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_T 1247.4-2024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服务规范 第4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53_T 1247.4-2024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服务规范 第4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ICS 03.080.01 CCS A1653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53/T 1247.4202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服务规范第 4 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2024 - 03 - 01 发布 2024 - 06 - 01 实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53/T 1247.42024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53/T 1247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服务规范的第 4 部分,DB53/T 1247 已经 发布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企业职工基本
2、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规范; 第 2 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规范; 第 3 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规范; 第4 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 第 5 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范; 第 6 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范; 第 7 部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本文件由云南省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6)归 口。本文
3、件起草单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处、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烟草烟 叶公司、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继梅、陈云峰、周君君、焦萍、赵阳楠、白云、陈丽丽、伍林、郑莹、符泽 博、王佳麒、陶成金、李关艳、王薇、魏迪莉、王苏天、赵忆宁、马仲昕、聂晶、李斌、毕虹。IDB53/T 1247.42024引 言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 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了规范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转入服务
4、,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 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退役 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内容,编制了DB53/T 1247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转入服务规范, 由 7 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规范。 目的在于确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出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 2 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规范。 目的在于确立乡居民基本
5、养老保险关系转 出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 3 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规范。 目的在于确立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4 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 目的在于确立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 5 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范。 目的在于确立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 6 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范。 目的在于 确立参保人员养老保险
6、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 要求。 第 7 部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 目的在于确立退役军人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IIIDB53/T 1247.4202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服务规范第 4 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服务内容、业务要求、业务流程、 风险控制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 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
7、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31596.1 社会保险术语 第 1 部分:通用GB/T 31596.2 社会保险术语 第 2 部分:养老保险3 术语和定义GB/T 31596.1 和 GB/T 3159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服务内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5 业务要求5.1 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应申请将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a) 云南省户
8、籍人员,从省外返回云南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b) 云南省户籍人员,本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存在多省、多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关系 且各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 10 年的,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云南 省;c) 非云南省户籍人员,在男性未达到 50 周岁、女性未达到 40 周岁时从外省流动到云南省就业并 参保;d) 非云南省户籍人员,本人在户籍所在地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户籍界定以省为单位)且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上一个 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参保地为云南省;1DB53/T 1247.42024e) 经县级
9、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入云南省内用人单位且 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保;f) 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云南省企业工作的人员且已参保;g) 因辞职、辞退、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云南省户籍人员,且已在户籍地参保;h) 随军配偶在云南省内实现就业且已参保;i) 随军配偶在军人退役时随迁安置在云南省境内,且已在安置地参保;j) 曾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云南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满 15 年(含延长缴费至 15 年) ,将领取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
10、络办理。5.3 办理时限18 个工作日。5.4 收费要求不收费。6 业务流程6.1 申请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向现参保地或者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供以 下材料:a) 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等,其中:社会保障卡通过数据共享,经 系统验证可免于提交);b) 未就业随军配偶需提供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6.2 受理受理人员收到申请后,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a) 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回执(参见附录 A),进入审核环节;b)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全材料名称,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参见附 录A)。6.3 审核6.3
11、.1 初审6.3.1.1 初审人员的审核要点如下:a) 符合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b) 已参加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应在云南省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c) 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准确;2DB53/T 1247.42024d)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准确。6.3.1.2 初审后,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a) 符合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原参保情况明确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联系函(参见附录B)或者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参见附录C),发给原参保 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中止。待收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的基本养老
12、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后,进入复核环节;b) 不符合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不予办理,出具不予办理回执(参见附录 A)。6.3.2 复核6.3.2.1 复核人员的审核要点如下:a)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完整规范;b)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 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 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者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书面承诺书。6.3.2.2 复核后,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a) 申请转入人员的基本养
