量体系认证,并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企业有很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incineration fly ash)是指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焚烧飞灰含有二噁
6、英及重金属等有害物,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飞灰必须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焚烧残渣等混合,也不得与其他危险废物混合。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不得在产生地长期储存,不得进行简易处置,不得排放。目前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无法得到妥善处理,企业独立建设高温专业焚烧炉为主,吨投资建设费用高,而且由于民众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危险废物专业焚烧炉的选址越来越困难。为妥善实现资源再利用,妥善处理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52.39万元,利用先进的“飞灰
7、直喷”技术,结合水泥工业新型干法预分解技术的高温煅烧工艺,利用企业现有的两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两座粉煤灰库进行改造建设飞灰接收储罐仓及计量、输送系统,配套建设1万吨/年飞灰处置系统。淮北市杜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杜工信20199号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关于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万吨/年焚烧飞灰项目备案的批复见附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周围环境质量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依据其工程特征
8、和项目区域的环境状况,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环境影响进行了识别和筛选。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万吨/年焚烧飞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审批。2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次评价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2号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等要求,结合安徽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等规划,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2)本项目属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对入窑固废的理化性质、处理设施的技术要求、水泥产品指标、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国家均出台了相应的控
9、制要求。本次评价过程中,对照项目的设计资料,通过对项目拟采用的处理设备、工艺路线及污染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同时,估算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预测项目可能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并结合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3)对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源,分别按规范要求,明确其处理处置措施;对项目运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明确其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
10、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万吨/年焚烧飞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选择的处理工艺、设备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的有效处置,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较高。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
11、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图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167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万吨/年焚烧飞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中华人民共和国
12、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通知;(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37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41 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517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631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6 年第50 号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14)国家发改委、外交
13、部、环境保护部等环发2010123 号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15)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建成201061 号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16)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等七部委发改环资2014884 号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17)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工信部联节2014573 号关于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4 年版)的通告;(18)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工信部等六部委工信厅联字201528 号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
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 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3104 号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2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30 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2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48 号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 号建设项
15、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2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 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函2014551 号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2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土壤函20161804 号“关于修改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部分条款的通知;(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2015 年第33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3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2015 年第35 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6、环办科技函2016279 号关于征求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函20161868 号关于征求水泥等七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3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3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节2010 582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35)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8;(36)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131 号);(3
17、7)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3;(38)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6113 号“印发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39)安徽省环保厅环建函2012329 号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办法;(40)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发2013 91 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41)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发2013 1533 号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42)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发2014 14 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取
18、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43)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发2015 6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重 大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的通知;1.1.2环评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
19、4);(8)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9)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1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1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30760-2014);(12)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HJ662-2013);(13)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08);(14)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1.1.3项目相关文件(1)建设项目环评委托函; (2)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万吨/年焚烧飞灰项项目可
20、行性研究报告,山东中材工程有限公司;(3)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渣综合利用技改工程(2000t/d)环境影响报告书,淮北市环境科学研究所;(4)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渣综合利用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监函2002169号;(5)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渣综合利用技改工程(2000t/d)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皖环监验(2005)15号;(6)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淮北市环境科学研究所;(7)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淮环行201232号;(
21、8)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1.2评价原则和评价重点1.2.1评价目的及工作原则(1)评价目的通过现场调查、监测,摸清该项目所在地环境本底状况及周围环境特征,详细了解建设项目有关的生产工艺、污染物的产污点,为建设项目环评工程分析做好基础工作, 算清建设项目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预测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得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从技术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提出有关替代方案及防治污染的对策与建议。根据环境保护的审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在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
22、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支持。(2)评价工作原则评价工作总的原则是坚持政策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在工作分析中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通过工程分析核算拟建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情况;针对拟建项目的特点,在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通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项目周边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质量功能,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给出项目环评的明确结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坚持项目选址服从城市、区域环境规划和以人为本、保护重要生态环境的原则。1.2.2评价工作重点根据区域环境特点、项目污染特征和环境管
23、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1.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综合考虑本次建设项目的性质、工程特点、实施阶段(施工期、运营期),识别出可能对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因子及影响程度识别结果见表1.3.1-12。表1.3.1-1 本项目环境影响因子影响因子施工期生产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事故风险地表水质地下水质/空气质量声环境公众健康为重大影响;为一般影响;为轻微影响;/为无影响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万吨/年焚烧飞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根据对本次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
24、别,确定主要的评价因子见表1.3.2-1。表1.3.2-1 建设项目主要评价因子表环境类别现状评价因子影响预测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TSP、SO2、NO2、PM10、PM2.5、CO、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氟化物、砷、铬、镉、铅、汞、二噁英SO2、NO2、PM10、氟化物、氯化物、非甲烷总烃、Pb、As、Hg、Cd、Cr、氨气、硫化氢、二噁英SO2、NOx、颗粒物地表水pH、COD、BOD5、氨氮、总磷、粪大肠杆菌COD、氨氮COD、氨氮地下水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
25、菌群、细菌总数COD、铅/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土壤环境pH、镉、汞、砷、铜、铅、铬、锌、镍/1.3.3评价标准1.3.3.1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质量标准如下:(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区域大气中常规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特征因子Pb、HCl、H2S、NH3 等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解中规定执行标准;二噁英参照执行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项目所在区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6、部分限值见表1.3.3-1。表1.3.3-1 环境空气资料评价标准污染物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6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150g/m31 小时平均500g/m3NO2年平均40g/m324 小时平均80g/m31 小时平均200g/m3CO24 小时平均4mg/m31 小时平均10mg/m3PM10年平均70g/m324小时平均150g/m3PM2.5年平均35g/m324 小时平均75g/m3TSP年平均200g/m324 小时平均300g/m3氟化物24 小时平均7g/m31 小时平均20g/m3NH3一次值
27、0.20mg/m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H2S一次值0.01mg/m3Pb日平均0.0007mg/m3Hg日平均0.0003mg/m3As一次值0.003mg/m3Cr一次值0.0015mg/m3Mn日平均0.01mg/m3HCl一次值0.05mg/m3日平均0.015mg/m3苯一次值2.4mg/m3日平均0.8mg/m3臭气浓度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Ni日平均0.001mg/m3前苏联标准Cu日平均0.1mg/m3日美等国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二噁英年平均0.6 (pgTEQ/m3)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非甲烷总烃一次值2.
28、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解(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岱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详见表1.3.3-2。表1.3.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标准来源pHCODBOD5NH3-NTP粪大肠菌群(个/L)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693061.50.320000(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具体环境标准值见表1.3.3-3。表1.3.3-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类别/项目pH
29、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类标准6.5pH8.50.5201.00.0020.050.01类别/项目铬(六价)汞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类标准0.050.0014500.011.00.0050.3类别/项目溶解性总固体锰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类标准10000.13.02502503.0100备注总大肠菌群:MPN/100mL;菌落总数:CFU/mL;(4)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值见表1.3.3-4。表1.3.3-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2类区6050(5)土壤环
30、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具体标准值见表2.21。表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1(1)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名称筛选值(mg/kg)管控值(mg/kg)标准来源镉65172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表2中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铬(六价)5.778汞3882镍9002000铅8002500砷60140铜180003600