13、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 完整规范,予以确认,等待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出转移资金,业务中止。待收到原 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出的转移资金后,进入资金审核环节;b) 申请转入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 不完整不规范,退回至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业务中止。待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核实且提供完整规范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信息表后,予以确认,等待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出转移资金,业务中止。 待收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出的转移资金后,进入资金审核环节;c) 企业职工基本
14、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且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提供人民法院、 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 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者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书面承诺书的,拒绝接 收,终止业务办理,出具不予办理回执。6.4 资金审核经办人员审核转移资金的实际到账金额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信息表转移基金总额一致。审核后,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a) 转移资金的实际到账金额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信息表的转移基金总额一致的,接收转移资金,进入办理环节;b) 转移资金的实际到账金
15、额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险信息表 的转移基金总额不一致的,拒绝接收转移资金,启动退费流程将转移资金退回转 出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中止。待转移资金的实际到账金额与信息表的转移基 金总额一致后,接收转移资金,进入办理环节。6.5 办理3DB53/T 1247.4202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记录个人权益,出 具云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结通知(参见附录D),并将办结信息反馈原参保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6.6 反馈6.6.1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反馈不予受理回执。6.6.2 不符合办理转入登记条件的
16、,反馈不予办理回执。6.6.3 办理转入登记的,反馈云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结通知。6.7 流程图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程图见附录 G。7 风险控制7.1 风险点转移资金的实际到账金额与应转移基金金额不一致。7.2 防控措施7.2.1 设置资金审核环节,确保转移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者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的转移基金金额一致。7.2.2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7.2.3 加强作风教育,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认真履职。7.2.4 完善制度机制,防范降低风险。7.2.5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8 档案管理
17、8.1 档案类型社会保险管理类,参保人员登记材料。8.2 档案保管期限100年。8.3 档案保存方式电子档案。8.4 档案归档目录8.4.1 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8.4.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8.4.3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4DB53/T 1247.420248.4.4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8.4.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8.4.6 其他相关材料。9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本文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5 号);b)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
18、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 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 号);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 号);d)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 号);e)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 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 号);f)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417 号);g) 人力资源
19、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 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 号);h)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意见(云 人社发201458 号)。5DB53/T 1247.42024A A附 录 A(资料性)回执示例A.1 下面给出了业务受理回执的示例。示例:业务受理回执条形码 二维码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随时关注办理进度受理编号受理日期事项名称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受理资料1.XXX 2.XXX 3.XXX 4.XXX 5.XXX温馨提示1.受理回执记录业务受理情况,可用于办理进度查询,请妥善保管。2.您可以用“云
20、南人社 ”APP 和云南人社微信小程序扫描本单右上角二维码查询办理进度。3.如果您所办业务办结后有相关结果表单需要下载,可以使用“云南人社 ”APP 下载,也可以在自 助一体机或社保经办机构大厅查询获取。4.事项特殊提示信息。(有就显示,没有就不显示)受理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6DB53/T 1247.42024A.2 下面给出了不予受理回执的示例。示例:不予受理回执表单编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局申办 业务,经审查,你的申请事项因以下原因,不符 合受理条件,我局决定不予受理。1. ;2. ;3. 。(业务专用章)年 月 日7DB53/T 1247.42024A.3 下面给
21、出了不予办理回执的示例。示例:不予办理回执表单编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局申办 业务(业务受理编号: ), 经审查,你的申请事项因以下原因,不符合办理条件,我局决定不予办理。1. ;2. ;3. 。(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8DB53/T 1247.42024B B附 录 B (资料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示例下面给出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示例。 示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单位名称):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 ,现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处,如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原个人编号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新就业地社保 机构开户全称新就业地社保机
22、构开户银行新就业地社保 机构银行账号新就业地社保 机构地址新就业地社保 机构邮政编码经办人(签章):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章):电话: 时间:(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一联留存)9DB53/T 1247.42024C C附 录 C (资料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示例下面给出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的示例。 示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 申请将其养老保险关系(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至我处,如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信息个人 编号姓名性别公
23、民身份 号码户籍地 地址申请转移至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行政区划代 码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名称开户全称开户银行全 称开户银行行 号银行账号地址邮政编码经办人(签章):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电话: 年 月 日(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联留存)10DB53/T 1247.42024D D附 录 D(资料性)云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结通知示例下面给出了云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结通知的示例。 示例:云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结通知个人参保编号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关系转入本 经办机构时间经办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年 月 日11DB53/T 1247.42024E E附 录 E(规范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程图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程图见图 E.1。图 E.1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程图12DB53/T 1247 42024