31、0表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2(2)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名称筛选值*(mg/kg)管控值(mg/kg)标准来源pH6.5pH7.5pH7.56.5pH7.5pH7.5(GB15618-2018)表1、表3 镉0.30.63.04.0铬20025010001300汞2.43.44.06.0镍100190铅1201707001000砷3025120100铜100100锌250300*:经调查,评价范围内没有水田,筛选值全部执行(GB15618-2018)表1中“其他”类限值。1.3.3.2污染物排放标准
32、(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成运行后,现有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旁路放风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的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其他指标排放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表1 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具体排放标准值见表1.3.3-6、1.3.3-7。表1.3
33、.3-6 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单位标准来源1颗粒物30mg/m3GB4915-20132二氧化硫200mg/m33氮氧化物400mg/m34氨10mg/m35氯化氢10mg/m3GB30485-20136氟化氢1mg/m37汞及其化合物( 以Hg 计)0.05mg/m38镉、铊、铅、砷及其他化合物( 以Cd+Ti+Pb+As 计)1.0mg/m39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0.5mg/m310二噁英类0.1ngTEQ/m3表1.3.3-7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限值单位标准来源1 颗粒物0.5 mg/m3 GB4915-2013 2 NH
34、3 1.0 mg/m3 3 H2S 0.06 mg/m3 GB14554-93 4 臭气浓度20 无量纲(2)废水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标准限值具体见表2.2-6。表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3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污染物名称标准限值(mg/L)标准来源pH值(无量纲)6969COD60500BOD520300SS30350氨氮1035(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
35、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3.3-1213。表1.3.3-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评价标准昼间夜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55表1.3.3-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评价标准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6050(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 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产生的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36、(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1.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4.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项目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和环境功能区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方法,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1.4.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对评价工作等级的分级方法,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分级。选择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及其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分别计算其在简单平坦地形、全气象组合情况条件下的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
37、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Ci/C0i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计算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Pi值、D10%值见表1.4.1-1。表1.4.1-1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排放源污染物点源/ 面源最大地面浓度(mg/m3)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最大地面浓度距离D10%(m) 飞灰车间颗粒物点源0.0003795 0.08 217 固废暂存车间非甲烷总烃点源0.003049 1.16 293 固废预处理车间颗粒物点源0.000587
38、2 0.03 370 硫化氢点源0.0003074 3.07 806 氨气点源0.0002459 0.12 806 入磨车间颗粒物点源0.0007175 0.05 293 水泥窑窑尾烟囱颗粒物点源0.02899 0.64 966 SO2点源0.013462.69966NOx点源0.0788139.4966HCl点源0.000079070.16966HF点源0.0005641.13966工业废液车间非甲烷总烃面源0.01256 0.66 350 颗粒物面源0.1309 1.57 470 飞灰车间非甲烷总烃面源0.02841 3.12 375 判定依据见表1.4.1-2。表1.4.1-2 大气环境
39、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注:D10%为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根据大气环评技术导则,本项目涉及二噁英排放,大气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同时,根据表1.4-3 可知,拟建项目Pmax=PNOx=39.4%,其对应的D10%为966m,最大占标率大于标准的10%;对照表1.4-1,拟建工程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1.4.1.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9)规定,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是由建设项目的污水排
40、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体的规模及对它的水质要求而确定的。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9)有关规定,本工程地面水环境评价低于第三级评价条件,属于导则4.3中规定的“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放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因此,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只对水体环境水质现状作简要分析,并评述项目水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对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不做预测评价。1.4.1.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
41、目地处淮北市杜集经济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区,项目建成前后厂址附近的噪声级增加不明显(3dB(A)以下),周围受影响人口亦无显著增加,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判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周边200m的范围。1.4.1.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指标,项目无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和环境区划功能,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因此本项目风险评级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具体内容见表1.4.1-3。表1.4.1-3 评价工作级别类别剧毒
42、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根据风险评价等级确定本项目的评价范围为距离项目3km范围内。1.4.1.5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行业分类,本项目为类建设项目;拟建项目所在地属于地下水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可知,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判定依据见下表。表1.4.1-4 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类项目类项目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1.4.1.6生态环境评价等级项目位于宿州海螺水泥厂
43、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6),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的工业类项目,开展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即可。 1.4.2评价范围根据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结合各导则的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4.2-1。表1.4.2-1 评价范围一览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大气以拟建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2.5km的矩形区域地表水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3000m的范围噪声拟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地下水以拟建项目厂址为中心,6km2的区域范围生态拟建项目所在地及项目场界向外1000m范围风险评价距离事故源点3km半径范围1.5环境保护目标调查拟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